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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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縣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報告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縣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報告範文

縣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報告範文1

中央一號檔案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繼續增加農業補貼資金規模,新增補貼向主產區和優勢產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家庭農場”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檔案中出現。為準確摸清我縣農村家庭規模經營發展現狀,著力以現行家庭規模經營為基礎、探索發展家庭農場的有效途徑和方式,筆者在深入調研32個鄉鎮規模種養殖業和20個家庭農場式規模種養殖生產大戶的基礎上,結合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客觀分析了我縣家庭規模經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積極穩妥發展家庭農場的措施建議,現報告於後。

一、我縣農村種養殖戶規模化發展現狀根據全市統一確定的規模種、養殖戶標準,我縣32個鄉鎮規模種養殖業監測調查結果顯示,到末,全縣共有規模種植戶87個,種植面積9422畝,戶均108.3畝。其中規模種糧13戶、面積904.5畝,戶均69.5畝;規模種蔬菜18戶、面積1707畝,戶均94.8畝;規模種烤煙23戶、面積1323畝,戶均57.5畝;規模種藥材14戶、面積2891畝,戶均206.5畝;規模種花卉9戶、面積916畝,戶均101.8畝;其他規模種植10戶、2200.5畝,戶均220畝。,全縣規模養殖戶達到131個。其中規模養殖生豬64戶、飼養12324頭,戶均192頭,規模養殖家禽40戶、飼養153749只,戶均3843只;規模養殖肉羊24戶、養殖4761只,戶均198只;規模養殖肉牛4戶、飼養215頭,戶均54頭;規模養殖肉兔19戶、飼養37931只,戶均1996只。規模種植戶、規模養殖戶佔農戶總數的0.17%,規模種植面積佔總播種面積的0.7%;生豬規模戶存欄生豬佔存欄總量的4.5%,家禽規模戶存欄家禽佔存欄總量的12.7%。

二、我縣家庭規模經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從我縣20個從事規模種養殖業家庭經營戶的。調查情況看,現行家庭規模經營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籌資融資困難。

絕大多數規模經營戶主要依靠自身積累或可借貸方式投資,除國家在政策調控時適當扶持外,基本沒有其他融資渠道。在種養殖關聯產品市場價格正常或逐漸上漲的情況下,各個生產環節正常迴圈,規模經營能獲得正常利潤,生產規模逐步擴大趨勢明顯。一旦市場價格低迷,產品銷售受阻,生產過程則不能正常迴圈。不少規模戶因為沒有外來資金參與週轉,只能壓縮生產規模、降低虧損程度,虧損時間稍長,少數支撐不住的戶只能退出生產,規模生產的連續不穩定。

(二)銷售渠道不暢。

所有規模經營戶均沒有建立較為正常規範的銷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尋找銷路,導致產品銷售渠道不暢通,反過來又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受資訊資源、聯絡能力、交通工具及銷售方式等多種因素影響,銷售零星分散,耗費人力物力和生產時間,影響規模經營效益水平。

(三)技術服務滯後。

規模種植養殖生產需要相對專業的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技術指導,比如開展病蟲或疫病防治、對廢棄物或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等。但現行規模化種養殖業專業服務提供跟不上,生產過程中各方面技術服務主要通過臨時聘請人員或者種養殖戶自學解決,技術保障方面存在諸多缺陷和漏洞。由於技術服務與生產要求脫節,勢必影響規模經營質量效益,增加規模種養殖業生產風險。

(四)生產要素不穩。

規模化種養殖業需要適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養殖水面等農業生產資源,各資源要素流轉通過口頭協商、書面協議方式確定。流轉時間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生產經營虧損時協議租金不減少、生產經營收益好時協議租金上漲(比如王家鄉花卉苗木生產戶租用土地租金就從最初每畝600元漲到現在的每畝1000元)。生產要素流轉不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生產經營者長期投資經營的信心。

三、適宜我縣發展的主要家庭農場模式從農村種養殖資源狀況出發,以現行種養殖規模經營戶為基礎,培育適宜我縣發展的家庭農場模式有四種類型:

一是糧食蔬菜生產農場,分佈在土地面積集中、肥力狀況較好、交通方便的平壩地區,發展規模與本地資源要素相適應的糧食或蔬菜生產農場。如:臨溪的糧食生產大戶,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產大戶都可為發展農場提供借鑑;

二是特種作物產業園(場),黃連、蓴菜、烤煙、辣椒等特色作物宜於發展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如黃水黃連,冷水蓴菜,主要烤煙、辣椒產地等都可適度發展特色作物產業場;

三是果園內養殖型複合式農莊(場),在種養殖資源優越、交通條件較好的城鎮遠郊地區發展種養殖業迴圈、優勢互補的家庭式農莊。如:沿溪鎮濱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種植果樹200餘畝,同時在果園內養殖生豬175頭;

四是林下養殖類生態休閒農莊(場),充分利用林地資源豐富的優勢,發展林下養殖類生態休閒農莊(場)。

通過對20個家庭農場式規模種植、養殖生產大戶生產效益調查情況看,規模種糧畝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規模種蔬菜畝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規模種其他特種作物畝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規模養豬每頭純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養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規模養禽每隻純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約5元,效益提高8%左右。從調查結果看,各種專案的規模化生產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產高得多,經濟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產好得多。(注:20個戶的資料是生產戶對生產情況回憶形成的,代表性不強,僅作趨勢參考)四、積極穩妥發展我縣家庭農場的措施建議從當前我縣農村農業生產實際看,一家一戶分散生產經營方式在推動縣域農村經濟發展的動力方面有所減弱,發展現代農業更加迫切需要適宜的新型勞動載體融入。中央一號檔案的出臺,縣委、縣政府鼓勵現代農業發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縣積極穩妥發展家庭農場的客觀條件已然成熟。為此,建議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築牢發展基礎。

融資渠道單一、投入數量不足是影響規模戶穩定發展和向更大規模、更高要求的家庭農場過度的主要制約因素。逐步建立以農戶投入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援、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是發展家庭農場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農場正常執行的客觀需要。

(二)建立穩定的`銷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

建立與生產品種和產出數量直接聯絡的銷售渠道或消費市場,是保證家庭農場正常執行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穩定現有消費市場與需求數量、確保基本銷售數量不動搖;拓展新的銷售渠道與開闢新的消費領域、為銷售更多產品找到更大範圍、更深程度的支援空間;建立政府對主要基礎產品實行淡儲旺供機制、緩解市場價格漲跌對家庭農場規模化經營產生的衝擊;建立實力企業對規模經營產品收儲加工與家庭農場專業化產品生產銷售相聯絡機制,讓家庭農場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中不斷髮展壯大。

(三)規範流轉行為,增強發展信念。

立足家庭農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土地流轉政策,鼓勵全家外出戶或棄農經商戶、勞動力不足無力正常經營戶、生產技術落後產出效益低戶等不以土地為基本生存資料的農戶積極參與土地流轉。通過規範流轉方式、穩定流轉期限、合理流轉價格等形式,積極幫助農場主規範有序、穩定合理流轉土地,增強規模經營和發展信心。

(四)落實技術職責,完善全方位服務。

家庭農場專業化、規模化生產離不開科學技術的支撐,需要系統健全的配套服務。健全服務組織,配強技術力量,根據家庭農場從事業別的專業特點、規範化生產、不斷擴大產能和提高效率的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要提供全方位、高質量服務,有效保障家庭農場持續健康發展。

(五)寬鬆環境,加強扶持引導。

家庭農場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時代產物,是統籌城鄉發展、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的客觀載體。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要在生產要素組織、生產過程扶持、產品加工銷售等方面寬鬆政策環境、加強資金扶持、強化技術支援。用強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農場這一新型農村經濟經營主體有效承載農村經濟轉型升級,為新形勢下實現農民收入快速增長提供強大動力。

縣家庭農場發展情況調研報告範文2

中央一號檔案提出,鼓勵和支援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繼續增加農業補貼資金規模,新增補貼向主產區和優勢產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家庭農場”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檔案中出現。為準確摸清我縣農村家庭規模經營發展現狀,著力以現行家庭規模經營為基礎、探索發展家庭農場的有效途徑和方式,筆者在深入調研32個鄉鎮規模種養殖業和20個家庭農場式規模種養殖生產大戶的基礎上,結合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客觀分析了我縣家庭規模經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積極穩妥發展家庭農場的措施建議,現報告於後。

一、我縣農村種養殖戶規模化發展現狀

根據全市統一確定的規模種、養殖戶標準,我縣32個鄉鎮規模種養殖業監測調查結果顯示,到末,全縣共有規模種植戶87個,種植面積9422畝,戶均108.3畝。其中規模種糧13戶、面積904.5畝,戶均69.5畝;規模種蔬菜18戶、面積1707畝,戶均94.8畝;規模種烤煙23戶、面積1323畝,戶均57.5畝;規模種藥材14戶、面積2891畝,戶均206.5畝;規模種花卉9戶、面積916畝,戶均101.8畝;其他規模種植10戶、2200.5畝,戶均220畝。,全縣規模養殖戶達到131個。其中規模養殖生豬64戶、飼養12324頭,戶均192頭,規模養殖家禽40戶、飼養153749只,戶均3843只;規模養殖肉羊24戶、養殖4761只,戶均198只;規模養殖肉牛4戶、飼養215頭,戶均54頭;規模養殖肉兔19戶、飼養37931只,戶均1996只。規模種植戶、規模養殖戶佔農戶總數的0.17%,規模種植面積佔總播種面積的0.7%;生豬規模戶存欄生豬佔存欄總量的4.5%,家禽規模戶存欄家禽佔存欄總量的12.7%。

二、我縣家庭規模經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我縣20個從事規模種養殖業家庭經營戶的調查情況看,現行家庭規模經營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籌資融資困難。絕大多數規模經營戶主要依靠自身積累或可借貸方式投資,除國家在政策調控時適當扶持外,基本沒有其他融資渠道。在種養殖關聯產品市場價格正常或逐漸上漲的情況下,各個生產環節正常迴圈,規模經營能獲得正常利潤,生產規模逐步擴大趨勢明顯。一旦市場價格低迷,產品銷售受阻,生產過程則不能正常迴圈。不少規模戶因為沒有外來資金參與週轉,只能壓縮生產規模、降低虧損程度,虧損時間稍長,少數支撐不住的戶只能退出生產,規模生產的連續不穩定。

(二)銷售渠道不暢。所有規模經營戶均沒有建立較為正常規範的銷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尋找銷路,導致產品銷售渠道不暢通,反過來又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受資訊資源、聯絡能力、交通工具及銷售方式等多種因素影響,銷售零星分散,耗費人力物力和生產時間,影響規模經營效益水平。

(三)技術服務滯後。規模種植養殖生產需要相對專業的技術人員對生產進行技術指導,比如開展病蟲或疫病防治、對廢棄物或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等。但現行規模化種養殖業專業服務提供跟不上,生產過程中各方面技術服務主要通過臨時聘請人員或者種養殖戶自學解決,技術保障方面存在諸多缺陷和漏洞。由於技術服務與生產要求脫節,勢必影響規模經營質量效益,增加規模種養殖業生產風險。

(四)生產要素不穩。規模化種養殖業需要適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養殖水面等農業生產資源,各資源要素流轉通過口頭協商、書面協議方式確定。流轉時間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生產經營虧損時協議租金不減少、生產經營收益好時協議租金上漲(比如王家鄉花卉苗木生產戶租用土地租金就從最初每畝600元漲到現在的每畝1000元)。生產要素流轉不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生產經營者長期投資經營的信心。

三、適宜我縣發展的主要家庭農場模式

從農村種養殖資源狀況出發,以現行種養殖規模經營戶為基礎,培育適宜我縣發展的家庭農場模式有四種類型:一是糧食蔬菜生產農場,分佈在土地面積集中、肥力狀況較好、交通方便的平壩地區,發展規模與本地資源要素相適應的糧食或蔬菜生產農場。如:臨溪的糧食生產大戶,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產大戶都可為發展農場提供借鑑;二是特種作物產業園(場),黃連、蓴菜、烤煙、辣椒等特色作物宜於發展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如黃水黃連,冷水蓴菜,主要烤煙、辣椒產地等都可適度發展特色作物產業場;三是果園內養殖型複合式農莊(場),在種養殖資源優越、交通條件較好的城鎮遠郊地區發展種養殖業迴圈、優勢互補的家庭式農莊。如:沿溪鎮濱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種植果樹200餘畝,同時在果園內養殖生豬175頭;四是林下養殖類生態休閒農莊(場),充分利用林地資源豐富的優勢,發展林下養殖類生態休閒農莊(場)。

通過對20個家庭農場式規模種植、養殖生產大戶生產效益調查情況看,規模種糧畝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規模種蔬菜畝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規模種其他特種作物畝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規模養豬每頭純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養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規模養禽每隻純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產增加約5元,效益提高8%左右。從調查結果看,各種專案的規模化生產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產高得多,經濟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產好得多。(注:20個戶的資料是生產戶對生產情況回憶形成的,代表性不強,僅作趨勢參考)

四、積極穩妥發展我縣家庭農場的措施建議

從當前我縣農村農業生產實際看,一家一戶分散生產經營方式在推動縣域農村經濟發展的動力方面有所減弱,發展現代農業更加迫切需要適宜的新型勞動載體融入。中央一號檔案的出臺,縣委、縣政府鼓勵現代農業發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縣積極穩妥發展家庭農場的客觀條件已然成熟。為此,建議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築牢發展基礎。融資渠道單一、投入數量不足是影響規模戶穩定發展和向更大規模、更高要求的家庭農場過度的主要制約因素。逐步建立以農戶投入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援、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是發展家庭農場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農場正常執行的客觀需要。

(二)建立穩定的銷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與生產品種和產出數量直接聯絡的.銷售渠道或消費市場,是保證家庭農場正常執行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穩定現有消費市場與需求數量、確保基本銷售數量不動搖;拓展新的銷售渠道與開闢新的消費領域、為銷售更多產品找到更大範圍、更深程度的支援空間;建立政府對主要基礎產品實行淡儲旺供機制、緩解市場價格漲跌對家庭農場規模化經營產生的衝擊;建立實力企業對規模經營產品收儲加工與家庭農場專業化產品生產銷售相聯絡機制,讓家庭農場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中不斷髮展壯大。

(三)規範流轉行為,增強發展信念。立足家庭農場發展的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土地流轉政策,鼓勵全家外出戶或棄農經商戶、勞動力不足無力正常經營戶、生產技術落後產出效益低戶等不以土地為基本生存資料的農戶積極參與土地流轉。通過規範流轉方式、穩定流轉期限、合理流轉價格等形式,積極幫助農場主規範有序、穩定合理流轉土地,增強規模經營和發展信心。

(四)落實技術職責,完善全方位服務。家庭農場專業化、規模化生產離不開科學技術的支撐,需要系統健全的配套服務。健全服務組織,配強技術力量,根據家庭農場從事業別的專業特點、規範化生產、不斷擴大產能和提高效率的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要提供全方位、高質量服務,有效保障家庭農場持續健康發展。

(五)寬鬆環境,加強扶持引導。家庭農場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時代產物,是統籌城鄉發展、有效增加農民收入的客觀載體。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要在生產要素組織、生產過程扶持、產品加工銷售等方面寬鬆政策環境、加強資金扶持、強化技術支援。用強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農場這一新型農村經濟經營主體有效承載農村經濟轉型升級,為新形勢下實現農民收入快速增長提供強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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