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媒介與新廣告》讀後感

來源:果殼範文吧 2.73W

商品需要廣告宣傳,而廣告卻需要媒介才能運轉,看了《眾媒介與新廣告》以後,我對這一點感受更深刻。

《眾媒介與新廣告》讀後感

廣播是聽覺媒體,也就是說在廣播向我們傳遞資訊之時,它僅僅只刺激了我們的聽覺感官,而網際網路上有文字圖片還有視訊等,同時刺激了我們的聽覺和視覺感官。面對面可以獲得全方位的資訊,通過中介只是區域性的聯絡,這樣看來是網際網路似乎要比廣播更為優越。但是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考慮到布羅德本特等人提出的人的知覺只能通過一個渠道進行的理論。換句話說,感覺器官通向大腦的路徑是隻有一條道路的,不論是聽覺的還是視覺的資訊都可以通過這條路徑,只是不能同時進行。因此一個人決不可能從通向兩種感覺器官的傳播獲得雙倍於只通向一種感官傳播的資訊量。不僅如此,現在已經有材料證明,在聽覺與視覺兩種通道上傳播的.資訊之間往往發生干擾,因而視聽傳播渠道非但遠不能獲得雙倍的效果,有時候還可能不如只通向一種感官的傳播渠道那樣有效。所以有誰能偏執地認為網際網路就比廣播更有優越性呢?在我看來,在這方面網際網路做得要比廣播更好。

如今網際網路上有了更多的交流平臺,越來越多的網友在網際網路上互動,各自發表觀點,把自己的想法反饋給大眾,而廣播幾乎沒有給人留下反饋方式。但是隻有面對面的交談才能更為迅速的交換資訊,大眾媒介這種中介物則對反饋的速度與數量兩者均有所限制,而且大眾媒介的距離遙遠與缺乏個人色彩也不利於反饋。所以在這方面,兩者都需進行改進。面對面交流時,人們可以對它的速度加以某種控制。但是通過大眾媒介進行的資訊傳播,受眾的控制權就各不相同。廣播傳播速度快捷,但是它對速度的控制卻是完全沒有領導權。或許你可以關掉收音機,但是你卻不能控制資訊傳來的速度,也無法在你就其進行思索的時候使它停下來。相比之下網際網路卻可以讓你做到有選擇性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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