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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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通管制方案

交通管制方案

一、工程概況

濱州市2010年擬中修路段是山東省國省道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山東省交通大動脈之一,S32O新海路與河北省聯絡且在沾化境內與榮烏高速互通。此路段建設年代較早,運營時間較長,隨著近年國民經濟的不斷髮展,交通量日益增加,尤其超、過載車輛增多,使得此路段通行能力與服務水平逐年降低,路段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病害,瀝青路面橫、縱縫比較普遍,波浪擁抱、龜裂、坑槽較多。為保證此路段公路的正常執行,確保路面整體使用質量的提高和穩定,現對此路段進行中修養護。

本次交通管制範圍為一合同段S320新海路K210+279-K254+156段,長43.877公里。 二、省道320線交通量調查:

根據濱州市各主要公路交通量觀測站歷年交通量調查資料,S320日交通量在38488(輛/日),交通量非常大,因施工等方面需要施行逐段落半幅封閉,另外半幅雙向通行。

三、交通管制方案

為滿足省道320線交通通行要求,我專案部計劃在省道320線K210+279至K254+156處設定交通管制區域,具體方案如下:

1. 利用當地的媒體、廣播、電視傳播、設立警示牌等方法對外界宣佈該路段在施工中,並在路口處設定擋牆等;

2. 施工期間,在段落起訖端前、後方800米、1000米處設定前、後方施工、限速提示牌;

3. 在施工期間逐段落半幅封閉,並在段落起訖端設限速警示牌、行車引導牌、警示燈、擋牆等。並在中間連線區以間距為每5米設錐形交通路標封閉施工段落;

4. 交通管制期間,設三班交通協管人員進行24小時全過程監控,並於駐地交警、交通、路政部門加強聯絡,現場配置緊急停車區及施救拖車等裝置,杜絕堵車現象發生。

5. 人員組織

管制總指揮:孫海清(專案經理) 管制副指揮:王洪山(總工) 現場負責人:王飛 安全負責人:王樹東

安全疏導組:一組: 孫海堯 組員八人 二組:張茂珍 組員八人 三組:趙吉雲 組員八人 無棣縣交通交警大隊協調員: 無棣縣交通局協調員: 濱州市公路局協調員:

交通管制疏導方案

本合同段是山東省國省道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雙向兩車道,行車密度較大,為保證施工生產進度及安全,制定如下施工方案。

一、交通安全疏導方案 (一)施工安全標誌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主要採用路欄、限速警示牌、交通引導牌、錐形交通路標、施工警告燈、夜間照明設施以及各種施工區標誌。

1、路欄

路欄由剛性材料製成,具有反光功能,其顏色、尺寸、形狀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規定,用以阻擋車輛及行人前進或指示改道。緩衝區與工作區交界處的路欄上部要安裝施工警告燈。路欄的基本型式,如圖1所示。

2.錐形交通路標

錐形交通路標由橡膠等柔性材料製成,底部有一定的摩阻效能。形狀為圓錐形,其顏色紅白相間,尺寸為高度不小於70cm,具有反光功能,並完全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1999)規定。

在上游過渡區起點至下游過渡區之間設定錐形交通路標。佈設間距工作區及下游過渡區內為5m,上游過渡區及緩衝區內適當加密,緩衝區內間距不大於2m。

3、施工警告燈

施工警告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施工,應減速慢行,設於夜間施工路段附近。 本燈號分閃光燈號及定光燈號兩種,安裝於路欄或獨立活動支架上,高度以120cm為度。其鏡面閃爍頻率、光度及適用地點,應符合下表規定。

4.夜間照明設施

當進行夜間施工時,應設定照明設施。照明必須滿足施工要求,並覆蓋整個工作區域。 當進行施工時,應順著交通流方向設定安全設施。當施工完成後,應逆著交通流方向撤除為施工而設定的有關安全設施,恢復正常交通。撤除設施的人員及有關車輛等裝置要在封閉區內行駛。

5、施工區標誌

用以通告道路交通阻斷、繞行等情況。設在施工區域前適當位置。施工標誌為長方形,

藍底白字,圖案部分為黃底黑圖案。

向左行駛 向右行駛

(二)、安全標誌設定

按照GB5768-199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國家標準的規定,結合本合同段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安全標誌設定方案:

1、自分段落封閉處置向兩側沿S320省道方向1公里處開始設定各種施工、限制、警示標識。

2、在警告區內應設定施工標誌、限速標誌和車道變化標誌。在上游過渡區起點至下游過渡區之間設定錐形交通路標。在緩衝區與工作區交界處佈設路欄。施工區域其它安全設施可視具體情況而定。

篇二:交通管制實施方案與應急預案

石高黃速公路2009年部分橋樑伸縮縫改造工程

交通管制實施方案與應急預案

本次路面病害處治橋樑加固工程採取不斷交施

工,半幅內一半施工,一半通車。為了切實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工作,有效保障行車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公路養護技術規範》,(JTJ073??96) 《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030-2004)及《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交通管制方案

(一)、施工期間各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成立安全指揮領導小組,指丁一名主管安全的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施工期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本工程南北半幅設一個施工隊,施工隊開2個作業區,每個作業區的交通管制長度最長2KM,各作業區之間的長度不少於5KM,已滿足過往車輛行車及超車安全。

(三)、在施工現場設定反光警示牌,錐型交通標等以保證行車及施工安全;在施工前方1.6KM處,800m處,等設定反光警示牌,警示牌的規則尺寸應符合《公

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030-2004)的要求。錐型交通標誌及標誌牌的擺放應符合《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030-2004)的規定。在施工作業區內設定黃色頻閃燈,以滿足夜間行車的視覺要求。各類交通標誌要求具體有夜間反光功能;錐型交通標誌必須採取內部或壓沙袋圈等辦法防止倒伏,嚴禁用磚頭,石塊等有稜角性的物體壓制,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四)、各施工現場除按《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030-2004)的要求設定一套安全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誌外,還應在施工現場作業“緩衝區”區域內,另行增設人性化提示標誌外,(在橋面養生等佔用車道時間較長的施工區段,除人性化提示外,還須增設人性化明示標誌一塊)。

1,人性化提示標誌

“施工給您帶來不變 請諒解”

2,人性化明示標誌

“養生作業中”

具體版面參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標準設計

(五)、在施工期間,每個施工作業區段必須設定一套完整的交通安全標誌:每個施工標段必須配備一套完整的備用標誌。“五一”、“十一”黃金週時間停止施工,

如有未完工的路段必須擺放明顯的標誌,並有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如有情況馬上上報相關單位。

(六)、為保證施工作業區段行車順暢,施工單位必須設定專職安全疏導員。著標誌服,帶安全員袖標,拿標誌旗。安全員負責在施工作業區的作業人員、機械的安全的工作;疏導員負責施工車輛出入及行車不暢時,進行車輛疏導。安全員名單及聯絡方式上報業主及監理,並報路政管理部門備案。夜間,施工車輛停靠在指定位置,以不影響正常行車為宜;安全員在施工區域內要定期巡查,發現有標誌損毀等的現象,要及時修正。

(七)、施工作業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並在後部設定明顯的施工作業標誌(參見GB5768??1999標準:施26圖),車輛行駛及進入施工作業區域時,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及交警、路政人員和安全疏導員的指揮,嚴禁違法。

(八)、施工作業人員上崗必須經過崗前教育,著標誌服,帶標誌冒。作業期間,不準任意橫穿公路。

(九)、講究文明施工,施工現場的物料要堆放整齊,決不允許以擺放物料代替標誌的現象發生。施工現場要隨時清掃,保持清潔,廢棄物料不可隨意向高速公路邊坡、邊溝、通道、橋下丟棄,左道工完場清,嚴禁因施工汙染路面。

(十)、防止施工區段發生事故,阻斷交通,每個作業區段應積極和高速交警、路政協調,服從交警路政管理。

(十一)、施工隊伍上路作業前,其施工安全設定須經監理同意,並提前到路政管理部門和交警部門報批,准許後方可進入高速公路進行作業,同時要與業主部門簽署施工安全協議,否則一律不準上路作業。

(十二)、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有符合操作的照明裝置,並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懸掛示警燈,照明裝置的設定以滿足使用要求且不影響行車為宜。

二、應急預案

(一)、再橋面施工過程中,預留一車道供車輛行駛,若發生交通堵塞時,可採取暫停施工,全力以赴疏導車輛,確保安全、暢通。待車輛疏導完畢,在恢復施工。

(二)、若堵塞達5公里,則積極向交警部門通報,並做好配合工作,疏導車輛。

(三)、在施工中,無條件服從交警、路政人員指揮、監督和各種安全工作,疏導車輛。

(四)、施工現場配備通勤車1輛,在出現施工或交通意外時,保證能及時輸送人員、傷者,並及時通知交警。

(五)、若有車輛因出現故障至預留車道,我們將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將其推到施工區域,保證車輛的正常通行。

(六)、如有與其他單位出現交叉作業,雙方協調解決,保證雙方裝置、人員安全,確保過往車輛安全、暢通。

河北華路特種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月

篇三:公路工程交通管制專項方案

交通管制專項方案

一、工程概況

**合同段起於雅安市與成都市交界處(名山治安場,與G318共線),起點樁號為**,沿途經名**、**,終點樁號**,路線全長**,路面寬度12-18m。公路兩側多為城鎮居民區,道路重建改造時需考慮施工過程中老路的維持通車及行人安全,路面大修方案採用加鋪新路面、鑿除舊路面再鋪築新路面及挖補處治相結合的方案。維修時採用半幅封閉施工、半幅通車的辦法解決施工期間的交通問題,這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路段必須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施工及交通的安全。

二、施工總體安排措施

由於本工程工期為2年,施工任務重,單向封閉路段約1km才能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為此我部綜合考慮到施工的合理性以及施工對現有交通流的影響,計劃安排二個施工隊同步施工,即由起點向終點和由終點向起點推進,1km為一施工段落,分段跳躍施工的施工方案:先封閉右幅(或左幅)車道進行加鋪施工1km,左幅(或右幅)車道管制單向通車。右幅(或左幅)路面加鋪1km後,前方500m不施工(作為車輛行駛過渡段),再向前加鋪施工1km;最後返回先施工且達到保養期的1km路段進行另半幅車道的施工。由此分段跳躍且每完成約2.5km雙車道砼路面再往前推進施工(見交通疏導示意圖)。這樣安排既有利於施工場面佈置,也不用車輛左右交叉

頻繁換邊行駛,對道路安全管理影響較小。

三、交通管制控制要點

1、按國家相關標準及規定製作和擺放交通管制安全標誌牌。

2、交通管制實施方案必須與施工進度相結合,交通疏導詳見附圖。

3、管制實施方案依據施工程序變化進行相應調整。其中對未施工路段不進行交通管制。

4、施工時每次增加或放行封閉路段的長度為不小於1000米。具體實施交通管制則以此進行相應調整。

1)半幅管制通車路段,在車輛駛出(入)前方設定指示方向和減速慢行的標誌,同時在施工作業區的兩端設定明顯的路欄,晚間要在路欄上加設施工標誌燈;雙向行車道用防撞錐的安放:在直線段每8m一個,彎道處每5m一個。

2)交通管制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半幅通車,解決當地交通問題。左右幅交替施工時,應先放行保養期滿半幅加鋪的路面,方可封閉另半幅進行施工。

3)安排專人維護交通管制安全設施,對損壞的交通管制設施進行修復或更換,保證交通安全暢通。

4)及時放行對保養期滿且驗收合格的加鋪路面,減小交通管制長度及壓力。

四、封閉路段交通標誌佈置

封閉路段交通標誌製作與佈置是按照國家《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GB

5768-1999》規定進行施工。行車道路的變更要用錐形交通標將其標示出來;施工路段前放置道路施工標誌牌並安裝夜間施工警告燈;從路線開始漸變的地方放置轉向標誌牌並安裝夜間施工警告燈;在施工路段前200m放置“前方施工200m”的標誌牌;在施工路段前100m放置“前方施工100m”的標誌牌;施工路段前50m放置“前方施工50m”的標誌牌;在施工路段處放置“道路施工,車輛慢行”的標誌牌。

五、施工安全措施

1、安全工作是搞好生產的重要因素,關係到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防護,設定安全防護標誌,嚴格遵守作業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戴好安全帽、安全背心。

2、成立安全保證小組對施工進行過程監控。對交通關鍵部位設定交通疏導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施工區和危險區域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

4、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並要求佩戴安全帽。

5、抓好現場管理,堅持文明施工,保障人身、機械和器材的安全。

6、在大雨、暴風雨、大霧等不利天氣環境中停止施工,確保人員、裝置安全。

六、交通通行保證措施

1、專案經理部成立一個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組長為專案經理,副組長

為專案副經理和各施工隊負責人(見交通安全小組機構)。

2、專案經理部成立3人組成的專職交通疏導隊,設立交通疏導員,統一服裝配戴袖標及對講機,一人疏導現場車輛的開行方向,其餘兩人在交叉口進行指引,確保車輛的暢通執行。

3、每個施工隊安排一個專職交通安全員,對交通管制設施維護情況進行監督,並負責與交警部門聯絡,必要時配合交警做好現場交通指揮。

4、與交警部門協商,對國道108線進行限制(如警示標誌提醒等),以保證來往車輛行駛暢通,並配合路政、交警、公安等部門做好趕集日和節假日的交通疏導工作,保持密切聯絡、取得他們的支援和幫助。

5、根據不同的施工高峰期,分別與當地交警部門協商制定具體的社會交通疏導方案,並制定交通示意圖,做好公示與交通疏導,交通疏導距離不少於50米,對通行轉彎部位安排專人疏導、指揮,並做好警示標誌及夜間警示燈。如遇惡劣天氣將增加值班人員,確保行人及車輛安全。

6、進行施工前舉辦交通安全培訓班,對現場交通管制設施維護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進行交通安全常識、規範的專業培訓。

7、當工程施工可能會對道路交通產生干擾時,在醒目位置設警告訊號。

8、夜間施工工地應具備滿足施工和出行需要的良好照明,按規定設定警示燈,確保車輛通行安全。

9、維護人員必須穿戴反光衣,並配備紅旗及口哨。

10、嚴禁車輛在場內搶行,並杜絕司機因車輛互相干擾而發生口角,避免車輛在主幹道上長時間滯留。

11、進行交通疏導時,設定必要的路障、適當的.照明、警告訊號和標誌牌等交通安全設施,標誌牌包括警告與危險標誌、安全與控制標誌、指路標誌與標準道路標誌等,以保護施工人員和公眾的安全。

七、施工安全應緊急預案

為了做好專案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的緊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並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充分的發揮各職能部門、施工隊的作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特制定本預案。

1、編制目的

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時、妥善、有條不紊地處理好突發事故,確保施工生產和人身安全,確保對國道108線的影響降到最低。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

總指揮長: 黃建國 電話:18108139599

副指揮長: 萬平 電話:18679121969

組 員: 周衰盆 周如強 蘇洪 姚軍 鄧招龍

(1)、各應急救護小組

組長: 鄧招龍 電話:18607996205

組員: 劉精山 羅亮 付楊 胡泉輝

現場救護小組救護原則:第一時間對現場負傷人員進行救援,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人員、救援物資進行救援工作,並及時對道路進行清理、恢復正常通行。

篇四:交通管制方案

G354婁底至漣源公路改建工程交通管制專項方案

一、編制原則

婁漣公路二合同段地處山嶺重點區,深挖石方高邊坡高達60多米,本專案段採用“邊通車,邊施工”的方式實施拓寬改建深挖路塹邊坡爆破,易發生石頭滾落事故,影響行車及施工安全,為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在山體爆破時實行全封閉施工,待清除掉落在婁漣公路上的石塊後,指揮車輛慢速通過。

二、施工準備

1、各工區制定好深挖路塹爆破施工保通方案(措施),上報業主、監理處及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2、做好施工人員安全保通培訓工作;

3、預備各種交通安全設施及應急措施;

4、與路政、交警部門積極聯絡,共同維護施工中婁漣公路的安全同行。

三、保通方案

施工期間,在施工區域前方設定施工提示及限速、禁超、禁止通行、小心落石等標誌,提醒司機謹慎駕駛,爆破過程中封閉施工路段,設定緊急停車帶、行車道或全路段封閉等管制措施。

四、交通安全設施設定

1、施工區前方社會自1600m,設定“前方施工1600米,限速30K/M”,“前方800米石方爆破”,禁止通車等施工標誌,施工路段起點閃爍燈一個,前方施工1600米,前方施工800米標誌個兩塊,分別設定中央分隔帶及路側護欄板外,其他標誌及設定均設定護欄板外。

2、在施工區圍欄上方沿行車方向20米貼上長20釐米的反光膜一個。

五、施工保通要求

1、爆破路段必須設定專職安全員,24小時值班,施工路段長度在500米設定4名安全指揮員,每增加500米增設2名安全員。

2、安全指揮員必須穿反光衣,戴安全帽,配備通訊工具,夜間安全員必須持閃光棒,負責巡查施工路段,消除各類影響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齊全、規範、報告各類突發事件等。

3、雨天、大風等惡劣天氣下,夜間必須加強該路段的安全防護管理,增加保通分院的巡查次數。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帶安全帽,禁止橫穿公路。

2、對交通安全設定的要求。

1、各類施工標誌不得侵佔通行區空間。

2、施工標誌安裝後要求擺放位置良好,不得被綠化植物或者其他標誌遮擋。

3、各類交通安全設施(施工標誌、燈具等)不得出現歪斜、歪倒、破損、丟失的現象。

4、施工標誌反光膜必須為鑽石級,施工標誌底板為鋁質或鐵質,施工標誌支架為鋼管或型鋼,不得使用工程紙反光膜噴繪做面板及木支架,嚴禁使用不反光的施工標誌。

5、各類交通安全設施的具體要求見附表。

3、其他要求

1、

左右深挖路塹邊坡必須間隔1公里以上施工,同一路段左右不得同時施工,特殊情況不得通行。

2、在爆破路段施工過程中,如果碎石飛落量大,封閉交通下,必須清楚婁漣公路上石渣後,才允許車輛人員通行。

G354婁底至漣源公路 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

交通管制實施方案

篇五:交通管制方案與應急預案

石黃高速公路部分橋樑伸縮縫改造工程

河北華路特種工程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

石高黃速公路2008年部分橋樑伸縮縫改造工程

交通管制實施方案與應急預案

本次路面病害處治橋樑加固工程採取不斷交施工,半幅內一半施工,一半通車。為了切實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工作,有效保障行車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公路養護技術規範》,(JTJ073——96).《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030-2004)及《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交通管制方案

(一)、施工期間各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成立安全指揮領導小組,指定一名主管安全的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施工期間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本工程南北半幅設一個施工隊,施工隊開2個作業區,每個作業區的交通管制長度最長4KM,各作業區之間的長度不少於5KM,已滿足過往車輛行車及超車安全。

(三)、在施工現場設定反光警示牌,錐型交通標等以保證行車及施工安全;在施工前方1.6Km處,800m處,等設定反光警示牌,警示牌的規格尺寸應符合《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030-2004)的要求。錐型交通標誌及標誌牌的擺放應符合《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030-2004)的規定。在施工作業去內設定黃色頻閃燈,以滿足夜間行車的視覺要求。各類交通標誌要求具體有夜間反光功能;錐行交通標誌必須採取內部或壓沙袋圈等辦法防止倒伏,嚴禁用磚頭,石快等有稜角性的物體壓制,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四)、各施工現場除按《公路養護作業規程》(JTG H030——2004)的要求設定一套安全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誌外,還應在施工現場作業“緩衝區”區域內,另行增設人性化提示標誌外,(在橋面養生等佔用車道時間較長的施工區段,除人性化提示標誌外,還須增設人性化明示標誌一塊)。

1,人性化提示標誌

“施工給你帶來不變 請諒解”

2.人性化明示標誌

“養生作業中”

具體版面參照GB5768——1999)標準設計

(五)、在施工期間,每個施工作業區段必須設定一套完整的交通安全標誌:每個施工標段必須配備一套完整的備用標誌。“五一”。“十一”黃金週時間停止施工,如有未完工的路段必須擺放明顯的標誌,並有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如有情況馬上上報相關單位。

(六)、為保證施工作業區段行車順暢,施工單位必須設定專職安全,疏導員。著標誌服,戴安全員袖標,那標誌旗。安全員負責在

施工作業區內的作業人員,機械的安全工作;疏導員負責的施工車輛出入及行車不暢時,進行車輛疏導。安全員名單及聯絡方式上報業主及監理,並報路政管理部門備案。夜間,施工車輛停靠在指定位置,以不影響正常行車為宜;安全員在施工區域內要定期巡查,發現有標誌損毀等的現象,要及時修正。

(七)、施工作業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並在後部設定明顯的施工作業標誌(參見GB5768——1999標準:施26圖),車輛行駛及進入施工作業區域時,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及交警,路政人員和安全疏導員的指揮,嚴禁違章。

(八)、施工作業人員上崗必須經過崗前安全教育,著標誌服,戴標誌帽。作業期間,不準任意橫穿公路。

(九)、講求文明施工,施工現場的物料要堆放整齊,決不允許以擺放物料代替標誌的現象發生。施工現場要隨時清掃,保持清潔,廢棄物料不可隨意向高速公路邊坡,邊溝,通道,橋下丟棄,做到工完場清,嚴禁因施工汙染路面。

(十)、防止施工區段發生事故,阻斷交通,每個作業區段應積極個和高速交警,路政協調,服從交警路政管理。

(十一)、施工隊伍上路作業前,其施工安全設定須經監理同意,並提前到路政管理部門和交警部門報批,准許後方可進入高速公路進行作業,同時要與業主部門簽署施工安全協議,否則一律不準上路作業。

(十二)、夜間施工時,現場必須有符合操作的照明裝置,並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懸掛示警燈,照明裝置的設定以滿足使用要求且不影響行車為宜。

二、應急預案

(一)、在橋面施工過程中 ,預留一車道供車輛行使,若發生交通堵塞時,可採取暫停施工,全力以赴疏導車輛,確保安全、暢通。待車輛疏導完畢,再恢復施工。

(二)、若堵塞達5公里,則積極向交警部門通報,並做好配合工作,疏導車輛。

(三)、在施工中,無條件服從交警、路政人員指揮、監督和各種安全要求。保證在有情況時20分鐘內,全部裝置、人員、車輛撤離現場。

(四)、施工現場配備通勤車1輛,在出現施工或交通意外時,保證能及時輸送人員、傷者,並及時通知交警。

(五)、若有車輛因出現故障停至預留車道,我們將組織現場施工人員將其推到施工區域,保證車輛的正常通行。

(六)如有與其它單位出現交叉作業,雙方協調解決,保證雙方裝置、人員安全,確保過往車輛安全、暢通。

河北華路特種工程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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