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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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銷售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管理機構:公司業務人員由公司銷售部負責管理和調配,在銷售部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業務人員崗位職責要求

積極宣傳、維護公司的品牌和產品、服務形象;進行市場業務拓展,按計劃拜訪客戶,開發、建立並維持穩定的客戶關係;確保公司利潤率,達到客戶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標積極完成、超額完成銷售任務。

第二節、基本要求

第三條、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嚴於律己,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進行拉幫結派,不酗酒、不賭博。

第四條、為人正直、坦誠、成熟、豁達、精明、友善、自信,思維敏捷,勤奮敬業,積極上進;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吃苦耐勞精神,能夠在較強的壓力下工作,擁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務意識。

第五條、觀察能力和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強,良好的溝通表達(包括闡述,講解,基本商務寫作,傾聽和理解能力)技巧;擁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一定的團隊建設及管理能力。

第六條、具有敏銳的商業意識、市場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場預測、統籌規劃、分析及應變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風險預控能力、談判能力、公關能力、執行力。

第七條、有開拓、維護客戶經驗;客戶導向,能夠傾聽、理解、和準確把握客戶的真實需求,並客觀地影響客戶的購買行為與決策。

第八條、業務人員應認真學習營銷理論,不斷提高營銷技巧和電話營銷技巧。以目標為導向,理解團隊目標並不斷提升個人目標以及執行力。

第九條、熟悉企業全面運作,企業運營管理,各部門工作流程;熟記產品知識、功能、作用機理,瞭解公司基本情況;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傳資料以及產品優勢,並能形成一套有見解的說服客戶的理論。

第十條、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勇於探索和創新,善於將自己的工作經驗加以歸納和提升,提高銷售能力,並向上級提供建設性意見。

第十一條、服從部門經理的安排,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協助部門銷售計劃的完成。

第三節、業務人員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收集市場資訊

採集、整理市場及行業資訊,追蹤同行競爭對手及整個行業的發展動態,特別是競爭品牌動向,提交市場分析報告,相關業務的記錄和分析,定期撰寫行業發展情況及重點客戶情況簡報,為企業戰略調整提供情報,為重大營銷決策提供建議和資訊支援;從而實現“市場引導製造”的經營理念;為做好產品、市場定位、市場、研發決策提供依據;及時提供市場反饋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三條、收集、整理客戶資訊

1、根據公司產品特點,實用性以及市場定位策略,通過多種渠道收集潛在客戶,建立、維護潛在客戶檔案。從網上或從公司及其它渠道獲得的詳細的客戶需求應及時備案,誰先備案算誰的,以免業務員之間的業務衝突。

2、通過電話,拜訪等不同途徑瞭解潛在客戶的需求,客戶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與商務溝通。

3、建立新客戶開發履歷表,負責收集、整理客戶資訊建立資料檔案,完善現實客戶履歷,為企業長足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4、與客戶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戶目前的狀況,和採購渠道,建立各級客戶資料檔案,保持雙向溝通。

第十四條、客戶徵信調查

1、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經營許可權,瞭解其資信狀況、履約能力,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許可權,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並影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2、關注出現在主要經營者、企業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財務、市場表現、巨集觀環境等方面的信用異常徵兆,並取得相應證據。

第十五條、推廣介紹

1、拓展市場開發渠道,負責向潛在客戶推介,闡述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處理客戶詢價;努力拓展新客戶。

2、聯合公司內部產品、技術支援等不同人員向客戶闡述公司產品與服務,獲得銷售機會。

3、完成客戶聯絡,定期拜訪客戶,瞭解客戶需求、市場動態,挖掘行業客戶潛在銷售機會,向用戶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獲取客戶訂單以促進產品銷售,擴大市場份額,確保公司利潤。

4、做好分管區域終端拜訪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訪頻率:轄內A類店為3次以上、B類店為2次以上、C類店為1次以上。

第十六條、談判與訂約

1、業務人員聯絡客戶時,嚴格按公司公佈的價格向客戶報價,並記錄備案(含報價時間、客戶名稱、所報價格等)。

2、業務人員負責向本轄區的客戶報價,若接到其他區域使用者詢價,須轉達給主管。

3、簽訂合同前,瞭解客戶、商家資信,做好資信調查,有效防範資金風險。

4、簽訂合同時,業務人員對合同文本所規定的條款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推敲,逐項填寫完善,不得塗改,嚴格按《民法典》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執行,並簽章認可,對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合同文字採用公司規定的標準合同。

第十七條、履約

1、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資源,負責專案實施過程中的資訊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協調,做好客戶與公司其他支援部門的溝通橋樑;使公司內部各有關部門為完成客戶開發或完成客戶定製產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證客戶的滿意度。

2、貨款、貨運等事宜的跟蹤,保證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後,應嚴格按約定支付款項,不得為難客戶、故意拖欠貨款。

4、嚴格執行公司促銷政策,所有促銷產品除質量問題外,一律不得退貨。

第十八條、售後服務

1、協助客戶服務部完成客戶投訴的處理,包括原因分析、緊急處理對策及永久改善對策等。

2、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協助客戶服務部維護客情關係。

3、持續改善客戶關係,客戶檔案的管理、客戶拜訪及關係維護。

第十九條、回款

1、業務人員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徵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依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2、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徵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承擔公司損失的一半。

3、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造成款項丟失或被騙,承擔全額損失。對配合客戶詐騙公司貨款的,挪用公司貨款等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反饋

1、向銷售經理提供例行性銷售報告以及制定銷售活動計劃。

2、負責處理價格、合同、談判、收款等銷售相關的客戶資料的整理與更新,並及時反饋到公司客戶管理系統中。

第二十一條、公共關係

1、依據市場發展需要,維護、開拓與政府、媒體、客戶及相關企業間的積極交流與良好合作。

2、開展公關營銷,負責轄區終端營業員生日禮物派送,與終端營業員建立良好關係。

3、參與培訓、指導和管理、考核促銷員。

4、組織、參與各項促銷活動。

第四節、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考勤

1、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請假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2、業務人員每天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絡,業務員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於開機狀態,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並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影響到任務執行者,則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二十三條、提交日常報表

認真按時完成工作日報、週報表及各類計劃和總結。日報表、週報表將各項事宜交代清楚,並於次日上午8:30前交辦公室,不能按時完成的按20元/次處罰;月總結下月2日前交辦公室,無正當理由遲交的,處罰50元/次;字跡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處罰並重新填寫,重新填寫後仍然達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處罰。

第二十四條、參加業務會議,無故缺席除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外,銷售部處罰20元/次。

1、每天早晨參加由主管或經理主持的晨、會,彙報昨天工作情況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銷地點,洽談成敗經驗,提出市場的技術和商務上反饋問題,以供大家討論解決;今天計劃推銷地點,預計成敗可能。

2、按時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各項會議或活動。

第二十五條、必須履行對公司機密、業務上的重要資訊的保密義務,不得將公司業務及營銷資訊洩露給他人。不打聽,不傳播與本人無關的,不該打聽不該傳播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關裝置、器具等。

第五節、業務員日常行為規範

第二十七條、注重商務禮儀,形象氣質佳,儀表良好,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豔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間及對公司外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髒話。語言表達能力強、有談判溝通技巧、不得囉嗦。

第二十九條、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菸。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公司,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第三十條、工作期間應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譁,不得妨礙其他人開展業務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可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第三十一條、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對同事的升遷要吃積極的態度,不議論同事的私事,關心同事,幫助同事。

第三十二條、工作時,不打非業務性電話,接非業務性電話時應儘量縮短時間。打接電話:態度和氣、熱情;內容簡短、不閒談;對有不合理要求的電話要委婉拒絕,語調適中不要過高。

第三十二條、客人來訪原則上應有預約,並在指定場所接待。非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場所。

第三十三條、外出辦事應注意:

1、要遵守其他單位的門衛制度,主動出示證件。

2、進門時要輕聲敲門,說話和氣舉止大方得體。

3、不講影響公司形象的話和對公司不利的話。

4、禮貌道別。

5、做到據實報銷,不隱瞞行程,不瞞報費用。

第六節、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條、出差前做好出差準備,最好電話預約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條、出發前檢查儀表的整潔,並攜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銷售物品:

1、銷售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行業監管機構批文》、《價格表》。

2、終端日報表、筆記本、筆。

3、名片、計算器。

4、產品樣品、傳單和招貼畫。

第三十六條、出差期間應注意:分割槽銷售不得越界;統一價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張貼和散發傳單。

第三十七條、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要有工作計劃,每天填寫拜訪記錄表(客戶報備表),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檔案及客戶庫存和當月產品消化情況,分析競爭對手資訊,並按時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條、業務員出差期間,每隔固定期限用當地固定電話向公司彙報,每月出差前、後到公司登記,以便考核工資。

第七節、駐點日常管理注意事項

第三十九條、業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在公司人員執行公司作息時間;駐點人員可以根據區域特點制定本駐點的作息時間,但要報公司備案;每日工作服從主管安排。駐點人員晚上非因業務需要不得外出,如因業務需要外出必須經駐點主管批准。

第四十條、每天根據值日程表安排人員值班,由值日人員負責做好駐點的衛生打掃及伙食安排,始終保持清潔整齊的辦公環境。駐點的公共物品及個人物品擺放整齊,如人為損壞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設施,照價賠償。

第四十一條、駐點人員外出時要有防範意識和安全意識,應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以防止發生意外。

第四十二條、駐點電腦由內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電腦的同時做好保養、維護和管理工作。駐點電話及傳真只用於公事,不得因私使用電話,駐點內勤和主管負管理責任。

第四十三條、客戶來訪時,禮貌接待,並將各種資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機密外洩。

第八節、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條、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第四十五條、底薪:業務員按工齡四個月以內、工齡四個月以上、工齡一年以上,分三個檔次確定底薪。因業務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升為業務主管的,除底薪+崗位津貼+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據其貢獻進行實施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業務提成計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銷售任務以內的,提成為5%、;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提成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結算時間為收回全部貨款之日。銷售任務另行分割槽域確定。

第四十七條、業務員未完成每月銷售任務的,按完成比例發放底薪和崗位津貼。銷售額以簽約為準。

第四十八條、當月銷售總額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或連續三個月銷售總額累計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則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別獎勵。

第四十九條、業務主管有責任幫助其它業務員提高業務能力及解決業務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於影響個人的業務量,公司另行給予業務主管崗位津貼;業務主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資格。

第五十條、試用期薪資的特別規定

1、新業務員到崗後,由公司統一安排參加崗前培訓。每個業務員需通過基本培訓後方可上崗。培訓期間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資。

2、試用期內的薪資:無銷售定額;無崗位津貼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現的,公司給予獎勵。

3、試用期內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高於業務員底薪的,其薪資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計算。

4、業務員入職的第三個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低於業務員底薪的,視為不能勝任業務員工作崗位,將依據勞動民法典進行處理。

第九節、費用核銷

第五十一條、業務員出差如需預借差旅費的,到財務處填寫預借差旅費單,經財務部和總經理稽核同意並簽字後方可領取預借差旅費。預借差旅費最多不可超過1000元。

第五十二條、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割槽域包乾,包乾費用另行規定。

第五十三條、未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四條、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公司不予住宿補助。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割槽域包乾,包乾費用另行規定。有特殊情況經許可的,在經許可的範圍內報銷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未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六條、單筆訂單金額超過五萬元需請客戶吃飯的,成交則公司據實報銷;不成交則不報銷。

第五十七條、每趟出差去外地見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次。兩次之後的費用,自行處理。如果同一客戶,第一次出差見面沒有成交,第二次見面才成交的,則按交通費,住宿費的報銷標準,給予報銷。

第五十八條、每趟拜訪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天,超過兩天之後的費用自行處理,超過4天,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九條、儘量做到自己的客戶自己見,減少出差人員。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見客戶,那麼受邀人員出差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公司均不予報銷。特批除外。

第六十條、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後,必須在一週內,拿著有關報銷票據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每趟出差回公司後,應積極核對費用,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混亂現象。

第十節、獎懲

第六十一條、貨款按合同約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1%的獎勵。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30天內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0.5%的獎勵。

第六十二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業務員提成減半。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

第六十三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未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造成壞賬的,依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六十四條、銷售中收回票據未能如期兌現時,經辦業務員應負責賠償損失的30%。

第六十五條、公司將貨款回收、清欠工作納入業務員的績效考核範圍,並作為今後提拔任免和獎懲的依據。

第六十六條、因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出錯或不及時而導致貨款不能及時回收的,公司對財務人員每筆處罰30元。

第六十七條、發現竄貨的,每次罰款300元,並承擔因竄貨發生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節、離職審計

第六十八條、業務員離職,需接受離職審計。

第六十九條、離職審計流程

1、業務員在離職時應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離職審計申請。

2、離職審計流程如下:

①離職人員向人事行政部遞交離職申請。

②人事行政部通知業務員原所在部門和財務部開始審計。

③業務員原所在部門、財務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審計職責。

④業務員原在部門、財務部向人事行政部遞交審計報告。

⑤人事行政部決定時間並通知相關人員召開審計會議。

⑥召開審計會議並做出審計結論。

⑦通知被審計人到公司辦理清結手續。

⑧有關部門辦理清結手續並提交相關資料至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七十條、審計小組是負責離職審計的組織。離職審計小組由公司行政部、離職者原所在部門、公司財務部等部門人員組成,小組推舉一人為小組長,對審計工作全面負責。離職審計小組在業務員離職時即成立,開始相關審計事務。

第七十一條、離職審計注意事項

1、離職審計工作應重事實,擺證據,合法理,不能模稜二可。

2、調查過程應有記錄,並由相關人員或單位在調查資料上簽名或蓋章。

3、離職審計期限為一個月。除特殊情況外,相關部門一般應在兩個月內完成審計工作並做出結論。

4、離職審計結果即《離職審計報告》由人事行政報彙報總經理並存檔。

5、業務員離職後一週內,業務部門應完成與公司客戶的接洽,以檔案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對客戶單位做出說明,表明離職業務員的工作繼任者、今後的業務往來注意事項等內容,並儘量取得對方簽章(名)或覆函。

第七十二條、離職審計主要內容

1、在離職前是否有“炒單”行為或損害公司利益的企圖。

2、離職前後是否有轉移公司客戶的侵權預備或實質行為;私自帶走或毀損公司客戶資料的行為;以公司名義或假冒公司名義私自從事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業務的行為;詆譭公司形象的行為。

3、離職後的審計期內,是否與自己聯絡過的公司原有客戶有過實質性接洽;與自己開發或跟蹤的原有客戶繼續保持往來;是否與公司競業的口頭合同或書面合同行為。

第七十三條、離職審計的處理

1、在離職前有炒單或詆譭公司形象行為的,不予支付暫押工資。

2、擅自帶走或毀損公司客戶資料的,在離職審計結束時扣除其在公司暫押工資、500、元以上;離職前後實施轉移公司客戶的預備行為或實質行為的,扣除其在公司暫押工資的、1000、元以上;如果轉移公司客戶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結算的工資。公司所做的審計結論及相關證據將用來支援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假冒公司名義從事業務的,不予支付暫押工資,並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二節、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實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關業務員管理制度及規定,自本制度實施後即行廢止,公司有關業務員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實施後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七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七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開始生效執行。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2

1、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工作任務。

2、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儀表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範的辦公秩序。

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為重,不得做任何有損公司及客戶利益的事情。

5、銷售人員應及時做好客戶登記、成交登記和值班記錄工作,發生接待客戶衝突,不得爭搶,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6、遇特殊情況由銷售經理判別客戶歸屬及業績和佣金得分配。

7、銷售人員在整個銷售過程中必須口徑一直,凡有疑難問題應向銷售經理請示,嚴禁向客戶承諾有關本專案不詳、不實的事宜。

8、銷售人員應時刻注意自身的素質修養,對專案的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對周邊專案做到知己知彼。不斷提高房地產專業知識及銷售技巧,具備獨立完成銷售工作的`能力及較強的應變能力。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3

一、日常制度

1、每日8:30-8:50為銷售人員做早課時間(早課內容按培訓計劃內容進行),出訪前將日程安排向主管彙報,9:00前須離開公司(除做方案及客戶參觀展廳外)。

注:凡留在公司的銷售人員,9:00—16:00期間,不得高聲談論於工作無關的閒事。

2、每日16:30從客戶處返回公司,認真逐項填寫“銷售人員日報表”等相關表格,並建立有望客戶檔案,交由部門主管審批,合格後方可下班(特除情況例外,例如出差或預約客戶太晚等情形無法回到公司填寫報表,但次日必須補填上)。

注:如無特殊情形月內達3次未填或填寫不完整者視為自動離職。

3、每週6個工作日中,要求作初訪、復訪工作,每日初訪工作量要求不低於6家,復訪工作量要求不低於4家,每月末由行政人員統計其工作量,呈報主管,並計入綜合評定成績。

4、每週六下午例會時間,會議內容由主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來制定,未按時到或未到者視同遲到或曠工處理(除與客戶簽訂合同及交貨外)。

注:會前需填好“一週工作總結表”、“下週行程安排表”等各類表單,並上交部門主管審閱。

5、每月末最後一天,全體銷售人員需填寫“本月工作總結及次月工作計劃表”、“有望客戶彙總表”;銷售主管需填寫“區域經營活動報表”;銷售經理需填寫“部門月經營活動指標表”並交由各部門主管審批。

二、表單管理及要求

1、填寫各類表單時要求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不允許漏寫、不填或馬虎填寫,填好後呈交主管批閱。月底由行政人員統計拜訪量及有望客戶數量,作為綜合成績評分參考。

2、每月進行不定時的專業知識培訓考核(行政及設計人員由於工作

需要時也須參與),考核試題由部門主管命題,考核成績將記入各自檔案,作為平時綜合成績之參考資料。

3、有望客戶管理:

A級有望客戶:一個月內有望購買淨水機的客戶

B級有望客戶:三個月內有望購買淨水機的客戶

C級有望客戶:三個月以後有望購買淨水機的客戶

4、簽單存檔要求:

與客戶簽訂合同後,銷售人員應將相關資料一併交於財務部存檔。包括:合同、報價單、平面圖、客戶名片各一份及有望客戶檔案卡(填寫記錄詳細完整)。

注:以上要求資料如缺任意一項者,均扣除當月浮動底薪部分(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需向財務部說明原因並及時補交)。

5、死單備檔要求:

銷售人員在跟單過程中,如遇客戶與同業締結或其他情況而中止接洽時,需向主管部門呈報,並認真如實填寫“失敗案例分析表”。

注:如逾期不報或未如實呈報均按辭退處理。

三、考核標準:

績效考核標準:銷售業績佔50%,各種報表管理和其它行政管理佔50%,綜合考評;考核以3個月為一個週期。

1、試用期內有一定業績但未完成業績目標的,綜合考評能達到70分以上的也可給予轉正;剩餘目標業績轉入下個考核週期,在下一個考核週期依舊沒有完成總業績目標者將被辭退;

2、轉正後3個月內有一定業績但未完成業績目標的,綜合考評成績能達到70分以上的,可免於降級或離職;剩餘目標轉入下個考核週期,在下一個考核週期依舊沒有完成總業績目標者將會被降級或辭退;

3、綜合考評計算方法:銷售業績類:實際銷售業績/目標銷售業績x50%

報表管理和行政類:報表管理綜合分x40%+行政綜合分x10%

二者相加之總分為綜合考評分

注:

為鼓勵銷售人員工作積極性,以下各項在綜合評定中特定為加分專案:

1、帶客戶配置淨水機加3分

2、邀請客戶來公司參觀加3分

3、拿回競爭對手相關報價加2分

4、A級有望客戶每增加一個加1分

5、B級有望客戶每增加兩個加1分

6、當月A級有望客戶每成交一個額外加3分

每月特定加分專案總分超過20分者,將向公司申請物資獎勵,獎品由總經理批准核發。

四、相關操作制度

1、銷售人員如有辦公用品需求時,應向行政人員簽字領取,並妥善保管;如有業務費用需求時,應按要求填寫“費用申請單”並交由主管批准(詳見費用制度)。

2、銷售人員與客戶報價時須參照報價手冊,未經主管或經理批准,不可隨意降低或提升價格,不可以任何理由作託辭而擅作決定。

3、銷售人員在產品方面有不詳或需協助事宜,可直接詢問部門主管,如遇主管不能答覆之事,由主管請示總經理後給予答覆。

4、銷售人員如有籤屬合同意向,應提前向財務人員領取合同及相關票據。籤屬合同時注意合同的嚴謹性,重要條款須慎重(如:合同金額、產品折扣、付款方式、交貨期等),如遇爭議事項,需經部門主管稽核後方可簽定。

5、收取客戶貨款(支票)後,應立即回公司交由財務,並填好“往來客戶帳務表”(注:現金由財務人員代為收取)。

6、銷售人員應注意客情的維護及鞏固,並積極參與其他個案分析。

7、產品安裝時如有需要,銷售人員應到現場配合協調工作,並負責款項的.及時回收,全款不到帳不得領取提成。

五、費用制度

1、銷售部招待費用來源於業績的提撥,所提費用掛帳於財務部,由部門主管加以控制。

2、銷售人員在與客戶維護關係時,必要時所需的費用必須事前向主管申請並填寫“費用申請表”(包括事由、金額及可行性等),由主管稽核批准簽字後,方可到財務部提款,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3、當關系型客戶提取佣金或銷售人員在適當時與其提及相關問題時,應及時與主管溝通,由主管視進展狀況及成交額度給予相應回扣比率許可權,銷售人員不得私自作主,否則公司視其無效。銷售人員對公司造成的相應損失,公司將給予一定處罰。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4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並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佔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協調並監督公司各職能部門操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和個人工作週報。

6、維護和開拓新的`銷售渠道和新客戶,自主開發及拓展上下游使用者,尤其是終端使用者。

7、收集一線營銷資訊和使用者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後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認真貫徹執行公司銷售管理規定和實施細則,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9、積極完成規定或承諾的銷售量指標,並配合銷售代表的工作。

10、辦理各項業務工作,要做到:積極聯絡、事前請示、事後彙報,忠於職守、廉潔奉公。

11負責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並催討所欠應收銷售款項。

12、對客戶在銷售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須辦理的手續,幫助或聯絡有關部門或單位妥善解決。

13、收集一線營銷資訊和使用者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廣告、售後服務、產品改進新產品開發等提出參考意見。

14、填寫有關銷售表格,提交銷售分析和總結報告。

15做到以公司利益為重,不索取回扣,饋贈錢物上交公司,在外收回的外欠款,要在三個月內上交公司,逾期未交,構成犯罪,按挪用公款罪追究法律責任。

16、對各項業務負責到底,對應收的款項和商品,按照合同的規定追蹤和催收,出現問題及時彙報、請示並處理。

17、積極發展新客戶,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和持久的聯絡,不斷開拓業務渠道。

18、出差時應節儉交通、住宿、業務請客等各種費用,不得奢侈浪費。完成營銷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銷售戰略,順利開展銷售部工作,明確銷售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參與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儘快提高自身銷售素質,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合公司的一切銷售活動和銷售人員。

三:公司產品

由公司統一定價,定好的產品價格未經公司董事會、總經理或銷售部領導簽字同意,任何人無權私自降低產品的出廠價格。

四:制度細則

銷售部人員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其它制度,必須遵守本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積極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公司的有關制度對銷售部的每一位員工進行季度和年終考評。

2.本部門員工應該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各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4.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可以直接開除。

5.銷售過程中,行為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不過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6.在銷售過程中,如果未經銷售部經理允許,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7.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後果自負與公司無關。

8.做事謹慎,不得洩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商業計劃,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

9.以公司利益為重,積極為公司開發和擴充套件新的業務專案。

10.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戶的關係,對業績突出和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11.協助公司和部門制定銷售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以及制定市場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部目標,建立銷售網路。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銷售部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向社會或市場(包括網路)釋出招商銷售資訊和銷售產品,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二)崗位職責

1.銷售部經理崗位職責

1.1在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銷售部的工作,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指標。

1.2全面負責企業產品市場開發,客源組織和產品銷售組織工作,定期組織市場調研,收集市場資訊(特別是相同競爭廠家),分析市場動向、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市場銷售策略,確定主要目標市場、市場結構和銷售方針,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1.3根據企業近期和遠期目標、財務預算要求,協調各部門的關係,提出銷售計劃編制原則依據,組織銷售部人員分析市場環境,制定和稽核銷售預算,提出產品價格政策實施方案,向銷售人員下達銷售任務,並組織貫徹實施。

1.4掌握產品市場動態,每月在總經理主持下,分析銷售動態,各部門銷售成本、存在問題、市場競爭發展狀況等,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監督銷售計劃的順利完成。

1.5協調銷售部和各經濟組織的關係,並同客戶建立長期穩定的良好協作關係。

1.6提高產品重要銷售活動,廣泛宣傳企業產品和服務,對銷售效果提出分析並向總經理彙報。

1.7掌握客戶意向和需求,提出簽訂銷售的合同、意向、建議並提出簽約原則和價格。

1.8定期檢查銷售計劃和實施結果,定期提出銷售計劃調整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1.9掌握產品價格政策實施情況,控制公司不同客戶物件及不同季節的`價格水平,提出改進措施,保證企業較高的盈利水平。

1.10定期專訪大客戶,徵求客戶意見,掌握其他銷售情況和水平,分析競爭態勢,調整產品銷售政策,適應市場競爭需要。

1.11參加企業收款分析會議,掌握客戶拖欠,分析原因,負責客戶拖欠款催收工作,杜絕長期拖欠貨款。

(三)銷售主管崗位職責

1.在銷售部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銷售工作,協助銷售部經理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

2.負責做好銷售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銷售工作具體落實、接待流程、制度執行落實、銷控管理、銷售部日常來電來訪詳細記錄、疑難客戶洽談、客戶資源管理與維護、現場氣氛佈置、工作日誌檢查落實、人員情緒調動、相關報表整理上報、客戶檔案管理、日常業務培訓、銷售回款等。

4.負責銷售制度的執行及落實。

5.協助制定銷售任務,負責對專案銷售任務組織實施及推行。

6.負責發現銷售問題並及時上報。

7.負責銷售部固定資產、安全衛生、銷售資料管理及發現工作。

8.負責銷售部人員的排班、休假、排程等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銷售員崗位職責

銷售員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外,必須還要遵守本銷售員崗位職責。

1、管理制度

1.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銷售規定和實施細則,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產品知識水平、道德修養水平。

1.2.及時準確的掌握市場動態和趨勢,根據市場變化規律,提出具體的銷售計劃方案以及個人的銷售工作流程和細則。

1.3.擴大銷售網路,熟悉市場特點、銷售特點,與客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積極完成銷售指標。

1.4.做好市場調整與分析預測工作,開發新客戶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1.5.負責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履行,並催討所欠應付銷售款項。

1.6.對客戶在銷售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辦理的有關手續,幫助或聯絡有關部門妥善解決。

1.7.收集銷售資訊和客戶意見(包括產品開發、價格定位、包裝設計等),對公司銷售策略、售後服務、產品改進、新產品開發等提出參考意見。

1.8.填寫有關銷售表格,提交分析和總結報告,做好銷售費用支出控制。

1.9.做到以公司利益為重,不索取回扣,饋贈錢物上交公司,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杜絕經濟犯罪。

1.10.完成本部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1.11.協助做好本部門參加的各種招商訂貨洽談會,並做好會後總結報告。

2、業績制度

銷售人員的工資=底薪+出差補助+提成

2.1.新銷售員試用期為3個月(前兩個月可不下市場),月工資為1500元,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銷售員,月工資為20xx元加業務提成。

2.2新招收的銷售員,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不下達任務,第二個月的任務為老員工的50%,第三個月的任務為老員工的80%以上。

2.3正式銷售員根據公司業務及市場需要,經部門領導批准,每月必須出差一次。出差前要填好出差申請表,以書面形式向主管領導說明出差的事由、時間、地點、路線、預計出差的天數和費用,並且出差補助與業績掛鉤。出差返崗後,及時向主管領導回報出差情況和提交客戶的詳細資料。

2.4銷售人員的業務聯絡必須使用公司統一提供的(移動)電話卡,離崗時,必須將該卡上交公司。

2.5銷售員在試用期內,第二個月開始,每月補助電話費100元,轉為正式銷售員後,每月補助電話費200元。

2.6銷售員在下市場時,公司提供報銷往返火車票(六小時以下硬座,六小時以上硬臥)和長途汽車票以及每人每天100元的食宿補貼。吃飯、住宿、計程車、動車及以上交通費用不予報銷。

2.7銷售人員未完成月目標任務的,給予80%出差補助報銷。底薪和返點不予扣除。完成年銷售任務的,可以補發已扣除的20%的出差補助。

2.8銷售員的月目標任務業績返點為3%,超出部分則按5%返給該業務員。返點原則為未有拖欠貨款的。

2.9新客戶首批訂貨量在1萬元以上,如需下降單品價格,經總經理或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後,返點下降0.5個百分點。

2.10銷售員的業績返點結算方式為隔月結算80%,餘下的20%到年底全部結清。貨款未清部分暫不接算,直到貨款全部結清時再結算。退貨則退回返點。換貨則按最後換貨金額結算。

2.11在展銷會、招商會現場簽訂到的客戶(交了定金的客戶),第一次提貨後劃到該區域電話銷售員名下維護。其他客戶,由銷售部統一安排劃到該區域電話銷售員和銷售員聯絡洽談相互之間不得衝幢。

2.12公司在展銷會、招商會現場簽訂到的貨物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時候,返點放入銷售部留作他用。

(五)電話銷售員崗位制度。

電話銷售員除了要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外,必須還要遵守本電話銷售員崗位職責。

1.制度要求

1.1認真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1.2樹立良好的心態,以積極熱情的態度、堅定的信心去投入工作,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1.3應使用規範、標準的語言開展電話銷售工作,在每次上機前要有充足的思想準備。

1.4在電話中進行交流必須做到如同面談:微笑、熱情、真誠、親切、專業,掌握好自己的語氣、語速、語調,嚴禁用不當語言辱罵客戶。

1.5不斷挑戰自我、突破、創新,遇到困難及時調整自己的心態,不因情緒影響自己的語言和工作。

1.6認真做好記錄和客戶分析,及時傳遞和反饋資訊。

1.7呼入電話接聽,瞭解客戶資訊來源,對客戶提出的問題給予耐心回答並及時將客戶資訊記錄在案。

1.8對所分配客戶進行及時回訪跟蹤並及時將客戶資訊記錄在案。

1.9積極參加培訓,加強自我學習,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1.10通過各種渠道瞭解競爭對手的資訊,並認真分析對手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

1.11及時總結每次業務活動,不斷調整、改進業務工作。

1.12通過電話溝通了解客戶需求,尋求銷售機會並按時完成各項銷售指標。

1.13積極開發新客戶,拓展與老客戶的業務,建立與維護客戶檔案,著重負責業務範圍內的銷售和客戶服務工作。 1.14積極執行公司銷售計劃和方案,接受上級業務指導。

1.15每個工作日完成銷售電話20個(其中意向客戶不得少於2個)

1.16掌握電話銷售技巧,確保電話銷售質量。

1.17積極參加晨會或例會,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業務交流。

1.18反饋客戶意見和資訊提交合理化建議。

1.19每日整理客戶檔案,不斷完善內容,並報銷售經理,做到今日事今日畢。

1.20收整合敗案例,改進工作,提高效率。

1.21團結同事,互幫互助。

1.22對公司客戶檔案負有保密責任。

1.23積極完成其他臨時性工作。

2.工作提成制度

2.1新招收的電話銷售員,試用期為3個月,月工資為1000元,試用期合格後轉為正式電話銷售員,月工資為1200元,滿一年後月工資加100元。

2.2新招收的電話銷售員,在試用期的第一個月不下達任務,第二個月的任務為老員工的50%,第三個月的任務為老員工的80%以上。

2.3正式電話銷售員工資與業績掛鉤,未完成月目標任務的,只能領

80%的工資,但是不扣反點工資。未完成月目標任務而完成了年任務的,補發未完成月目標任務所扣除的工資。

2.4當月發展的新客戶,單個客戶同一月份內提貨量在20xx元以下(含20xx元)為2個點,20xx元以上(不含20xx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為2.5個點,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為3.5個點,第4個月開始為老客戶,返點為一個點。

2.3對公司以前老客戶的維護費單批貨款在2萬元(不含20000元)以上的為0.8個點,單批貨款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的為0.5個點。

2.4在本區域內由市場銷售員、公司領導、公司招商會、展銷會上(即非本電話銷售員)開發的新客戶,維護費返點為0.3個點。

2.5根據不同市場、不同季節月份,電話銷售員必須完成銷售部下達的任務。

2.6不折不扣的協助做好市場銷售員的電話訂單。

五、激勵制度

1、公司設立季度銷售冠軍獎,獎金200元。

2、公司設立年度銷售冠軍獎,獎金500元。

3、各種獎勵獎金,統一在年底最後一個月與工資一起發放。如營銷人員未工作到年底的,則獎金不予發放。

4、凡是未完成季度、年度銷售任務的不得參與評獎。

5、各種獎勵評獎不得有虛假成分,一經發現,則取消該獎勵並給予各相關人員該獎勵金額的罰款,罰金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銷售部例會制度

1.例會每週一次,由部門經理組持。

2.銷售部經理傳達公司每週例會精神、工作指示、經營資訊。

3.檢查本部門指標完成情況,評估上週銷售活動成效,分析市場擴充套件情況。

4.銷售人員彙報上週工作和開發潛在客戶情況,提出工作中的問題。

5.分析、協調、幫助解決銷售工作中的問題。

6.銷售部經理指示下週銷售工作重點和任務指標。

七、退換貨原則

1、原則上公司不同意退、換貨。

2、非因公司產品質量、銷售資質或遇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原因,不得退換貨。

3、由於客戶自身銷售問題,而導致客戶本身個別產品庫存積壓,在產品保質期到達前18個月時間內,產品質量、包裝完好,允許客戶換貨,但客戶必須承擔產品的往返運費和包裝費用。

4、因運輸過程造成產品及包裝破損,嚴重變形而無法銷售,並且能夠提供有效證明的(包括網上發照片),公司給予該客戶退換貨或更換包裝。

5、客戶自身進行的任何促銷活動,需公司在貨物價格支援情況下,所訂購的任何產品,一律不許退換貨。

八、銷售部檔案管理

1.銷售業務檔案

1.1.產品宣傳冊。

1.2.合同協議、銷售協議等。

1.3.各種銷售證照。

2.行政管理檔案。

2.1.本部呈報、請求、報告等。

2.2.本部發文、通知等。

3.客戶檔案(AAA級極密)。

3.1.電話記錄、來訪登記。

3.2.客戶資訊登記。

3.3.客戶對產品質量、售後服務等資訊反饋。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6

貨運車輛駕駛員安全告誡制度

一、利用公司集中學習時間,駕駛員領受到公司辦事時間,零售商路檢查時間,叮嚀安全行車事項,注意行車安全。

二、告誡駕駛員,堅決制止旅客攜帶“三品”上車,安管人員隨時上路進行抽查,特別是重大假日及本市重大活動期間。

三、對國家禁運物資,拒絕承運。

四、對貨物運輸必須收費合理,不坑害貨主,保證貨物安全。

貨運車輛駕駛員安全學習教育制度

一、認真做好,“三勤三檢”工作,準確掌握車輛效能和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嚴禁帶病執行。

二、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必須證照齊全,狀態良好,牢記安全,情繫民眾,為個人家庭負責,為社會負責。

三、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和各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每月不少於2次,集體安全學習教育每季度安排一次,凡因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活動的,沒缺少一次扣罰15元,並限期補課。

四、駕駛員要認真學習交通法律法規,熟知《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各項條款,學習和掌握公司各項制度和規定,並嚴格執行。

五、對駕駛員的學習成效,質量要定期進行測試,考評,並記入本人檔案,測評不合格的應重新補考。

貨運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運輸車輛的技術管理,保持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生產,充分發揮運輸車輛的效能和消耗,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技術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運輸車輛應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監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合理改造,適時更新的全過程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上能釋出的有關車輛技術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和制度。

2、制定本公司車輛技術管理的規章和制度,以及車輛技術管理目標和考核指標,並負責實施。

3、公司要一名副經理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人員負責車輛各項技術管理工作,並負責實施。

4、建立健全車輛技術管理的各級崗位責任制,明確車輛技術管理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充分發揮其作用,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

5、正確處理運輸生產和技術管理的關係,保持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行車投入使用前,應建立車輛技術檔案,配備必要的附加裝備和安全防護裝置,嚴格執行走合期的各項規定,做好走合維護工作。

三、車輛的經常性裝備應符合國際GB7258—87《機動車安全技術條件》、CB4785—84《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訊號裝置的數量、位置和光色》、和xxxJT3115—82《貨運全掛車通用技術條件》、JT3115—82《貨運半掛車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並保證齊全,完好,不得任意增減。

四、車輛在特殊執行條件下使用時,應根據需要,配備保溫,預熱,防滑,牽引等臨時性裝備;車輛運輸超長,超寬或保鮮等特殊物質時,應根據需要增加臨時性裝備;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符合xxxJT3130—88《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和個人必須逐年建立車輛技術檔案。技術檔案應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不得任意更改,車輛易主和辦理過戶手續時,車輛技術檔案應完整移交。

六、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應包括:車輛基本情況和主要效能,執行使用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維修記錄及事故處理記錄等。

七、建立必要的技術經濟定額和指標、主要包括:行車燃料消耗定額、輪胎行駛里程定額,車輛維護與小修費定額,車輛大修間隔里程定額,車輛完好率,車輛平均技術等級,車輛新度係數等。

八、車輛的額定載質量符合製造廠規定,載質量一經核定,嚴禁下載,車輛載質量符合製造廠規定,載質量一經核定,嚴禁超載,車輛增載必須符合xxx1988年釋出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車輛總質量超過橋樑承載量或運輸超長,超高貨物時,應報請當地交通,公路主管部門,採取安全有效措施,經批准後,方可通行,車輛運在易散落洩露物品時,應封蓋嚴密以免汙染環境。

九、新車、大修車以及裝有大修發動機的汽車走合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走合期里程不得少於1000公里;

2、在走合期內應選擇比較好的道路並減速執行;

3、在走合期內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駕駛操作規程,走合期內嚴禁拆除發動機限速裝置;

4、在走合期內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工作,注意在執行中的聲響和溫度,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5、走合期滿,應進行一次走合維護,其作業專案和深度參照製造廠的要求進行.

6、進口汽車按製造廠的走合規定進行.

十、車輛選用燃潤料必須符合製造廠說明書的技術要求;燃潤料應保持清潔,不同種類的燃潤不得混合使用,更換不同型號的潤滑油或季節性換油時,必須做好清洗工作.

十一、各車主單位應按xxx1987年頒佈的《汽車運輸行業輪胎技術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強輪胎管理,提高輪胎使用維修技術水平。

十二、各車主單位應建立車輛技術檢驗和安全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的檢查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十三、車輛在低溫下行使或停放時應採取防凍,保溫措施,使用前應預先換用冬季潤滑油,發動機罩和散熱器前加裝保溫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溫度,使用防凍液時應應掌握其正確的使用方法,調整電機調節器,增大發電機電流,注意保持蓄電池電解液的合適密度,冰雪路面行駛時,應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十四、車輛在高溫條件下使用時,應對汽油發動機供油系統,採取隔熱等有效措施,防止氣陰,加強冷卻系統的維護,清除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卻效果,行車途中經常檢查輪胎溫度和氣壓,不得采取放氣或冷水澆潑法降低輪胎的氣壓和溫度。

十五、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前做到預熱啟動,低溫提速,低檔起步,嚴禁滑行,合理省油。

十六、車輛的日常維護是駕駛員必須完成的日常工作。主要內容是:堅持三檢,即出車前,新車種,收車後檢視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線的堅固情況,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保持車容整潔。

貨運車輛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企業的組織和行為,強化企業經營管理,增強企業的競爭意識和職工的敬業精神,促進運輸事業的健康發展,遵守道路交通運輸法規和條例,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杜絕各類交通事故,必須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各項管理制度,自我約束,有章可循,才能立足於競爭激烈的道路運輸市場,不斷髮展壯大.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做到工作任務分工明確,崗位職責到人,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訂本制度.工作制度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中途溜號.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脫崗.上班時間不允許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中途溜號,擅離工作崗位者,應扣減工作時

間,並扣減工資.二、保持工作場所內外環境整潔,辦公室靜有序: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應衣著整潔,精神飽滿,專心一意,熱情和謁,嚴肅認真的處理好每一件業務工作,防止出現差錯事故.

三、遇有特殊情況,工作人員應隨傳隨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作上不準鬧情況,對客戶耍態度,推託發難,若明知故犯,對初犯者提出批評警告,第二次再犯調整下崗.

四、業務人員出差或外出辦事,必須向主管領導招呼,並妥善安排好工作,將未了的業務委託其他人員辦理.

五、對業務電話要記錄清楚,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辦理.

六、辦公場所,不準招惹閒人,不準帶小孩玩耍,不準打撲克,下象棋,玩麻將,打鬧嬉耍,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損壞公司形象.

七、節假日,公司可根據業務情況安排有關人員值班.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職工均應考核出勤,有辦公室統一考記,月終彙總存檔.

二、請假.職工因故不能到崗上班,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應持假條,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假滿後回公司報到銷假,因故超假應講明原因,並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扣發工資.

三、職工在工作期間為按時上班,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以曠工處理,曠工按曠工時間加倍扣罰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者月曠工兩次者,責令下崗.

四、半小時以內為到時崗者,遲到(早退)超時半小時者記曠工.遲到一次扣兩小時工資,月累月計遲到(早退)三次者,補記曠工一天.

貨運車輛定期進廠檢查制度

一、日常維護每日由駕駛員在出車前,執行中,收車後進行,主要是對車輛進行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查等。

二、車輛間隔行使里程一般在20xx—3000公里時,應在修理廠進行一

般維護,除日常維護作業處,應以檢查,潤滑,緊回為主,並檢查相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

三、車輛間隔行駛里程一般在10000—15000公里時,應對車輛進行技術檢測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在具有“二級”維護資質的修理廠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或進行輪胎檢查換位等。

四、車輛在溫差轎大的季節需進行維護,進入夏季和冬季前結合一次定期的二級維護,更換潤滑油,調整油電器,檢查維護冷卻系統和加裝有關防護措施等。

五、車輛定期保養的目的是及時排除故障,恢復車輛技術技能,節約執行消耗,延長其他使用壽命,既是降低運輸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也是保證行車安全,節約能源,減少汙染,高效的完成道路運輸任務的技術甕中保障。

貨運車輛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每日業務收入必須全部存入銀行。出納庫週轉現金不得超過日平均現金流出量的三倍,公司用現金支票從銀行提現款,必須經財務主管稽核,經理審批。

二、嚴格費用支出審批,嚴禁白條頂庫和非稅務發票入帳,堅持先審批後支付,一切開支專案要符合規定,按計劃支付。

三、要做到日清月結帳目清楚,按規定歸集費用,按時結帳,報送報表。

四、嚴格控制業務費用支出,管好電話,控制招待費用,實行帳目公開,接受股東監督。

五、財務人員必須盡職盡責,管好用好公司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嚴防丟失,被盜,或違反元寶公款私存,公款私用事件的發生。

貨運車輛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一、公司每季度對職工及全體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學習教育,學習生產安全法,傳達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審查的指示精神.

二、根據上級安排和公司安全工作的需要,在安全月,重大節會前,冬季,春運,學生假期前,利用集體學習,大型橫幅掛圖,散發傳單形式,對市民和駕駛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三、雖然公司的具體工作不適應班前和出車前安全教育,但必須在駕駛員到公司辦理手續,抓住一切有利時機,對駕駛員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四、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駕駛員,進行重點幫教活動,除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改外,還必須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不能讓他們帶情緒開車.

五、對新入戶的駕駛員,除了擁有必要的:駕駛證,資格證xxx外,還必須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的組織下進行不少於八小時的上崗安全技術培訓,主要學習《安全法》,《交通安全法》,《運輸業駕駛員管理規範》,《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等。並對他們的培訓情況進行考核測驗,進行打分。

貨運車輛安全事故統計,報告,分析,處理公告制度

一、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地用書面形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安全部門進行彙報。

二、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接受教訓,制定整改安全措施。

三、對事故處理結果,以及整改措施要向上級報告。

四、對重大事故要向廣大駕駛員公告,組織駕駛員座談,從中吸取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公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工作責任。

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個體要求,完善車輛安全設施及司助有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三、經常性,多樣化,廣泛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靈活的宣傳安全知識,推廣行進管理經驗,分析典型案例,通報違章事故,提高大家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四、安全生產管理法律責任,企業法人對社會和主管部門負責,安技辦負責人對企業法人負責,車輛等事故的安全責任人,必須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有關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公司領導利用協助處理事故,辦理車輛運輸手續機會,業務人員利用車主,駕駛員來公司的機會,瞭解安全情況,宣傳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引導他們學習報張雜誌,灌輸安全思想。

六、每月五日定為安全例會日,由安技部門負責通知並召集會議,為了更好的做好此項工作,必要時邀請有關安全部門參加會議,就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促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得更紮實,穩妥。

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採取防消結合的方法,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把安全工作的重點放到預防上來。

八、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板報,廣播,宣傳欄等形式,結合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和嚴重違章現象,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說安全,時時查安全”的氛圍,進一步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激發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感。

九、把辦公室作為安全宣傳視窗,平時組織業務人員學習安全材料,收集安全生產資訊,豐富自己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並向他們推薦,散發學習村料,宣講事故案例,增強他們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心。

十、實行領導現身說法活動,充分利用一切機會檢查駕駛人員的安全工作,測驗其安全信念,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事故案例,實現面對面的宣傳教育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凡參加營運駕駛必須有兩年以上駕齡,並有交警部門和運管部門符合頒標準,並備有以下安全服務設施:

1、車門上噴有公司名稱,車廂噴有安全警語;

2、前排座位備有安安帶;

3、張貼有里程票價表和收費規定及里程地圖冊;

4、車上配有滅火器,枕木,防滑鏈;

5、車上張貼或噴有明顯,清晰的監督舉報電話;

6、設施裝置齊全有效,衛生清潔無異味;

7、車身外觀保持良好,無髒物,無嚴重鏽斑和脫漆,前後車牌號整潔,清晰,車門車窗開閉自如,門鎖可靠,玻璃齊全明淨;

8、駕駛員衣帽整潔,儀容端正;

9、駕駛員在營運時必須攜帶《道路運輸證》、《駕駛證》、《資格證》、《行駛證》、《保險證》、《附加費證》,不得塗改或轉借,並在車內安裝由運管部門發放的監督卡,路單;

10、駕駛員出車前應首先檢查油表,水錶是否合格,檢查輪胎是否鬆動,是否有氣,剎車是否靈活有效,所有燈具是否合格有效,車門車窗是否開閉自如,門鎖可靠,方向轉向是否靈活;

11、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方可行駛;

12、堅決禁止酒後駕車,思想波動大駕車、帶情緒駕車,過渡疲勞駕車;

13、不準將車輛交給外我駕駛;

14、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5、不準在駕車時吸菸飲食,閒談打電話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16、不得闖紅燈,不得超速行駛,不得與行人和非機動車搶道、不得原地掉頭。

17、收車時應注意檢查乘客或貨主遺留的物品;

18、收呈時對車輛履行安全檢查;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考核制度

一、分管安全的領導及工作人員,必須年終對行車安全工作同駕駛員對安全責任書的完成情況逐條進行考核,總結,評比,對完成好的進行獎勵,對完成差的進行批評指正,處罰。

二、主管領導對分管領導及機構,結合年初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進行安全工作總結,考核,評比,並進行獎勵處罰。

三、主管領導在年終總結和公司年初的《安全生產考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和下年安全生產目標。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保證每季度組織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廣大駕駛員安全意識,保證行車安全。

二、隨時對營運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保證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三、嚴把駕駛員准入關,對駕駛條件不達標的人員,嚴禁駕駛車輛。

四、嚴把車輛保險關,對參營車輛必須要求參加車輛保險,建立保險登記,隨時督促保險到期車輛續保,保證參保率達到100%力爭全年無重,特大事故發生,力保小事故控制在3%以內。

五、積極組織學習宣傳國家方針,政策,法規。樹立一個合格的企業形象。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例會制度貨運車輛安全生產事故分析制度

一、公司將每週星期六上午定為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檢查上週工作日誌及有關事務,總結上一週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週安全工作計劃.

二、公司主管安全和分管安全的領導及職能人員必須按時參加,不能無故缺席,否則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罰.

三、對每發生的一起安全事故報案,都必須有詳細記錄,並立即召

開事故分析會,查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出新的整改措施.四、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繪圖,查明事故原因及時間,地點,天氣狀況,進行分析,並建立事故檔案.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部門對本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對營運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係數進行普查,抽查。

二、檢查車輛制動系統,方向系統是否合乎國標及國家規定的要求; 駕駛人員有無合法證件(駕駛證,資格證),年齡在不駕駛許可權; 駕駛員是否遵守交通法規,操作技能是否合乎營運要求; 駕駛員有無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拉運禁運物資,嚴禁酒後駕駛; 車輛是否持有有效,合法的第三者強制性保險。

三、對以上查出的問題,要做詳細的記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對整改後的車輛駕駛員,要有詳細的記錄,什麼原因進行整改,以及時間,地點,整頓後的.詳細記載。

貨運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駕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面組織領導,管理責任。

三、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主要領導牽頭,分管

領導為主要成員,負責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能。

四、公司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安全責任。

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採取防消結合的方法,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把安全工作的重點放在以預防上來。

六、不斷加強制度建設,針對客觀不變的形勢和條件,及時研究,修定制度,使各項管理制度常處於完善,適應和較高水平。

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責任制,安全監督檢查制度等責任制,逐步形成制度體系。

八、經常性,多樣性,廣泛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靈活的宣傳安全知識,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分析典型案例,通報違章事故,提高大家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九、建立安全工作例會與安全活動日製度,開會必須講安全,佈置檢查工作有安全內容。

十、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公司領導利用協助處理事故,瞭解車輛手續,業務人員利用車主,駕駛員來公司的機會,瞭解安全情況,宣傳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引導他們學習報紙雜誌,灌輸安全思想。

一、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管理,建立一支技術精良,本領過硬,健全意識強,防範方法好,遵紀守規的駕駛隊伍。

二、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種類違章和事故,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有關人員未受安全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十三、嚴格執行xxx《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辦法》對發生的重大,特大責任行車事故要在四小時上報。

四、因工作不負責任,瀆職,或者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不安全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損失的,必須負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貨運車輛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一、凡是本公司營運車輛,必須在本公司指定的維修企業每季度按時進

行二級維護保養,維護合格後,憑出廠合格證到公司接受檢查,登記。

二、凡是本公司營運車輛,欺行霸市,語言粗暴,辱罵乘客等不良行為被投訴,經查實者每次罰款50元,保證監督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公司安全部門對本公司所的車輛必須每月定期分批分期對營運車輛技術性能,安全係數進行抽查。

四、檢查車輛制動系統,方向系統是否合乎國際規定的要求。

五、營運車輛每月1—5日必須到公司所指定修理廠進行安全檢查,缺席一次罰款50—100元。

六、駕駛員應在每天出車前或出車後,尤其是長途運輸必須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帶病車輛堅決禁止營運,經檢查安全效能良好方能出行。

七、駕駛員應經常對車輛進行清洗,保養,保持車輛的乾淨,整潔,始終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八、安檢前必須保持車輛內外乾淨,整潔,漆皮完好,車牌,門徽,警語,資質證以及行車證件齊全,車證相否。

九、必須依法購置車輛保險,保證合法有效,不能脫期,弄虛作假。

十、必須配備滅火器,枕木,防滑鏈,鐵杴,隨車工具等安全用具。

貨運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車輛新增入戶,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資料檔案,臺帳及駕駛員檔案等。

二、營運車輛每季度必須進行二級維護,對維修情況建立登記臺帳,不按期維修者,由本人承擔處罰。

三、營運車輛每年必須搞好技術等級評定,技術狀況達到二級。

四、營運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和春檢,季度檢驗。

五、營運十年貨車,必須強制報廢,及時到車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明確交易前後的責權,債務及行車安全責任。

貨運車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禮貌待人,文明服務,按規定停(發)車,上(下)客。

二、每次發車前,檢查證件是否攜帶齊全,並認真檢查車輛的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後視鏡,刮水鏡等機件是符合要求,車門,車窗是否關好,安全帶是否繫好。

三、行車中,嚴禁吸菸,飲食,閒聊和左顧右盼,嚴格遵守會車,停車,倒車和掉頭的有關規定,下坡時,嚴禁熄火,空檔滑行,經過交交叉道口時,堅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的規定,嚴禁超速,超載和違反交通標誌行駛,在行駛過程中應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前方有障礙物,應及時減速,停車,僻讓或者做出果斷應急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及時撥打報警電話,急救電話和公司應急指揮部報警電話,嚴禁離開現場或逃離,救援到達後,應協助救助傷員,並保護好現場.

四、進站後,按規定停好車輛,認真檢查各機件是否損壞,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問題嚴重的,及時進入公司規定修理廠維修,確保車輛安全營運。

貨運車輛票據、文件管理制度

一、各種票據實行計劃管理,建立健全據領用手續。

二、為了保證文件工作準確及時,提高管理水平,文件人員要努力學習有關文件方面的方針,政策。對策,對各級組織的來文及時登記處理,做到工作行之有效,保密安全,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按照收文分類保管,裝訂規範,整潔有序。

三、草擬各類上報下行檔案,領導簽發後,要及時編號列印,對檔案要仔細檢查校對,準確無誤後發出或上報,檔案底稿及時歸檔。

四、單位公章制定專人負責,嚴加管理,除正常業務蓋章處,車輛入戶,轉戶,易主,事故賠款等事宜蓋章,需經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後方可蓋章,未經領導批准不得蓋章,私自蓋章的,誰蓋章誰負責,超越許可權批准蓋章出了問題的,誰批准誰負責。

貨運車輛生產經營制度

一、制定公司年度方針目標經營計劃,並對年度方針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

二、制定公司經濟責任制,測算各種費用指標,並進行考核兌現工作.

三、執行《經濟合同》以及相關規定。

四、按檔案規定程式,洽談各類合同,草擬合同,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五、每月定期召開本公司經營分析會議,公佈單車成本核算成果,對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六、每月月底結算各種收入,支出費用,核算公司成本,分析成本運營情況,提出成本降低方法。

七、每月按時上報統計報表。

日期:(蓋章)簽字: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7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8

一、根據當月入庫、出庫水泥,結合銷售合同確認當月收入,進行帳務處理,登記銷售合同明細臺帳。

二、根據確認的`收入,正確計提銷項稅金和營業稅金及附加,合理結轉銷售成本。

三、每月30日前提供銷售水泥報表,包括銷售合同號、合同價、供應數量及金額,已開票及已作銷售處理等內容;

四、每月3日前結轉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及其他損益類會計科目。

五、負責銷售財務系統的會計分工和許可權管理,()包括新增客戶編碼、新增二級會計科目等;

六、負責整個集團財務系統資料備份,負責年末帳務結轉工作;

七、編制本年度完成合同盈虧情況表,每月對收入及銷售毛利情況及時進行分析。

八、負責財務部計算機軟體、硬體維護,負責財務軟體使用者授權及管理工作,負責日常資料備份及系統安全。

九、稅務會計不在時,負責銷售及建安發票的開具。

十、每月及時和應收帳款管理會計核對相關帳務。

十一、完成財務總監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幹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範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執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章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的方法,採用查資質、查程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裝置執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製容器內直接加註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開啟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髮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定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執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後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繫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裝置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塗改、代簽、補籤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範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複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複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線,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後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範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繫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xx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准,挖佔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准,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xx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裝置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於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於16學時,經考核合格後,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2.公司內部人員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送交違章人員或單位,由財務處收繳;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0

獎懲架構

(一)獎勵:

1.小功

2.大功

(二)懲罰:

1.小過

2.大過

3.解職

4.解僱

(三)1.全年度累計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計三小過=一大過

3.功過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過

一大功抵一大過

4.全年度累計三大過者解僱

5.a.記小功一次加當月考核3分

b.記大功一次加當月考核9分

c.記小過一次扣當月考核3分

d.記大過一次扣當月考核9分

獎勵辦法

(一)1.提供公司“行銷新構想”,而為公司採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二)1.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公司採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三)提供競爭廠牌動態,被公司採用為政策者,記小功一次。

(四)客戶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範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損失者(即:呆帳),記小功一次。

(五)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戶”,成效卓著者,記小功一次。

(六)1.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2.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標20%(含)以上者,記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為“滯銷品”,業務員於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現優異者,得視貢獻程度予以獎勵。

懲罰辦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僱。本公司並循法律途徑向保證人追蹤。

(二)與客主串通勾結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

(三)做私生意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小過二次。

(四)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上班時間不許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理處(按日不發給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若是幹部協同部屬者,該幹部解職。

(五)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洩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僱。

(六)涉足職業賭場或與客戶賭博者,記大過一次。

(七)1.上半年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70%者,記小過一次。

2.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小過一次。

(八)未按規定建立客戶資料經上司查獲者,記小過一次。

(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1.言語頂撞上司者,記小過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十)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小過一次。

(十一)公司規定填寫的報表,未繳交者每次記小過一次。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1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使用者,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餘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稽核出納編制的“銀行餘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使用者;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於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於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並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於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餘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週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餘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並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稽核簽字,並報分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並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籤,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後銜接,最後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後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鑑章的同時,必須註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註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後的《出差申報單》。

5、關於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範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於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係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並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後,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範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餘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並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並採取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餘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並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定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使用者”,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並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專案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並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後,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標籤;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於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式審批後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於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專案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並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准後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髮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註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註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後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並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後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於記賬憑證後,並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並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於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物件僅限於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後),要做到字跡清楚,專案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並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後,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後由財務經理審批,稽核無誤後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於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於批准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後,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並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並在紅字發票存根聯註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於《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稽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並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於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於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稽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後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後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後,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鑑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並徵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於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後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汽車市場健康發展,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從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應當遵循合法、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汽車,是指《汽車和掛車型別的術語和定義》(GB/T3730.1)定義的汽車,且在境內未辦理註冊登記的新車。

第四條國家鼓勵發展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

第五條在境內銷售汽車的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完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保證相應的配件供應,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後服務,嚴格遵守家用汽車產品“三包”、召回等規定,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供應商,是指為經銷商提供汽車資源的境內生產企業或接受境內生產企業轉讓銷售環節權益並進行分銷的經營者以及從境外進口汽車的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獲得汽車資源並進行銷售的經營者。

本辦法所稱售後服務商,是指汽車銷售後提供汽車維護、修理等服務活動的經營者。

第七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的政策規章,對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條汽車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制定行業規範,提供資訊諮詢、宣傳培訓等服務,開展行業監測和預警分析,加強行業自律。

第二章銷售行為規範

第九條供應商、經銷商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得銷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產品。

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車產品質量保證、保修服務及消費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後服務政策,出售家用汽車產品的經銷商還應當在經營場所明示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資訊。

第十二條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的汽車,或者未經境外汽車生產企業授權銷售的進口汽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提醒和說明,並書面告知向消費者承擔相關責任的主體。

未經供應商授權或者授權終止的,經銷商不得以供應商授權銷售汽車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售後服務商應當向消費者明示售後服務的技術、質量和服務規範。

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第十五條經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時,應當核實登記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明,簽訂銷售合同,並如實開具銷售發票。

第十六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交付汽車的.同時交付以下隨車憑證和檔案,並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一)國產汽車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二)使用國產底盤改裝汽車的機動車底盤出廠合格證;

(三)進口汽車的貨物進口證明和進口機動車檢驗證明等材料;

(四)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進口汽車產品特殊認證模式檢驗報告;

(五)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六)產品保修、維修保養手冊;

(七)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憑證。

第十七條經銷商、售後服務商銷售或者提供配件應當如實標明原廠配件、質量相當配件、再製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生產日期、適配車型等資訊,向消費者銷售或者提供原廠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時,應當予以提醒和說明。

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配件,應當取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並加施認證標誌後方可銷售或者在售後服務經營活動中使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允許辦理免於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除外。

本辦法所稱原廠配件,是指汽車生產商提供或認可的,使用汽車生產商品牌或其認可品牌,按照車輛組裝零部件規格和產品標準制造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質量相當配件,是指未經汽車生產商認可的,由配件生產商生產的,且效能和質量達到原廠配件相關技術標準要求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再製造件,是指舊汽車零部件經過再製造技術、工藝生產後,效能和質量達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辦法所稱回用件,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或維修車輛上替換的能夠繼續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制度,明確受理消費者投訴的具體部門和人員,並向消費者明示投訴渠道。投訴的受理、轉交以及處理情況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訴的消費者。

第三章銷售市場秩序

第十九條供應商採取向經銷商授權方式銷售汽車的,授權期限(不含店鋪建設期)一般每次不低於3年,首次授權期限一般不低於5年。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權合同。

第二十條供應商應當向經銷商提供相應的營銷、宣傳、售後服務、技術服務等業務培訓及技術支援。

供應商、經銷商應當在本企業網站或經營場所公示與其合作的售後服務商名單。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不得限制配件生產商(進口產品為進口商)的銷售物件,不得限制經銷商、售後服務商轉售配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另有規定的除外。

供應商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停產或者停止銷售的車型,並保證其後至少10年的配件供應以及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二十二條未違反合同約定被供應商解除授權的,經銷商有權要求供應商按不低於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評估價格收購其銷售、檢測和維修等設施裝置,並回購相關庫存車輛和配件。

第二十三條供應商發生變更時,應當妥善處理相關事宜,確保經銷商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經銷商不再經營供應商產品的,應當將客戶、車輛資料和維修歷史記錄在授權合同終止後30日內移交給供應商,不得實施有損於供應商品牌形象的行為;家用汽車產品經銷商不再經營供應商產品時,應當及時通知消費者,在供應商的配合下變更承擔“三包”責任的經銷商。供應商、承擔“三包”責任的經銷商應當保證為消費者繼續提供相應的售後服務。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可以要求經銷商為本企業品牌汽車設立單獨展區,滿足經營需要和維護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對經銷商實施下列行為:

(一)要求同時具備銷售、售後服務等功能;

(二)規定整車、配件庫存品種或數量,或者規定汽車銷售數量,但雙方在簽署授權合同或合同延期時就上述內容書面達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經營其他供應商商品;

(四)限制為其他供應商的汽車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後服務;

(五)要求承擔以汽車供應商名義實施的廣告、車展等宣傳推廣費用,或者限定廣告宣傳方式和媒體;

(六)限定不合理的經營場地面積、建築物結構以及有償設計單位、建築單位、建築材料、通用裝置以及辦公設施的品牌或者供應商;

(七)搭售未訂購的汽車、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經銷商人力資源和財務管理以及其他屬於經銷商自主經營範圍內的活動;

(九)限制本企業汽車產品經銷商之間相互轉售。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制定或實施營銷獎勵等商務政策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

供應商應當向經銷商明確商務政策的主要內容,對於臨時性商務政策,應當提前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告知;對於被解除授權的經銷商,應當維護經銷商在授權期間應有的權益,不得拒絕或延遲支付銷售返利。

第二十六條除雙方合同另有約定外,供應商在經銷商獲得授權銷售區域內不得向消費者直接銷售汽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90日內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訊息管理系統備案基本資訊。供應商、經銷商備案的基本資訊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資訊變更之日起30日內完成資訊更新。

本辦法實施以前已設立的供應商、經銷商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90日內按前款規定備案基本資訊。

供應商、經銷商應當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通過全國汽車流通訊息管理系統報送汽車銷售數量、種類等資訊。

第二十八條經銷商應當建立銷售汽車、使用者等資訊檔案,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區域銷售動態、使用者要求和其他相關資訊。汽車銷售、使用者等資訊檔案儲存期不得少於10年。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採取“雙隨機”辦法對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供應商、經銷商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詢問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說明情況;

(三)查閱、複製有關檔案、資料,檢查相關資料資訊系統及複製相關資訊資料;

(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採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企業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對供應商、經銷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應當錄入信用檔案,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一條供應商、經銷商應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走私、盜搶、非法拼裝等嫌疑車輛調查,提供車輛相關資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的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供應商通過平行進口方式進口汽車按照平行進口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3

一、考勤制度:

1、休假:汽車銷售部每月4天公休,銷售顧問可選休,每天只能有1人休息,並提前一天填寫休假單,其他人員選週末休息,提前一天填寫休假單,由內勤通知綜合部;

2、請假:銷售顧問有事需請假的要接前一天到內勤處領取《請假單》,1天由銷售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副總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3、中途外出:平時上班時間除工作之外不得外出,如有急事需向直屬領導請假(一星期最多一次;兩次及以上均不允批准)

4、每天上班時間以開早會為準,遲到一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以上一次罰款50元;

5、其他事宜參照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二、試用期管理制度

新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

1)第一步:前半個月為理論學習期,進行試卷考核,9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2)第二步:由展廳主管按排老員工專人帶著學習,一個月後進行互換角色演習,由老員工進行打分,合格後可單獨接客戶

3)只要新員工自己獨立完成兩臺車的銷售後即可轉正,如三個月內沒能完成兩臺車銷售的淘汰。

三、展廳管理制度:

1、儀表著裝

1)統一工作服並佩戴工牌。

2)統一穿黑色皮鞋

3)女同志要化淡裝,扎頭髮。

4)男性不能留長髮。

5)不要佩戴誇張飾品。

6)如未按以上要求著裝的銷售顧問一次罰款50元,展廳主管罰款100元。

2、展車清潔

1)展車必須時刻保持乾淨(包括車胎需經過噴蠟處理)、車身及門把手須無指紋印,尾箱保持整潔。

2)腳墊紙、價格牌、,必須按規定的位置擺設。

3)座椅要調整標準,車內無任何雜物,玻璃上無任何多餘標貼。

4)每人負責的車輛必須在早9:00之前擦拭完畢。展車均須開鎖。

5)每進一部新展車由該編號負責人清潔(墊腳墊紙、刷輪胎油、放價格牌、撕玻璃上的標貼、貼“XX汽車”牌)

6)展車開出去要將價格牌拿下。

7)如發現展車沒電,由該車負責人當日及時充電。

8)展廳主管應在上午9:30和下午4:30進行檢查,銷售經理隨時抽查;

3、前臺接待

1)接待檯面要保持乾淨整潔,無任何雜物。

2)如值班人員有特殊原因離崗,需找到替代人員,替代人員承擔所有前臺值勤的責任。

3)值班人員坐姿要端正,不允許彎腿或身子倚在接待臺,不允許手插入褲口袋。

4)銷售前臺人員不允許超過三個人,禁止在銷售前臺閱讀書刊報紙、聊天、吃零食、嬉戲打鬧。

5)銷售前臺電話要在鈴聲響三聲內接聽,並說“您好!XX汽車,我是銷售部XX”。

如確實因特殊情況在三聲內無法接聽的,第一句話要說“您好!XX汽車。對不起,讓您久等了。”電話在最後應說:“感謝您的來電”並做好電話記錄。

6)前臺值班人員必須做好電話記錄登記。

7)上班時間不能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4、展廳接待

1)銷售員如有事外出一定要展廳主管知曉。

2)每天必須安排輪班人員,負責輪班人員必須坐在距離門口2 -5米左右的位置,當客戶進門時,要微笑致意:“您好!歡迎光臨”,在送別客人時,要說:“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3)輪班人員如有事離開,須由其他人員替代,如無人替代需告知展廳主管,由展廳主管統一協調安排,接替人員同樣執行本守則標準。

4)銷售人員在展廳上崗須隨身攜帶名片夾、手機和檔案(皮)夾,資料夾內需準備合同、各型車輛資料、精品報價單、公司帳號單、簽字筆、草稿紙。

5)禁止聚集在展廳聊天、閱讀書刊報紙、吃零食、嬉鬧、玩手機。

6)在接待不飽和的`情況下,不允許出現客戶看車無人接待(來店維修客戶看車亦不例外)的狀況。

7)客人就座值班人員應立即倒茶水,並向客戶微笑致意:“您好,請喝茶”,客人離開值班人員應將座位擺放整齊,桌面收拾乾淨。

8)每人每月請假不能超過兩次(每超出1.5小時為一次)。

5、展車管理

1)至少每個星期必須改變一次展車擺放位置,

2)展車的價格一定要準確,如因展車價格標錯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展廳主管全款賠款;

3)展車放在展廳如因一些人為因素造成損失的由該車責任人承擔責任;

4)交車前一定要對所交車輛和所訂車型進行比對,確認無誤後方可交車,如交車前未對所交車輛比對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付,展廳主管負管理責任罰款200元

6、訂單管理制度

1)銷售顧問在填寫訂單時一定要將客戶資訊填寫準確,車型款式一定在網上確認清楚,如因未確認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付;

2)在談判過程中所提到的贈送裝飾以及一些符加條件,必須明確寫在商談記錄上面並讓客戶簽字確認,如未寫明的或需要新增的公司一律不予採納

3)在交車時銷售顧問一定要給客戶講明首保時間(時間/里程,先到為準)並在訂單上寫上寫明,一定要寫明先到為準;如未寫明或未寫清楚的後果由自己承擔

7、午間值班

1)午間值班人員須分批吃飯,午飯時間不能超過20分鐘。

2)值班人員如找不到人替班不能離崗。

8、下班前值班職責

1)下班前值班人員負責檢查展廳前的庫存車輛。(大燈、車窗、門的關閉情況)

2)檢查展廳展車(外觀、車窗、燈光等),並鎖好車門。

3)下班前必須把鑰匙交接給下一個值班人員

9、試駕車管理

1)銷售員試駕車必須填寫試駕協。議,並按規定路線行駛,行駛完畢要放回指定位置並做好清潔工作。

2)在試車過程中出現意外時需及時知會銷售經理解決。

3)試駕時速不能超出25KM/小時。

4)展廳車輛除客已買的車輛外不得作為試駕車;

10、交車制度

1)必須按交車流程完成交車,如未按流程交車的一經發現,交車人員罰款20元;

2)必須按公司要求舉行交車儀式,如未舉行,交車人員罰款50元,展廳主管罰款100元;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4

一、公司職工均應考核出勤,有辦公室統一考記,月終彙總存檔。

二、請假。職工因故不能到崗上班,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應持假條,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假滿後回公司報到銷假,因故超假應講明原因,並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扣發工資。

三、職工在工作期間為按時上班,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以曠工處理,曠工按曠工時間加倍扣罰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者月曠工兩次者,責令下崗。

四、半小時以內為到時崗者,遲到(早退)超時半小時者記曠工。遲到一次扣兩小時工資,月累月計遲到(早退)三次者,補記曠工一天。

公司銷售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增強公司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特制定本規則規範公司銷售管理。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則適用於公司一切銷售活動。

第三條 銷售活動:

公司各項銷售活動必須積極開展,力爭使公司各項業務得到迅猛發展。

第四條 銷售人員須知:

公司銷售工作的人員,應在所屬主管的監督指導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協作,相互團結力爭使公司銷售利潤最大化。

第五條 各種規則的遵守:

公司人員除本規則及其他規定外,對於公司臨時發出的傳達或命令,也應視同本規則遵守。

第六條 連帶保證制度:

對於從事銷售業務人員,應儘快設立連帶保證制度。

第七條 事前調查: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於對方的付款能力等,應做事前調查,並衡量本公司的生產能力是否能依對方的訂購內容作配合後,再行決定是否受理訂貨。

第八條 訂貨情報:

訂貨情報應儘快取得,並在所屬經理的指導之下,儘快展開有效率的銷售活動。

第十條 估價單的提出:

在提出估價單時,應先取得所屬主管的裁決認可後,方得提出。

第十一條 嚴格遵守價格及交貨期:

在受理訂貨時,除了應遵守公司規定的售價及交貨期外,對於下列五項規定也應確實遵守:

1 品名、規格、數量及契約金額。

2 具體的付款條件:付款日期、付款地點、現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況以外,從訂貨受理到交貨之間的期限,一般以 半個月為主。

4 交貨地點、運送方式、距離最近的車站等等交貨條件。

5 安裝、運轉及修理等所需的技術派遣費的協定。

第十二條 契約書的提出:

如前述條件已具備,應將訂貨受理報告書連同訂購單及契約書等證明訂貨事實的資料,一起提出給所屬的主管。

第十三條 註明新舊客戶:

1 訂貨受理報告書中對於訂購者是新客戶或者已有往來的客戶須註明清楚。

2 如果是舊客戶,應依據交貨日期記明目前的未付款項餘額。另外,尚需註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發生。新客戶則重新處理,舊客戶如曾有不良記錄者予以標示。

第十四條 契約上的留意點:

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先確認工程現場及相關施行範圍、規格設計等事宜。

第十五條

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依照下列四項條件選擇交易公司、締結付款條件:

1 對於已往一向忠實履行付款條件的舊客戶,可依照慣例認可本交易,但仍必須規定在 6個月內收回貨款。

2 與新客戶的交易,原則上在交貨時必須同時收取現金。

3 即使是舊日即已往來的客戶,仍應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壞,採取由交貨處代理受領或直接契約的方法。

4 對於過去曾發生過支票不兌現或不信守契約行為的客戶,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訂貨方

第十六條 免費的追加補貨:

交貨後,若基於客戶的要求或其他情況的需要,必須免費追加機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話,須事前提出附有說明的相關資料給總經理,取得其裁決。

第十七條 損失負擔:

因前項而發生損失的責任歸屬問題,則另訂條文規定。

第十八條 報告: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於本規則第八條所規定的內容,應提出下列資料,並經由所屬主管直接向董事長報告:

1、 每日的活動情況(每日)。

2 、3個月內的訂貨受理內容報告(每月最後一日)。

3 、收款預定(每月最後一天)。

第十九條 報告的檢查:

根據前項提出的報告,管理科進行檢查後,設立 3個月的營業方針計劃,並對成果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 訂貨確認、變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產部門針對生產能力進行評估,再依據訂貨受理報告書中的條件及內容,做好確認之後,迅速發出訂貨確認的通知或變更通知給負責人員。

2 負責受理訂貨人員在收到前項變更通知後,須立即與訂貨者聯絡,並設法努力與訂貨人交涉,使訂貨條件符合規定。

第二十一條 管理科:

管理科應針對訂貨受理及交貨等狀況加以調查、分析,並負責督促交貨事宜。

第二十二條 銷售價格表:

銷售價格表須隨身攜帶,但不可借給或流傳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經過公司許可借出的圖表等資料,也應迅速設法收回。

第二十三條 目錄等的配發:

目錄及其他銷售上的必要資料,必須慎選物件後發放。

第二十四條 銷售獎金制度:

公司另設有銷售獎金制度,以資獎勵直接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及特約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條 貨款的回收:

負責受理訂貨者應對貨款回收事宜負責。

第二十六條 回收貨款時的.注意事項:

負責回收貨款者必須遵守下列三點事項:

1 在受理訂貨或提出估價書時,應與對方談妥付款條件。

2 在交完貨後應立即提出清款單,在付款日須親往收款,或寄出繳款委託函給對方。

3 經常與訂貨者保持密切聯絡,不斷設法使對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條 提出收款預定:

負責人員應於每月月底將訂貨對方 3個月間的收款預定表提出給所屬主管。預定表的要領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區分,註明各現金款項及票據的金額。

2 管理科依據收款預定表,交給負責受理訂貨人員,並交付餘額確認書及付款通知書等,藉此督促、加強收款業務。

第二十八條 無法收款時的賠償:

當貨款發生無法兌現,判定已無收款可能時,負責人員須由其薪資中扣除相當於此貨款的

30%額度,作為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不良債權的處理:

交貨後 6個月內,對方仍賒欠貨款時,一般視為不良賬款,應由負責人員從其薪資中扣除相當於該款項的 15%金額,賠償給公司。但是,前項規定實施後的兩個月以內,如果該貨款的總額已獲回收,則前項賠償金的二分之一應退還給負責人員。

第三十條 回扣的範圍:

回扣的範圍以超過公司規定的銷售價格者為主,低於銷售價格者不予認可。回扣的物件以契約或交貨的對方為主,結算條件必須附有收據。另外,對於國營機構,其回扣行為將不予認可。

第三十一條 回扣:

如契約規定,並經得公司許可必須賦予回扣時,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條 銷售佣金。

銷售佣金之處理則依照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的回扣條件來施行。

第三十三條 訂貨取消及退還貨品。

當發生訂貨取消或要求退貨等事件,應立即依照規定步驟,將對方的憑證資料提交給所屬主管,並待管理科決裁通知時,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銷貨內容。

第三十四條 退貨的處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須接受退貨時,應迅速將契約書及對方的退貨傳票,交給所屬主管。如果事情的責任須歸屬該負責人,則須從該負責人的薪資中扣除運費、包裝費及機器調整費等必要的相對費用,以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第三十五條 交貨後的折扣:

如貨品交出後,貨款被打折,應將對方的相關資料連同契約書,訂單等提交給所屬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負責人都應從薪資中扣除相當於折扣金額的款項給公司,作為賠償。

第三十六條 預付款的申請:

出差應依據公司規定的方式,於出差前的 4天(包括請款日)向所屬主管提出出差旅費的預付,並取得董事長的認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請支付。

第三十七條 出差旅費:

關於出差旅費的申請,請依據另行規定的旅費規章辦理。

第三十八條 日報的提出:

出差者應依照另行規定的步驟,從出發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動狀況報告。

第三十九條 明示所在處:

出差者應將自己未來數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給將離去之處,讓公司隨時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條 旅費的核算:

出差旅費的核算應於返回公司兩天內,依照規定的步驟,向所屬主管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 以貸出款處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內(包括歸來的當天)未提出核算書時,則預付給該人的出差費即視為對該出差人的貸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費。

第四十二條 技術人員的派遣:

關於派遣技術人員到其他公司服務時,須事先附上對方公司的要求書,轉呈所屬主管,取得其許可,並提出派遣委託書始準派遣。

第四十三條 派遣內容:

關於技術派遣須依照另行規定的工務規章來實施。

第四十四條 活動經費:

銷售活動所需的經費預算應於每月月初決定。

第四十五條 銷售的各項經費:

銷售經費的認可只限於前條所規定的範圍內,超出此限者則不予認可。

第四十六條 銷售經費的處理:

各項銷售經費須在付款賬目中分別記入規定的計算科目,並依照規定的格式提出申請。

第四十七條 預付款及結算:

各項銷售經費的支出採取預付與結算兩種方式,但兩者都必須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1 結算方式的付款須附上收據證明。

2 預付方式只限於事前有公司認可者為主。

第四十八條 經費的認可:

在申請各項銷售經費的支出時,各負責人員應備齊相關資料,並於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給所屬的主管,取得其認可。

第四十九條 經費的運作:

各負責經理對於預算及各項銷售經費的運用須負起責任。

銷售部門簽字生效,如有違法就做處罰或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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