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牛虻》有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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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牛虻》有感精彩,歡迎大家分享。

讀《牛虻》有感精彩

讀《牛虻》有感精彩1

今天,我從圖書館中借到了一本書,名字叫做《牛虻》,講述的是一個人名叫亞瑟,原本是一位義大利青年團的團員,因為一次回到家中探親時,被警方逮捕,後來他被釋放了,人們卻認為他已經背叛了,於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換姓,叫做牛虻,後來的一支探險團發現了他,並將他帶回到了他的祖國,於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他,開始了新的革命事業,好幾次,他都遇到了危險,並被逼上了絕路,但他想盡辦法運用自己的智慧,好幾次脫離了危險,但最後,他因為一次不慎,被逮捕並被槍決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過人的智慧,還有他那能言善辯略帶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評價他的:“他張口就是笑話,就像一團火一樣。”這充分地體現了牛虻的樂觀主義精神,即使是在險境中,他也不失幽默。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隨機應變[注:機:時機,形勢。隨著情況的變化靈活機動地應付。]的膽識和過人的勇氣,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個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當兵的舊衣裝到處遊蕩,裝扮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的騎兵,試圖尋找他的.夥伴。他竟讓斯賓諾拉(當時的紅衣主教)的搜查隊答應讓他搭乘便車,並且在一輛馬車上坐了一天。他對紅衣主教的搜查隊講了許多驚心動魄[注:使人神魂震驚。原指文辭優美,意境深遠,使人感受極深,震動極大。後常形容使人十分驚駭緊張到極點的故事,說他怎麼被叛亂分子俘虜,又是怎樣被拖進了山中的匪巢,並說自己受盡了折磨。他們把通緝告示拿給他看,於是他就編了一通瞎話,大談他們稱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們都睡著以後,他往他們的火藥上澆了一桶水,接著他就跑掉了,口袋裡裝滿了給養和……看完這一個片段,我頓時對牛虻產生了一種好奇,他並沒有那種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是矇騙搜查隊,讓他搭了便車,搭就搭了,還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時還不忘了搞點破壞,破壞就破壞了,走時再順手牽羊[注:順手把人家的羊牽走。比喻趁勢將敵手捉住或乘機利用別人。現比喻乘機拿走別人的東西。]拿點東西,這讓我充分地認識到了牛虻:他沒有多麼大的勇氣,但是他有隨機應變的精神,能夠臨危不懼[注:遇到危難的時候,一點也不怕。],而且膽識過人,雖然喜歡耍點小聰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對革命事業一絲不苟,忠心不二。從牛虻的故事中,我領悟了一個精神: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要有臨危不懼的勇敢,還要有淵博的知識,而淵博的知識,就是要靠自己平時的日積月累[注: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斷積累。指長時間不斷地積累得來的。

讀《牛虻》有感精彩2

對於我們這一代年輕人來說,牛虻是一個遙遠而陌生的名字。

而我,是把牛虻作為理想中的英雄來看待的,甚至連他臉上那條長長的傷疤,都是為了襯托某種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一位內心深處沒有任何痛苦與創傷的男人,是多麼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對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洶湧澎湃的胸膛,那逆風而行的陰鬱卻倔強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雖然我們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們只知道當他還被叫做亞瑟的時候曾經幼稚地走進神學院的小禮拜堂,以懺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面跪下來,期望自己“準備著要跟上帝和它自身以及整個世界和平相處的靈魂”能夠在默默背誦禱文中獲得平靜。青春的狂熱、迷信乃至矇昧遭受到現實的欺騙,在砸碎了往昔所虔敬的偽善的十字架後,多愁善感的青年亞瑟的內心留下了第一道傷口——滴血的傷口。

這就註定了英雄與悲劇聯絡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劇,也無法磨滅披荊斬棘的英雄本色。我永遠忘不了牛虻被捕後在獄中寫給瓊瑪的遺書:“明天早上太陽升起的時候,我就要被槍斃了……說到明天早晨的.事我希望你要明白,我是非常快樂、滿意的,覺得不能向命運之神要求更好的結局了,我將懷著輕鬆地心情走到院子裡,好像一個國小生放假貨架一般,我已經盡了我工作的本分。這次死刑的判決,就是我已經徹底盡職的證明,他們要殺我,是因為他們害怕我。”這簡直不像是在死神的陰影壓迫下寫的遺書,牛虻在命運所安排的刑場上微笑著倒下了,但他那滾燙的呼吸依然在字裡行間縈迴,這是置身於世俗河流的我們無法理解的怎樣的一種感情啊!

牛虻對於我們這一代人來說,已是遙遠的話題。長久以來,我們認為只有那些殺富濟貧或捨身救美的俠客才是英雄,我們習慣了把英雄想得十分完美。這是貧血的心靈何其膚淺的認識!面貌醜陋、申請咄咄逼人的流放者牛虻遠不如俠士那麼可愛,但你貼近他的胸膛,能傾聽到一顆思想者的心靈所爆發的電閃雷鳴。在這種博大到與世界同在的情操面前,俠士形象便顯得如紙張般蒼白而單薄。英雄並不僅僅作為一種形象、一種行為而存在,更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發展史……我們很難揭曉生活的所有謎底,生活對心靈的磨礪與考研時永無窮盡的,但生活中的風風雨雨遲早會幫助我們判斷出,誰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貴族。

牛虻寫給瓊瑪的遺書沒有簽名,只寫著他和瓊瑪小時候坐在草地上念過的一首小詩:“不論我活著或我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我曾經把它抄在日記本的首頁,這首詩隨我的心靈一起成長。現在,能記得這幾句小詩的人越來越少了,但我還記得它,它已構成我生命中的鈣質。我很慶幸讀到《牛虻》這本書,對於我,它遠不只是一冊英雄主義的課本,它還使我認識到:“生命的痛苦本身並不可怕,因為這個世界上並沒有生命無法超脫的痛苦,無論是在風中、在雨裡,做一隻快樂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的——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熱……”

讀《牛虻》有感精彩3

“不管我活著,還是死掉,我都是一隻快樂的牛虻!”當書本被關上時,這些鮮活的文字依舊在腦海中縈繞。亞瑟,牛虻,像波濤的河流,一路隨被礁石無情地擊打,並且伴著寒風的呼嘯,奔騰著,義無反顧地向大海奔去。“至於我,對待死亡將懷著輕鬆的心情;走進院子,我就像一個放假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亡就是我已經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這是他對死亡的態度。為了國家的自由,爭取國家獨立,他將生命獻與它,他用行動告訴我們“金錢皆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放,兩者皆可拋!”無論時光荏苒,牛虻精神“執著,堅韌的毅力,勇敢戰勝自己和越挫越勇的鬥氣”將永留青史。

無論是現實中,還是作品中,總有那麼多隻“牛虻”舞動在我們心頭。還記得海明威筆下的《老人與海》嗎?還記得那位硬漢———桑地亞哥嗎?還記得書中刺激驚險的場景嗎?故事情節很簡單:桑地亞哥捕魚,在返航中引來鯊魚,與鯊魚進行了三天三夜的搏鬥,他最終還是失敗了,可他的力量從肉體到精神都完美地體現了“人可以消滅,但不能被打敗”的崇高與偉大。一位年邁的漁夫面對強大的敵手,不是驚慌失措,不是退縮害怕,而是沉著冷靜,而是勇敢戰爭,是什麼支撐他堅持了三天三夜,是什麼讓他直面強大的敵人?

有一種精神叫勇敢,他是一隻勇敢的“牛虻”曾記否?“面朝大海,春暖花開”,那是海子追尋著的塵世的幸福生活。在別人眼裡他是個瘋子,他的周圍滿是不解與厭惡,聖潔的心無法忍受周圍的骯髒與不堪,於是他選擇瞭解脫。其實海子的一生都在漂泊中度過,只為追求心中的理想,“漂泊的`詩歌王子”心中充滿的悲傷,他想要找一塊棲息地,想要回到故里。尋找一份安定的生活。但天生的抗拒心理讓他無法安於平穩,內心中的那團火焰依舊燃燒,他怎能停下腳步,可是越走越遠,海子的心也越走越累,他無法找到“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理想境地,於是他決定就此塵埃落定,永遠停駐在此地。

有一種理想叫執著,他是一隻執著的“牛虻”“死是一件無須乎著急去做的事,是無論怎樣耽誤也不會錯過了的事,一個必然會降臨的事”還記得這壯懷激烈與慷慨陳詞。對!這就是史鐵生。史鐵生肉體殘疾,不但沒有讓他就此愧悔,反而讓他身殘志堅。他超越了傷殘者對命運的哀嘆,由此上升為一種精神高度。雖然在他的作品中有著一種溫惋的感傷,但更多的是對宿命的抗爭,用殘缺的身體實現了人生的價值,在人生的冬季,扛起了希望的燃燒聖火。

有一種偉大叫堅強,他是一隻堅強的“牛虻”

當他逝去的時候,依舊有無數只“牛虻”在舞動,現在讓我們用魯迅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融于思想,付諸行動!

讀《牛虻》有感精彩4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較多?淚腺如此活躍。終於讀完《牛虻》,已經是不知道第幾次剋制不住心裡的悲傷)(,淚流滿面……人在成熟之後,閱歷漸豐,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動,因為它們總是喚起內心沉睡的感情,讓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終死了,這一本小說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於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摯愛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懺悔出賣了他的同志,他同時失卻信仰和愛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種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傷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運的——他幼時就愛上並且愛了一生的瓊瑪也同樣愛著他,他為他狂熱的事業獻出的鮮血,定會激起同志們以及世人們看清眼前的世界,奮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犧牲,是重於泰山的。

我先來說說革命吧!這應該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個主題,我一直在這種巨集大的主題上比較遲鈍。正如十三年後牛虻作為“裡瓦雷茲”再次出現之前那個會議上的討論,反對政府是是用溫和的求情還是激烈的對抗,是勉強地相信眼前的“虛情假意”還是大膽放手去改變,是大家爭論的焦點。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這樣類似的問題。比如教學,是堅持傳統教學方式還是採取大膽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滿於現在的生活狀態,你有沒有勇氣大膽推翻一切,重新來過?我們總是習慣於舊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種種不滿,但是溫水煮青蛙,也慢慢習慣了。雖然我們預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箇舊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氣!需要面臨太多的困難!大多數人都沒有勇氣去嘗試。我們都安靜地生活著,生活著……不敢打破舊有的和平。在這一點上,我們都無法和牛虻相提並論,都沒有像他那樣“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決心,他堅持革命,不懼艱險,也堅持生活的信念,他在臨死的時候堅持蒙泰尼裡如果不認他這個兒子,不和他一起走,寧願去死。人生,少一點苟且,便可以多一點純粹的精彩。革命,以及類似的變革,過程很艱辛,但是如果可以贏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來我來說說愛情。亞瑟和瓊瑪的愛情,或者說牛虻和瓊瑪的愛情,不論他是漂亮英俊的亞瑟,還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瓊瑪都可以透過他的外表愛上他的靈魂。當亞瑟臨終前寫給瓊瑪的那段話,深深地打動了我……他說:“當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繫著一塊皺巴巴的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後。我仍舊愛你。你還記得那天我親吻你的手嗎?當時你可憐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這樣做’。”當重生的亞瑟——牛虻生病之後,瓊瑪照顧他時,他講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經歷的種種非人的待遇和常人無法忍受的痛苦,然後瓊瑪也講了她的痛苦——她曾經誤會亞瑟,並打了亞瑟一記耳光,亞瑟隨後留下自殺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訴他亞瑟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人——她並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亞瑟——“他低下了頭,動作詭祕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論是亞瑟,還是牛虻,都已經離開了人世,瓊瑪責怪自己竟然沒有注意到——經過這麼多年,他竟像學童一樣失態……然而,她早已經感受到他是他,他們之間總是那樣默契,不用太多的語言。雖然她曾是波拉夫人,雖然他們短暫的人生基本都在分離,但是,他們的靈魂始終相愛相依,這便是一生一世。

最後我來說說親情,說說蒙泰尼裡和亞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裡無疑是愛亞瑟的,他是他在這世間祕密存在的兒子,是他心頭始終無法割捨的牽掛。他希望他活著,他不希望亞瑟為了所謂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亞瑟死後,他突然瘋癲,他在迎聖體節上那一番瘋話句句泣血,他的兒子在他心目中多麼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過。亞瑟也愛他的父親,儘管他說他是他的敵人,他對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樣愛他,眼神動作總是出賣他的真情。但是,他們之間不同的信仰讓他們不能相擁,不能握手言和。最終,蒙泰尼裡簽了槍決亞瑟的同意書,亞瑟死了,他也瘋了,死了。他們用另一種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實現精神的共同成長,連父子都不能延續下去……精神這種東西,看不見摸不著,卻著實存在,掌控生活……

這本書文字描述比畫面還要逼真,一切場景如同身臨其境,主人公的愛和痛讓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讀。親自拜讀之後,你才更會知道,我的這點淺見多麼淺……

讀《牛虻》有感精彩5

愛爾蘭女作家埃莉伏尼契1897年出版小說《牛虻》。第一次看這本書是高中的時候,也是極少數選擇讀第二遍的書,因為在第一遍讀的時候震撼到一塌糊塗,以及一直覺得這本書給自己的影響很深,所以近期又決定再讀一遍。當然兩遍的感覺完全不一樣,再次跟著情節走一遍也讓第一次閱讀的感受逐漸浮現出來。

書中情節以牛虻的成長為主線,最開始年輕的亞瑟接觸到一些思想的啟示,卻被懺悔神父誘導說出後,遭到背叛被捕,這次背叛給了亞瑟人生一個重大的轉折點,並非僅僅是卡爾迪神父的出賣,還有自己身世,蒙泰里尼,以及最後的瓊瑪。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基本上就是被現實生存的世界所背叛和拋棄。亞瑟選擇欺騙眾人的方式離開家,去了南美。到達南美后亞瑟經歷了什麼,文中並沒有具體描述,只是以後期亞瑟身體和心靈上所受到的創傷一次次的回憶呈現,斷斷續續的拼湊,也讓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一個富家公子到達一個陌生卻並不友好的環境中為了生存而做出的種種改變;經歷了常人所不知的苦難和掙扎的亞瑟已經不再是曾經的亞瑟,成長為牛虻的.他開始參與到自己的堅持之中,他變成旁人眼中奇怪而神祕的人。

他的不為別人所理解的毅力和堅持,他的諷刺和犀利,不過都是經歷之後對於這個世界的睥睨。書籍依然可以做多種解讀,牛虻對生父蒙泰里尼的恨那麼徹底,然而若不是心裡還有一絲愛,又怎麼會第二次被捕,他的舉動莫不可以看作是復仇,然而人性的複雜性又讓他沒有辦法活得那麼徹底。震撼於他頑強而不可知的毅力,也感慨於歲月所賦予人成長的複雜性。

牛虻第二次入獄後的種種表現是文章的高潮和亮點,也是讓人印象最深的部分,曾經或許也是被這部分所打動,才會對這本書念念不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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