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田螺》有感

來源:果殼範文吧 3.09W

這一段時間,我讀了不少曹文軒的純美小說,其中我最喜歡的就要數《田螺》了。

讀《田螺》有感

在《田螺》中有兩個主人公,一個是大家認為的壞人何九,另一個是愧對於何九的小孩子六順。故事是由“十天前”發生的事引出的:那天六順偷偷地開走了何九借的船,到蘆葦叢中心的小島捉熒蟲,他把船系在一棵小樹上便走了,後來掛起了大風,六順躲在一片廢墟下,直到風停了,他趕忙到岸邊找船,可船連同小樹都不見了……

而這條船是大家湊錢買的,大家都以為何九把船賣了,便不約而同地把何九圍住,用對待犯人的口氣質問他,何九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自此,他每天都到田裡撿田螺,為的是攢錢買船還給大家,以洗清自己的冤屈。這一切都被六順看在眼裡,後來六順也和何九一起撿田螺……

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許多年過去了,六順不再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孩子了,何九也不再是一個年輕力壯的`大漢子了,就在何九準備買船的前一天,六順一個人走了,永遠的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我理解六順,其實很多小孩都會這樣,有時只顧玩,根本想不到後果,做了錯事也沒有勇氣承認,但還算是有責任心,能夠默默地做一些事情來彌補損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是他要是能勇敢的承認錯誤,就更好了,也許會得到大家的原諒,就不用這麼辛苦,也還了何九的清白。

我覺著何九很冤,他恐怕到死都不知道船是怎麼丟的,卻為這條船付出了一生。但我更佩服他的骨氣,因為船根本不是他賣了,他完全可以不承認,他也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沒有這樣做,他選擇了撿田螺賣錢買船,以證實自己的清白,他是把名譽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我覺著這正是一個人應該具備的高貴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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