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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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編整合的《專利侵權律師函》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專利侵權律師函

範文一:專利侵權律師函

順譽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勝群達電子有限公司:

本所受專利權人吳茂勇的委託,就貴司專利侵權相關事宜,致函如下:

據查:一種光碟播放機進出碟的傳動機構是專利權人自行開發設計,並由專利權人所在公司使用,生產出車載光碟播放機(DVD)機芯系列產品的專利技術。專利權人於2008年11月21日,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於2009年8月5日授權公告,同時取得正式的《專利證書》,專利號200820203768.9。期限為十年。

貴司目前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車載光碟播放機(DVD)機芯,系抄襲模仿該專利。貴司該產品所用進出碟傳動機構,其工作原理、內部結構、所用部件完全與本專利一樣,具體包括:1與馬達相連並受其聯動控制的馬達蝸桿;2與滾軸機構相連線的裝載齒輪;3以及連線兩者所用的斜齒輪。

專利權人已經於2010年12月8日嚴正地向貴司發出要求:請貴司遵守國家專利法律,尊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立即停止抄襲、模仿、生產和銷售等使用該專利技術。

本律師認為: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貴司抄襲模仿該專利,生產和銷售車載DVD機芯系列產品,屬於嚴重侵犯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現特向貴司發出律師函,要求貴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專利技術,同時要求貴司馬上與專利權利人聯絡和解事宜。否則,本律師將根據專利權人的委託,依《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向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屆時,貴司將會承擔諸如商譽損失及侵權造成的損害賠償和因處理專利侵權事宜所支出的其他費用等一切不利法律後果。請商榷。

祝商祺!

廣東人為律師事務所

律師:那利鵬

聯絡電話:13302669856

2010年12月14日

範文二:專利侵權律師函

律師事務所依法接收 先生的委託,針對目前市場上目前所銷售的 系列(見附圖)產品外觀,向所有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單位,個人以及無 有限公司轉授權登載我方專利產品的媒體,提出嚴正警告。要求立即停止廣告,抄襲和銷售。否則,我方將保留侵權方所登載的媒體廣告,並且購買相關產品,作為證據保全,適當時候向智慧財產權機構提出鑑定申訴,並且可以申請智慧財產權部門或者相關法律行政部門對侵權方行為進行我方權利的保護,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侵權方承擔。

本 (見附圖)產品是專利申請人 自行開發設計並授權相關公司投產的新型產品,該產品在外型和結構上有多處創新,如 等等。侵權方所銷售的產品,一種是和我方完全一致,一種是作些小的'改動,比如 ,但是主體部分系抄襲仿冒我方專利要保護的主體重點創新部分,如 等等。為避免他人抄襲仿造並保護自有的智慧財產權, 先生在產品投入市場前已

於 年 月 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已經批准了我司的專利申請, 年 月 日並取得正式的《專利證書》(見附圖),證書號為: 。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違反此規定者,屬於侵權行為,將被判以停止侵權、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

其中,賠償損失的數額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許多不法廠家之所以大膽違法侵權,就是因為有高額利潤的誘惑。但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顯然高額的利潤意味著高額的賠償。

以上意見,請予慎重考慮。

此致

專利權利人:

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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