代理進口合同合集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進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理進口合同1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資訊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檔案,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代理進口合同2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1、乙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乙方在甲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
3、乙方特別許可權,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乙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外商由甲方指定(或提供),甲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接受乙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甲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甲方還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_____%的標準計算的利息),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甲方應該和乙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7、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甲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甲方放棄索賠。
(二)乙方責任
1、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在收到甲方_____%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
3、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甲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總貨款_____%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_______元按RMB_______元計。
2、甲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_____日內將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乙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3、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乙方代墊的,甲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2、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辦理採購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費用。
3、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3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出口代理協議書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 ,不高於(RMB) _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_________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進口商品資訊: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總數量:_________
3、產地:_________
4、價格:_________
5、總金額: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並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後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稽核無誤後,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_________%的代理手續費。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託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係,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2、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_%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採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後,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於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並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稽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專案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年月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專案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專案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專案。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檔案,□。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年月日將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絡,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X(0.0X%)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
品牌/商標: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專案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釋出)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代理進口合同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口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金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商品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
第二條 商品細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商品的細節詳見具體的每一單進口代理合同。
第三條 購貨合同
購貨合同全部條款經甲方確認後,再由乙方向國外供貨方(即乙方與外商購貨合同的賣方)確認。
第四條 手續費
乙方按甲方要求對外簽訂合同,向甲方收取實際交貨金額的_____%作為手續費,並開具服務性發票。
第五條 信用證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產品,甲方需要乙方以其信譽,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以支付供貨商的貨款。
第六條 不動產抵押
1.為保證乙方的債權實現,甲方提供位於_____的房產(產權人:)作抵押,作為甲方向乙方履行本總代理合同及其附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的擔保。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事項,直至乙方獲得他項權證。
3.甲方未依約定的期限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4.乙方對約定的主債權、利息及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 甲方保證
甲方應保證所委託進口業務及手續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進口管理規定,所委託進口的貨物應與進口批文所規定的完全相符。
第八條 補充和變更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和購貨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購貨合同項下所裝貨物的細節作出變更應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按甲方的委託對外作出變更。變更不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3.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 最終責任
甲方對自己或購貨合同國外供貨商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經濟和法律上的最終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及律師費均由敗訴的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 通知_____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檔案。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合同期滿,若雙方未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順延。若雙方有異議,則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抵押登記部門備案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9
銷方: 珠海市億軒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下稱甲方)
住址: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58號逢源軒113/114鋪 郵編:510150
電話:020 81235227 傳真:020 81734563
購方: (下稱乙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簽署本協議:
一. 商品及訂單。
本協議約定的商品品種、規格、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商品清單》或訂單。訂單的定義為書面、電話、電子郵件或乙方驗收簽字的甲方送貨單等。訂貨電話: 020 81235227 ;傳真: 020 81734563 ;地址: 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58號逢源軒113/114鋪 ;乙方訂單進貨應提前72小時,向甲方提出,如遇特殊情況,急需送貨,甲方將視其實際情況予以配合。
乙方應按照甲方以下產品價格及要求進行銷售:以下報價為起訂量為 標準箱,(如乙方未能按照規定量數訂貨,產品價格將以以下含稅批發價的5%上升,甲方將不承擔運費,由乙方自理。)
經銷渠道產品(起訂量 瓶)
產品
含稅批發價
最低終端價
建議零售價
備註
不得在網路上銷售
不得在網路上銷售
不得在網路上銷售
二. 商品質量。
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並提供相關證書的影印件)。乙方對商品的外包裝和數量有異議的,應當在驗收時提出;商品的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發現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並提供相關的證據;如非乙方的倉儲、保管等人為過失導致的商品質量瑕疵,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消費者投訴,由甲方負責。乙方應積極給予妥善處理。但該質量問題經鑑定系因乙方原因導致的除外。沒有任何質量原因,甲方不接受退貨。
三. 交貨驗收。
本協議簽定或接到乙方訂單後,甲方應當按協議或訂單約定的時間,將乙方指定的商品送至約定的地點(如是外地客戶則運費由客戶自理),由乙方倉庫管理人員 驗貨簽收。乙方變更驗收人員,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物流送貨途中所發生的損失,應由物流公司所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將積極配合聯絡物流公司解決損失。
四. 付款方式及付款注意事項。
1.付款方式:款到發貨。(以甲方公司銀行賬戶確認收到貨款為準)匯款銀行為:工商銀行廣州市荔灣支行逢源路支行360XX409XX47044珠海市億軒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2.乙方應知的付款注意事項:
(1)乙方以銀行轉賬付款,應轉至甲方指定銀行的公司賬號內。
(2)乙方以支票付款,應當在支票上註明甲方抬頭;以其他單位的支票抵衝付款,應當背書或由該單位出具代為付款的確認書。
(3) 甲方不實行現金付款,如特殊情況乙方以個人現金付款,應當將貨款銀行轉帳到甲方財務私人銀行,或交付持有甲方授權委託書的'財務工作人員,並由該甲方財務人員簽收(甲方銷售人員一律不接受乙方任何現金貨款)。如果乙方不按照以上實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責任及相關優惠。
1.此協議為區域代理協議,協議期間 至 ,在這期間乙方為甲方所指定的一級代理商負責開拓的市場,幫助甲方的產品在當地市場銷售。乙方應承諾月銷量不低於 標準箱甲方的產品,如乙方在協議合作期間不能達到相應的銷量, 則甲方可在當地開發另外的區域代理商。
2.相關優惠:
(1)乙方年銷量達到 標準箱( 瓶)甲方的產品;甲方將以銷量總額(不含稅價格)的3%以酒的形式給予反饋。
代理進口合同10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 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代理乙方進口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稱:
2、 規格及數量: 總數量:
3、 產地:
4、 價格: 總金額:
5、 包裝: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並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後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 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 收到國外正本單據稽核無誤後,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 乙方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 %的代理手續費。
2、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採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後,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後 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 索賠處理:
(一) 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 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凡屬於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 檢,並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稽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 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 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 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委託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代理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代理進口合同11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 %(合同貨值 美元* %*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 %貨款T/T,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戶,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 %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 %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 %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 %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 %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兌付款至少 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 %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兌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 %/每 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兌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兌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兌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兌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兌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稅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
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絡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
(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合同1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欲從中國境外進口貨物,需委託甲方代理乙方進口。現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代理乙方進口__________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乙方對甲方的授權範圍
1.1甲乙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辦理:
1.1.1根據海關報關單的欄目,經營單位為甲方,收貨單位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貨物的進口報關及(何地)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何地)的運輸手續。進口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1.2根據海關報關單的欄目,經營單位為甲方,收貨單位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貨物的進口報關手續。進口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代理乙方對外商付匯。
1.3就進口貨物與外商的接洽和協商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貨物進口合同,進口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的條款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4 甲方代理進口貨物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進口貨物貨款及費用
2.1 貨款及匯率: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將本合同第一條 所約定的進口貨物總貨款匯入甲方的帳戶,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由甲方按報關單的貨款值以當日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按乙方書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帳戶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貨款。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銀行手續費的方式為: 。
2.2進口運雜費用:甲方代理貨物進口所發生的一切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報關費、商檢費、碼頭倉儲費、查驗費、過磅費、運費等由乙方承擔。如產生滯櫃費,責任屬甲方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屬乙方的則由乙方承擔。
2.3進口代理費:甲乙雙方選擇第___項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 進口貨物總貨款的 ______%收取代理費。甲方完成進口貨物的所有進口手續後將貨物運至本合同約定地點的當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進口代理費及甲方墊付的上述2.2之各項費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 進口貨物總貨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費。甲方完成進口貨物的所有進口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的當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進口代理費及甲方墊付的上述2.2之各項費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日期內向甲方支付各款項,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代理進口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價格、數量等詳細資料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進口貨物總貨款合計(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乙方須保證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商品標準,不得進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海關相關政策規定的貨物。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必須如實提供本合同第一條 所約定的進口貨物的詳細資料及進口合同的條款內容,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進口合同條款內容的準確無誤,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3貨物到港後 ______日內,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提供貨物的提單提貨單運單,及發票、裝箱單等資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及進口合同條款內容後,按此資料和進口合同條款內容向海關進行進口申報。如海關對所申報的內容、單據或價格提出異議,需對進口貨物進行商檢或估價徵稅時,乙方則須向甲方提供海關所要求的全套有關單證,並與甲方共同對海關的查驗及估價工作進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所反映內容有瑕疵而致貨物不能進關,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4.4稅款:乙方憑海關簽發的關稅單及代徵增值稅單繳納稅款。
第五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5.1甲乙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辦理:
5.1.1乙方繳納關稅、增值稅後由甲方辦理貨物的海關放行及提貨手續,並將貨物運到乙方指定的(何地)____________________倉庫。
5.1.2 乙方繳納關稅、增值稅後由甲方辦理貨物的海關放行手續,乙方憑海關放行單自行提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進口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貨款、銀行費用、代理費及其它進口運雜費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銀行費用、代理費及各項運雜費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進口貨物資料及乙方與外商所籤進口合同條款內容不準確導致貨物不能進關的,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將進口貨物貨款付給外商,則不論本合同有效還是無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擔返還或退還貨款或賠償貨款的任何責任。
第十條 合同文字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乙雙方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海關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13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費科目: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的____________裝置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______),中標下列裝置/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
序號序號: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
單位:______
數量:______
單價:______
金額:______
原產地:______
合計金額: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進口裝置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
進口裝置(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______人民幣(¥: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______元。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______元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裝置/儀器交貨地點:
由乙方負責送到____________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裝置/儀器交貨日期:
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並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後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證明檔案,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3.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後,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後,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4.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稅申請表蓋章後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並負責提供免稅證明材料、申請免稅報告。
5.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並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2.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3.負責合同專案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稅,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5.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裝置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裝置,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裝置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1.同意拒絕收貨並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2.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3.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覆,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專案單位(院、系)領導簽字:______
專案負責人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口電腦顯示器配件(詳見對外合同_________,總值美元計_________)。
2、乙方承擔進口商品所需所有貨款並委託甲方代付。
3、甲方負責簽訂進口合同,以遠期90天方式對外開證付款,外客戶由乙方聯絡確定,進口合同須經乙方認可。如發生品質、數量、交貨期等糾紛,由甲方代理乙方對外交涉,費用由乙方負責索賠後甲方收後轉歸乙方。乙方同時保證外商裝貨時無夾帶與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夾帶,乙方應負法律及經濟責任。
4、乙方按進口cif總值的2%,根據付匯當日人民幣對外匯匯率折計人民幣付給甲方作為進口純代理費(銀行費用由甲方負責)。
5、甲方對外開證前兩個工作日,乙方應將百分之十的開證保證金匯入甲方開證行賬戶,並保證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將所需貨款、代理費等付清全款。
6、貨物到岸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貨物放行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外合同單價、金額的有效報關單給甲方,以便辦理付匯核銷。
7、貨物放行後,存放於_________倉庫,貨權歸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後再辦理貨權轉移手續,但在甲方對外付款日前四個工作日必須付完全款。
8、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1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受託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需要進口 裝置及零件;鑑於乙方是在 合法註冊的,經營範圍為 的公司,具備經營進出口業務的資質和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口商品情況:
1、進口商品名稱:救援液壓工具及零件。
2、進口商品的包括:
(1) 進口商品規格及數量
(2) 進口商品總數量
(3) 進口商品產地
(4) 進口商品單價及總金額
(5) 進口商品的包裝
(6) 需要進口的時間
(也可以約定:以上情況以甲方致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進口商品的審批檔案,準確提供進口商品的情況,協助乙方確認進口商品的海關商品編碼。
2、收到乙方交來的與外商簽訂的商品進出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確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3、在確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出口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劃入乙方賬戶。
5、貨到目的港後,積極配合乙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並在貨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三、乙方義務:
1、 與外商簽署合同,並於合同簽訂之次日前將該合同副本交付給甲方進行確認。
2、 按與外商簽訂的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 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
4、 如需向進口商索賠,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與外商簽署的.合同規定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
5、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甲方做好接貨準備。
6、 收到外商正本單據稽核無誤後,及時向甲方結算。匯率以乙方實際向外商付匯日匯率為準。
四、保密:
乙方有義務對所知悉的甲方進口事項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除為實施進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進口商品事項的任何資訊提供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對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託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和進口商,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免除對甲方的責任,但應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並及時通知甲方。
2、匯率變更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六、索賠處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乙方應當及時處理,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向進口商索賠。在甲方同意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確定,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由乙方及時進行追索,並支付索賠的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而遲延支付的,每遲延支付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款項的萬分之三作為遲延給付的違約金。
3、 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自行承擔一切對外責任。
4、乙方拒絕或延遲向外商索賠以及提起仲裁或訴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進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按進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對外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覺得是否另行簽訂進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