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門宴知識點總結之虛詞的用法
1.【而】
(一)用作連詞。
1.表現承接關係。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
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鴻門宴》)
2.表現潤飾關係,即銜接狀語。可不譯。
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鴻門宴》)
3.表現目標關係,
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鴻門宴》)
2.【何】
(一)用作疑問代詞。
1.作動詞或介詞的賓語,可譯為"哪裡""什麼"。譯時,"何"要後置。
大王來何操?(《鴻門宴》)
(二)何:通“呵”,喝問。
沛公大驚,曰:"為之奈何?"(《鴻門宴》)
3.【乎】
(一)用作語氣助詞。
2.表現反問語氣,相當於“嗎”、“呢”。
布衣之交尚不相欺,況在國乎?(《鴻門宴》)
4.【乃】
(一)用作副詞。
1.表現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光上的緊接,可譯為“才”“這才”“就”等
度我至軍中,公乃入。(《鴻門宴》)
5.【且】
(一)用作連詞。
1.妥協關係,尚且,還。
①臣逝世且不避,卮酒安足辭!(《鴻門宴》)
(二)用作副詞。
1.將,將要。
且為之奈何(《鴻門宴》)
③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6.【若】
(一)用作代詞。
1. 表對稱,相當於"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
①若入前為壽,壽畢 ,請以劍舞(《鴻門宴》)
②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蕭亞軒演唱會若屬:你們這些)
7.【所】
(二)助詞
表現原因。相當於“……的'原因(緣故)”。
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鴻門宴》)
8.【為】
(一)動詞。
2.認為,以為。
①此亡秦之續耳。竊為大王不取也(《鴻門宴》)
(二)介詞。
1.表被動,有時跟"所"聯合,構成"為所"或"為……所",譯為“被”。
吾屬今為之虜矣。(《鴻門宴》)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2.對,向。
①為之奈何?(《鴻門宴》)
(三)句末語氣詞,表現疑問或反詰。呢。
①如more than one的用法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何辭為(《鴻門宴》)
9.【也】
(一)句末語氣詞,
⑴表現斷定語氣。
張良曰:“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鴻門宴》)
10.【以】
連詞。
表現承接關係,前一動作行動往往是後一動作行動的手腕或方法。可譯為"而"或省去。
②樊噲側其盾以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