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醫療報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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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醫療報銷範圍

成都醫療報銷範圍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

醫療保險的範圍很廣,醫療費用則一般依照其醫療服務的特性來區分,主要包含醫生的門診費用、藥費、住院費用、護理費用、醫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醫療費用是病人為治病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它不僅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還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裝置等的費用。

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與範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與範圍: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範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鍼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週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不屬報銷範圍:

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範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注意事項

溫馨提示:醫療保險的範圍很廣,醫療費用則一般依照其醫療服務的特性來區分,主要包含醫生的.門診費用、藥費、住院費用、護理費用、醫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醫療費用是病人為治病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它不僅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還包括住院、護理、醫院裝置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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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須知

一、醫療關係在成都“本地”的參保職工:

在成都市範圍內社保醫療機構發生住院、急救搶救、門診特殊疾病費用,持本人醫保卡在醫療機構刷卡直接辦理入、出院手續,並由該醫療機構對職工個人結算社保統籌費用,資料不通過單位和成都市社保局報銷。

二、已辦理“異地安置”的參保職工:

(一)、在“安置地”或成都市範圍內社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住院醫療費用,自出院之日起3個月內,須提供如下材料方可辦理報銷:

1、《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結算表》(一份);

2、財政、稅務部門製作或監製的住院醫療服務收費專用收據(報銷聯原件);

3、出院證明書或診斷證明書(原件);

4、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5、中藥複式處方籤以及相關檢查報告(原件);

6、所就診醫療機構的醫院等級證明和社保定點醫療機構證明(影印件);

7、中毒、外傷患者住院,須提供住院期間的病歷首頁(含中毒、外傷原因)、入院記錄(影印件須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8、外傷患者住院報銷,須如實提供“非第三方責任人事故造成外傷”的情況說明,並由其居住地社群、居委會或其工作單位蓋章證明(原件);

9、若入院前3日內,在辦理入院手續的醫院發生門診特殊檢查費,並且結果呈陽性的,須提供門診檢查發票(原件)、檢查報告單(影印件)。

10、參保職工身份證影印件。

(二)、因搶救無效死亡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搶救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須提供如下材料方可辦理報銷:

1、《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結算表》(一份);

2、財政、稅務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門診收費專用收據(報銷聯原件);

3、死亡證明(影印件須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4、費用清單或中藥複式處方籤以及相關檢查報告(原件);

5、所就診醫療機構的醫院等級證明和社保定點醫療機構證明(影印件);

6、參保職工身份證影印件。

(三)、在“安置地”社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在門診特殊疾病治療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須提供如下材料方可辦理報銷:

1、《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結算表》(一份);

2、《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加蓋就診醫院、單位公章)(一式三聯);

3、《成都市異地安置人員特殊疾病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加蓋就診醫院、當地社保機構公章);(初次報銷須原件,再次報銷若不更換醫療機構,則提供影印件即可)

4、6個月內三甲定點醫療機構或專科(限本專科)的檢查報告(原件)(僅初次申辦時提供);

5、6個月內三甲定點醫療機構或專科(限本專科)的疾病診斷證明:門診疾病病情證明或出院診斷證明書(原件)(僅初次申辦時提供)

6、門診就醫結算髮票(報銷聯原件);

7、費用清單、中藥複式處方籤以及相關檢查報告(原件)。

8、參保職工身份證影印件。

注:

安置地:指工作(或居住)地在成都以外的參保職工,按照《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現行規定,自願申報一個且僅為一個市、州等行政區域作為其就醫地址,並以成都市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核准為生效日。

成都“本地”:包括10區、4(縣級)市、6縣(武侯區、青羊區、錦江區、金牛區、成華區、高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郫縣、新津縣、雙流縣、蒲江縣、大邑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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