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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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集合9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芳草地〃雪嶺仙山B組團平基土石方工程,甲方租用乙方的鐵馬汽車(運建築棄土用) 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租用汽車運輸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用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或工程結束。

二、使用場地:武隆縣仙女山鎮芳草地巴維亞〃雪嶺仙山B組團平基工程施工現場。

三、租金及計價方式:月租20xx0元/月/臺,汽車每天工作時間與工程進度同步,根據工程的需要,汽車每天基本工作時間為早上6:30至當日晚上12:00,每月汽車維修時間三天,若超過三天,則甲方按666元/天扣除乙方該機具的基本月租費,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如下雨、下雪等),導致無法工作,乙方租金照收。

四、付款方式為月結。乙方工作時間滿一個月後,甲方按實支付乙方租車費用,乙方汽車進場後,我司加油員對每臺汽車在加油前的原有庫存油量進行測量,並簽字確認,以保證車主的利益。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需提供等額的租賃發票、油發票、機械發票、機械配件發票等。

五、進出場費:裝置的進場費由甲方承擔,若甲方租用半年以上,出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機械在甲方租賃期間,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轉租或抵押,當日工作完畢必須由駕駛人員檢查機窗玻璃及車門關鎖好,方才下班。

八、責任和任務:

1、在租賃期內,燃油費、操作工食宿費均由甲方負責。

2、駕駛員必須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但甲方無權要求駕駛員違章操作。

3、乙方按期對裝置進行保養時,甲方應安排時間給予配合。

4、乙方在土石方的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汽車行駛的安全,確保安全駕駛,並經常檢查機械故障,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4.1 凡因汽車飛石或掉石造成過往行人或其它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安全,由乙方承擔。

4.2 因汽車駕駛不當或機械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3 在運輸過程中造成公路邊電線被拉斷,電杆破損的一切損失。

5、裝置在租賃期內,若有變動,甲方(或乙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以便安排。

九、若有一方違約或雙方發生爭議,儘量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自乙方機械進場,正式開工之日起生效,至機械報停後租金截止,由甲方付清乙方租金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備註: 其它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XX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中介方代表:

(或蓋公章)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 租 方:

地 址:XXXXXXXXXXXX 郵碼: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承 租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 2年 ,自 20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XXXXXXXXXXXX(簽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 租 方:XXXXXXXXXXXX(簽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北京市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平方米(建築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甲方應於年月日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元整(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乙方以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於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後每期租金於每月的日以前繳納,先付後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後予書面簽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並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合同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裝置。租賃期滿後,乙方將添置的裝置搬走,並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並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記憶體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八、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導致本合同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A:

乙方B: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方:

經辦人:

聯絡地址:

日期:

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車輛及費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由甲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元。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甲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乙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乙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輛開至甲方指定維修廠,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於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後,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抵押權及於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併、被兼併、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並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託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佈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採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後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絡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機動車清單

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 簽訂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 牌, 型號,核定載重量為:噸;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 ;車輛顏色為: ;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

第二條 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型別

第三條 租賃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條 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人民幣費用及稅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年月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 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保險費、過戶費)後,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後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戶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政府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專案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並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係,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稅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係,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為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並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 的滯納金,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一個或兩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地為深圳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壹萬元整。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擔保人:(1)

擔保人:(2)

擔保人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日期:年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9.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湖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漢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意,雙方共同遵循並執行。

第一條 場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位於武漢_______________城地面停車場西南角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車位共_____個,由甲方隨機安排;

3、承租用途:僅供停放小型汽車之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約,經甲乙雙方協商,若甲方同意續約的,應另行簽訂書面合同;若不予續約的,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停車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位,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簽訂合同時應支付給甲方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合同期內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該保證金不予退還。本合同期滿10日內,乙方應結清所有合同約定款項及完結所有經濟糾紛後甲方無息退還該保證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應付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在甲、乙雙方簽約後一個工作日內,乙方採用銀行轉帳方式進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滿前10日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賬戶資訊如下:

單位:湖北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賬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銀行賬號變更以書面通知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時依約將甲方指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間,若甲方建設或環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該場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無位置可提供該合同自動解除。

3、在乙方租賃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法規及甲方關於 停車場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必要的監督管理。

4、若由於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造成場地在租期內不能使用,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場地並不作任何賠償,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僅向乙方出租停車場停車位,不負責乙方所停機動車輛的保管以及損傷、損壞、被盜損失。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提供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等政府規定的經營許可證交付給甲方備份,乙方應守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及各項保險。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它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用於本合同規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場地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由於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不得佔用該場地外的地方營業,停放車輛的放置,必須規範、整齊,不得亂擺亂放。

5、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場地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場地。

6、乙方不得在該場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否則出現事故引起損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全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做好該場地的治安、防火、防盜及環境衛生等相關工作,禁止他人非法佔用或搭建。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的結構,不得亂拉電線安裝電器。

第六條 合同終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2、若由於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需提前終止租賃關係,甲方有權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內將場地恢復原狀後,無條件無償將場地交還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場地租金、違約金等其中一項或多項達一個月或合同保證金不足原合同保證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內仍未補齊的;

b、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場地用途;

c、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場地轉租他人;

d、乙方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第七條 保險條款

乙方應購買包含但不限於車輛財產險、第三者強制險等與車輛及車輛內財

物相關的保險,否則,乙方使用停車位過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欠繳月租金1%的違約金;若拖欠時間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索賠權利。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管理不善在該場地上發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但守約方是否向違約方發出更正通告,不構成向違約方索賠的前提條件。

第九條 通知及送達

1、乙方通訊地址已註冊在本合同內,所有甲方的通知書應以上述地址為依據。如乙方遷移通訊地址應立即以掛號郵件知會甲方,否則因此而引至任何郵遞錯誤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如人手傳送,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收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如專人直接送達的,應由接收人簽收;函件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函件為送達。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合同當事人具同等約束力。

3、本合同簽訂之時成立並生效,共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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