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深圳職員可提前五年退休和待遇用社保金支付

來源:果殼範文吧 1.66W

深圳市職員制度即將於1月1日起實行,相關的配套制度也陸續出臺。

有關深圳職員可提前五年退休和待遇用社保金支付

據報道,11月29日,深圳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公佈了《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社會保障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和原來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變化不大,最大的不同在於職員退休條件有所變化:男女職員均可以提前5年退休。

《暫行規定》和原來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的最大不同在於職員退休條件有所變化。《暫行規定》第51條規定,職員符合下面兩個條件之一的,1、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工作年限滿20年的;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者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並報市人事局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根據《暫行規定》,職員退休退職仍執行國家、省和市原事業單位退休退職制度。職員退休待遇由退休費、物價補貼、住房補貼三部分組成,所需費用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

規定實施以後辦理退休的職員,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和計算辦法仍執行現行規定,但基礎性養老金按退休時上年度本市事業單位職員月平均檔案工資的25%計算,由原經費渠道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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