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精品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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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1

摘要:近幾年來,會計職務犯罪率高發,按照我國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 會計職務犯罪實際上是會計人員和那些參與犯罪交易人在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自利動機驅使下是對自身經濟成本和收益的計算。會計人員職務犯罪的心理, 在不同的階段有著不同的心理活動, 所以說,會計職務人員的犯罪心理軌跡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於其自身的社會經歷和個性特點所決定。本文通過揭示會計職務犯罪人員犯罪心理的產生和發展規律,通過應用犯罪心理學的多元性犯罪原因論分析了會計職務犯罪的外在和內在因素[],並從經濟學角度對預防會計職務犯罪提出了一些措施,希望為預防會計職務犯罪提供幫助。

犯罪心理學[精品15篇]

關鍵詞: 會計 職務犯罪 犯罪心理 原因 措施

一、會計職務犯罪之概念及發展現狀

(一)會計職務犯罪

指從事會計職務的人員以謀取一定的非法經濟利益為目的, 利用其職務之便利在經濟交易或會計事項中, 直接或間接實施侵害社會經濟關係和經濟秩序的行為。[ 王重鳴:《心理學研究方法》,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會計職務犯罪,這一概念明確地告訴了我們, 會計職務犯罪具有的一定的專業特徵:

1.會計職務犯罪的主體是會計人員, 其主體既包括在各級各類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從業人員, 也包括從事會計中介服務的註冊會計師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職業的從業人員;

2.會計職務犯罪的主觀是故意不履行會計其本身職業職責, 或在履行會計職業職責過程中, 嚴重違背其職務規範;

3.會計職務犯罪的客體是侵害了我國法律有關會計管理的法律規定;

4.會計職務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我國刑法和會計法關於犯罪的客觀事實特徵, 即必須實施了侵犯會計法規定的具體行為。比如, 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人員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必須真實可靠, 而其故意使用偽造、變造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 並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二)會計職務犯罪之發展現狀

從會計的犯罪頻率和涉及領域來看, 連續多年發案率較高的多集中在金融、證券、建築、招投標、政府補貼等領域, 甚至有的犯罪行為同時涉及多個部門或多個環節。

從案件性質看, 主要以貪汙、挪用公款型犯罪為主。這部分案件佔到案件總數的半數以上,這表明, 防貪汙、防挪用仍然沒有得到有效的預防, 這也是我國會計法對於今後預防會計人員職務犯罪的著力點。

從發案誘因看, 多數案件與參與經商、炒股、賭博等行為有著密切聯絡。

從犯罪表現看, 作案形態多樣,手段隱蔽, 往往是聯合作案, 並且多趨於智慧化。

從案件的查處情況看, 由於會計從業人員熟悉財務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犯罪手段隱蔽, 不易全面清查; 作案前後, 其採取偽造、隱匿甚至銷燬財務資料的辦法來消滅罪證,讓偵查機關查證取證帶來難度。

二、會計職務犯罪的原因

(一)外在原因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研究, 環境對人的心理、意識的形成產生一定的影響 ,包括個人身體之外存在的客觀事實, 也包括身體內部的運動與變化等。[ 朱偉:《犯罪心理結構的本質和作用》,載《犯罪心理學學術論文集》,中共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這是一個多質、多維的有機結合, 其對會計職業從事人員犯罪心理的影響,在不同的層面和範圍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社會環境中的一些消極因素, 也會對會計人員心理素質的發展和個人行為方式的影響;這是誘發會計職業從事者違法犯罪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外在客觀因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和計劃經濟的弊端相互矛盾,使會計職務犯罪的誘發力增大

目前我國社會經濟領域,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和計劃經濟的弊端形式存在範圍較為廣泛,從而產生很多無法迴避的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的矛盾;會計職業領域,經濟私有制觀念的存在, 以及社會上一些不正之風的助長, 使部分會計人員誘發了其貪婪心理;特別是一些以其行業工資作為主要經濟來源的會計人員, 就會把權力作為私有化了的商品進行交易,換取金錢,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觀念內化為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 在這種不良心理的支配和當前經濟發展形式下, 外化了會計的職務犯罪行為。[

2.法律制度不健全

當前我國社會和企業正處在一個轉型的時期,我國的一些法律、法規不完善, 執法不力, 監督制約機制落實不到位,故增強了那些意志比較薄弱的會計人員的僥倖心理和投機心理,從而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犯罪。

3.社會分配製度的缺陷, 是一支誘發會計人員職務犯罪心理的“催化劑”

在目前社會發展中,一些會計職業從事人員趁我國經濟轉軌時期存在的某些缺陷和矛盾,尤其是不合理的分配製度會使其利用職務之便, 大肆侵吞國家和所在部門的財產;在兩種體制並存的情況下,舊的計劃體制和新的市場體制在發揮有效調節作用的同時, 將各自的缺陷和不足疊加在一起, 給經濟生活帶來了一系列棘手的問題, 同時也為會計職務犯罪提供了條件和機會,因此社會分配製度的缺陷成為誘發會計人員犯罪心裡的催化劑。

4.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加重了部分會計人員的不平衡心理

由於我國各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那些地處“老、少、邊、窮”地區的, 經濟發展比較落後, 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經濟收入差距很大, 同一職務、同一級別的報酬大有不同, 使一些會計人員的心理不平衡, 因此,其意志更加脆弱, 只要有小小的誘惑, 就會鋌而走險, 不惜以身試法,從而選擇了其職務犯罪。

(二)內在因素

會計人員職務犯罪的心理狀況, 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心理活動, 他們犯罪的心理軌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社會經歷和個性特點所決定。歸納起來, 會計人員實施職務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幾種:

1.“見錢忘義”的貪慾心理

貪慾是一切貪利性犯罪者所共有的心態, 是貪汙賄賂等職務犯罪者的同類心理, 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基礎。具有貪慾心理的人, 為了錢財, 可以不擇手段, 鋌而走險,採取各種形式, 甚至冒著生命的代價, 肆意作假,挪用公款。因此,會計職務犯罪的內在成因是自身的貪慾。

2.“矇混過關”的僥倖心理

當下社會,不少會計人員犯罪, 都是因為其自身抱有僥倖心理佔上風時陷進去的。

他們具有自決心理機制突出的“鴕鳥心態”。一方面, 他們在會計職業領域有固定的經濟收入, 生活上有保障, 並不願意因為犯罪丟掉工作, 希望“魚與熊掌”兼得; 另一方面, 他們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 智商較高, 往往自認為其身份特殊, 行為隱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贓證匿藏天衣無縫, 在自信能僥倖“過關”的情況下走上犯罪道路。

3.“深感吃虧”的補償心理

有些會計人員在社會分配拉開差距的情況下,看到別人待遇比自己高,住房比自己好,或原來的下級各方面都超過自己,再或者看到才華和學問比自己差的暴發戶發了財時,便產生了不平衡的補償心理, 也有些會計從業人員在犯罪最初階段。

不具有利用職務非法謀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反而處於消極、被動的狀態;當陷入犯罪的泥潭後, 錯誤的認為這是對自己工作多年的補償。

4.“難以自控”的矛盾心理

這種會計職業從事者,見錢眼開, 打心眼裡羨慕大款鉅富“一擲千金的派頭”,雖然會產生利用手中權力撈一把的念頭, 但懾於法律的威嚴, 缺乏以身試法的勇氣。然而, 金錢和物質的巨大誘惑最終還是佔了上風,他們在嚐到甜頭的同時, 又擺脫不了緊張與恐懼, 從而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後身敗名裂, 累及親人。

5.“貪圖享樂”的虛榮心理

因為有了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 難眠會引發一些會計職業從事者的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思維, 使一些會計從業人員在生活方式上追求資產階級貴族式的享樂, 為了達到這一虛榮目的,他們不惜走上職務犯罪的道路。

6.“有恃無恐”的攀比心理

攀比心理是會計職業者一種社會比較心理, 是主體與客體在利益比較中, 有“向上性動機”支配的認識和態度, 是一種消極心理, 屬於最樸素的職務犯罪心理。

7.“孤注一擲”的賭徒心理

這種會計從業人員崇尚“人為財死, 鳥為食亡”的拜金主義哲學。在金錢的誘惑下, 只要能撈到好處, 得到經濟上的利益, 什麼黨性原則、職業操守、榮譽尊嚴、道德良心甚至自由生命都可以置之腦後。在“有權時撈一把,逮住了自認倒黴”這種賭徒心理驅使下, 他們膽大妄為, 頂風作案,明知早晚要翻船,仍如飛蛾撲火,自毀前程。

三、預防會計職務犯罪的措施

會計職務犯罪是會計從業人員運用公用權力和公共資料謀求私利的行為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 會計職務犯罪實際上是會計人員和那些參與犯罪交易人在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自利動機驅使下,對其自身經濟成本和收益的計算。經過以上分析,我們便可以為有效預防會計職務犯罪提供幾點對策:

(一)探析會計人員心理,正確認識和對待其職務犯罪現象、犯罪心理及習慣,以新思路解決

首先,要準確地預測出會計因為其職務的特殊而可能的違法犯罪型別,然後根據不同型別的特點和規律對症下藥,以便取得更顯著的預防效果。

其次,根據會計人員職務犯罪情節的輕重,採取不同的預防措施。為此,我們必須有防範未然、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的態度和行動。因此,預防職務犯罪須從及時發現、消除罪惡的邪念為著立點,集中矯正不良的心理惡習,以免釀成大禍。

(二)宣傳法律,深入民心,嚴刑峻法,抑制貪婪慾望,提高冒險犯罪成本

自古以來均有亂世用重典之例,在現階段會計職務犯罪形勢嚴重的情況下,加強道德和法制教育,建立起守法心理結構,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抗腐蝕能力,穩固防範措施,堅持嚴刑峻法是大為必要的。而對犯罪分子心慈手軟就是對的縱容,後果便是其領域內職務犯罪屢禁不止,而且越演越烈。只有加強宣傳法律制度,深入人心,依法實施,殺一儆百,才可以平民心,才可以有效地抑制某些人的貪婪的慾望。

(三)付諸實際,滿足會計相關人員的補償心理,使其心理得到平衡

對於會計職務從業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防止出現其反社會性認識,培養處理人際關係的正確觀念和能力。在生活領域中,適當滿足他們的需要,防止個體物質慾望惡性膨脹、萌生犯罪動機的預防措施。要教育他們正確處理物質需求的無限性與實現需求的有限性、階段性,物質需求的多樣化與滿足需要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之間的關係。一方面要求他們樹立良好的愛崗敬業職業道德,為人民、國家和單位服務;另一方面也要在精簡機構人員基礎上實行高薪養*,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在生活和心理上得到補償。

(四)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監督,減少投機的機會

為了會計職業領域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維護社會的長久治安,必須依法從重從快地打擊會計職業犯罪者,使其對有劣跡或刑滿釋放人員產生強烈的威懾效應,起到預防犯罪的作用。

首先,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法律規章制度,使具有可操作性,便於貫徹執行。

其次,要進一步明確職務監督機構及人員的職責,務必做到獎懲分明。

再次,實行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在內部包括簽訂廉政責任書、崗位責任狀、健全黨員民主生活會制度,對外部也須充分發揮司法、群眾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從而力求制度森嚴,監督嚴厲,使懷有不軌之心的人難以或無從下手。

四、結語

本文從犯罪心理學研究的角度,注重理論、著重實際的思想為指導,吸收了犯罪心理學的相關理論成果,全面、系統的闡述了會計職務犯罪的實際,並立足於會計職務犯罪人員心理的研究基礎理論分析了會計職務犯罪,通過對會計職務犯罪人員心理的研究,示其犯罪發展規律, 打開了預防會計職務犯罪人員心理防線的突破口,通過應用犯罪心理學的多元性犯罪原因論,分析了會計職務犯罪產生的外在和內在因素,又從經濟學角度, 對預防會計職務犯罪提出了一些犯罪預防措施。本文的最終目的在於通過犯罪心理學的理論知識來探析會計職務犯罪,希望便於解決會計崗位所存在的現實問題。

犯罪心理學2

心理學是以心理現象及其變化規律為研究物件的科學。犯罪心理學以犯罪人的心理為研究物件,是心理學研究的特殊領域。

心理科學的研究成果表明,心理現象是腦的機能,是客觀現實的反映,人的生理機制為心理現象的產生提供了物質基礎。情緒、情感和意志都是人的心理活動,任何心理活動都有其發生、發展和完成的過程。從心理活動產生的方式來說,是在客觀事物的作用下引起的腦的反射活動,是人的高階神經活動。心理活動是客觀存在的反映,這種存在不依賴於人的主觀意志,沒有客觀事物的作用,心理活動就不能產生,但是人對客觀事物的反映並不是像鏡子反映物象一樣消極、被動,人在受客觀事物作用的同時,也在積極地作用於客觀世界。客觀世界在人對客觀事物的反映中具有決定性作用,它決定並制約著人的一切心理活動和一切個性心理特徵。人的實踐活動擴充套件了人的認識可能性,使人的認識不斷豐富起來。實踐是人認識客觀事物的基礎,是檢驗現實反映是否正確的標準。人對現實的反映是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反映的內容是由外界事物的作用決定的,是客觀的,但它同時也是主觀的,因為這種反映是物質的腦的神經活動過程,是由一定的人來進行的,總是受反映者所累積的個人經驗和個性心理特徵的制約,通過認識主體的活動得到實現的。

作者多年來一直從事犯罪心理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經過多年的醞釀、積澱和研究,終於編撰出具有自己獨特風格的《犯罪心理學》一書。本書以嶄新的形式,獨到的見解,對於犯罪心理學的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進行了深入淺出、通俗易懂的闡述,對學術界爭論的有關問題慎重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與看法。本書的理論建構獨具特色,具體結構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犯罪心理學的'基礎理論部分,包括第1章至第6章,主要探討犯罪心理學的學科性質與研究方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犯罪人的心理現象等;第二部分是運用犯罪心理學的基礎理論對各種型別犯罪人進行的心理分析,包括第7章至第12章,我們重點剖析了不同年齡、性別、經歷犯罪人的心理,幾種故意和過失犯罪心理,變態犯罪心理,群體犯罪心理以及犯罪人在不同訴訟階段中的心理:第三部分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終極目的——犯罪心理的防控,在第13章中,我們對犯罪心理防控的具體技術手段作了具體詳細的介紹;第四部分是對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展望,在第14章中,我們就犯罪心理學的應用研究與學科發展提出了獨到的看法,既具有總結性又具有前瞻性。上述四部分內容(包括每一章節)之間既有聯絡又各有獨立性。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社會科學,它不能脫離社會和時代而獨立存在。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密切聯絡當前社會發展背景,把犯罪人置於當代中國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中,對其犯罪心理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剖析。在本書的撰寫中,我們還吸納了國內外學術前沿的犯罪心理學的理論觀點,努力與最新的研究觀點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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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聃齡.普通心理學[M].北師大出版社.

[2]方富熹,方格.兒童發展心理學[M].人民教育出版社.

[3]鄭雪.人格心理學[M].暨南大學出版社.

[4]莫雷.教育心理學[M].教育科學出版社.

[5]徐光新.學校心理學[M].華東師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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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一詞最早出現於1790年德國人明希編寫的《犯罪心理學在刑法制度中的影響》;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學為書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國人紹曼編寫的《犯罪心理學論》。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聯。普通心理學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動規律的學科,是心理學中的基礎理論學科。

犯罪心理學它要應用普通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研究特殊的群體——犯罪人的心理活動的規律和特點,因此,普通心理學中關於人的心理的實質、各種心理活動的基本規律、人的心理髮生髮展變化的.規律,以及心理學研究的各種方法等都要在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中得到應用;反之,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又可豐富和發展普通心理學的理論,使其更加充實和不斷完善。

犯罪心理學學術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方法和手段的日臻完善,使犯罪心理學愈來愈明顯地呈現出科學的發展模式,有關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現象的研究背景、研究內容和研究結果的應用方面開始步入科學的軌道,有關犯罪心理活動的研究方式、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方面也表現出科學性的特點,逐漸形成完整的、獨特的犯罪心理學學科體系和專門的研究方法,建立起系統化的犯罪心理學的學科知識結構。

犯罪心理學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的運用也越來越廣泛了,往往被用於刑事偵查中。對於我們更好揭露、證實、減少、控制犯罪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我歸納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幾點:

1.可為犯罪的預測、預防提供心理學依據和具體的方法。通過對犯罪心理產生的各種因素的控制,對犯罪心理進行預測和控制,就可以從客觀上減少犯罪的發生。

2.可為警察提高心理素質、提高公安隊伍戰鬥力提供理論指導。犯罪心理學研究警察的心理特點,可為其克服心理弱點、改善心理品質提供一些理論和方法。

3.通過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痕跡,可為發現、揭露和證實犯罪,確定偵查範圍

和方向提供幫助。

4.通過研究犯罪人的心理狀態,提高審訊效果。犯罪人在審訊過程中的心理變化有一定的階段性,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心理狀態。不同的犯罪人對抗審訊的態度、方法也不一樣,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心理指向,就是企圖掩蓋犯罪事實,矇混過關。審訊人員應瞭解犯罪人不同階段的心理狀態特點,時刻掌握其心理動向,從犯罪人的不同表現推測其心理特點並採用相應的審訊策略和方法,通過對犯罪人進行心理控制、心理影響而打破其心理防線,達到加快審訊的程序、提高審訊效果之目的。

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科學發展並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是在遵循犯罪心理學學科發展的基本規律,不斷總結犯罪心理理論與應用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的,隨著犯罪心理學的不斷髮展,犯罪心理學研究人員逐步開始採取先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建立起系統化的犯罪心理學學科知識體系,並在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高了犯罪心理基本理論的科學性和應用性,犯罪心理研究結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科學的犯罪心理與犯罪行為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使犯罪心理學走上科學的軌道,也使犯罪心理學的理論與應用研究具有更廣闊的發展前景。

犯罪心理學5

摘 要 中職校學生中存在許多外顯和內隱的心理行為理由,在職校教育教學中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需要十分迫切,作用十分重大。如何開展中職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教師至關重要,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要注重實踐,突出以活動為主的特點;注重家長與社會力量的參與,共同推進心理健康教育。

關鍵詞 中職校 心理健康 教育

1中職校開展學生和教師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

調查表明,中職校學生中,普遍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心理行為理由,如厭學、逃學、偷竊、說謊、作弊、自私、任性、耐挫力差、攻擊、退縮、焦慮、抑鬱等等種種外顯的和內隱的心理行為理由。這些心理行為理由不但嚴重地影響著自身的健康發展,而且也給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帶來巨大的困擾,直接影響職校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與教育目標的實現。因此,對擔任育人任務的教師和職工心理健康教育是十分迫切的和具有重要作用的舉措。

2中職校如何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2.1培訓教師職工至關重要

在中等職業學校普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僅僅靠幾位心理輔導教師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培養一支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學專業知識、掌握心理輔導技巧和心理訓練策略的教師職工隊伍至關重要。

理想的培訓應分三個層次:一是首先培訓一批骨幹教師,起到示範作用;二是普遍輪訓班主任,提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意識,提高教育水平;三是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識講座,培訓中關鍵的理由是轉變教育觀念,規範教育教學行為,掌握心理教育的基本策略。

2.2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

實踐證明,學校應致力於深化日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改革,以此作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也只有此,才能突破把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簡單看作心理測驗、心理諮詢、開心理課的侷限,而將心理健康教育真正落在實處,深入、有效地開展起來,也才能有可能實現“讓每一位教職工都成為學生心理保健醫生”的夢想。

2.2.1通過課堂教學過程實現心理健康教育

課堂教學是學生一天的主要活動,課堂也是學生一天最重要的活動場所,學生在課堂上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也最多。所以,如果能在課堂教學過程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無疑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最有效、最有作用和價值的開展途徑和方式。

重視課堂心理氛圍的建設。課堂是學生生活的主要空間,學生在課堂上投入的時間也是一天之中最多的,因此,積極的課堂心理氛圍將對學生心理的健康成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重視課堂心理氛圍的建設,關鍵是要重視師生之間的關係的建立。

2.2.2結合學科特點實現心理健康教育

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學生學習課程的多樣化,也為心理健康教育的開展提供了更具選擇性、更具全面性的途徑和方式。

2.2.3 在日常教育活動中實現心理健康教育

抓好日常教育活動、巧妙滲透心理健康教育。首先需要教職工觀念的.轉變,教職工要從新的視角來看待自己日常的教育工作;其次需要激發教職工的主觀能動性,發揮教職工在日常教育活動中的主導作用,發揮教職工創造的潛能,促使教職工敢於大膽創新,改革舊有的教育工作模式;此外需要使教職工充分認識到學生在教育活動的主體作用,通過平等、信任和相互尊重,給予學生參與的機會,從而根本轉變教職工日常教育活動的不良模式,帶來教育效果的巨大提高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實施。

2.3注重實踐,突出以活動為主的特點

研究與實踐證明,實現心理健康教育更多地依賴於個體在真實情境中的實踐操作與體驗。因此,讓全體教職工明白:心理健康教育不能成為一門說教課,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而應深入生活、在實踐中加以訓練、鞏固。為此,我們倡導注重實踐,給學生機會,讓學生在參與中、在“做”中真正感受到心理健康教育。其中,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實現方式就是教職工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突出以活動為主的特點,寓心理健康教育於活動之中,不僅在活動中蘊涵、傳遞有關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識,還注意在日常的教育教學實踐中隨時抓住理由作為教育契機開展生動、直觀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並注重在生活中有意識地組織學生開展各種活動去實踐、體驗所學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等等。通過這些生動、活潑、有趣的活動,不僅讓學生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心理健康教育,而且使學生體會到心理健康教育來源於生活、實踐於生活的基本道理,從而將心理健康教育再一次真正落在實處。

2.4注重家長與社會力量的參與,共同推進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不僅僅是學校教育的任務,也是全社會的任務和職責;心理健康教育只有得到社會的支援和認可,才能得到真正開展。也就是說,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時應注重調動全社會的力量,獲得來自社會的支援和認可,首先應獲得來自家長的支援和認可。因此,我們提出,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時必須注重與家長達成共識,通過各種活動與宣傳,打破家長那種認為只要學習好就是發展得好的舊觀念、舊框框,幫助家長建立現代的、科學的人才觀,獲得家長的支援和認同,鼓勵家長參與,創設出全體成員共同參與和支援心理健康教育的環境與氛圍,從而使心理健康教育紮紮實實地開展下去。

犯罪心理學6

《犯罪心理學》一書中提到,在犯罪心理學當中,研究者從各種立場出發,得到了一些重要的發現。

研究者多次發現,人們對於道德的理解和知識不一定和道德行為一致。也就是說一個人即使有某種道德觀念,也可能做出與此相悖的行為來。

從違法少年的家庭環境研究和教育研究中可以發現,嚴厲地懲罰犯罪者能夠帶來短時間的順從,但是並不能讓道德價值內化,也就是說,懲罰並不能幫助形成道德價值,強化行為的意志力。

精神分析理論重視在異常行為背後的心理動機和緊張心理。希利(Healy)認為違法犯罪者與雙親的情感當中產生的情緒障礙是不法行為的主要原因。如果直接懲罰這種行為,會提高緊張心理和導致更強烈的抵抗,可見簡單粗暴的懲罰是無效的,而且還有一定的害處。

社會心理學的理論中,社會性學習被用於解釋一些現象。社會性學習的表現形式是社會群體各種交流活動和交流過程,學習內容多樣化,並且可以在群體交流的過程中動態產生。

弗洛伊德認為,犯罪者的超我發展程度不夠,所以不能抑制一些本能的衝動。洞察、淨化、寬容等等概念都是由這一學派首先提出的。但是這種方式對心理學者的.要求過高,難以推行。

羅傑斯認為治療沒有必要糾結於過去,主張“非支援性療法”和“來訪者中心療法”。通過談話治療讓患者洞察問題。這種方式是一種個別人格治療,研究者指出,這種方式和家庭的支援有關係。治療的成功率並不樂觀,僅有20%非常有效,42%無效。

或許有些已經根植於人格當中的東西,不會通過簡單的對話就加以改變。但是無論如何,羅傑斯的方法給予了研究者希望。犯罪行為的心理疏導意義大於懲罰。

犯罪心理學7

經過一個學期的學習,我對《犯罪心理學》這門課程有了更深刻的瞭解,也懂得了更多有關犯罪的知識。我很高興自己選擇了這門課程,它讓我收穫很多。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瞭解犯人的心理學是一門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圖及反應的學科,和犯罪人類學相關連。這一門學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於有關“是什麼導致人犯罪”的問題,但也包含人犯罪後的反應,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學家也可以做為證人,以幫助法庭瞭解犯人的心理。

犯罪心理學研究的基本步驟 1.建立假設。通過觀察如果對未知現象及其相互間的關係發生了疑問,根據已知的科學事實和原理進行嘗試性或假設性的推測,也就是提出問題。

2.蒐集資料。建立假設後,進一步的工作就是根據事實資料驗證假設。蒐集資料的方法主要有觀察法、調查法、問卷法、個案追蹤法等。

3.分析資料。採用適當的方法將蒐集到的原始資料加以整理、分類,是指系統化和簡約化。

4.做出結論。即驗證假設的過程,確定假設的正確與否。

犯罪心理學的學科特點 1.犯罪心理學既是一門交叉性學科,也是一門邊緣性學科

2.犯罪心理學也是一門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綜合性學科

3.犯罪心理學是一門或然性學科

研究犯罪心理學的目的

1.為研究犯罪科學和心理科學做出貢獻

2.為預防和懲治犯罪以及矯治罪犯的實踐服務。

3 為讓社會認識犯罪發生的機制,並使之配合有關人員幫助犯人走上正途。 犯罪心理學常用的方法

1.觀察法

2.調查法

3.實驗法

4.心理測驗法

5.案例分析法

3.6.經驗總結法

4.7.數量統計分析法

犯罪心理,是指影響和支配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活動或心理因素的總稱。犯罪心理是犯罪行為的內在動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現。

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它包括多方的因素。我們通過對它的研究可以為社會、學校和家庭提供一定的建議,以便更好的預防、控制和減少犯罪,可以為公安、司法、監獄等部門的工作人對於懲治犯罪以及矯正犯罪提供心理方面的建議。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現在犯罪問題也變得越來越嚴重了,我們應該對它有足夠的重視。因此,加強對犯罪方面知識的學習也變得十分必要了,作為當代大學生的我們更應該如此。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綜上所述,我認為學習《犯罪心理學》這門課程是很有必要的,它讓我知道了更多有關犯罪的知識,讓我在以後的學習和生活中更好地保護自己和自己身邊的人。

犯罪心理學8

犯罪心理學就業方向:

犯罪學畢業生的主要就業方向為科研、教育/培訓和公務員,畢業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鑑定人員、犯罪心理研究員、犯罪調查員、執法人員、警務人員、獄警、感化主任、假釋官、社會工作者等。偵查學專業的學生就業面較窄但比較穩定,主要到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部門從事偵查工作、刑事執法、預防和控制犯罪以及偵查學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犯罪心理學概述:

犯罪學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形成、發展起來的,其內容和範圍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和犯罪現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變化。從語源上說,首先使用犯罪學一詞的 是義大利的R·加羅法洛( 1851~1934 )。他在 1885年問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學》。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犯罪學成為獨立的學科,始於19世紀中葉,它是以資本主義的發展為其社會歷史條件的。在長期的研究中,有的學者側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徵,試圖探明什麼樣的人會成為犯罪者,這方面的學說有犯罪人類學、犯罪生理學、犯罪心理學等,統稱犯罪生物學;有的側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現象,分析什麼樣的社會環境條件會導致犯罪發生,這方面的學說就是犯罪社會學。在這種學說中,犯罪統計學起著重要的作用。上述兩類學說都有其側重點。其中,從個人和社會環境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尋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側重的學者也不少。

犯罪心理學9

[摘要]當前我國對於志願者理由的研究主要基於組織管理、運轉機制等方面進行,而對志願者心理過程的研究仍存在空白,因此我們進行了這項研究。目的:通過對北京中醫藥大學志願者服務目前狀況以及志願者心理過程的調研與分析,掌握大學生志願者的心理過程,引導他們的態度及行為。策略:整理參考國內外大學生志願者公益服務文獻資料,按比例抽取北京中醫藥大學各學院本科生進行問卷調查,包括限制選擇式和自由完成式。結果:志願者對志願服務的認知度比較高,但在情緒的宣洩和執行意向的方式上需要正確的引導。結論:管理者對志願者的心理方面關心較少,導致志願者心理得不到支援,從而退出志願者服務。

[關鍵詞]應用心理學;大學生;志願服務;心理過程;認知

[]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51-0092-03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1.1志願者立法

2008年北京奧運會推動了我國志願者活動的開展,加快了我國志願者立法工作的步伐。志願者立法主要包括志願者資格,權利義務,志願者服務的方針、範圍、程式,異地誌願者和國際志願者服務,志願者服務標誌,志願者服務日,政府和社會的財政、稅收、經費、宣傳等方面,以及對優秀志願者的獎勵等內容[1]。

發達國家志願者服務立法過程也比較曲折與漫長,志願者服務立法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索的過程。

美國的相關立法和政策顯示出了對志願者活動的大力支援的態度,對志願者個人的物質保障方面也有很多相關政策法規[2];日本志願者服務法律中明確認可人民及其組成團體的參與權,排除基於友誼、善心或睦鄰理由所實行的個別活動,並將志願服務與任何給薪式勞務區分開來,規定政府有義務制定一系列措施推動和保護志願者以及志願者團體[3]。

1.1.2志願者活動

大學生在校期間參與志願活動是服務社會的重要表現之一,也是為了更好地適應未來變化的社會進行公益服務[4]。活動的組織形式主要是藉助於學校的社團,這有利於將大學生志願者們組織起來,集中力量進行服務。但這也引發了一系列的理由:志願者報名積極性高但持續參與率低;志願者專業不對口;社會認可程度低;社團數量不少但質量不高;服務內容縱深推進不夠;保障機制不健全等。

1.2研究目的和作用

目前大學生志願服務群體逐漸壯大,但志願服務的目前狀況不容樂觀,甚至出現志願者流失、志願服務質量下降的趨勢。本課題立足於北京中醫藥大學志願者公益服務目前狀況,通過調查、探究與深思,深入瞭解志願者心理過程情況並加以分析,旨在瞭解大學生志願者的心理狀況,對志願者給予一定的心理支援;減輕志願者的流失狀況,完善志願服務體系,一定程度上推動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

1.3研究策略

通過對國內外大學生公益服務與志願者活動文獻資料的整理與參考,為本課題提供理論依據,併為調研拓寬思路。按比例抽取我校各學院本科生作為物件進行抽樣調查,調查方式為問卷調查。

2研究結果

2.1志願者基本情況

參與問卷調查的調查物件中男生所佔比例為26%,女生所佔比例為74%,女生比例約為男生比例的3倍。

2.2志願者的認知過程

2.2.1志願者瞭解志願服務的方式

60%的志願者通過學校團委、學生會、志願服務社團獲得志願者服務的資訊;21%的志願者是通過朋友、同學及其他志願者獲得志願者服務資訊;16%的志願者是從社會志願服務機構中獲得志願者服務資訊;只有3%的`志願者是從其他機構獲得志願者服務資訊。

2.2.2志願者瞭解志願服務的渠道

43%的志願者通過網路這個渠道獲得志願者服務資訊;12%的志願者通過電視;8%的志願者通過報紙;3%志願者通過電臺獲得志願者服務資訊;有34%的志願者是通過其他渠道來獲得志願者服務資訊,主要包括社團的海報、身邊同學朋友的傳達。

2.2.3志願者對志願活動內容的認知

25%的志願者在服務前沒有接受過培訓,75%志願者在服務前接受過培訓。並且大部分的志願者認為志願者培訓對志願者服務是有幫助的,因此這也是大部分的志願者願意接受相應培訓的一個理由。

2.3志願者的情感過程

2.3.1積極情感

大部分的同學對志願者服務還是持有積極的態度,願意主動進行志願者服務。當志願服務影響了學習、生活的時候,49%的同學認為是值得的。他們認為志願者服務可以豐富自己的生活,獲得一定的社會經驗,提高自身的能力,進而實現自我價值。此外,當志願者和同伴一起服務時會比個人服務更開心。

在對學校志願者服務工作總體目前狀況的滿意程度方面,有50%的同學是滿意的,滿意的主要理由是服務物件的認可及自身的提高。

2.3.2消極情感

少部分的同學對志願服務持消極的態度,當志願服務影響了學習、生活的時候,24%的同學更多地會選擇學習,他們認為自己現在是一名學生,應以學習為重。只有學好專業知識,處理好生活上的事情,才可以更好地為志願服務做出自己的貢獻。

在對學校志願者服務工作總體目前狀況的滿意程度方面,50%的同學持有不滿意或一般的態度,他們主要認為裝置、器材及志願者註冊制度等方面可以進一步提高。

當志願者發現自己的同伴想退出時,大都會表示遺憾、不理解、感到受挫,這對他們繼續進行志願服務的心態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另外,服務物件的不滿意或不理解也會讓他們產生負面心理。

2.4志願者的意志行動過程

2.4.1準備階段——動機與目標

人們之所以會選擇、實施和維持某種志願者行為是因為該志願者行為的功能可以滿足他們特定的動機,如增加自我價值感、增長職業技能、減輕負罪感或壓力、建立和強化人際關係以及履行作為群體成員的義務等功能[5]。調查得知,北京中醫藥大學志願者參加服務的動機主要是回報社會以及鍛鍊和豐富自己。此外,擴充人際交往、按照學校要求、覺得新鮮、獲得獎勵以及為日後求職做準備也是北京中醫藥大學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的動機。

犯罪心理學10

山根清道的《犯罪心理學》一書,儘管年代久遠,但是對於犯罪心理相關研究作出了一個比較系統而完善的歸納。

在犯罪行為分析方面,作者總結了一些研究者的觀點。阿德勒認為,在家庭當中被嬌縱或者是受忽視,會帶來長時間的心理不適感,這也是許多罪犯所承認的。希利和他的妻子布朗納認為,一些不能得到滿足的慾望也是犯罪的動機之一。對於愛情的失望,對於家庭當中一些行為的不滿,內心深處壓抑的不幸感等等,都包括在其中。弗洛伊德以及他之後的研究者認為,強烈的罪責感帶來的自我懲罰,也可能變成報復社會的舉動。研究者約翰遜和焦勒克認為兒童的有一些反社會行為是父母鼓勵的.結果,也就是說孩子把父母一些無意識的敵對態度轉化成了行為。

挫折和衝突也會導致攻擊性的行為。每個人在心理上都擁有防禦的機制,用以調節負面情緒,來應對生活中的挫折衝突,緩和精神上的緊張狀態。如果防禦的行為越過了應有的界限,那麼就形成了犯罪。有些人把自己的敵意投射在對手身上,因此深信對方對自己也懷有深深的敵意。所謂沒有理由的犯罪也有可能是所要攻擊的對手太強,而隨意找來弱者進行代替的結果。這些都是防禦機制過分發揮其功能的一種表現。

有研究者基於學習理論對於犯罪心理學進行了探討。根據認知不協調的理論,也能夠分析出認知的不平衡與不協調,可能是導致犯罪的原因。

但是缺陷和不滿,只是犯罪的動機之一。作者認為要分析犯罪的行為和動機,還需要從更廣闊的人格發展角度來入手進行分析。

施耐德的“病態人格”概念當中提出了幾個關鍵因素,如爆發性、無情性、意志薄弱性、易變性等。反社會人格也用於解釋一些犯罪行為,患者行為與社會規範相背離,不在意他人的感受,同理心缺失,社會道德感淡薄,不負責任。

詹金斯認為,成長過程中社會化的失敗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將這種情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沒有被社會化的攻擊型,這一類人在成長過程中往往有過被父母多次拒絕的經歷;第二類是受過度壓制的型別;第三類是表面上被社會化,實際上可能與違法犯罪集團聯絡比較多,父母監管不嚴,在一個被忽視的環境當中成長起來,會受到周圍一些行為不良者的影響。

現在的研究已經不認為犯罪者有某種特定的、固有的人格,但是在研究犯罪心理的過程中也不能忽視人格因素的影響。

書中還有這樣一個很有意思的觀點:一些犯罪者並不是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了一些不良因素的影響,而是他們自始至終都像嬰兒一樣缺乏是非曲直,對事物沒有基本的辨別能力。這也是社會化不完全的體現。

總之,在對犯罪者的研究中發現了許多相關因素,但是這些因素並不代表著將來一定會出現犯罪行為。

犯罪心理學11

犯罪心理學是研究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心理結構形成發展和變化規律以及犯罪對策的心理依據的一門學科,是一門介於犯罪科學和心理科學之間的交叉學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論性又有很強的實踐性。它從心理學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發生犯罪行為的原因過程和規律,為公安司法機關揭露和懲戒犯罪以及預防犯罪矯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學依據和方法。

人的犯罪心理是不是可以認識的,這是犯罪心理學是否具有科學性的前提。如果犯罪心理不能認識,那麼犯罪心理學就不是一門科學。反之,如果有充分的科學依據證明人的犯罪心理是能夠為人們所認識的。犯罪本質上是危害社會的,觸犯社會所制定的刑事法律的行為,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要受到嚴厲的刑罰制裁。犯罪心理在本質上是人的心理活動,是一種運動方式。辯證唯物主義認為,運動是物質的普通屬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運動的,運動不是虛無的,運動就會留下痕跡或印象,犯罪心理活動也是這樣。犯罪人在犯罪動機的激勵下,為追求一定的犯罪目的而實施犯罪行為,在具體的犯罪行為實施後,不僅會在犯罪現場遺留下手印、足跡、工具痕跡等直觀物質痕跡,也會在生理上留下犯罪心理印痕。例如,犯罪人對自己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現場情況、接觸過的人和物、行為過程等會有心理上的感知,犯罪的具體情況在犯罪行為實施後並不是消失得毫無蹤跡,而會繼續引起犯罪人大腦皮層的興奮,與案件有關的記憶仍會在大腦皮層中重現,隨之情緒波動,進而產生肌肉緊張,面板出汗,呼吸急促等生理反映。許多犯罪人在犯罪店都有擔心犯罪暴露受到懲罰的恐懼感,不僅作案時緊張,作案後在與犯罪有關的因素刺激下還會有耳鳴心跳、口乾舌燥、胸部鬱悶、心驚肉跳、坐立不安、睡眠食慾異常等生理反映,有些心理和生理反映還可以通過外部觀察或科學儀器的測試而感知,如犯罪人在說謊的時候,不論如何偽裝,體電都會發生變化。

犯罪心理學具有科學的學科理論體系。

現代科學技術在犯罪心理學研究工作中的作用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同時也拓寬了人們的視野,人們更加認識到犯罪心理並不是純主觀的東西,而是諸多主觀和客觀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犯罪心理運動過程中,影響犯罪心理髮展變化的因素很多,其中必然有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如對一個性格暴躁、攻擊性強的人來說,他暴躁的性格和易發生攻擊性行為可能是遺傳的原因,也可能是病理上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由於生活環境的影響或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犯罪心理學研究工作中,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片面誇大社會因素而排斥自然生理因素,或過分強調自然生理因素而忽略社會因素都是和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科學性原則相違背的。

實踐是檢驗犯罪心理學科學性的唯一標準。

任何一門學科的產生都是社會實踐需要的結果,並且只有經過實踐的檢驗才能證明其價值,這一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基本觀點也同樣適用於犯罪心理學。

犯罪心理學知識在打擊、預防犯罪的實際工作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如在偵查破案時,通過現場勘查和現場訪問,對犯罪人的作案動機、作案方式和作案過程等做出假定、推理和判斷,分析犯罪人的經驗、知識、性格、興趣等特徵,可以幫助偵查破案。在審訊中,審訊人員和犯罪嫌疑人之間實際上是直接的心理對抗,審訊人員除要掌握證據外,還必須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點和心理狀態,並根據其心理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審訊策略,使用適當的審訊方法,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在起訴、審判過程中,司法工作人員要通過對案件情況的分析,明確被告人的主觀心理狀態,以準確認定其犯罪性質。在監獄管理工作中,要促使罪犯認罪服法,服從管理,改惡從善,監獄管理人員必須掌握罪犯在服刑過程中的心理狀態,並採取有效手段促使罪犯的心理向好的方向轉化。

總之,人們同犯罪作鬥爭的實踐活動需要犯罪心理學提供科學的理論和方法,而犯罪心理學的科學性則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得到檢驗,實踐是檢驗犯罪心理學科學性的唯一標準。

犯罪心理學12

在接觸心理學這門學科的以前,它總給我一種太神祕的感覺,總以為它很深奧也很虛幻。但是慢慢的,從《犯罪心理學》這門課中,我全面而深入地瞭解當代犯罪心理學的理論、研究和應用,從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討了犯罪的行為、情緒和認知方面的問題。尤其從罪犯的認知方面,可以深討罪犯的知覺、推理、信念、決策和態度;此外,還可以分析犯罪行為的原因、分類、預測、預防、干預和治療。於是,通過學習,我被它的科學性,真實性所折服,可以說它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與此同時我還發現心理健康與身體健康同樣重要,同時兩者之間是相互聯絡,相互影響的。心理學不僅具有科學性,而且也不乏應用性。心理理論固然枯燥,但配以例項,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讓人有一種從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覺,視野也開闊很多。心理學來源於生活,又指導生活。 作為大學生,瞭解心理方面的知識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學習上有樂觀的心態;有正確的自我主觀意識;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緒;和同學們關係和諧,很好的融於集體;能很好的適應環境。

對於我們大學生而言,學習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在學習生活中給予很大的幫助,現在許多新聞都報道過大學生跳樓自殺事件,這些現象的發生絕對不是偶然現象。當我們去分析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這些學生有嚴重的心理問題。然而也有一些學生在學校中很優秀,很出色,我們通過分析也可以發現他們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所以心理素質的好與壞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人生前途。

拿我自己來說吧,第一次離開父母,第一次住在宿舍,給我的挑戰是巨大的。我不僅要學著獨立生活,還要學著怎麼與人相處。剛開始的時候就遇到了困難——想家,不想待在學校,一到放假的時候就會回家,很難把心思集中到學習上。後來慢慢的和宿舍的人也出現了小摩擦,自己感覺很苦惱。雖然這樣,但一直放在心裡,沒有對別人說,心裡經常感到不舒服。

這個學期我選修了犯罪心理學,在老師生動的講解下,我漸漸走出了心理陰影,漸漸瞭解自己之後,我發現自己以前總是在怨天尤人,不僅如此,還喜歡把一件小事考慮的很複雜。但是現在我發現所學習的心理學的知識在我腦中結成了一張大網,活生生的經歷時時接受著理論的檢驗。我瞭解了,我不怨了。我學會了忍耐,學會了寬容。我的性格,為人處事的.方式,甚至價值觀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開始學會如何去關心他人,處理事情時開始考慮的周到了些。逐漸開始觀察、理解朋

友的心理,情緒上的變化,併力所能及的給予一些心理上的疏導,和言語上的安慰,以緩解輕度的心理上的問題,也許這些“微乎其微的事”不值得一提,但從小的行為的改變,可以看到心理學課對我大的影響。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心理學的學習使我無論從知識上,還是從自身行為上我都受益匪淺,在這個過程中,我也在不斷地成長著。 在這門課中,我認識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時心靈事多麼的需要他人的呵護,那種心與心的交流才能讓人體會到交流得喜悅。 於是,這學期我參加了我們學校的心理協會,這是一個溫暖的大家庭,大家在一起共同努力,不僅學到了很多心理方面的知識,還為其他同學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務。在協會裡,老師與同學們的親密交談讓同學們,還有我有懂得了很多很多,而且在這裡我可以把在心理課上學到的知識付諸與實踐,讓我學而致用!

心理學的學習使我無論從文化知識上,還是從自身修養上我都進步了不少,在這個過程中,我也在不斷地成長著。心理學對我們大學生的幫助之大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無論在生活、還是學習、交際方面都可以用到這方面的知識。

犯罪心理學13

每個星期四的晚上的犯罪心理學選修課,每每總讓同學忍俊不禁的同時又引發深思。老師總是向同學們問破案智力題,同學們也很積極的回答參與。

在接觸心理學這門學科的以前,它總給我一種太神祕的感覺,總以為它很深奧也很虛幻。但是慢慢的,從《犯罪心理學》這門課中,我全面而深入地瞭解當代犯罪心理學的理論、研究和應用,從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討了犯罪的行為、情緒和認知方面的問題。尤其從罪犯的認知方面,可以深討罪犯的知覺、推理、信念、決策和態度;此外,還可以分析犯罪行為的原因、分類、預測、預防、干預和治療。於是,通過學習,我被它的科學性,真實性所折服,可以說它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與此同時我還發現心理健康與身體健康同樣重要,同時兩者之間是相互聯絡,相互影響的。心理學不僅具有科學性,而且也不乏應用性。心理理論固然枯燥,但配以例項,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讓人有一種從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覺,視野也開闊很多。心理學來源於生活,又指導生活。 我相信,作為新一代的大學生,瞭解心理方面的知識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學習上有樂觀的心態;有正確的自我主觀意識;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緒;和同學們關係和諧,很好的融於集體;能很好的適應環境。

所以,學習犯罪心理學很有必要。對於我們大學生而言,學習這方面的知識,可以在學習生活中給予很大的幫助,現在許多新聞都報道過大學生跳樓自殺事件,這些現象的發生絕對不是偶然現象。當我們去分析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這些學生有嚴重的心理問題。然而也有一些學生在學校中很優秀,很出色,我們通過分析也可以發現他們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所以心理素質的好與壞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人生前途。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學的進步,現在犯罪問題也變得越來越嚴重了,我們應該對它有足夠的重視。因此加強對犯罪方面只是的學習也變得十分必要了,作為當代大學生的我們更應如此。大學生法律意識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犯罪心理學既是一門交叉性學科,也是一門邊緣性學科,它為研究犯罪科學和心理科學作出了貢獻,並且也為預防和懲治犯罪以及矯治犯罪的實踐服務,它為讓社會認識犯罪發生的機制,並使之配合有關人員幫助人走上正途。犯罪是一種特別危險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為。我國刑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

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的心理觀,犯罪心理是客觀與主觀的辯證統一。而這種統一通過犯罪人的特殊的實踐活動來實現。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對犯罪主體與社會環境的內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鬥爭、相互影響的過程。犯罪心理在形成過程中,都經歷了對社會環境的消極因素內化、外化、強化三個階段。當人類的犯罪心理在外界資訊刺激和誘因的影響下,轉化為犯罪行為。 在這門課中,我認識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時心靈事多麼的需要他人的呵護,那種心與心的交流才能讓人體會到交流得喜悅。

心理學的學習使我無論從文化知識上,還是從自身修養上我都進步了不少,在這個過程中,我也在不斷地成長著。心理學對我們大學生的幫助之大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無論在生活、還是學習、交際方面都可以用到這方面的知識。

所以,我很慶幸這次我選修了犯罪心理學,讓我獲益良多,終生難忘!

犯罪心理學14

未成年時期還是人類的成年時期,在社會因素和個體心理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犯罪心理則成為一種人類固有的且潛在的隨著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可以轉化為犯罪行為的心理。

1、犯罪心理的潛在性

犯罪心理的潛在形態是指當個體只具有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犯罪心理結構時,各因素之間處於混沌狀態,缺乏明晰的指向性與穩定性。個體犯意的產生,標誌著犯罪心理結構開始形成,各種不良心理因素由混沌向有序轉化,但並未完全擺脫無序狀態。此時處於實施犯罪行為前的準備狀態。犯罪心理在犯罪主體沒有與社會環境的內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鬥爭、相互影響而達到一定程度時,是具有很強的潛在性的,它是犯罪人大腦的活動,在沒有用語言和行動表現出來的時候,即沒有發生犯罪行為之前,就像空氣一樣看不見也摸不著的。而且犯罪心理的潛在性與一般的心理活動的潛在性不同,一般的心理活動是一種很自然的心理活動,但是對於犯罪心理而言,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之前往往會刻意地去隱藏精心謀劃的犯罪計劃,使犯罪心理更加不易被他人察覺。

2、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

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是指通過採取適當預防措施,給其心理施加某種影響,以防止個體形成犯罪行為。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行為應以個體為預防物件,以微觀的、針對性的手段對個體犯罪心理採取具有預防和矯正作用的措施。

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的一般原則有早期預防原則、防微杜漸原則、綜合效應原則。早期預防具體說來就是指在個體未成年階段和社會化過程中,開展全面的社會教育,重點是社會行為規範的教育、健康心理結構的教育、自立能力的和良好行為習慣的教育,這些對於一個人良好的社會適應性和自立能力的養成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犯罪心理向犯罪行為轉化的預防最基礎的工程。防微杜漸原則也就是為了預防犯罪的形成,從微小的過失開始就要做工作,不能因為是微小的過失就放任。綜合效應原則要求的是將犯罪心理向犯罪行為轉化的預防的各個方面的工作結合起來,使之生成合力,產生綜合效應,這樣才能確切預防犯罪的形成。

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預防的途徑和方法有以下幾點:

一、加強對犯罪高發人群的管理,引導和教育,主要是對青少年和有過違法犯罪經歷的人加強工作,防止其形成和再次形成犯罪心理;

二、加強對易受害人群的教育引導,提高他們的防範意識和能力;

三、改善社會風氣,消除犯罪誘因乃防止犯罪心理轉化為犯罪的根本所在。

犯罪心理學15

摘 要:在某些偵查活動中,對人物進行心理測試、心理畫像等,剖析人物的心理痕跡與心理現場,有利於幫助警方獲取破案資訊。心理痕跡是對物質痕跡的反應,犯罪心理痕跡是當事人對罪案的記憶,及物證所反映的犯罪行為的留痕。心理現場是廣義的心理痕跡,犯罪心理現場是罪案引起的心理活動狀態。兩者都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心理知識,那麼兩者存在什麼樣的聯絡與區別呢,這是偵查心理學重點研究的問題。

關鍵詞:犯罪;心理痕跡;現場

一、 引言

犯罪心理現場及痕跡是偵查學中研究的熱點問題,心理痕跡的引入極大豐富了偵查科學的內涵,使現場勘查客體更加豐滿,為警方提供了揭露和證實犯罪的重要依據,協助警方儘快破案。心理痕跡具有意識的潛在性、心理資訊傳遞間接性、心理面貌的獨特性等特點,心理現場具有案件意義的法律抽象性、案件資訊的擴張性等特點,犯罪心理痕跡有利於分析犯罪人員個性,重構犯罪心理現場有利於再現案件事實,兩者相互依存、相互聯絡。本文就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探尋與犯罪物質現場的外部聯絡,進一步創新和突破偵查心理學。

二、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的特點

(一)犯罪心理痕跡的特點

犯罪心理痕跡是當事人、證人等歷經罪案事件的記憶,及犯罪現場物證中作案人與被害人的行為痕跡。因此犯罪心理痕跡除當事主體的生理與心理環境外,還包括反映其心理資訊的物質痕跡。人的心理活動支配其行為活動,心理活動痕跡與行為活動痕跡具有普遍性。在思維、行為、習慣等影響下,心理特點與行為特點由心理痕跡所表現,那麼犯罪心理痕跡的特點為:

(1)意識的潛在性。在人的潛意識結構中,心理痕跡沉澱在潛意識中難以顯現,但在進行非常事件,如犯罪行為時,心理痕跡將在顯意識中留下烙印,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來。同時,針對留存在顯意識中的心理痕跡,在未啟用之前是潛在的,如犯罪行為記憶,若未出現心理活動之前往往是被忽視的,但這種忽視僅僅是一種暫時狀態。犯罪記憶痕跡和心理痕跡都處於潛在狀態,心理痕跡不限於記憶,其他心理現象未出現之前均為潛在的。

(2)心理資訊傳遞間接性。在當事人陳述、所收集物證中,心理資訊將通過心理反映痕跡間接存在。案件現場物質痕跡作為有形的實體,在相關技術手段、儀器裝置的顯現下,通過特定的思維活動去發現物質痕跡中反映出的行為表現,即心理痕跡,同時獲取表現中所折射出的心理資訊。在犯罪分子陳述過程中,心理分析是十分必要的,通過心理資訊能間接地獲取案件的事實與真相。當然,心理資訊的獲取具有一定的間接性,難免會出現資訊傳遞失真及耗散等現象。

(3)心理面貌的獨特性。每個人的指紋、容貌不完全相同,那麼其心理面貌也存在差異,每個人的心理具有一定的獨特性,且只屬於自己本身而區別於他人的特點。現實心理痕跡與某個特定人密切相關,故個性心理痕跡會外化於行為過程中使其帶上特定性。在生活、工作、經歷中,一旦形成固有的個性心理,往往不會輕易改變,且這種獨特、穩定的個性,將表現於當事人的行為、語言、思想等,將心理特點充分反映出來。所以,心理痕跡能體現出每個人行為的獨特性。

(二)犯罪心理現場的特點

(1)案件資訊的擴張性。客觀經驗是主觀張力的前提,犯罪心理現場是在真相基礎上形成的,是以客觀實在性為基礎的。而主觀心態作為思維想象力的場所,主觀張力能讓客觀經驗不由自主地填補事實缺失環節,這也是偵訊中重要的證據。在審查中,犯罪分子“做賊心虛”地認為警方掌握了全部證據,從而表現出異常的反應,有利於警方提出假說、推演案情。在心理現場運動中,主體的客觀經驗非常重要,藉助心理現場的主觀張力,可以對案發過程進行想象與推測。

(2)案件意義的法律抽象性。與法律特性相同的是,案件的特點及作案人的心理特徵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法律特徵是案件真相的主觀標籤,生活中的案件事實客觀存在,這就為犯罪心理現場的案件事實貼上了法律標籤。在整個偵查過程中,案件事實不僅具有法律意義的'抽象性,還有偵查人員和辦案人員的主觀性,導致對案件事實的認識偏離了客觀性,這也是司法心理現場與實體犯罪現場的差別。對於心理痕跡,解讀前是缺乏法律意義的,而說到犯罪心理痕跡時,已啟動了犯罪心理現場。

三、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的關係

(一)心理的潛隱與動靜

就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的特點比較,發現兩者最大的共同點是心理潛隱性,最大的差別為心理現場是動態的,心理痕跡是靜止的。心理現場的動態性,為資訊的攝入提供可能性,資訊痕跡的穩定性,為心理痕跡提供了現實意義。因此犯罪行為的存在是犯罪心理痕跡的前提,心理痕跡和記憶的啟用,是犯罪心理現場運動的基礎。

(二)心理痕跡與現場的相關性

(1)現場能動性與痕跡反應性。反應性是物質痕跡對犯罪行為的客觀記錄,也是作案人員不經意間表現出的生理反應。偵查人員在解讀物證資訊時具有一定的能動性,這就構成了司法心理現場的間接反應性。偵查人員對人證資訊的解讀,涉及到一系列的間接反映性。那麼對於心理現場的反應性,司法部門及人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警惕資訊傳遞中偏差的風險,重點比較所有的人證、作案人心理痕跡及活動現場,確保所有資訊的真實性。

(2)痕跡點與現場面。在案件不明的情況下,心理痕跡往往處於潛隱狀態,是孤立分佈的記憶點,像物證資訊一樣分散零碎。心理現場是多點的,且點之間的連線形成了軌跡,以此構成了多個面,有利於反映出案件之間客觀與主觀規律。當潛隱的記憶點被啟用,將形成多線之面,同時與現場面作用形成立體的心理現場,反映出案發實際過程。心理現場的情景是最真實、最自我的,雖不太清晰,但當事人能不由自主地表現出恐懼、失望、悔恨等情緒,有利於幫助偵查人員追溯案情、整理思路、推測案件。

(三)犯罪心理痕跡與心理現場相互依存

犯罪物質現場的存在,在作案人員和目擊者心理中產生犯罪現場,又必然留下犯罪心理痕跡。在被害人與作案人員互動中,個人的行為表現將鎖定在環境、事物上,從環境、事物痕跡中往往能找到犯罪行為的心理軌跡。分析犯罪物質痕跡和心理痕跡,清晰地反應出當事人行為的蹤跡,從而幫助偵查人員收集分散、零碎的證據。因此,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四、總結

在案件偵查過程中,犯罪心理痕跡和犯罪心理現場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犯罪心理痕跡可限定為犯罪現場,是作案人員在犯罪現場實施犯罪行為時,遺留在現場的相關心理特徵,而犯罪心理現場是作案人、被害人、目擊者的行為痕跡,對兩者特點進行分析,發現其內外部聯絡,為偵查人員提供更多的案件資訊,幫助其追溯案情、推測案件。事實上,犯罪心理痕跡與犯罪心理現場是不能分割的兩個概念,犯罪心理現場產生犯罪心理痕跡,犯罪心理痕跡為再現心理現場,兩者相互依存,對其進行深入研究,進一步創新和突破偵查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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