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多發一元個稅多繳千元 稅務部門:稅率分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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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歲末,就職單位能發多少年終獎成了職工們熱議的話題。在大家都眼巴巴地等著年終獎時,微博、微信圈中瘋傳的一條訊息引起巨大反響。“多發一元的年終獎,個稅會被多扣數千元”,這讓很多市民看完後心裡打起了鼓。這則訊息是否屬實呢?年終獎的個稅繳納又是如何計算呢?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獎金多發一元個稅多繳千元 稅務部門:稅率分檔次

獎金多一元 到手少一千?

近日,一段文字在微信圈、微博上流傳甚廣:《傳說中的年終獎1元錢,注意年終獎盲點!》,說發18001元比18000元多納稅1155.1元;發54001元比54000元多納稅4950.2元;發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納稅4950.25元;發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納稅19250.3元;發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納稅30250.35元;發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納稅88000.45元。

“多發一塊錢就差這麼多啊,這可要認真對待下,辛苦一年少拿錢肯定心疼啊!”一國有企業的在職員工告訴記者,最近他的'同事也比較關注這條訊息,部分同事甚至突擊查閱稅法,“平時我們的個稅繳納都是單位財務代辦的,具體情況我們自己不清楚,要學習學習。”

記者從稅務部門瞭解到,網傳的情況屬於工資、薪金所得,目前個人所得稅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其中,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元的,按照3%繳納個人所得稅,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繳納10%,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繳納20%,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繳納2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繳納30%,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繳納35%,超過80000元的部分繳納45%。

年終獎個稅 應該這樣算!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年終獎計算個稅,先將獎金除以十二,再比對每月的工資標準,按照適用稅率納稅。以年終獎18000元為例,平攤到每月為1500元,每月按3%繳納45元個稅,這筆年終獎的個稅總額為540元。如果年終獎多發了1元,情況就大大不同了,需按照10%納稅。

據瞭解,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很有可能會出現,比如日常升職加薪後,可能適用稅率提高了,扣稅後實際拿到手的工資會比升職前還低,就是因為升高了一個稅率檔。例如微信流傳文字中發年終獎18001元採用了10%的稅率,而18000元相比18001元只少發1元,卻採用的是3%稅率,因此會出現“發獎金多,實際到手的錢少”這種情況。(記者 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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