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錦集9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3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錦集9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本 車行 )

乙方: (以上簡稱車主)

1、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安裝GPS,車輛狀況良好。

2、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車主不能私自把車開走。

3、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出現故障,車主應及時修理。如車主沒有時間,車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費用由車主自行負責。

4、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即租賃險),如不按規定保險,出現被騙等其它事情由車主負責。出現車輛被騙或交通事故,本車行協助乙方處理,本車行不負擔經濟賠償損失。

5、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費。

6、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的行車證、保險卡和車鑰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到期檢車和保險都由車主自行負責,如不負責本車輛出現一切後果由車主自負。

8、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每月洗車費按實際次數收費,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車主負責車輛每月的定期保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於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xx,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效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xx.(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絡,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XX汽車租賃 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個人所屬的自駕非營運車輛 1臺,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按乙方車輛實際出車天數的租金總額 的百分之二十(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按車輛實際的出車天數的租金總額的百分之八十(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當月結束後進行結算。

三、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呼叫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執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專案: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專案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並保持車輛整潔。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由公司統一管理。

7、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五、其他事項

1、合作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合作自動解除屆時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另行續簽委託租賃協議。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5、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XX汽車租賃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車倆大架號: 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 車型號為 , 座,顏色 。

狀態良好,乾淨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 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 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排程。

d)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d)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 、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身 份證號碼: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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