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中學以上作文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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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中學以上作文教學法》,有人評價說是中國作文教學的開山之作。近期從網上購買回來,已經認真閱讀。買到的書是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12年4月出版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梁啟超中學以上作文教學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梁啟超中學以上作文教學法

1.(P1)中學作文,文言白話都可;至於教授國文,我主張仍教文言。因為文言文有幾千年的歷史,有許多很好的文字,教的人很容易選得。白話文還沒有試驗得十分完好,《水滸》、《紅樓夢》固然是好;但要整部地看,拆下來便不成片段。

2.(P5——6)一文章的作用,在把自己的思想傳達給別人。這句話,要分析一下:

所謂思想,有兩種要素:

(一)自己的思想

一有內容。凡是應酬考試的文字,多是無內容的,是空的,是不能算數的。

二有系統。思想不會單獨發生,做一篇文章的時候,心中必定有許多的思想;若是沒有系統寫出來,還算是無思想。

(二)傳達給別人

1.傳達給別人的,恰如自己所要說的。作文時,往往心中有要說的話,沒有說出;有時心中本不打算說的話,也說出來了;有時將要說的話,說錯了;這就是手與腦不能一致。作文要不多、不少、不錯才好。

2.令讀者恰恰理會得我的原意。文章不好,令讀者如墜五里霧中,自己雖以為傳達得不錯,人家讀了不能明瞭我的意思,或錯會了我的意思,失去我的原意,乃至與原意相反。所以傳達須使自己的意思,一點不含糊,一點不被誤解。

3.(P7)孔子論文,只說了一個字,最簡最好。他說“辭達而已”,“達”字下面加“而已”兩字,是表明達字外再沒有別的話說。本來文章不過是將自己的意思,傳達給別人,能達便是文章。文章一部分是結構,一部分是修辭,前者名文章結構學,後者名修辭學。文章好不好,以及能感人與否,在乎修辭。不過修辭是要有天才,教員只能教學生做文章,不能教學生做好文章。

4.(P7)所能教人的只有規矩。現在教中文的最大的毛病便是不言規矩,而專言巧。

5.(P7)我以為作文必須先將自己的思想整理好,然後將已整理的思想寫出來。

6.(P7——8)文章種類,可從思想路徑區分:1.以客觀的吸進來之事物為思想內容者,這是五官所見所聞吸收進來的。2.以主觀的發出來之自己意見為思想內容者,這是從心裡面發出來的。第一種是記述之文,第二種是論辯之文。世間文字不外這兩種。

7.(P8——11)記述之文,可分兩種:一記靜態,二記動態。無論記何種狀態,總要有兩方面都記到:一是外表的狀態,二是內含的狀態。無論動靜,單純複雜狀態,皆有外表及內含的精神。如記風景專記他的狀態是外表,觀者的心情是內含。記靜態的文以記空間關係為主,記時間關係為輔。記動態文與之相反,以記時間關係為主,記空間關係為輔。

8.(P12——16)記靜態之文,主要的觀察點分五種:鳥瞰、類括、步移、凸聚、臠嘗。

9.(P16)記靜態的文,最好繪圖作表。可以省卻許多廢話,使人易於明瞭。好的文章雖不用圖表,能使人讀它的文,便可以依據它的記述,做出詳細而正確的圖表。例如《史記》寫鉅鹿之戰,可以畫一詳圖。

10.(P18)記動態之文分兩種:1.記人。2.記事。

11.(P18——26)記人之文是拿一個人為中心,從本人或他人的動作上,看出他的人格。做這一類文章應該注意的有三點:

(一)背景。寫背景也有兩件事要注意:1.不能寫得太多。最多不過全篇三分之一,普通不過佔全篇五分之一,乃至十分之一。2.要和他本人事業有直接關係。

寫背景不好的,如《屈原列傳》,太史公將屈原的人格看錯了,他最崇拜屈原的文學;但是他的程度還不能認出屈原的文學的價值,所以這篇列傳,滿紙恭維都弄錯了。

(二)個性。寫個性是記人之文的主腦。做一傳決不可作一篇無論何人都可適用的文字。一篇傳的好壞,便看能否將本人和別人不同的地方找出來。《水滸》要寫一百零八位好漢,《水滸》這個計劃不免失敗,因為他們不能寫出一百零八樣,有些相同,有些太不盡情理,這是由於著者計劃太大的緣故。如他的`計劃縮小一半,或三分之二,只寫三十餘人,的確有三十個人不同。描寫個性的唯一原則,是“凡足以表個性之言動,雖小必敘,凡不足以表個性之言動,雖大必棄。”

(三)他的。記一人的事,有時不能專記本人,須兼記他人來做旁稱。

做一篇傳如果能三方面都顧得到,一定是一篇好文字。

我以為文章正格是不下議論,不得已時也可夾敘夾議。好文章是不下批評,但忠實地寫出,令讀者自見,最妙是寓批評於敘事之中。

12.(P28——29)記事之文的作法重要的原則有四條:

第一理法:記事文的通例,記事前最詳,記事後次之,,事際最略。

第二理法:凡是足以說明因果關係的,雖小必敘;凡是不足以說明因果關係,雖大必棄。

第三理法:若以一人為主體,便以一人未中心,兩人便有兩中心,多人便有多中心。

第四理法:人的心理時事的原動力,所以記一事不能只看物質上的變化,要看做事的人的心理如何,及其影響到別人的心理如何。

13.(P34——46)論辯之文分五種:說喻之文,倡導之文,考證之文,批評之文,對辯之文。

論辯之文最要條件有二:1.耐駁,2.動聽。耐駁要經過思想內容之整理,動聽要經過技術上之整理。

(一)耐駁

論辯是希望人家從我,最好是將他不從我的理由駁倒,使我所說話人不能駁斥。始能達到這種目的。如要想說出話來人不能駁,必須應用論理學。應用論理學來做論辯文分兩層:

一自立:要有妥當的形式,真確的事實,嚴密的推理。

二應敵:說一句話總須準備駁難,這叫做應敵。應敵原則有兩條:1.忌隱匿。作文時必須自己先想到種種人家要駁我的話,用難者曰一類的話一一駁去,能用幾要點被我駁倒便好了。2.忌枝節。要說什麼便說什麼,切不可枝枝節節說到別處去。

(二)動聽

同一內容,寫出來能動人與否,要看各人的記述如何。這規矩有四:急切——文章最要令人一望而知其宗旨之所在,才易於動人;明晰——條理清楚;注重——作文時遇不注重的理由和人人明白或對面人承認的理由,可以輕輕放過,必須找出一二點人不明白的或和常人所見不同的地方,用重筆提起,自能動聽;對機——見什麼人說什麼話,叫做對機,做文時先須看自己所做的文要給何人看。

14.教授法(P47——57)

(一)教授要分類分期——我主張一學年有兩學期,一學期教記述文,一學期教論辯文,由簡單而複雜。

(二)每學期開始教以作文理法——教員不是拿所得的結果教人,最要緊的是拿怎樣得著結果的方法教人。

(三)令學生閱讀——我主張教學須啟發學生自動在講堂以外預備,須選文能學生多看,不能篇篇文章講,須一組一組的講。

(四)用討論式的講授

(五)教材選擇——綺靡之文不可選;帶帖括氣之文不可選;矯揉造作之文不可選;

(六)每學期作文次數至多兩三次——我主張少做,是做一次必將一種文做通,下次再做一種文,如此做作一篇得一篇的好處,尚有補助法,使學生在課外隨意做筆記,以為作文的補助,比出題目自然得多。

(七)作文的預備由先生指導——作文要有內容,要有許多材料才能做。材料少的時候,先生要供給材料。

(八)命題的標準——一題可做數次。記述文分各種觀點做。論辯文分兩面做。

(九)文言白話隨意——我主張高小以下講白話文,中學以上講文言文。做得時候文言白話隨意。因為辭達而已,文之好壞,和白話文言無關。

(十)評改應專就理法講,詞句修飾偶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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