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終獎的10個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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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歲末伊始,廣大工薪階層的朋友們最關心的是什麼?當然是年終獎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職場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年終獎的10個常見問題

1、單位必須要發年終獎嗎?

不一定。年終獎的發放,勞動法律沒有硬性規定,是否發放年終獎,屬於單位的自主權利。但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發放。

2、年終獎屬於工資嗎?

屬於。《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規定,工資總額中包含獎金。《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第二條明確規定,年終獎屬於獎金範圍。因此年終獎應納入工資總額範圍,性質上屬於工資。

3、休了法定假日,年終獎還照發嗎?

不得扣除。年假、探親假、喪葬假、產假等均屬於法定假日,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期間應視為正常出勤並支付報酬,用人單位自然也必須全額支付年終獎,不得扣除。

4、年終獎與13薪有什麼區別?

計稅方法不同。很多企業,特別是外企喜歡採用13薪或14薪的方式獎勵職工,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但13薪不是獎金,和月薪性質相同,屬於固定發放,發放數額、方式、時間都是確定的。且13薪作為月工資計算個稅,年終獎個稅則需要平攤12個月後再計算。

5、單位有權隨意扣發年終獎金嗎?

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年終獎金屬於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單位將發放年終獎金規定在規章制度裡,那麼用人單位不能無故扣發員工的年終獎金。

第二種情況是,年終獎金是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一種特殊獎勵,不適用於所有員工,不屬於勞動報酬的一部分,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自主決定是否發放此類年終獎金。

6、年底離職能拿年終獎嗎?

關於年終獎的發放,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但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發放。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法院一般會支援離職職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7、新員工享受年終獎嗎?

新入職的員工一般是以其簽訂勞動合同到崗工作時間開始計算,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勞動者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新進員工”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8、年終獎延期、分期發放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法》規定,年終獎是工資的一部分,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如果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規定發放年終獎,那麼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於欠薪。至於企業將年終獎分期發放,這樣的做法一般來說並不違法。企業對於如何發放年終獎有自主權,因此只要不延期,分期並不違法。

9、年終獎是否可以以實物方式發放?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由於年終獎屬於工資性質,因此,年終獎的發放不能以實物抵發。

10、請半個月事假,年終獎沒了?

年終獎是各個用人單位自己擬定的福利制度,發放年終獎也是企業的一種自主行為。對於產假、年假、探親假、喪葬假等法定節假休日,勞動者可視為正常出勤並按照正常標準獲得報酬。但如果是員工請事假,應該按照其請假天數或者相應的比例扣減年終獎金,而不應是請了事假就沒有了全年的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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