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進口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進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代理進口合同1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欲從中國境外進口貨物,需委託甲方代理乙方進口。現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代理乙方進口__________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乙方對甲方的授權範圍
1.1甲乙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辦理:
1.1.1根據海關報關單的欄目,經營單位為甲方,收貨單位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貨物的進口報關及(何地)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何地)的運輸手續。進口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1.2根據海關報關單的欄目,經營單位為甲方,收貨單位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貨物的進口報關手續。進口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代理乙方對外商付匯。
1.3就進口貨物與外商的接洽和協商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貨物進口合同,進口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的條款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4 甲方代理進口貨物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進口貨物貨款及費用
2.1 貨款及匯率: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將本合同第一條 所約定的進口貨物總貨款匯入甲方的帳戶,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由甲方按報關單的貨款值以當日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按乙方書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帳戶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貨款。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銀行手續費的方式為: 。
2.2進口運雜費用:甲方代理貨物進口所發生的一切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報關費、商檢費、碼頭倉儲費、查驗費、過磅費、運費等由乙方承擔。如產生滯櫃費,責任屬甲方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屬乙方的則由乙方承擔。
2.3進口代理費:甲乙雙方選擇第___項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 進口貨物總貨款的 ______%收取代理費。甲方完成進口貨物的所有進口手續後將貨物運至本合同約定地點的當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進口代理費及甲方墊付的上述2.2之各項費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 進口貨物總貨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費。甲方完成進口貨物的所有進口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的當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進口代理費及甲方墊付的上述2.2之各項費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日期內向甲方支付各款項,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代理進口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價格、數量等詳細資料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進口貨物總貨款合計(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乙方須保證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商品標準,不得進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海關相關政策規定的貨物。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必須如實提供本合同第一條 所約定的進口貨物的詳細資料及進口合同的條款內容,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進口合同條款內容的準確無誤,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3貨物到港後 ______日內,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提供貨物的提單提貨單運單,及發票、裝箱單等資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及進口合同條款內容後,按此資料和進口合同條款內容向海關進行進口申報。如海關對所申報的內容、單據或價格提出異議,需對進口貨物進行商檢或估價徵稅時,乙方則須向甲方提供海關所要求的全套有關單證,並與甲方共同對海關的查驗及估價工作進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所反映內容有瑕疵而致貨物不能進關,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4.4稅款:乙方憑海關簽發的關稅單及代徵增值稅單繳納稅款。
第五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5.1甲乙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辦理:
5.1.1乙方繳納關稅、增值稅後由甲方辦理貨物的海關放行及提貨手續,並將貨物運到乙方指定的(何地)____________________倉庫。
5.1.2 乙方繳納關稅、增值稅後由甲方辦理貨物的海關放行手續,乙方憑海關放行單自行提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進口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貨款、銀行費用、代理費及其它進口運雜費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銀行費用、代理費及各項運雜費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進口貨物資料及乙方與外商所籤進口合同條款內容不準確導致貨物不能進關的,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將進口貨物貨款付給外商,則不論本合同有效還是無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擔返還或退還貨款或賠償貨款的任何責任。
第十條 合同文字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乙雙方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海關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受託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需要進口 裝置及零件;鑑於乙方是在 合法註冊的,經營範圍為 的公司,具備經營進出口業務的資質和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口商品情況:
1、進口商品名稱:救援液壓工具及零件。
2、進口商品的包括:
(1) 進口商品規格及數量
(2) 進口商品總數量
(3) 進口商品產地
(4) 進口商品單價及總金額
(5) 進口商品的包裝
(6) 需要進口的時間
(也可以約定:以上情況以甲方致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進口商品的審批檔案,準確提供進口商品的情況,協助乙方確認進口商品的海關商品編碼。
2、收到乙方交來的與外商簽訂的商品進出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確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3、在確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出口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劃入乙方賬戶。
5、貨到目的港後,積極配合乙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並在貨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三、乙方義務:
1、 與外商簽署合同,並於合同簽訂之次日前將該合同副本交付給甲方進行確認。
2、 按與外商簽訂的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 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
4、 如需向進口商索賠,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與外商簽署的合同規定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
5、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甲方做好接貨準備。
6、 收到外商正本單據稽核無誤後,及時向甲方結算。匯率以乙方實際向外商付匯日匯率為準。
四、保密:
乙方有義務對所知悉的甲方進口事項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除為實施進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進口商品事項的任何資訊提供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對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託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和進口商,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免除對甲方的責任,但應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並及時通知甲方。
2、匯率變更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六、索賠處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乙方應當及時處理,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向進口商索賠。在甲方同意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確定,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由乙方及時進行追索,並支付索賠的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而遲延支付的,每遲延支付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款項的萬分之三作為遲延給付的違約金。
3、 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自行承擔一切對外責任。
4、乙方拒絕或延遲向外商索賠以及提起仲裁或訴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進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按進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對外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覺得是否另行簽訂進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_________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_________個月,金額為_________)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_________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詳見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4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 %(合同貨值 美元* %*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 %貨款T/T,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戶,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 %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 %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 %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 %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 %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兌付款至少 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 %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兌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 %/每 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兌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兌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兌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兌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兌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稅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
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絡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
(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進口合同5
(賣方)代理進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委託進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通過代理進口的方式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法國勃艮第地區 柏內-瑪爾特級- Bonnes-Mares Grand Cru酒莊葡萄酒 Domaine de la Vougeraie - Bonnes Mares Grand Cru 2011年
生產商:De Vogué,Drouhin-Laroze,Georges Roumier,Bernard Clair
2.數量:50箱,每箱6瓶,共300瓶。
3.單價:人民幣1500元每瓶。
4.總值:人民幣450,000(人民幣肆拾伍萬元整)。
5.交貨條件:酒外包裝沒有破損,酒體完整。雙方各邀請一名專業評酒師,隨機抽查2瓶酒,鑑定酒品沒有變質。
6.原產地國別:法國勃艮第地區。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鏽蝕、防高溫、防太陽、防震並適合於遠洋運輸的包裝,由於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淨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交貨地:東莞市區。
9.保險: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損失險。附加險由賣方自主決定。
10.支付條款:雙方驗證品質合格後,買方需在5個工作日內以現金形式全額付款。
11.檢驗和索賠條款
(1)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擁有專業評酒師。
(2)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起90日內,如發現貨物之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
發出索賠通知,並憑藉上款規定的檢驗機構所發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3)賣方應在收到於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後15日內回覆買方。
12.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
13.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應在事件發生後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4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交貨地仲裁委員會(東莞),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15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___四__份,雙方各執___兩__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東莞市_
代理進口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根據____________大學採購______________專案(專案編號:_____________)的談判(招標)檔案和乙方報價(投標)檔案及《成交通知書》(《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就本專案子包標的物採購事項簽訂本合同, 以茲信守:
一、乙方代理甲方進口下表所列貨物(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及規格
型號
產地及廠家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rmb
金額rmb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__元)
二、由乙方負責辦理與本合同貨物進口相關的全部事項;甲方提供因進口本合同貨物免繳海關關稅所需的檔案資料,並協助乙方辦理進口貨物的海關免稅手續。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貨物價款為合同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貨物的價款及其進口有關各項手續費款以及清關、包裝、運輸、保險、交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和商檢報驗等費用。
四、付款方式
1.首期貨款: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和收款憑證資料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首期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九十五價款¥______元 付給乙方;乙方應即時開出期限為90天的全額l/c;乙方並須在本合同貨物交貨時一倂向甲方交付全額的合法有效的完稅或免稅發票憑證;
2.末期付款:剩餘的百分之五貨款¥______元,甲方在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憑質保證明及乙方的通知和發票憑證資料支付給乙方。
3.具備條件的乙方,也可以不採用本條款前述的支付方式,而另行選擇採用下述由銀行出具《質量服務擔保函》的方式,進行合同價款的支付結算:乙方在貨物安裝除錯完畢交由甲方驗收合格簽章確認交付使用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銀行出具的合法有效《質量服務擔保函》(該擔保函文中須保證所擔保事項的有效期為壹週年,並擔保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價款須在合同貨物裝置經甲方正常使用壹週年之後,甲方在該擔保函文中籤章確認對所擔保的質量技術及服務事項均履行完成無誤後,銀行方可據此退還擔保價款給乙方;否則,銀行保證按該擔保函文所擔保的價款款額全數無條件即時轉劃給甲方收用)文書,甲方收到並確認乙方提交的該擔保函文為合法有效的擔保檔案及完整的發票憑證資料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遞交結算憑證資料給______市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辦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手續,並由其向乙方核撥合同總價百分之百的全額價款進行結算。
五、交貨時間與地點:在乙方收到甲方首期貨款後的60個日曆天內交貨到甲方指定的校區地點。
六、本合同貨物到貨後的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進行貨物外觀和數量的驗收,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質量驗收;乙方負責報驗商檢,甲方予以協助;如發現貨物的數量、品種、質量與本合同所規定的不符時,乙方須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即l/c兌付期限)到期前的10天內,向甲方提供商檢部門出具的檢驗檔案,以便甲方協助乙方對外索賠,索賠費用由乙方及其聯合體成交供應商承擔。
七、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談判檔案(招標)和乙方報價(投標)檔案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談判(招標)與報價(投標)檔案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
八、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每延期交貨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天罰款,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如乙方延期交貨超過25個日曆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須全額退回甲方已付給乙方的錢款及其利息,此外乙方還須繼續履行合同向甲方交貨,直至合同貨物全部交給甲方為止;否則,甲方還可就此另向乙方追償與甲方此前已付給乙方的錢款數額相等的違約賠償金。
九、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解除,應有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致使它方受到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十、爭議處理: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對甲方,乙方及其聯合體(中標)成交供應商均有約束力。
十一、本合同與合同編號:____________的採購合同合倂執行具有同等效力,除本合同前述“八、違約責任”的條款內容之外,其餘條款內容如遇相互牴觸之處,以合同編號:____________採購合同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標代理機構存一份,政府採購管理部門一份;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7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專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二)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三)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三)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四)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五)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三)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四)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五)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一)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三)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一)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二)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三)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_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四)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五)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二)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三)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釋出)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代理進口合同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釋出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以乙方的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進口代理;(2)申請一般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3)進口檢驗檢疫申報、報關或委託報關;(4)購付匯。
三、報關、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報關手續,報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甲方結算。
2、甲方如委託乙方貨送指定地點,甲方需全權委託乙方指定貨運代理,並對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予以認可。
3、甲方憑乙方遞交的提貨單,自行到指定地點提貨,提貨、運輸等費用自理。
4、保險:。
四、費用
1、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收取標準為合同金額的%,每單進口代理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為元人民幣。
2、甲方在貨到目的港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全部貨款。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全程參與和跟蹤代理業務和合同執行事宜。
2、乙方應根據收到的甲方書面申請, 及時辦理進口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乙方製作擬簽訂的進口合同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確認,甲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文字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有關稅、費,該稅、費由乙方先行預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續費等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甲方貨物或有關憑證,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逾期2個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處理權,以所得款項抵扣進口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進口單據上的品名、單價、數量、包裝、產地、品質等內容是確實的,不存在任何錯誤、隱瞞的情況,否則違反海關規定所造成的各類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進口產品如系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產品,甲方在未接受檢驗檢疫前不得自行處分貨物。如擅自處分貨物,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進口產品如需國家規定的專營許可證的,甲方應具有相關經營資格。
3、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進口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4、如代理進口產品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甲方應在到貨前十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辦理,並提供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產地、銷售國等資料。
5、甲方自行提貨的,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之後,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或T/T預付時,甲方應將貨款按同期銀行匯率支付到乙方賬號。如果甲方無法預付上述貨款,則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有效擔保。
7、甲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乙方代墊的一切費用及利息,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8、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進口業務購付匯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次購付匯的書面委託書,如收款方與原合同發票抬頭不一致,需在書面委託中特別註明,並附外商貨款由第三方代為收取的書面宣告。
六、索賠處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乙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3、乙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甲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結案為止。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中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非經雙方確定的其它合同關係。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如確因本代理關係項下需要甲乙雙方簽定的其他合同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釋出的相關規定等辦理。
3、本協議書一式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進口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與_________就海運進口貨物的清關及運輸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在貨物到達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完整真實的相關檔案(加蓋公司印章)。
2、甲方應保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或副本後,24小時內提供限額支票。
3、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拒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換單,報關,納稅,海關驗貨,商檢,衛檢,動植檢,陸運等所有清關及運輸手續。
2、在單據齊全,稅款及時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在貨物到港後的5個工作日(最遲不超過7個工作日)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遲提貨,不追究乙方責任:
(1)海關對貨物申報有異議,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乙方申報。
(2)海關在貨物檢驗中提出問題,未及時解決。
(3)貨物已通關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遲提貨(甲方書面認可)。
4、乙方需將所有問題的檔案及時通知甲方,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在貨物運到甲方廠區或指定地點的其他地點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貨。
6、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陸運途中的安全。如所運輸的'貨物為有害化學品或危險品,需採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不因意外事故而對環境造成危害;如因運輸原因對貨物造成的損壞或因運輸不當而產生的其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7、乙方需在提貨後7日內向甲方提供報關單原件並返還甲方提供的相關政府批文。
三、收費標準。
1、集裝箱貨物收費標準:
(1)2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裝箱,包乾費_________元。(以上包乾費包括:港雜費,商檢費,動植物檢,衛檢費,回空費,陸運費,報關費,勞務費,通關費,普通換單費。以上包乾費不包括:海運提單換單費,海關驗貨擺箱費,特殊貨物燻蒸費,消毒費,洗箱費,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箱費,轉棧費,滯箱費,滯報金。)
2、拼箱貨物收費標準:
(1)每票貨物包乾費_________元。(包括:報關費,勞務費,通道費,錄入費,三檢提貨手續費,倉儲費,陸運費)
(2)換單費實報實銷。
四、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十日內付款。
五、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進口商品
商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甲方自行提貨。
5、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資訊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檔案,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戶。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戶,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稅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稅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稅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託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係,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四、其它約定條款
1、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11
委託方: 代理: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就委託方委託代理方進口所列商品的有關事項,簽訂本協議:
(一)進口商品品名:單價:數量:總值:
(二)裝運期限:
(三)運輸方式:目的港:
(四)運輸/保險費用負擔:
(五)交貨地點:
(六)驗貨期限/方式和機構:
(七)合同的履行
委託方須按照本合同及進口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向代理方支付貨款和關稅、增值稅、運雜費,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和銀行財務費,償付代理方為其代墊的貨款、稅金、費用和利息,承擔違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代理方有義務辦理履行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並及時向委託方通報對外業務進展及合同履行情況,承擔約定條件的責任和義務,代理方不承擔因委託方指定外商,因外商信譽而造成的貨物質量和品質與合同不符;因履行進口合同與外商發生爭議需要訴訟或仲裁的,由委託方決定並書面通知代理方,同時承擔一切費用.
(八)貨款支付方法:
(九)手續費和其他費用支付方法:代理手續費:進口增值稅、關稅:其它費用:
(十)違約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委託方單方取消委託的,應向代理方支付有關費用並承擔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如代理方為委託方墊付資金,委託方應全部償還;代理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責任,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外匯匯率發生變化由委託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委託方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代理進口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
品牌/商標: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專案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釋出)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13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合同貨值美元*%*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貨款T/T,%L/CAT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戶,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兌付款至少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兌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每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兌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兌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兌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兌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兌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稅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絡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進口合同14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一、委託範圍
乙方委託甲方,甲方同意作為乙方的代理人為乙方代理進口如下商品供應商:
商品名稱:MIXEDAROMATICS(混合芳烴)
產地:以進口合同為準(進口合同編號:5727834,以下簡稱“進口合同”)數量:49,000MT(+/—10%)AtSeller’sOptio
單價:CIF中國東莞,USD1135.00/MT
交貨時間:以進口合同為準
滯期費率:按實際租船合同規定
裝運港:JEBELALI,UAE
卸貨港:廣東東莞
付款條件:提單日後90天付款,提單日計為0。
貨物的品質和數量以裝港檢驗證書為準
上述合同原則條款及商品質量均以具體執行的進口合同內容為準。進口合同已經過乙方稽核,乙方同意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本協議委託範圍的規定,甲方按受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及時跟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2、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理進口商品的報批手續,甲方負責提供通關材料並協助乙方辦理通關手續;
3、在國外供應商不履行進口合同項下的義務時,甲方不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4、甲方依據進口合同之規定負責辦理本協議委託範圍所規定的商品的進口手續;
5、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6、甲方不承擔任何經營風險和責任,在乙方已購買國內運輸保險的情況下,在取得乙方書面授權後,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7、因進口合同產生的數量、質量、發運和滯期費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所進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海關法規等);
3、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諾承擔委託採購商品的所有經營風險和責任,並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補償責任;
5、乙方保證所委託的代理商品及報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若進口合同發生糾紛,需要委託甲方通過司法途徑過外進行交涉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項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負責承擔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代理採購商品的全
部貨款及因此產生的進口關稅、增值稅、保險費、報關費、碼頭靠泊費、裝卸費、商檢費、倉儲費、代理費等所需一切稅費。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可以採用銀行轉賬、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價款結算
(一)代理費、保險費和銀行手續費、報關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值金額的作為代理費(代理費率以對外付匯的實際匯率為準)。
2、甲方收到海關關稅和增值稅稅票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開具全額的增值稅票給乙方。
3、在進口報關過程中所有費用(包括關稅、增值稅、港雜費、清關行政性規費、商檢費、倉儲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匯
進口合同對外結算的貨幣為美元(USD),一切與進口合同有關的外匯事宜,由甲方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結、售匯,結、售匯所需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支付,開證費、改證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申請銀行押匯,押匯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擔,另外再簽訂補充協議。
(三)付款
1、在簽訂本協議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0%的保證金,甲方在確認全額收到乙方的貨款保證金(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須扣除甲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後3個工作日內按進口合同開出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
2、貨物到達卸貨港前3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到甲方開出的支付稅款通知書當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筆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1%的保證金作為關稅、增值稅稅款。
3、置廣東東莞九豐油庫),甲方擁有全部貨權。貨物入庫時,乙方經驗收後向甲方開具書面接貨證明,確認貨物數量及質量。貨物入庫後貨物風險即由甲方轉移至乙方,貨物倉儲期間的一切變質、短損滅失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貨物倉儲期間
自貨物入庫時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全部貨款、代理費、稅費時止。
4、貨物在乙方倉庫儲存期間,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貨,但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先付款後提貨,甲方確認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貨值貨物的貨權轉移手續,在提單日(提單計為0)後80天內,乙方需付清進口合同項下所有貨款、稅款、代理手續費,開證保證金和稅款保證金作為貨款一併結算,在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貨款後,由甲方辦理對外付匯手續,結匯、購匯按銀行實際付匯的匯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在信用證議付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延期付款申請,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因延遲付款或延期提貨所產生的相應銀行利息、銀行費用、滯期費、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男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後三日內付到甲方指定帳戶。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須按時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代理進口貨物,若甲方自行處置貨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產生的銀行利息由甲方承擔。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因為市行情變化導致國內市場價格低於進口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的10%以上時,或由於匯率變化導致甲方進口成本比市場價格增加10%以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把市場價格與本合同價格的差額作為增加的保證金補交給甲方,並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處置和出售該批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從而導致協議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應在7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5日內,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檔案、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雙方協商後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延遲履行合同、終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應全額支付甲方為乙方代理進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進口代理費,並支付甲方相當於總貨值金額3%的違約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則進口該批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3、因進口合同供應商的原因導致本代理協議不能執行,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全額代理費。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方均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文字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書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公章後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協議相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收書面形式作出。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絡,但事後須採用書面方式確認。一方以郵寄方式向對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協議列明的對方地址向郵寄機構寄交後第7日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帳號時均應通知對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對方損害的,責任方需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進口合同15
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許可權,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託方怠於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為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代理方在授權範圍內依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
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為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
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
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為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
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籤
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代理方: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