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中關於年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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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中關於年假的規定有哪些?哪些企業要休年假,年假一般休多長時間?帶薪年假的天數怎麼算,帶薪年假的工資計算方式是什麼?職工享有幾天年假,怎麼計算未休年假的工資?

勞務合同中關於年假的規定

哪些企業要休年假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並不是所有企業都要安排職工的年休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其中,船員的年休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執行。

關於帶薪年假的幾個主要問題

1、帶薪年假的工資計算標準: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含加班費,具體發放數額按用工單位工資制度及與勞動者的合同約定)。

2、帶薪年假的'法定天數的計算:

職工累計工作(累計工作不是以入職本單位時間進行計算,而是以職工首次開始參加工作時間開始起算)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的,年休假15天。

3、以下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假: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等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4、年假能否分段安排: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5、單位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情形及工資發放問題: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6、以下情況不享有帶薪年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7、(累計工作滿12個月以上)新入職本單位的職工,當年的帶薪年假計算方式:

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體折算方法為:(其入職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5天/10天/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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