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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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規範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方便員工領用辦公用品,合理控制辦公用品的費用支出,以節約公司資源。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條 行政部統一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發放、保管、使用和監督等日常事務。

第二章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

第四條 辦公用品採購程式。

(1)行政工作人員須及時掌握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並根據平時的消耗水平制訂採購計劃,明確訂購數量,填寫《辦公用品申購單》。

(2)將經行政部經理稽核的《辦公用品申購單》,提交給公司總經理審批。

(3)審批通過後,根據審批意見,行政部負責採用訂購或直接購買的方式實施購買。

(4)所訂購辦公用品到貨後,行政部應嚴格根據送貨單進行驗收,核對型號規格、品種、數量和質量,以確保不存在任何問題。

(5)驗收人員在《辦公用品驗收單》上填寫驗收結果並簽字確認。

(6)針對直接購買的辦公用品,經辦人可憑《辦公用品申購單》以及有效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針對採用訂貨方式購買的辦公用品,經辦人須憑《辦公用品申購單》以及《辦公用品驗收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五條 辦公用品採購規定。

(1)經辦人應本著。合理節約”的原則實施採購,避免重複購買造成庫存積壓;選擇供貨商時應貨比三家,儘量選擇質優價廉的辦公用品。

(2)各部門如因工作原因而對某種辦公用品的需求量或規格發生更改時,需向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以便行政部及時對訂購計劃進行調整。

(3)行政部應填寫《辦公用品訂購進度控制表》,表中應詳細地記錄訂購日期、數量、單價、供應商資訊以及到貨數量和日期。

(4)如遇特殊情況,辦公用品需求部門可在採用電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行政部後,自行選擇購買所需物品,但事後需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所產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5)驗收結果為不合格時,由行政部負責與供應商溝通協商,進行退換貨等相關事宜的處理。

(6)對於驗收結果為不合格的用品,財務部有權拒絕支領相關費用。

(7)經辦人員應秉公辦事,採購過程中嚴禁收受回扣及其他禮品。確實無法拒絕時,應上交公司。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者處以警告、罰款、降薪甚至辭職處理。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領用和發放

第六條 辦公用品領用和發放辦法。

(1)領取物品時,需以部門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行政部提交《辦公用品審領表》寫明所要的用品名稱與數量,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核准。

(2)公司每月的1~3日為統一的提交申領表時間,遇節假日順延,其他時間均不予受理。

(3)行政部根據申領表的內容備齊所需物品,於每月5日前向各部門分發。同時進行辦公用品發放的登記工作,寫明分發物品的名稱、數量、型號規格及分發日期,最後由申領人簽字確認。

(4)員工離職時,其已領取或保管的訂書器、計算器等耐用品必須交還給行政部。如有丟失或損壞,行政部負責折價後向其索取賠償。

(5)經公司總經理批准的特殊辦公用品可隨時申領。

第七條 新員工人職時,可按照核定的崗位標準領取一套辦公用品。具體內容如下表

辦公用品崗位領用統一標準一覽表

崗位

標準配備

員工

水性筆、記事本、資料夾各一個

財務部員工

水性筆、記事本、資料夾、計算器各一個

部門主管

水性筆、記事本、資料夾、計算器、訂書器、鉛筆各一個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圓珠筆、水性筆、皮面筆記本、筆筒、書架、活頁夾、計算器、鉛筆各一個

備註

因工作原因需領用標準配置以外的辦公用品,需按照常規辦公用品申領程式申領。

第四章辦公用品的'保管和使用

第八條 辦公用品的保管及使用管理。

(l)行政部應建立庫存辦公用品臺賬,明確掌握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

(2)辦公用品倉庫須經常清掃整理,並定期進行盤點。盤點時如有賬物不符的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做到賬物相符。

(3)行政部應根據辦公用品的採購價格核算出物品單價,並根據各部門的領用情況計算出相應的費用,將其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並定期進行整理、彙總及存檔。

(4)水性筆、圓珠筆等首次領用後三個月內,只能領用筆芯,不得重複領用。

(5)離職人員交回的耐用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安排重新發放,申領人不得以其新舊為由拒絕領用。

(6)行政部對已無使用價值、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應做好登記,寫明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等事項。

(7)樹立節約意識,提倡無紙化辦公,儘量使用網終資源,降低易耗資源的消耗。

第五章 辦公用品的使用監督

第九條 各部門經理負責監督本部門辦公用品的日常使用情況。

第十條 行政部應定期對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領用申請以及實際使用情況進行核對。

第十一條 行政部每月填寫《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存檔用與年終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另一份提交各部門經理,使其瞭解本部門辦公用品的消耗情況。

第十二條 實行“走動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提醒解決,杜絕浪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都所有。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2

為節約辦公費用,規範辦公用品領用手續,規範辦公用品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控制辦公消耗成本,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實行“辦公用品領用”制度。凡需領用辦公用品的部門及人員,必須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然後上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辦辦理。請各部門認真執行,並給予積極配合。

一、訂立辦公用品申領制度本著以下原則:

1、厲行節儉,反對浪費;

2、合理申請,從工作角度出發;

3、加強保管,責任到個人;

4、手續簡便,易操作。

二、辦公用品領取規定:

1、辦公用品包括耐用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易耗品包括:A4、A3紙、水筆、筆芯、圓珠筆、鉛筆、膠水、固體膠、橡皮擦、垃圾袋、一次性杯子、衛生紙、抽紙、菸灰缸等。耐用辦公用品包括:訂書機、垃圾桶、水桶、剪刀、電話機、計算器、直尺、插座、U盤、票夾、資料夾、熱水瓶、拖把等。

2、易耗辦公用品中對以下有特殊規定:每個員工三個月內限領水筆一支、水筆筆芯3支、圓珠筆1支、鉛筆1支;每個部門六個月內限領膠水2瓶、固體膠2支;每個員工一年內限領橡皮1塊;一次性杯子、抽紙、菸灰缸僅限領導辦公室領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但超過此標準領用,必須由辦公室主任簽字方可再領。

3、耐用辦公用品已於此制度規定前領取,在今後正常使用發生的損壞時,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安排修理,如不報告或擅自將損壞的辦公用品丟棄,使用者個人按非正常使用損壞照價賠償。

4、對於報廢的辦公用品,要做好登記,在《報廢單》上填寫用品名稱、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並由部門領導同意簽字後,到辦公室辦理報廢手續,再憑《辦公用品領用單》申領新用品,否則不予領用。

辦公用品的領用時間定於每週二下午進行,因此,各部門需在週五下班前將需領用的辦公用品上報辦公室。如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況急需時,辦公室儘量配合。

3、為能給每位員工提供滿意的服務,需領用大量或較貴重的物品時,經請示領導,將所需用品名稱、規格、數量、使用時間提前一週告知辦公室,以便及時添置。

4、辦公用品須經領用人簽字方可予以發放。

5、各部門指定專人填寫《辦公用品申請單》經部門領導簽字後,上交到辦公室,每週二下午領取,使用辦公用品的員工到該部門指定人處領取並簽字回饋辦公室。

6、部門指定專人領取物品時必須到辦公室在辦公用品領用單上一一列明並簽字,使用保管人一欄必須註明由誰使用保管,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並承擔責任。

三、辦公室每月彙總出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清單及單價一覽表,並結算出各部門辦公用品費用。

該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一份交領導,一份歸辦公室存檔。

本制度自即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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