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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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一、總則

一條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准。

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有兩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協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汙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人才在公司範圍內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減少人才外流,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實行公司巨集觀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通過內部人才市場的合理流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單位)。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行使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在試執行的基礎上,逐步向內部人才市場過渡,承擔起管理和經營兩種職能。

第五條各部門及各單位領導有責任配合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對口設定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崗位,接受人力資源部的業務管理。

第六條為了加強以關鍵崗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和用好各類人才,為人員的流動和管理創造條件,人力資源部承擔引進、培訓、考核、儲備、輸出人才的職能。

第三章人才的引進和錄用

第七條大中專畢業生是企業對外引進人才的主要來源,也是培養企業後備人才隊伍的重點所在。招收、錄用的基本要求:專業對口,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基本程式:用人單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下年度本單位人員需求計劃(學生招收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人才規劃及各用人單位需求計劃,結合人力資源存量現狀,編制招收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董事會研究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八條新引進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完畢,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單位,新錄用的員工持人力資源部簽發的工作介紹信到各用人單位報到。

第九條各單位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外聘人員,如確係企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須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從社會引進,由公司統一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條新招收的大中專學生和新招聘的人員執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人才的引進和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各用人單位不得私招亂用,未經集團公司批准而私招亂用每發現一例,對用人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人才內部市場

第十二條堅持用市場手段配置人力資源的改革方向,強化並實行人力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支援人才在企業內部合理有序流動。

第十三條內部人才市場的執行規則

1、先內後外、內外接換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範圍內有優先擇業的權力,但當人才需求在內部人才市場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時,可轉向對外招聘;當公司形成富餘人員時可對外推薦,通過內外市場轉換,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能,使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滿足。

2、公平公正原則

在內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考核公正、評價公正,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增加透明度。

3、優勝劣汰原則

在內部員工崗位置換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原則。公司在職員工無論其現任職位高低、工齡長短、資歷深淺,在擇業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擇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4、組織審批原則

各部門及各單位人才結構安排及人力資源計劃由其自行負責。原則上置換崗位的人員應首先徵得原部門及原單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換崗位申請,否則人力資源部將不受理其置換崗位申請。

第十四條通過內部人才市場進行崗位調整的公司內部員工應該遵循每一次流動都是以前工作經驗的再利用、再發展的規律,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增值,將無效流動帶來的損耗降至最低。

公司內部招聘的崗位應分成如下兩類:

1、公司需要調整補充或增加管理崗位人員需求時: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各部門及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個人意願,結合工作表現定期推薦或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向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推薦。

2、公司內部非管理崗位缺崗需要增加人員時,優先從公司富餘人員中擇優選擇。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員工本人根據內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推薦。

第十五條下列人員可以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因工作需要補充人員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現工作部門及單位推薦,經考核符合用人部門及單位崗位條件者;

2、因工作任務調整而需要對其崗位進行調整的符合擬置換崗位任職資格者;

3、在現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勞動態度好,但其所具備的業務技能確實不適合在本職崗位者。

第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所申請的職位不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2、因工作需要,暫不能離崗的人員;

3、在現工作崗位上工作不認真負責,工作態度較差的`人員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擬進行崗位置換的員工必須填寫《內部崗位職位轉換申請書》(附件一),詳述本人專業、工作適應範圍、主要工作業績,並提出希望從事的崗位及部門,經原部門及單位批准後,將此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制訂需求計劃

1、各用人單位根據本部門及單位發展需要和工作崗位要求,制定人員需求計劃(年度用人計劃或補充用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

2、各用人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企業內部人員需求資訊快報》(附件二)和《企業內部閒置人員資訊快報》(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隨時報送,經人力資源部彙總後編印《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需求資訊綜合快報》,在公司月度生產例會上分發。

3、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公佈公司內部的人員需求資訊,通過公司內部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情況,在尊重置換崗位員工和用人部門及單位意見的前提下,採用推薦、招聘、競聘等多種方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第二十條人才的公司內部流動,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調動審批手續,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調動,違者每發現一例,對接收單位罰款20xx~3000元。

第二十一條人才在內部調動之前均須辦理好工作移交,與原單位結清一切相關手續,移交時間:本市內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延長。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進

入新崗位。辦理內部調動超過時效按作廢處理,重新補辦手續。發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五章員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條人事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來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第二十三條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運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培訓,員工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二十四條對員工的人事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填寫《公司員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直接主管對其考核結果負責,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個人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對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二十六條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由人力資源部或所在單位推薦晉升、提薪或進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二十七條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中或者差者,可根據所在單位意見,安排其調崗、降職、降薪、培訓或辭退。

第六章對待崗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對待崗人員要加強培訓,積極開闢就業渠道,加速人才流動,幫助不在崗人員尋找就業崗位,建立和完善待崗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九條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告人力資源部,並詳細說明員工待崗理由。

第三十條人力資源部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後,由人力資源部向用人單位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接到通知書後,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用人單位同時應按待崗人員待崗前本人月工資標準的3倍金額,交回公司資金中心。

第三十二條待崗三個月以內的員工,待崗工資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待崗員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待崗三個月內參加由公司組織的技能和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按照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原則,安排待崗員工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超過三個月仍未上崗的,企業可與待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待崗人員保留社會保險協議書》(附件五)。

1、協議每次簽訂一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共同協商是否續簽;

2、在三個月待崗培訓期內未找到工作崗位,又不和公司簽訂保留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協議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待崗人員工作時,待崗人員應在接到書面通知5日內,回單位報到,協商上崗事宜,超過5日不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為二年。待崗期滿不能重新上崗者,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對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給予託管人事關係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與本人簽訂《託管人員協議書》(附件六),託管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享受企業的任何待遇,並且須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原長期不在崗人員不能進入公司內部人才市場。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共同組織清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保持公用物品合理使用,降低消耗節約能源,培養班員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範圍:

適合人力資源部安全儲備基地。

三、方法和控制

3、1人人都有愛護物品,維護物品,保護物品的'義務和監督合理使用權利;

3、2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杜絕浪費,樹立勤儉節約的思想;

3、3提倡節約用水,嚴禁長流水,合理安排個人洗漱,衣服洗滌;

3、4提倡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按時作息關燈;

3、5正確使用公用物品,座小登保持正確姿勢防止損壞,物品用後及時歸位。未經他人的允許,嚴禁隨意動用他人物品;

3、6所有公用物品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有序,使用完之後按照規定的位置擺放,公用物品嚴禁挪為私用;

3、7存包房用於存放個人物品,個人物品分類擺放整齊。鑰匙由班長個人保管,非開放時間保持上鎖;

3、8雷雨天時主動關閉門窗,防止雨侵,主動收取陽臺易掉物品,防止墜物;

3、9陌生人到訪需事先詢問清楚方可允許來訪。外出時需反鎖防盜鐵門,關閉陽臺並上鎖;

3、10非正常原因損壞公用物品,須按照價賠償損失或負責修復,嚴禁故意損壞、破壞公用物品,違規者予以視情況予以相應處罰或處分;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第一節組織管理

一、組織管控管理

(一)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內外部環境變化的要求,綜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管控模式、權責體系及組織架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視,並根據評價結果提出相應的優化建議和方案。同時公司各部門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提出本部門組織架構、授權調整的優化建議。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對組織優化建議進行研討和評估,最終經董事會審批通過後釋出執行。

(二)對於下屬專案公司內部的崗位設定及部門內授權調整由相關管理層和公司自行負責,綜合管理部可提供相應的意見和建議,並對調整結果進行備案。

二、組織管理檔案

基於公司發展需要和管理精細化的要求,為明確劃分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權責關係,已編制《某某公司授權體系》作為組織管理的基本檔案,授權體系經董事會審批後由綜合管理部發布實施,並根據組織架構及權責調整情況對授權體系及時進行更新。

當審批流程修訂涉及部門權責調整時,經相關職能部門和總經辦評審通過後方可釋出實施。

三、支援性檔案

(一)某某公司授權體系

第二節人員編制說明

一、基本規定

(一)各部門組織架構及崗位設定、崗位配置標準及方案統一由董事會審批確定。

(二)某某公司編制管理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統籌。

二、人員編制規範

1

2

根據公司階段性發展策略和重點,綜合管理部可根據實際需求調整在崗人員配置標準,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執行。

三、人員編制管理

(一)編制確定:

1.公司總編制人數確定,應提報至綜合管理部、總經理稽核,由董事會審批同意後執行。

2.下屬專案公司總編制範圍內各部門具體編制方案及調整由下屬專案公司各部門提案,下屬專案公司總經理審批,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二)編制監控

1.某某公司:由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每半年度對各部門人員編制現狀進行總結和梳理;

2.下屬專案公司: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下屬專案公司人員編制現狀進行復查和核對,超編單位和專案給予處罰,並按照要求進行人員優化、跨區域調配、集中培訓等方式進行調整,使人員總量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三)編制調整:公司各部門和下屬專案公司的具體編制規範在編制標準未變化的情況下原則上不予調整,如需調整,應列明理由並準備相關資料(崗位說明書、組織架構等)逐級報至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董事會審批後確定。

第三節人事管理許可權

一、人事任免許可權

(一)公司發文任免範圍:

某某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

二、人員調動原則

(一)員工如個人意願申請調動的,必須徵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不可憑個人主觀意願頻繁申請調動。

(二)各部門、各專案公司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並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三、績效考核許可權

(一)公司總經理級、下屬專案公司負責人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綜合管理部提案,對考核方案及結果負責,公司總經理稽核,董事會審批。

(二)公司總監級及以下崗位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公司總經理審批;

四、薪酬激勵管理許可權

(一)公司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市場年調薪率、員工個人績效、員工整體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二)公司年度激勵獎金分配方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總經理稽核,董事會審批。

第四節招聘管理

一、目的

針對公司、下屬專案公司確定招聘管理流程,以規範公司招聘與配置管理體系、提高招聘效能,進而健全人才選用和供給機制。

二、招聘職責與許可權

(一)職責界定

公司及下屬專案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職級體系分別按相應許可權承擔招聘職責。

1、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

(1)綜合管理部為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部門,負責公司各部門人員招聘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

(2)負責公司重要或大型的招聘活動方案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如校園招聘。

2、下屬專案公司

負責本專案公司人員招聘的組織和落實工作、並實施所在區域內的校園招聘。

3、各業務部門是招聘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門。

三、招聘環節管理

所有面試工作由各公司綜合管理部按規範流程組織,用人部門必須嚴格按流程執行。面試流程結束,完成背景調查工作後,由主辦綜合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下達錄用通知。嚴禁用人部門私自與候選人承諾薪酬。否則,取消候選人錄用資格。

(一)招聘實施管理流程

1、招聘渠道管理

(1)招聘渠道包括:內部競聘、內部推薦、網路招聘、媒體、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及獵頭合作等方式,招聘工作的開展應合理使用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招聘流程

(1)資訊釋出

1)根據審批通過的招聘計劃展開招聘工作,對外發布招聘資訊(招聘資訊中需明確說明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

2)在獲取候選人時,優先使用人才庫查詢、內部推薦渠道。

(2)簡歷篩選溝通

1)招聘人員依據應聘者簡歷的基本條件、工作經驗和業績、專業技能、跳槽頻率及職業發展趨勢等因素對應聘者做出初步篩選;

2)通過簡歷篩選的應聘者,由招聘人員進行電話溝通,確認基本資訊(溝通要點:說明公司目前空缺職位資訊、簡歷疑點確認、主要工作經歷、求職動機、薪資組成、薪資期望等,同時給予應聘者瞭解公司的機會),初步評估崗位匹配度,對是否安排面試做出判斷。

(3)面試組織

1)在面試環節開始前,面試官需:

ü熟悉需求崗位的工作職責及崗位要求;

ü認真閱讀應聘者的人才資訊登記表及個人簡歷。

2)為體現對每一位應聘者的尊重,總監級及以上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分鐘,其他級別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20分鐘;面試安排次數不能超過4次。

3)初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許可權規定,確定初試參與面試官;

ü如有需要可根據需求崗位專業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專業水平測試。

4)複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許可權規定,確定複試面試官,應提前預約安排好面試官時間;

ü複試應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關鍵歷練、通用能力及管理素質。特殊情況下,初試與複試可合併進行。

5)面試結果反饋

所有參加面試的應聘者,無論最終錄用與否,都須在1周內給予正式回覆。通過面試者應及時反饋並進行錄用溝通。

6)薪酬溝通

在應聘者通過所有面試環節後,由招聘負責人負責薪酬溝通,定薪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執行。

7)背景調查

ü應聘者背景調查是招聘的必要環節,招聘人員須對所有通過終試並確定錄用入職意向的候選人開展背景調查並填寫《應聘人員背景調查表》附件;

ü背景調查應著重關注候選人近三家任職公司的工作經歷、職業操守、工作口碑及離職原因等資訊;

3、錄用程式

(1)錄用審批許可權

ü所有新員工入職,均應首先通過《員工錄用審批表》(附件);

ü總監級及以上職位人員入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稽核,董事長審批;

ü副總監級及以下職位人員入職,由專案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批;

ü離職返聘人員的錄用許可權在原錄用許可權上提升一個審批等級,經理(含)以上級別人員返聘須事先報備綜合管理部;

ü為節省人力和規範實習生使用,實習生招聘需求需報備至綜合管理部,但實習生轉為正式員工需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嚴禁未經公司審批私自轉為正式員工;

ü公司特殊專案或崗位根據公司最新發文規定執行。

4、人才庫管理

1)綜合管理部在做好缺編崗位招聘的同時,應及時將所有候選人的簡歷及資訊資料分類管理,及時更新溝通記錄及面試記錄,以達到人才資訊的有效共享;

2)綜合管理部應建立人才檔案庫管理,所有應聘者資料(《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三)、《面試意見評估表》(附件四)

3)對於符合我司錄用要求但因各種原因短期無法入職的人員,納入儲備人才檔案庫單獨存檔;

4)綜合管理部要做好人才儲備工作,以滿足需求崗位前置招聘、縮短招聘週期的目的。同時,應儲備關鍵核心崗位優秀人才並及時匯入人才庫,做好關鍵人才動態維護記錄,提升關鍵崗位招聘效率。

5、僱主品牌建設

1)所有招聘宣傳資料必須與公司品牌最新公佈資料一致;

2)打造專業化、職業化的面試官形象;

3)開展專場招聘會或其他與招聘相關的大型活動前,須制定活動方案並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四、招聘費用管理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年度戰略規劃編制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及預算。

(二)綜合管理部應嚴格控制招聘預算,降低人均招聘費用;招聘費用應分類建立臺賬。

五、招聘效果評估

招聘效果評估主要從應聘比、錄用比和招聘完成比等三個方面進行。

(一)應聘比=應聘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二)錄用比=錄用人數/應聘人數*100%

(三)招聘完成比=錄用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第五節培訓管理

一、總則

(一)目的

1.公司通過組織各類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戰略目標。

2.幫助員工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職業生涯規劃,促使員工不斷學習成長,激發員工潛能,做到員工與企業的雙贏。

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二)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培訓的總體規劃和公司級培訓的組織實施,並協調和監督各部門的計劃實施、資料存檔以及本制度的執行。

2.各下屬專案公司負責本單位內部培訓的組織實施記錄與資料存檔。

二、培訓的物件及分類

(一)培訓物件: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物件。

(二)培訓類別

為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照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在職學習兩大類;按照培訓物件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專業技能培訓、轉崗和晉升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公共類培訓。

1.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戶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內部培訓負責人,內部培訓師/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採用觀看視訊、錄音方式上課等。

2.在職學習

本制度所稱在職學習是指根據發展需要經公司批准的包括各類學歷教育、研修班、參觀考察、崗位資格培訓等需要到外部培訓機構(院校)參訓的培訓。

3.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目的:使新員工迅速瞭解公司狀況、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公司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和各項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

(2)培訓內容:公司企業文化及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培訓責任人: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5)培訓記錄:企業文化及規章制度考試、《培訓簽到表》。

4.專業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2)培訓內容:財務管理、工程管理、行政後勤管理、綜合管理部管理、成本預算管理、營銷管理等。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獲取資格證書。

5.轉崗和晉升培訓

(1)培訓目的:使員工適應崗位需要

(2)培訓內容:崗位技能培訓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

6.管理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

(2)培訓內容: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3)培訓責任部門:綜合管理部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成果記錄:課堂作業、考試成績、培訓結業證書

7.公共類培訓

公共類培訓涉及公共類、通用性的培訓,綜合管理部牽頭制訂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實施及提出需求。

三、培訓計劃管理

(一)制定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的制定必須密切圍繞公司戰略與當前階段的需求,以實用性、有效性和針對性為公司培訓管理的根本原則。

2.制定培訓計劃前,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填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依據員工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

3.培訓計劃需報綜合管理部審定,報總經理批准。

(二)實施培訓計劃

1.培訓組織者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聯絡老師、場地,發放通知,準備培訓資料等。

2.培訓組織者做好培訓考核記錄。

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或聽取學員的反饋意見。

(三)彙總培訓記錄

1.記錄整理:每次培訓後綜合管理部要對以下培訓記錄進行整理:《培訓簽到表》、考核試卷(如果考評方式採用試卷式)、《培訓效果評估表》及其它培訓產生的資料。

2.培訓總結:結合培訓目的,綜合培訓效果及學員評價,對培訓進行全面總結,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培訓滿意度得分、培訓效果如何及改善措施等。

四、培訓費用管理

培訓費用定義:

1.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指因培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內部培訓的教材、器材的購置、內部培訓師費用;外部培訓的報名費、考試費、資料費、學費、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餐補)或公司安排車所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2.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

3.培訓費用的報銷原則:培訓結束後1個月內進行結算並報銷,超過期限不予報銷。

五、培訓紀律

(一)培訓組織紀律

1.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並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2.參訓人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

(二)課堂紀律

參訓人員、培訓組織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或調為靜音模式,不準在講課時間打(接)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三)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經培訓組織負責人同意後,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節入職及異動管理

一、新員工入職管理

(一)擬錄用人員須經所屬公司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准錄用,醫院體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入職。

(二)所有員工均須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入職手續後,方可到部門正式上崗;部門安排尚未辦理入職手續的人員提前上班,該員工在錄用部門工作的一切費用支出、勞動糾紛、工傷事故賠償或經濟補償金,由錄用部門第一負責人承擔。

(三)綜合管理部按新員工入職管理流程為離職返聘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四)所有新入職人員在報到時須提交以下檔案和資料以便綜合管理部建立員工檔案:

1.個人簡歷紙質版1份;

2.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1份;

4.最高學歷(資格)證書影印件(驗原件)1份;

5.三甲醫院的體檢報告;

6.由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原件。

(五)員工填寫《員工入職宣告》,對所提供資訊及入職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所提供資訊出現任何不真實的公司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對於任何個人資訊的變更,包括身份證更新、學歷、地址、婚姻狀況、子女出生以及其它相關資訊,員工有責任在七天之內通知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七)綜合管理部在稽核新員工提交的入職材料後,由招聘條線安排專人帶新員工認識公司辦公區域及辦理相關指紋錄入手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

(八)各綜合管理部將新員工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員工錄用審批表》及其他入職資料進行彙總,並製作相關檔案目錄,進行歸檔管理。新入職員工與離職員工檔案應做區分管理。

(九)由部門負責人為新員工指定入職引導人,讓新員工快速適應新環境、開展工作,為其提供相應的引導或幫助。

(十)新員工入職用人部門須對新員工提供:

1、部門有關制度、管理規定;

2、所在崗位要求的技能標準;

3、所在崗位工作流程和業務指導;

4、本團隊內人員介紹及業務協調等。

二、試用與轉正管理

(一)公司確認錄用員工後,在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第一日起,即進入員工試用期,試用期限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年限而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可申請提前轉正。

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並且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員工試用期限規定如下: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三天(含)以上,其試用期時間相應延長。

(三)公司及下屬專案綜合管理部應對新員工試用期情況進行跟蹤瞭解。

(四)新員工試用期內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公司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有違法行為的;

2.被核實提供虛假簡歷的;

3.洩露公司機密,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4.公司認為試用期不符合本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

(五)試用期轉正考核

1.試用期內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其進行入職指引、入職培訓、出勤情況監督及考核,用人部門第一責任人須對其進行崗位技能、工作績效、工作責任心、勞動紀律等綜合業績評估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滿十五天前,由綜合管理部通知員工辦理轉正手續,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組織用人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轉正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a)考核評估優秀,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b)考核評估合格,按期辦理轉正手續;

c)有待觀察,延長試用期;

d)考核評估不合格,即時辭退。

(七)試用期考核評估合格,經所在部門、綜合管理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後執行轉正。

(八)對於需要延長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並在試用期延長期滿前重新組織考核評估。

(九)對於需要終止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並按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三、異動管理

異動種類:指調動、晉升、降職等。

(一)員工調配原則及要求

1.公司提倡人盡其才,充分發揮員工的能力和潛質,重視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在滿足工作需要、相互協商、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員工可有序流動;

2.公司根據企業發展需要而組織的內部競聘,由公司統一安排。

(二)調動:包括員工跨部門或跨公司間的工作崗位變動。

1.員工如個人意願申請調動的,必須徵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需有踏實的工作作風,並對自己的職業發展有清晰的定位,憑個人主觀意願頻繁申請調動的行為是公司所不允許的;

2.各部門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並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

3.跨部門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1)公司有關部門提出調崗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取得調入與調出部門負責人的同意後,由被調動人員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報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2)員工本人提出調崗的,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後,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並報所在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意後,報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4.跨公司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後,由異動人員原所屬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啟動調動申請流程,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按審批許可權審批。

5.調出部門負責人在調職員工正式調動前須確認調職員工工作、相關辦公用品(車輛、電腦、辦公室鑰匙等)是否交接完畢。要求調職員工製作工作交接單,包括但不限於日常重點工作經驗積累、詳細的待辦工作項及進度、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工作相關的檔案資料等。

6.由財務人員確認調職員工的借支款項、預付款已清算。如未清算則要求員工清算。

7.調出公司綜合管理部確認調動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後,將員工檔案封好,於2個有效工作日內將員工檔案轉入調入公司綜合管理部。

8.申請調動到特殊工種工作崗位的,需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並在調動申請審批時經綜合管理部和擬調入部門對其進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9.公司各級員工均有責任配合公司的整體需要,無條件接受公司調動指令。各級公司領導、綜合管理部在決定做出員工調動時,應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員工個人意願和所在部門意見。所有人員調動必須按規定的程式辦理,確保員工在公司內有序、合理流動。

(三)晉升、降職

1.晉升: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提升聘任過程。

2.降職: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降職聘任過程。

3.晉升和降職的'審批流程:

(1)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晉升/降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總經理稽核、董事會審批。

(2)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以下人員晉升/降職由部門負責人提報,經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四、離職管理

(一)員工主動離職,須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員工親筆簽名的辭職申請,需部門負責人籤批(原件交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存檔)。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以及同事或親友口頭轉達的辭職申請。

(二)員工被動離職,綜合管理部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時應明確該員工須完成工作交接的時間、要求以及各項離職手續等相關事宜。因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違紀、重大過失等),部門須提交員工違紀犯錯的詳細經過,由證明人和員工本人簽名確認;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崗位撤銷、不符合崗位要求、試用期不合格等),部門須提供相應證明。

(三)員工提出離職時,用人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應與員工進行面談,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離職綜合管理部必須參與離職面談。

(四)確定離職事項後,由員工或部門發起離職流程,由離職單位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應正常工作。

(六)如未經批准即離崗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離職人員有義務離職前需配合所屬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完成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與調職手續相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交接內容:

1.辦公裝置及物品交接:交還所有的公司檔案資料、辦公裝置及其它辦公物品;

2.工作內容交接: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具體工作事項;

3.財務賬目清算:結清公司賬目,歸還個人借款;

4.公司第一負責人、下屬專案公司第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還須離任審計。

5.營銷、投融資等與外部門客戶接觸緊密的崗位員工離職時,所在部門須知會往來客戶,確認無未盡事宜。

(八)如合同中約定了違約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條款的,員工離職必須約定支付有關費用的時間。

(九)如未辦理離職手續,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公司將保留追究離職員工及聘用公司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十)離職工資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後,與公司其他在職員工的工資同時發放,不另提前線下發放。離職證明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由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開具。

第七節薪酬福利管理

一、適用範圍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不適用於本制度。

二、薪酬理念

(一)以崗位定薪:堅持薪酬與崗位價值、經營責任和風險相統一;

(二)以市場定薪:堅持內部公平性與市場競爭性並舉,在統一調控基礎上,適當考慮各城市之間經濟水平、薪資標準的差異性;

(三)以績效定薪:基於對公司業績的貢獻度建立差異化的激勵機制,體現“高貢獻、高回報”的原則;

(四)以能力定薪:同一崗位級別的員工,能力表現不同,薪酬也相應體現差異;對於核心優秀人才,可以突破公司薪酬等級範圍。

三、薪酬級別及薪酬結構

(一)薪酬級別

1.公司對所有崗位價值進行評估,並建立了公司的崗位級別體系。綜合管理部根據各職位的評估結果,評定相應職級,確定相應的薪資等級,並依據任職者能力,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稽核,認定相應的薪資等級。

2.公司的薪酬級別與崗位級別一一對應,標準工資的確定依據職位評估的結果。結合公司職級實際情況,崗位薪資等級共分5級,每級分不同薪點。

(二)薪酬構成:員工的總薪酬構成包括標準工資、利潤獎金、福利。

1.標準工資:付薪的基礎是崗位價值,同時參考員工的學歷背景、工作年限、勝任能力等因素綜合決定。

標準工資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具體參見《標準工資等級表》。

(1)基本工資為員工的固定工資,不參與月度的績效考核。

(2)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節點進度績效獎金。

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節點進度績效獎金為公司根據開發和銷售的專案關鍵性節點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節點進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2.利潤獎金: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年度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本年度利潤獎金的發放額度。

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各下屬專案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的專項激勵在公司獎金池中計提。

3.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以及其他補充企業福利。

四、員工新入職定薪

(一)主要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職級,對同一職級員工根據教育背景、工作經驗、人才市場稀缺情況以及招聘評估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勝任能力等因素確定薪檔。由綜合管理部與部門負責人嚴格按照本薪酬體系的年目標總薪酬標準定級、定檔、定薪,並按入職相關流程審批。

(二)試用期薪資原則上按正式薪資的80%執行。

五、員工崗位變動的薪酬管理

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行業人才供求情況、社會通貨膨脹率、市場年調薪率和政府相關指導意見、員工個人績效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公司批准後執行。

(一)崗位晉升:崗位晉升指崗位往上調整,崗位及職級原則上應逐級晉升。員工崗位晉升時調薪,原則上薪資最高可往上調整2個檔位,調整後新標準不得超過該崗位級別的最大值。

(二)降職降薪:員工因降職導致薪酬調整,由部門提出調薪建議,調整後就近套入相應薪級及檔位。

(三)員工調動:原則上員工平級調動時,統一不調薪。

(四)員工薪資變動生效日期:同一員工一年內原則上調薪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每次薪資調整時間最少間隔6個月。

(五)年度調薪時間:年初調薪,每年1月;年中調薪,每年7月。

六、薪酬發放

(一)標準工資按月發放至員工工資卡中。

1.薪酬的計算週期為每個月的1日至該月的最後一日,並於次月的15日支付,如遇休假日則提前。

2.由員工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由公司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3.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超領時,員工應立即歸還超出額,否則,公司有權在下月發放薪酬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不足時,公司應立即補足該不足部分,或經員工同意,在下月發放薪酬時予以補發。

4.公司員工薪酬的計算公式為:

薪酬=標準工資+補貼-社保/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它應扣款

(二)員工年終利潤獎金

1.年終利潤獎金按在職天數折算,員工一個自然年度內事假或病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減去事假、病假天數折算在職天數。

2.員工在年終利潤獎金髮放前離職的,一律不予發放年終獎金。

3.調崗員工的年終利潤獎金由現任職部門及公司核發。

4.以上薪酬及其標準均為稅前薪酬。個人勞動所得應根據國家規定在工作所在地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依法從員工薪酬收入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5.激勵獎金的發放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

七、薪資溝通

(一)調薪或獎金分配經審批完成後,各部門負責人需與員工進行一對一溝通,不得委派任何下級主管或員工代行溝通。在薪酬資料未經審批前,不得向員工輸出;但必須在薪資發放前溝通到下屬,以保證時效性。

(二)個人薪酬需嚴格保密,任何薪資知情人員及員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和談論薪金事宜,一經發現並經調查屬實,情節嚴重者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各類補貼

1.高溫降暑補貼

每年根據國家政策,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對於每年的6-10月給予高溫條件下作業的員工(工程一線人員)發放高溫降暑補貼。具體標準為:100元/人/月;

符合享受高溫津貼條件的公司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統一申請,綜合管理部稽核並報總經理審批後隨工資發放。

2.出差補貼

詳細參見公司《出差管理規定》。

3.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崗位給予一定的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九、福利管理

(一)重大節日發放賀禮或過節費

公司每逢佳節(新年開年、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來臨之際,為表達公司對員工的節日祝賀及慰問,公司將根據經營情況,發放節日禮金或禮物。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

按照國家及地方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繳納社會基本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金,其中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全部由公司繳納,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每月代扣代繳。

(三)公積金購買

根據《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結合公司目前情況,擬定分層級固定基數辦理繳納,繳納比例為玉林市住房公積金要求平均繳費比例10%(最高為12%),計算公式如下:

月實際繳納額度=公司繳納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員工繳存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

1、各層級購買基數如下:

2、往後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員按相應層級基數辦理;

(四)賀儀禮金

在企業服務滿半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以下賀儀禮金

1.結婚賀儀:發放物件為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初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向綜合管理部提供結婚證書(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員工結婚禮金人民幣500元。

2.生育賀儀:員工按國家政策規定生育,首次子女出生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供小孩出生證(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禮金人民幣500元。

3.奠儀: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五)慰問關懷

1.傷病慰問:員工因病或者工傷住院,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2.生日慰問

為更好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與關愛,公司每月為當月生日的員工組織一次生日聚會,併為每位員工發一份生日賀卡及禮品。

3.員工體檢

員工入職時須提交常規體檢報告,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全體員工免費體檢一次,按每年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執行。

(六)其它福利

1.免費提供工作餐

工作日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一餐工作餐。

2.員工文體活動

為更好加強公司各部門交流與溝通,增強團隊凝聚力,倡導健康、運動的企業文化,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一些文體類活動。

3.團建

各部門可定期組織部門團建活動,費用標準為50元/人/月。

第八節考勤與請休假管理

一、適用範圍

(一)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因所從事的工作以及下屬專案公司所在區域的差異,需特殊處理的,則根據當地的勞動法規和實際情況在本制度的框架下進行細化。

二、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對本級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負具體落實執行之責。

公司中高管理層要熟知考勤管理規定,以身作則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督促、管理本部門內員工的出勤及休假,如實反映員工出勤情況,並快速稽核本級或本部門內員工的各類請假、休假、外出申請,給予員工準確回覆;要對本級或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三、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

1.公司實行7小時標準工時制(適用於行政班),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考勤登記

1.考勤登記要求:除不定時工時制人員外,公司每位員工(含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以上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均需自行、準時打卡簽到,上下班各打一次方為有效,如無打卡記錄亦無相關核銷單視為曠工處理。

2.因公外出者需在外出前在釘釘發起填寫《因公外出》,經直屬領導審批確認後備案至綜合管理部,無審批記錄的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規定

1.遲到、早退:考慮到交通等不可預見的原因,公司允許員工單月遲到累計在十分鐘以內;遲到累計時間在十分鐘以外時:

遲到(早退)時間≤30分鐘,處罰20元;

30分鐘<遲到(早退)時間≤6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

遲到(早退)時間> 6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從第四次起按罰款的2倍扣罰,以此類推。每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當月在遲到/早退罰款外扣除人民幣200元。並由公司主管領導約談,綜合管理部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後屢教不改者考慮換崗或者勸退。連續三個月每月遲到5次(含5次)以上直接作降薪或開除處理。

(3)員工因考勤機故障或指紋原因(受傷、脫皮等)無法考勤的,應於當天到崗後及離崗前到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

(4)遇颱風、暴雨、大霧、重大地質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時,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報備總經理請示批准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遲到早退扣款。

2.曠工:

(1)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者;未事先書面申請獲得領導同意,無故不上班,或謊報請假理由經查實的;

2)假期已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准的;

3)工作中不服從分配,拒絕接受任務,消極怠工經教育無效的;

4)因打架、毆鬥致傷,拘留逮捕,或由此不能上班的。

(2)曠工處罰:

1)曠工當日無薪,曠工1天按2倍日工資標準給予負激勵;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2天(含),或者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含)的,按嚴重違紀處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3.全勤獎: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考勤無遲到、曠工、請假扣款或未核銷的漏打卡記錄的,視為全勤。月度全勤員工享受100元的全勤獎勵。

(1)當月正常調休、婚假、陪護假、工傷假、年休假,不影響全勤獎的考評。

(2)凡出現事假、病假、產假假期的,當月取消全勤獎。當月入職或離職員工因出勤不滿全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定義

(1)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計算,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領導審批同意後,備案到綜合管理部。如未履行上述程式,視為自願加班,無加班補償。有效加班時間按照實際打卡時間為準。

(3)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入加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不計算加班。加班時間不滿半小時的,不計;超過1小時不滿2小時的,按1.5小時計,滿2小時按2小時計,依此類推。

(4)副總監及以上崗位享受總監級別待遇人員,因屬於高階管理崗位,故不享有加班的福利待遇,但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事假福利。(該事假不影響全勤獎)

(5)投融、營銷享受佣金體系的員工不計入加班。

(6)員工開會、培訓、應酬、出差期間不計加班。

(7)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遲的時間不計加班。

2.加班補償:

(1)平時零星加班以及法定假日、週末加班或因公司專案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採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

(2)加班可獲得同等時間的調休,調休時間最小以1天為單位起計,加班調休需在一年內調休完畢,否則過期作廢,公司不予以補償;

(3)有特別檔案規定的部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經所在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可以採取發放加班費的方式進行補償,加班費計算方法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加班工資後不再享受調休。

四、假期規定

分為法定假期、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補休及年休假。

(一)法定假期

1.公司按照《國家節假日放假辦法》和《勞動法》中的有關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

2.女員工在婦女節(3月8日)可享受公眾假期(工資及全勤獎照發)0.5天,如當天公司組織休閒活動或遇休息日不另補假。

(二)病假

1.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向綜合管理部門提供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可享受帶薪病假。

2.轉正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超過5天,則按照日工資標準70%進行核算扣減。

3.不能享有上述全薪病假的員工,前5天的病假工資按月基本工資的50%核發,超過5天,則按事假進行核算。

4.病假憑鎮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申請,病假已到期而又未治癒者需再申請,獲准後方可續假。

5.全年病假不能超過2個月,超過2個月的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請假處理,本人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請事假者,必須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闡明原因,經直接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為無薪假期。一次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5天,一年內員工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天。

(四)婚假

1.在公司任職滿六個月(含試用期)員工領取結婚證書可享有婚假。適齡結婚者可享有3天全薪婚假。

2.婚假憑《結婚證》申請,需在領取結婚證書一年內(以發證日期為準)一次性休完,過期不予補休。

(五)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等)不幸亡故,可享有全薪喪假3天。

2.喪假期間全額發假期工資。不再另行核定路程假。

(六)產假、陪護假、哺乳假

1.產假

以上產假憑《準生證》、《出生證》等相關醫院證明申請;

2.男員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陪護假7天(須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休完)。憑《準生證》及《出生證》申請。

3.女員工生育後到小孩一週歲以內,女員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時的哺乳假。

4.產假期間薪金按月基本工資及相應勞動法規核發,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七)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治療和休養期間可以享受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後,應第一時間到指定醫院就診,並在8小時內報所在部門負責人及綜合管理部;重大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除將傷者立即送就近醫院治療外,要保護好現場。

2.員工請工傷假須提供工傷鑑定書、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病歷、費用發票等明細材料原件。

3.工傷經確認後,具體休假及假期待遇按相關勞動法規執行。

(八)補休

1.加班需事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經直接上級、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批確認方可視為加班,並作為補休或加班憑證。員工如對上月加班統計有異議,必須在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提出,否則視為認同。

2.員工申請補休時需憑釘釘加班時間填寫《補休申請表》,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九)年休假

1、員工入職滿一年時,可享受年假,當年的年假計算方法為:(當年開始計算年假的日期至當年底的天數÷當年總天數)×應休年假天數,四捨五入之後即為當年年休假天數,如下表所示:

(1)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若當年未使用完畢,可申請延遲至次年2月28日前,逾期不申請安排的,不得年度累積,視為放棄;

(2)未休年假可以抵扣病假、事假;

2、工齡計算

以員工本人提供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個人所得稅APP任職履歷資訊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有效工作年限的檔案為準。

3.員工在當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享有當年的年休假,如在當年已可享有帶薪年休假後,再出現以下情形的,則在下一年度不再給予年休假: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4.年休假不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具體時間安排可根據員工的意願,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領導和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合理安排年休,不能先休假,後補假單。

三、請假流程

(一)請假須提前在釘釘發起調休申請,按流程報批,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休假:

1.假期必須由員工本人申請,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

2.公司及各下屬專案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下的假期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分管領導稽核、綜合管理部審批後方可休假。

3.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的假期須向分管領導申請,經綜合管理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二)騙取假期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一經查實,按嚴重違紀處理。

(三)除法定假期和工傷假外,任何其他類別的假期都需事前向部門申請並獲終審人(或授權人)批准方可休假,緊急情況下(如突發疾病等)不能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上班時間前電話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獲准後在上班當日第一時間補辦手續。

(四)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補休等需提供相應證明的,申請假期時必須將證明附上,綜合管理部可根據需要核查原件。無法在申請假期時提供的,可在本月上交考勤報表前補交。

(五)假期超過7天(不含)的,原則上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申請。

(六)各類假期均須按獲批准的《假期申請表》上所申請的日期休假。若因特殊原因不需休假時,應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銷假,否則視為已休假。

第九節勞動關係管理

一、勞動合同管理原則

(一)訂立勞動合同將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與員工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字

(一)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字內容由綜管部徵求公司法律顧問意見後統一確定。若因特殊原因(如當地勞動部門鑑定需要)需要修改部分條款的,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各專案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所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使用、簽訂、儲存與續簽等管理工作,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

三、勞動合同初籤

(一)新員工在辦理完入職手續、交齊入職材料當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新入職的總監級及以上人員,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其他員工,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對於特殊情況需要約定其他合同期及試用期的,需報綜管部批准後執行。

(二)未畢業的優秀學生在公司實習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實習協議》,待其取得畢業證後簽訂《勞動合同》。

(三)滿55週歲的女員工、滿60週歲的男員工願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簽訂《聘用協議》。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一)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

(二)公司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公司繼續履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書或附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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