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投資協議書彙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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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投資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投資協議書彙編八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1、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元,大寫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2、甲方在三日內將自己資金打入到乙方指定的賬號內,

乙方的賬號

3、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的收益,收益支付方式為按月支付,甲方的資金於年月到賬日,乙方於年月日支付甲方第一個月的收益%,次月的當日支付第二個月的收益,以此類推。

4、委託期限個自然月,自甲方將資金打入乙方賬戶之日起。

二、服務費

1、投資的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協議中約定的固定收益,其餘以甲方名義投資產生的全部收益,均作為乙方的服務費,歸乙方所有。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合理,並承擔因資金來源問題所帶來的損失。

2、甲方須按時投資資金以及將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

3、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隨意抽撤資金。

4、乙方在為甲方辦理投資專案當日,為甲方辦理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確保乙方資金的安全。

5、乙方為甲方辦理投資專案手續,甲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本人或其指定委託人應在乙方規定的時間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證件。

6、如本協議到期,甲方不再續約,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於協議期滿次日將本金返還給甲方。如乙方為甲方投資的專案,未完成,雙方對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甲方的資金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並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賬戶資金有保本及保收益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並按時支付甲方收益。

2、乙方在為甲方運作專案時應高度負責,定期向乙方通報資金使用狀況。

3、乙方應將所投資的專案的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

4、乙方對甲方的資金使用只能作為甲乙雙方協定的專案,乙方承諾甲方的資金在未作專案時,資金保留在協議書中約定的賬戶中,乙方不得將資金挪作它用。

5、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做投資專案時,簽署的擔保檔案必須經政府備案或登記和批准,使擔保檔案成為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

6、乙方承諾在投資專案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但甲方須配合乙方處理相關糾紛。配合包括為乙方出具委託手續、出具相關證件等行為,以確保乙方可以正常處理相關糾紛,將損失降到最低,如甲方拒絕配合,損失由甲方自擔。因乙方糾紛處理得當,使實際利益高於約定利益,高於的部分作為乙方的處理事件的服務費,與甲方無關。

7、乙方做的每一項宣告和保證,在本協議簽署後均保持正確並被全面遵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本金、收益的任何款項,視為乙方違約,應支付甲方利息。

2、如甲方解除該投資協議,將資金收回,應提前天通知,並支付乙方%的違約金,如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將資金轉走,或因其他事由,甲方的資金被轉出,甲方須承擔損失,並支付乙方違約金元。

3、如因某種原因致使協議部分條款無效,本協議其他條款仍有效。

  六、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協議中的約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需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加以修改或簽訂補充協議。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對發生的任何爭執,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請求、要求或其它聯絡均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按照如下地址通知。

甲方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 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 __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號碼。

乙方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件;傳真號碼_______ __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股投資經營 XX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為:“ XX有限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 深圳。

二、經營範圍為X等。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範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為:甲方以現金出資,佔現金出資總額的100%,摺合公司股份為75%,負責銷售,開闊市場;乙和丙方以非專利技術入股,摺合公司股份為25%,乙方和丙方各佔12。5%公司股份,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四、各方出資方式,甲方在第一期投資XX 萬,到使用完XX 萬後再共追加投資X萬,待追加的X萬使用完後再另追加投資X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後不再追加投資。

六、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並設定相應的組織機構。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協商出任。公司會計由甲方委派擔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後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甲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並需得到乙、丙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甲方以減資的形式讓非專利技術股東退出,視為違約。

十、股份轉讓:甲、乙 、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

十一、經營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為三年。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為準。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如果甲方違約,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的10%賠償乙、丙兩方損失;若乙方或者丙方未得到甲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援,則視為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叄萬元並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

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XX年 三月二十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 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 商,決定設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 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 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 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 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 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 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 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商鋪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投資標的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號商鋪,商鋪地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40%公攤面積),價格含公攤面積每平方一萬兩千八百元整。

二、出資比例

甲方首付出資_____元,佔商鋪總出資的50%;乙方首付出資_____元,佔商鋪總出資的50%,商鋪餘款____元需銀行按揭,甲乙雙方平均償還銀行按揭貸款。每月8號之前乙方將當月按揭款的一半交與甲方,由甲方將當月按揭款全部交與銀行,若乙方沒有在約定期限(8號)之前交按揭款每遲延一天按揭款的全額的0.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三、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

1、商鋪投資所取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轉讓價款等)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共享。

2、商鋪投資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的裝修費、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各種稅費等)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分攤。

3、商鋪投資可能發生的風險或損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損失)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承擔。

四、投資事務執行

1、商鋪購買協議的購買方和商鋪產權證的所有權人登記為甲方,產權證下發後由甲方保管產權證以利於辦理商鋪日常事務。乙方有權隨時檢視、核實產權證,甲方應予配合。

2、雙方委託甲方代表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商鋪購買的相關手續及事務;

(2)商鋪產權證辦理的相關手續及事務;

(3)商鋪出租與出售的相關手續及事務;

3、甲方在處理商鋪事務時應及時與乙方溝通事務的程序與結果。

4.、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須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商鋪出租的價格、時限等關鍵事項。

(2)商鋪出售的價格、時限等關鍵事項。

五、投資的轉讓、出租及經營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另一方具有優先購買權。

3、商鋪必須整體出租,不允許分開出租。

4、若商鋪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或一方經營,各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六、違約責任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內容,均應賠償給對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建築腳手架租賃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建築腳手架租賃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80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20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同投資人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月工資3000元,包括但不限於:

(1)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案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行使其作為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其投資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投資專案啟動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投資專案啟動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投資專案啟動後,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兩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投資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投資入股方為

姓名:

身份證號:

第二條、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即全體股東同意 先生(女士)投資入股貴州XX公司。

第三條、公司的中文名稱:貴州XX公司。法定地址:貴陽高新XX。

第四條、貴州XX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方的責任以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

第五條、貴州XX公司的註冊資本為200萬元人民幣,股額資本總數1000萬股。投資方投資資金總額:貨幣小寫 50 萬元,大寫 五十 萬元。佔公司資本總數為 410萬 股;佔公司目前股份比例為 41 %,具體股份以所持股數為標準。(注!根據投資人資金的入賬情況、簽訂不同大小的持股證明書)。

第六條、投資人資金分為三期投入、第一期:資金額10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1月26日,所持股份10%,股額資本總數100萬股;第二期:資金額15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4月26日,所持總股份增加至23%,股額資本總數增加至230萬股;第三期:資金額25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6月26,所持總股份增加至41%,股額資本總數增加至410萬股。

第七條、為保證投資人利益,公司承諾,在公司全面盈利的情況,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現金流、專案資金的條件下,投資人可以優先回收利潤分紅。

第八條、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注:公司擁有優先回購權)。

第九條、公司各股東按照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享有公司固定資產和公司經營範圍內所有相關產業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相應利潤收益。

第十條、投資人進入公司後,需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協議》,同意公司《戰略融資計劃》、《股份獎勵機制》,以上協議及制度投資人在所有本協議簽字則視為投資人遵守和同意。

第十一條、對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兩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人簽名: 手印:

公司公章:

簽字日期:

投資方簽名: 手印:

簽字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7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 A 對 B 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 ] 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併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資訊,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資訊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資訊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資訊,並在提供保密資訊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說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係,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佔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說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

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裡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

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

7、最優惠條款 .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

11、出售權 .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資訊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資訊。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檔案或資訊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資訊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援,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資訊權和上市註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範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髮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檔案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智慧財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僱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僱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僱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僱員購買一定

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僱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注: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8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現有甲方目前正處在發展的重要時期,為進一步促進專案發展和實現更好的經濟效益。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投資甲方專案入股的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入股合作專案

1、入股專案:

2、經營內容:

3、經營地址:

4、乙方自願入股上述專案,甲方認同並接收乙方的入股。

第二條 入股投資方式

1、專案市場價值估算為人民幣萬元(包含專案有形資產及無形價值,資產清算詳情見附件),現甲方有意將%的股份轉讓乙方,乙方以現金 方式投資(現金出資萬元)受讓上述股份,轉讓完成後合計佔有專案%股份。

2、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資款人民幣萬元到甲方專案賬戶,入股資金用於專案經營,股東不得私自挪用。

3、如後續需要追加投資的,雙方按股權比例追加,專案任何股東買賣或被收購專案的股權,專案內部股東享有有優先收購權及優先出售權。

4、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租賃期至年__________日,甲方與業主方租賃期滿後,如甲方與業主續租房屋,雙方以該合同為依據自動延續。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合作日常事務由甲方全權負責打理營運,乙方不參與日常事務的經營管理,但對合作專案日常經營管理有監督權和建議權。

2、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3、某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合夥專案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投資各方承諾專案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財務會計按照《專案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

2、專案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房租、日常開支、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創收盈餘,按股權比例分配,每分配一次。

第五條 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專案的經營活動由雙方共同決定;

1、雙方享有合夥專案利益的分配權;

2、合作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正常合夥專案的經營行為由雙方協商,如遇重大決策產生分歧由甲方做出最終決定。

(二)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甲乙雙方任何時候都不得以投資專案名義私下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守約方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投資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的終止

1、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專案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專案有虧損,合作專案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共同承擔。

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約定投資享有股份年內屬於封閉期,各方不得退股,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規定期限支付股權轉讓費用支付的,甲方有權按乙方單方違約終止本協議處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享有股權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投資資金,並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4、甲乙雙方未經其他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股權份額的,該轉讓行為無效,並且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5、甲乙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地區法律的管轄。

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宜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糾紛。若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判決。

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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