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集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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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集錦8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 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 ,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 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 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資訊見行駛證影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 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 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絡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 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 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 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 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 車輛過戶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 每天退還。

十二、 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 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戶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影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影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影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 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著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乙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重慶易和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承運內容

1-1已方負責承運甲方業務‘天友乳業低溫奶所有產品 ,裝運.解除安裝配 送。

1-2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條款和條件使用車輛提供運輸服務,在協議期限

內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的時間,為甲方安排車輛和工作配送人員。 1-3乙方同意甲方運輸於業務相關的物品。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協議期限為12個月,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

第三章 運輸方式:

3-1 乙方自備汽車運輸車輛.車牌號 車況良好,能保證承包期間的正常運輸,符合產品運輸要求,向甲方提供車主身份證影印件,車輛行駛證影印件.駕駛員身份證.駕駛執照影印件。

3-2計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承包天友乳業有限公司配送業務的運輸線路

1線 家樂福前鋒店、好又多(府河店、新鴻店)、沃爾瑪SM店、伊藤建設店、人人樂前鋒店共六家包乾運費6500元。

2線 家樂福(羊西店、新光華店)、伊藤雙楠店、人人樂(優品道店、新光華店、雙楠店)共六家包乾運費6500元。

3線 李剛送奶到點(170公里內)包乾運費6500元。

以上線路為包乾計算,甲方不在付其它任何費用。

結款方式:乙方每月20號前應將上月結算運費的資料交給甲方稽核,以便甲方按照商定時間支付運費。

第四章 乙方承諾及責任

4-1乙方承諾以上線路不落單,不遺留貨物.

4-2.乙方負責取得.保持地方.國家要求甲方的所有與運輸有關所需的許可,並承擔相關費用.

4-3乙方保證確實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合法權以及相關的手續.

4-3.1乙方同意將提供搬運和運輸產品所需的裝置和訓練有素的人員,並保質保量,按時將貨品傳送至指定點。乙方將嚴禁使用曾用於運輸有害廢棄物或有毒產品的貨車,並保正在運輸配送過程中不發生交叉感染。

4-3.2乙方在其運作中將僱傭合格的.訓練有素的.經驗豐富並具有合法身份的僱員,統一按照甲方要求著裝並佩戴工牌,對客戶服務第一的態度至上,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4-4乙方應按照甲方通知的要求安排車輛,按時將指定車型的車輛行駛至甲方指定地點.並保證在約定的實時間內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乙方應承擔上述期間除不可抗拒力原因以外而造成的產品短少。損壞.受汙染及由此

引起甲方的損失。

本條所稱甲方損失實際是指甲方業務貨值損失和其它人力.物力損失.聲譽損失,並不包括由此引起的配送利潤。‘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戰爭.自燃災害.道路塌方.國家交通管制等非乙方主因素。

4-5乙方應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以保證車輛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保證車輛具備甲方所託產品需要的冷藏保鮮產品(製冷溫度必須控制在6C度以下,最佳溫度為4C度).

乙方保證車輛衛生,甲方對不符合表準的車輛有權要求調換車輛或要求乙方作出整改直到符合甲方要求。

4-6 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承擔。

五 雙方義務和責任權利:

1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進行工廠的各項要求進行宣傳.並監督執行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處罰權(包括對乙方出現的貨賠和各種罰款。

3甲方按照商定時間支付乙方應收運費。

乙方:

1乙方應每條線路向甲方交保證金5000元人民幣

2 乙方必須配備良好的車輛配質保證完成當天的配送任務,不丟貨,不丟單.不丟站,保質保量按時送貨到指定客戶。

3 乙方應提供符合配送產品要求的車輛附加裝置(製冷機組)如因乙

方原因超成的貨賠罰款慨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4在承包運輸配送中發生各種違章行為的罰款或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承包運輸配送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所制定的配送流程,以及天友乳業有限公司針對物流企業要求的各項管理制度。如因已方原因超成的天友乳業有限公司對甲方的處罰,乙方無條件的全部承擔。

7 乙方若出現車輛故障,需要停運。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不及時通知,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已方承擔。

8乙方在配送天友乳業有限公司指定線路產品時,不得混裝其它產品,一經發現以天友乳業對我公司罰款金額為準,對乙方進行處罰.

六 其它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負責人蓋章 乙方負責人蓋章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購買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 輛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及保證金

1.甲方為乙方指定車型融資購買車輛,由乙方承擔因購買上述車輛而需支付的稅費,乙方承租車輛須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繳納當月租金,租金為月元人民幣。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預交租金 元。

3.乙方在租賃期1年內,有權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所租車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進行車輛轉讓的所有相關手續,並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賃期限的約束。辦理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滿並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或提前支付完畢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租車輛的過戶手續,如果乙方不按時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按元/月付給甲方管理費,不足1個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費;乙方交齊全部租賃期的租金後,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車輛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乙雙方租賃關係自行終止。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擁有完全的租賃車輛使用權,甲方不得將此車輛進行抵押。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給第三者。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時,應保證車輛安全。甲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將租賃車輛手續原件存放於乙方處。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車輛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車輛的維修、保養及其他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4.因租賃車輛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或致使租賃車輛全損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保險

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車輛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本合同在租賃期滿或乙方提前支付完畢租賃車輛的租金,辦理完畢車輛的過戶手續後,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將租賃車輛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租賃車輛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時生效;簽字蓋章時間不一致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時間為準。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xx,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效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xx.(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絡,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北京市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甲方應於年月日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元整(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乙方以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於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後每期租金於每月的日以前繳納,先付後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後予書面簽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裝置。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添置的裝置搬走,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記憶體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A:

乙方B: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方:

經辦人:

聯絡地址:

日期:

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起租 月 日 時 還 月 日 時

一、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向乙方交付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車輛有效證件。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及年檢、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維護預約時間達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車輛情況下,甲方將有權對乙方租賃車輛收回﹙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續交租金的租賃車輛而終止履行協議。

6、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7、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甲方對電動車租賃申請者﹙乙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9、乙方在合同協議的時間以內退還租賃電動車,終止協議合同,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按合同交納的全額租金收取10﹪的違約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將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定期維護,保障租賃車輛能正常使用,自覺承擔若因車輛不合理使用、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 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駕駛使用。

4、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5、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發生任何事務責任,將由乙方承擔。

9、承擔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見店內公告《收費維修專案明細表》),承擔丟失租賃車輛及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協議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二、保證金

1、乙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押金及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7日內押金退還給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三、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乙方自願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願。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保險及賠付程式進行均有乙方自行處理,償付甲方車輛損失。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丟失,立即報警處理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損失將由乙方賠付。

四、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簽約時間: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

●?華晨寶馬520Li領先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l?租賃合同期限:

l?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l?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

l?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

l?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

l?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

l?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

l?銀行賬號:

l?戶名:

l?賬號:

l?開戶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計程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程式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

8、乙方指定駕駛員須是駕駛技術熟練,路況熟悉、責任心強、駕齡不低於1年者。

9、承擔不高於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保費上浮損失;承擔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其它責任。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五、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六、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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