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HR擅自調離總經理助理的工作

來源:果殼範文吧 1.86W

我在一家著名的大公司擔任總經理助理的工作,但是,三年之後,我的上司離職。新的總經理上任之後,帶來了以前公司的助理,HR就把我調離到零件部,兩個月之後,發給我一張調令,美其名曰:零件部主管(Parts Officer),並且告知我,公司本來在總經理帶來新助理的時候就要我離職的,所以,讓我再在公司做一段時間,自己出去找工作,到1月份再來和我談。我指出了公司單方面違約,但是,她們說這也是她們考慮到我的處境,想多給我一點時間找新的工作。總而言之,就是讓我走人。

大公司的HR擅自調離總經理助理的工作

我感到很不合理,我在職期間從來沒有做錯過事情,這種“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做法好像潛規則左右著我們的前途。

可是,可笑的是,這個公司的HR高階經理是一個非常凶狠的女的,對待普通員工吆五喝六,看上司臉色,對員工下“毒手”。卻在這段時間裡,突然消失了5個月左右,在不對公司任何人做交代的情況下,不來上班,不知道這家公司到底實行的是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電燈”的制度?我三年來從來沒有休息過,連休假都沒有。這樣一個兢兢業業的員工,竟然因為來了一個總經理,帶了一個助理,就要我走,甚至急不可待地要我離開公司。

請大家一起來討論這個問題,我希望最大限度地保護我自己的`權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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