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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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3篇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洩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式

4.1 洩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洩漏,則必須切斷汙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洩漏(洩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洩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面板接觸時經面板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汙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面板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2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裝置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裝置(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程序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援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願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並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資訊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資訊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並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援。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型別,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群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資訊釋出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資訊的釋出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佈應急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資訊網路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資訊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資訊資料庫;規範資訊獲取、分析、釋出、報送格式和程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資訊支援。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資訊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資訊,重要資訊和變更資訊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資訊。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路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裝置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呼叫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資訊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援。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群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幹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絡,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4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裝置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我公司區域和活動範圍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上級有關檔案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區域和活動範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2.1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

2.2一次重傷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2.3重大機海損事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4重大交通事故;

2.5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3、應急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重傷及其以下事故、一般機海損事故、一般交通消防爆炸事故等,在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事故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司統一組織,必要時請求外部支援。

4、組織機構與職責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裝置管理部、總經理辦、綜合事務部、黨委工作部組成,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電話:000、0000000。

4.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時下設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4.3主要職責

4.3.1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釋出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命令;公司範圍內緊急呼叫救援裝置、物資、人員;根據災害的變化,隨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做好穩定公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

4.3.2搶險救援組:以事故單位為主,提供搶險裝置;組織對傷員、財產的搶救;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負責排除險情。

4.3.3醫療搶救組: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協同事故單位指導對傷員的搶救,聯絡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救援保障。

4.3.4對外聯絡組: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相關部室配合,負責對外求援,通報救援情況,傳達上級指示。

4.3.5事故調查組職責:按事故類別由系統主責部門和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配合上級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4.3.6善後處理組:由事故單位負責,相關處室配合,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4.3.7各基層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5、應急報告及措施

5.1應急報告

5.1.1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領導小組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與此同時,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向外部求援。

5.1.2公司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後,緊急磋商,下達命令;啟動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上級報告,並接受指示。

5.2應急措施

5.2.1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首先組織自救,並優先救助事故人員,脫離危險區域;

5.2.2事故現場應切斷電源,隔離可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

5.2.3 疏通事故現場道路,保證救援人員和車輛裝置通行;

5.2.4 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急救等各項工作;

5.2.5 做好事故處理後的生產恢復工作。

6、事故救援

6.1事故救援要迅速、及時、有序,調動公司的資源並藉助外部的力量,避免事故的擴大。

6.2接報後,公司、基層兩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前往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6.3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要認真履行救援職責。

6.4按照救援指揮的命令,救援裝置、車輛、物品及時到位,投入救援。

6.5傷員要立即送往指定醫院或就近醫院救治。

6.6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進一步請求社會援助。

6.7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通訊聯絡

7.1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絡

姓名部 門職 務電 話

公司總經理(組長)

公司黨委書記(副組長)

公司副總經理(副組長)

公司總工程師(副組長)

公司總經濟師(副組長)

公司公司工會主席(副組長)

安質監督部安質監督部經理(成員)

安質監督部安質監督部副經理

裝置管理部設管部經理(成員)

工程管理部工管部經理(成員)

總經理辦總經理辦主任(成員)

綜合事務部綜事部部長(成員)

黨委工作部黨委工作部部長(成員)

7.2公司應急救援車、船聯絡

裝置名稱裝置牌號聯絡電話裝置地點

轎 車公司機關

轎 車公司機關

麵包車公司機關

麵包車公司機關

拖 輪船舶分公司

拖 輪船舶分公司

拖 輪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7.3醫療救助中心聯絡

醫 院地 址聯絡電話備 注

綜合急救

血液聯絡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眼部等

燒傷、職業病等

胸、神經、腫瘤病

傳染病、肝病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骨科、顯微外科等

綜合類

綜合類

7.4上級有關部門聯絡

上級部門地 址聯絡電話備 注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處工傷事故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處工傷事故

市建委安全監督站工傷事故

市環境保護局汙染事故

市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交通事故

市公安消防局火災爆炸事故

國家大連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事故

市氣象局氣象諮詢、收聽

上級安全保障部綜合事故

8、預案貫徹執行的保障措施

8.1通訊與資訊保障:定期調整公示公司與社會相關資源的資訊,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8.2裝備與支援保障:各類裝備定期修驗,確保使用安全有效,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8.3宣傳、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各類宣傳培訓,講解應急救援方法,每年組織一次公司級演練。

9、相關銜接關係

9.1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常設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傳達緊急狀態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及落實情況。

9.2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工傷、環保、防火防爆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

9.3裝置管理部負責船機裝置、交通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船機、裝置的調遣和及時到位等項工作。

9.4工程管理部負責工程安全方面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排程工作。

9.5綜合事務部負責職業病、公共衛生(裝置)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等項工作。

9.7總經理辦負責防颱防汛範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通訊聯絡等項工作。

9.8黨委工作部負責輿論導向和通訊報道工作。

10、管理措施和要求

10.1加強監督與檢查,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納入公司管理考核評比中。

10.2本預案將通過演練、事故後的評價、上級要求等定期組織修訂和完善。

10.3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變和控制能力。

11、附則

11.1,本預案自20××年3月15日起實施。AHGZ/000.07-25《生產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廢止。

11.2本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解釋

某施工企業

20××年3月10日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2、公司施工生產的危險分析

2.1公司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2預警行動

4.3資訊報告與處置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式

5.3應急結束

6、資訊釋出

7、後期處置

8、保障措施

8.1通訊與資訊保障

8.2應急隊伍保障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2演練

10、獎懲

11、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

12、附錄

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級)

二、應急組織體系圖(公司級)

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事故快報表

五、通訊聯絡表(公司級)

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7

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佔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碟保護漆、有機新增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面板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洩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採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於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並確保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區環保局:81516124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洩漏處理方案

洩漏處理包括洩漏源控制及洩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洩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採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並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洩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並更換。

5.2.2洩漏物處理

(1)少量洩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洩漏物(如沙子、泥土),並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洩漏可採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並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並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洩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面板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汙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塗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併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裝置,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並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採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鬆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於1次。

7附件

(略)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8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專案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專案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專案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XXX

副組長:專案副經理? XXX? XXX

成員: XXXXX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通過專案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專案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專案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專案部消防保衛、通訊裝置、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專案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應急保障

專案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裝置設施、專用應急裝置。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裝置、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專案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訊設施。

2、消防設施:專案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專案部應急救治裝置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專案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專案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專案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專案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專案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開啟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裝置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專案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專案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專案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專案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X X X X X X X X X 專案部

20xx年6月16日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9

要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首先要對本轄區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對於那些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給周邊人員和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危險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制定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三個階段,即重大危險源的普查、預案編制、預案演習。

1重大危險源的普查

在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前首先應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徹底掌握本轄區範圍內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

重大危險源如如果缺乏系統、有效的監控管理,地方政府對轄區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的分佈、分類和動態情況不清,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監測、控制、預警系統以及防範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救援系統,則重、特大事故難免就會發生,並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因此,進行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成為防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和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前提。

危險源的普查程式是向本轄區內的企業發放重大危險源普查表以及相關的填表說明,由企業先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在此基礎上對危險源進行分類,按危險源的指標體系進行填表、申報工作,最後由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危險源普查表進行彙總、統計、分析,以達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分佈及其狀況,從而建立重大危險源資訊管理系統,併為建立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打好基礎,為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依據。

1)重大危險源分類

重大危險源分類是重大危險源申報、普查的基礎,科學、合理的分類有助於客觀地反映重大危險源的本質特徵,有利於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重大危險源分類遵循以下原則:

從可操作性出發,以重大危險源所處的場所或裝置、設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則,依據各大類重大危險源各自的特性進行有層次的展開。

按上述原則重大危險源分為7大類:

①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②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③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④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⑤壓力管道;

⑥鍋爐;

⑦壓力容器。

2)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體系

重大危險源普查指標體系應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險源的客觀狀況以及影響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資訊應能滿足重大危險源資訊管理以及快速評價分級的要求。

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如下:

①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包括法人單位名稱、單位程式碼、經濟型別、佔地面積、行業程式碼、主管機關、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所屬委辦、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等有關重大危險源所在地基本情況資訊的17個指標。

②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依據重大危險源分類,分別制定各類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指標。

a.貯罐區(貯罐)

貯罐區(貯罐)包括貯罐區基本情況和貯罐情況兩部分。

貯罐區基本情況包括貯罐區名稱、面積、貯罐個數等9項指標。

貯罐情況包括:

a)貯罐:包括貯罐形狀、形式、貯存物質、最大貯存量等16項指標。

b)進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c)出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b.庫區(庫)

庫區(庫)包括庫區基本情況、庫房情況以及庫房間距3部分。

庫區基本情況包括名稱、面積等4項指標。

庫房情況包括:

a)基本情況:包括名稱、形式、結構等7項指標;

b)儲存物品:包括名稱、狀態、最大儲存量、包裝形式等4項指標。

c.生產場所

生產場所包括危險單元、危險物質以及單元間距3部分。

危險單元包括名稱、面積、正常當班人數等4項指標。

危險物質包括名稱、工藝過程中的物質量、儲存的物質量、廢棄物量等4項指標。

e.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和安全狀況兩部分:

a)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包括名稱、用途、面積、高度等16個指標。

b)安全狀況:包括與建築物安全狀況相關的11個指標。

f.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包括壓力管道概況、調壓站(箱)概況和安全狀況3部分:

a)壓力管道概況:包括名稱、編號、類別、輸送介質等23個指標。

b)調壓站(箱)概況:包括名稱、類別、位置、數量等14個指標。

c)安全狀況:包括與壓力管道安全狀況相關的29個指標。

g.鍋爐

鍋爐包括裝置概況、移裝記錄、事故記錄和檢修、改造記錄4部分:

a)裝置概況:包括型號、名稱、編號、介質出口溫度等13個指標。

b)移裝記錄:包括日期、驗收報告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c)事故記錄: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損壞情況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d)檢修、改造記錄:包括日期、檢修、改造內容摘要、經辦人和定期檢驗日期等4個指標。

h.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包括名稱、編號、容積、介質、安全狀況等級等32個指標。

3)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包括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和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兩個大項,主要考慮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周邊環境中危險因素對危險源的影響。

①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

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包括可能災害形式、最大危險區域面積和周邊地區情況。

周邊地區情況主要考慮住宅區、生產單位、機關團體、公共場所、交通要道以及其

他。主要指標是數量、單位名稱、人數和與危險最近距離。

②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

主要考慮的危險因素是:火源、輸配電裝置及其他。

4)其他資訊

重大危險源普查往往是使用專業機構設計好的表格,由危險源所在單位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的基礎上,填報危險源資訊表。危險源其他資訊包括危險源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報部門負責人、填報人、填報日期、聯絡電話等5項內容。

  2.地方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在完成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以後,地方政府就可著手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建立應急組織

應急組織包括事故應急指令系統、事故報警系統、指令執行程式、應急指揮中心、事故處理主要負責人(總指揮)的姓名、現場主要指揮者或代理指揮和關鍵崗位人員名單。

2)保持通訊網路暢通

事故發生以後,保持通訊網路的暢通是非常重要的。應該確定公安、消防、急救、衛生、安全監督管理、新聞等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聯絡方式,完善通訊設施、通訊網路、電話表等,以便及時掌握事故發展的最新動態,做出快速反應。

3)特殊應急裝置和設施的排程

應列出重型提升、挖掘裝置和特殊消防裝置的名稱、型號大小、數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呼叫方法等。

4)建立專家諮詢系統

設立專家諮詢系統,應由和事故有關的各個領域的專家組成,包括專家名單及聯絡方式。

5)發動志願援助組織

在事故應急搶救過程中,只依靠生產經營單位或政府部門都難以取得成效,還需要社會各界志願組織單位的共同協作,發動各種志願援助組織的參與能夠起到重要作用。計劃中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和社會各種的志願援助組織的名稱、電話、規模等。

6)提供危險源的危險資訊

應包括重大危險源所貯存和使用的化學危險物質的並說明和它們有關的其它危險情況。

7)得到氣象資訊服務

應和當地或國家的氣象部門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發生當地的氣候條件、天氣預報等情況,以利於科學安排救援行動。

8)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應提供儘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資如交通工具、醫療器材、藥品和衣物、食品、臨時避難場所、資金等。

9)公開事故資訊

接待新聞媒介並告之特大事故發生發展情況以及事故救援、傷亡情況。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

收集事故發生的原因並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進一步修改、補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應急總指揮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1)地方政府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

●統一安排、組織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

●確保讓所有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

●指派應急總指揮,應急總指揮應和生產經營單位經常保持聯絡,使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轄區記憶體在一個以上重大危險源,地方政府應對每一個危險源的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協調做出安排。必要的話,應編制一個總體事故計劃。

2)應急總指揮的職責

●應急總指揮應確保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各單位和組織熟悉他們的職責和任務,並能順利完成任務;

●和生產經營單位制訂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門密切配合,保持聯絡,充分了解現場危險源的情況,編制出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並尋求他們的幫助;

●應急總指揮應定期使現場和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結合進行演練,並根據演練經驗補充、修改和更新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對於發生重大氣體或液體危險化學品溢位和其它嚴重危害環境的物質洩露事故時,應急總指揮應迅速組織有能力處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

●應急總指揮應和事故現場的主管人員在整個事故應急過程中保持密切聯絡,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3)生產經營單位在政府制定區域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門提供事故現場的可能情況、對生產經營單位周邊環境的可能影響情況、事故後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發生的情況等以利於政府完善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向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提供技術諮詢,以使這些組織做好事故應急準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將危險源或現場的危險物質的變化情況及時通報政府部門,以利於及時修改、補充和更新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確保讓所有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需發揮作用的人員和組織知道他們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職責;

●指定事故應急協調主任,具體負責與政府和有關機構的聯絡。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機構及其職責

健全的組織機構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響的組織保證。

實施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構主要有公安、消防、衛生等機構及專門的救護組織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為:

1)公安部門

●在事故發生後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負責交通和運輸管理;

●控制旁觀者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負責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區內的人員疏散和撤離,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傷員的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2)消防部門

●與事故發生生產經營單位消防人員密切配合,撲滅火災;

●控制火災、爆炸和毒物洩露事故的現場;

●為完成以上任務,消防人員應預先熟悉本轄區範圍內的的重大危險源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質、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和裝置的位置等的存放位置。

3)衛生機構

●衛生機構中的醫院、毒物中心、救護中心及其醫務人員負責事故受傷人員搶救;

●衛生機構應熟悉在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的應急搶救程式、事故短期和長期對人們造成的危害;

●衛生機構應熟悉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危險物質或對危險物質進行操作時對環境和人體造成的危害情況、掌握搶救和治療受到危險物質危害人員的方法;

●對特大事故的搶救,僅僅依靠醫療機關現有的醫療裝置和設施往往還不夠,所以,衛生機構應充分考慮和其他機關和部門的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險源的;

●檢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編制和準備了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了地方政府,如果沒有,應採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完成;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對特大事故發生後的所有可能緊急情況都制訂了預先應對措施;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習和演練;

●特大事故處理結束以後,決定需要妥善保護的現場部分,應就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地區可否人員進入等問題,向生產經營單位和應急協調主任提出建議;

●評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

●事故調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者在編制過程中由於經驗、理論水平的限制,完全預測出未來可能發生事故的現場的具體情況是不可能的,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練可以檢驗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以後,應保證讓所有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員以及應急機構都知道。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應和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起進行,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運作;

(2)人員是否能安全撤離;

(3)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以上論述了地方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原則、內容、方法和步驟,不難看出,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以危險源普查,評估和控制為基礎,以系統管理為手段,以減少事故危害後果為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委託專業機構或組織本地專家經過大量艱苦的工作後,制定出切合實際情況並能在事故搶險中發揮作用的預案,切不可草草行事,悔之莫及。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0

隨著社會的發展,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逐步進入了微機化管理階段。為了預防因停電而造成醫院藥事管理的混亂,避免造成經濟損失,同時保證藥房的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藥劑科“停電藥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組長:鍾雪琴

成員:藥房全體人員

二、職責

組長負責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院部彙報。成員在組長或副組長的領導下幫助藥房劃價取藥、安撫取藥病人,以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處理程式

1、藥品物價員在大規模的藥價調整後,須列印新的藥品價目表下發中、西藥房,如少數品種(5種以下)就須在中西藥房藥價黑板上通知,以備停電時手工劃價使用。

2、如預先得到通知了停電,組長可以事先安排好工作,預先與總務科、微機室取得聯絡做好發電、微機轉化工作。

3、臨時停電的情況:藥房當班人員應及時報告組長,由組長和微機室聯絡,確定停電原因及時間,做好應急預案啟動準備。

4、組長接到停電報告後立即安排人員到藥房前取藥大廳做好病人解釋工作。

5、如果停電時間較長(超過30分鐘)應啟動“停電藥事應急預案”藥房應執行手工劃價,首先由藥房人員劃價、發藥,保證視窗病人取藥時間不能超過10分鐘;如藥房人員不能保證藥房工作順暢,組長立即通知庫房、臨床藥學組、採購等所有藥劑專業技術人員到藥房幫助劃價發藥。

6、組長要及時向院部彙報工作情況。

7、停電時間超過24小時,庫房、藥房應將冰箱內的藥品放到具有冷藏條件的地點。

四、事後處理

組長安排人員將各藥房手工劃價的處方在微機上重輸一遍,已備將來查詢方便。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後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後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儘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專案部經理、副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專案部經理任組長、並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骨幹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路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專案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絡,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彙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絡及情況彙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3、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絡及情況彙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專案生產的恢復工作。

4、專案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裝置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絡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裝置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裝置;

2)、危險品資料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資料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絡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訊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採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採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採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置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裝置的搶救;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並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並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藉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後,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後,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2

20xx年4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第17號局長令釋出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進行了規範。《管理辦法》的釋出對於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截至20xx年底,全國31個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大部分都結合實際釋出實施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各地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有了具體依據,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基本做到了全覆蓋,應急預案編制、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逐步規範,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展。

一、修訂必要性

在這四年多的時間裡,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發生了較大變化,應急管理的各項政策及方針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辦法》中部分內容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具體原因如下:

(一)國務院及安全監管總局下發的相關檔案中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體的要求需要進行落實。如國發23號檔案要求,企業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並定期進行演練。國發40號檔案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這些檔案的要求和具體的落實需要在《管理辦法》中體現出來。

(二)原《管理辦法》在近年的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原《管理辦法》中關於預案編制要求不符合當前對生產經營單位預案提出的要“簡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則,有些內容可以刪除或調整,總體需要進一步簡化。同時,需要進一步強化預案編制前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在預案發布前增加桌面演練環節。其次,原《管理辦法》中提出的應急預案評審和備案的內容也過於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也沒有很好解決這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對兩部分內容進一步梳理和細化相關規定。同時,在應急預案實施方面的內容和要求也亟需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再次,原《管理辦法》中的罰則部分內容過於單一,只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進行處罰,不利於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監督檢查,需要細化罰則內容,強化監督檢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標準、新規範的制定和釋出也要求對原《管理辦法》進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幾年陸續釋出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標準、規範,有許多的新的內容和要求需要充實到《管理辦法》中。特別是GB/T 29639-20xx的釋出,該標準中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程式、編制內容及要求均與以前的行業標準有較大變化,原《管理辦法》也應當圍繞這些新內容和新要求的變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四)近幾年,一些地方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部分中央企業在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出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對於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健全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重要的借鑑意義,這也需要在新《管理辦法》吸納和充實進來,有助於推進我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總之,修訂《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檔案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解決當前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必然要求,也是優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和提高應急預案實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機遇。因此,開展《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訂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

二、修訂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xx〕40號)、《國務院安委會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xx〕8號)等檔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三、修訂主要過程

(1)20xx年3月份,對《管理辦法》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方案,明確修訂工作內容和時間進度安排。同時,對《管理辦法》進行初步修訂。

(2)20xx年4月底,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向中央企業總部、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相關專家徵求對原《管理辦法》的修訂意見,修訂單位負責對反饋意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對原《管理辦法》進行系統修訂。

(3)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辦法》(討論稿),並組織有關專家及人員(小範圍)對討論稿及原稿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討論,在對討論稿進行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4)20xx年5月30日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召開研討會議,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研討,對反饋的意見進行整理,並進一步完善徵求意見稿。

(5)20xx年7月25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資訊函〔20xx〕6號),向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有關中央企業徵求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意見,截止到8月15日,各單位以傳真或郵件方式將修改意見反饋回來,根據反饋意見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完善,形成當前的新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6)20xx年9月23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文(應指資訊函〔20xx〕8號),邀請了重慶市安全監管局、寧夏煤礦安全監察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人員再次對新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座談,起草單位再次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7)20xx年9月27日,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召開主任業務辦公會,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部門以及礦山應急救援中心有關負責人蔘加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座談會,再次對《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徵求意見。會後,根據反饋意見又再次完善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四、主要修訂內容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總共包括7章、47條規定,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一)總則

主要修訂《管理辦法》的適用範圍,使適用範圍在原來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增加了“宣傳”、“評估”、“監督管理”三個方面內容,使應急預案管理的範圍更加明確和具體。此外,增加了第五條,即是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並負責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應急職責、應急程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實施。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

本章進行了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和第12條,其他條均進行了修改或完善。具體情況如下:

1.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6條提前,並修改了部分內容,明確提出“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辦事處以及上級部門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範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同時,編制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式手冊,明確職責任務及應急處置流程、應急保障措施等內容”,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規範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主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組織、指導編制相應部門的應急預案”、“編寫與預案相對應的簡明操作程式手冊”等要求。

2.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第7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替換為《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刪除了“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的要求,改為“結合本單位實際”。

3.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內容,在新修訂的《管理辦法》的第8、9、10條中重新描述了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概念和編寫要求。

4.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專案施工前和投產試執行前應編制完成相應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設專案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專案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納入建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

5.增加了應急預案編制前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的要求,並且要求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並及時根據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結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配置相應應急物資和裝備,把應急準備貫穿應急預案編制的全過程。

6.修改了原《管理辦法》中的第5條(現第13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內容。

7.增加了第14條,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承擔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主體責任,可邀請相關中介機構或專家進行指導,但不得全權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

8.增加了第15條,要求應急預案評審前,應當組織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通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佈

該章在原《管理辦法》基礎上對預案評審環節要求進行了簡化,並增加了預案公佈要求。具體如下:

1.新《管理辦法》中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應當邀請具有相應專業應急救援經驗的人員參加。同時,邀請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評審人員與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2.新《管理辦法》中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建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制定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具體評審方法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應急預案評審辦法或標準執行。

3.新《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對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的釋出要求,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佈,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預案的備案

1.增加了預案發布後備案時限要求以及受理備案的時限要求。規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規定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的要求。

2.關於備案要求的調整。明確提出中央企業總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的各級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係報所在地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行政許可部門備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無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五)應急預案的實施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要求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部門協同聯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或本行業(領域)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實戰演練,並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4.明確提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與地方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建立政府與生產經營單位之間、生產經營單位彼此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統籌配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共享區域應急資源。

5.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6.增加了預案定期評估的要求。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適用情況的評估,分析評價其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實現應急預案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並編制評估報告。

7.關於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的情形,修改了四個條款,主要體現在: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變化的;面臨的風險或其他重要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處置和應急演練中和應急中發現需要作出調整的;

(六)監督管理

將原《管理辦法》中的“獎勵與處罰”修改為“監督管理”。具體內容如下:

1.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作為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並每年組織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情況。

2.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於一般生產經營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1)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或抄襲其他單位應急預案與本單位實際情況不符的;

(2)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全面修訂的;

(3)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4)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培訓的;

(5)未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

(6)未按照應急預案配置應急物資的;

(7)全權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的。

3.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種形式收取、攤派與之相關的費用。

(七)附則

沒有較大修改,增加了“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的說明。

五、基本框架

根據部門規章起草的基本規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框架分為七章,包括總則、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佈、應急預案的備案、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管理、附則等內容。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體系和科學、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工作機制,提高公司應對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安監局令第17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客貨運輸、車輛維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1、4應急預案體系

(1)本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為:《湖北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對預案內容進行不斷補充、完善。

1、5工作原則

(1)貫徹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行政一把手坐陣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調動各有關單位協同作戰。全面部署,保證重點,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統一排程人力、物力。

(2)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公司所分屬公司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認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公司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1)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位於崇陽縣天城鎮環城村,是我縣規模最大的專業客貨運輸企業,下設客運一公司、客運二公司、客運三公司、汽車大修廠、保潔公司、廣告公司和物流公司。

公司擁有各類營運車輛188臺,客運班線43條。其中高階客車48臺,中級客車99臺,普通客車37臺,物流貨運車輛4臺。擁有崇陽至上海、深圳、珠海等省際班線13條,崇陽至武漢、溫泉、赤壁等省內班線12條;崇陽至桂花等縣內農村客運班線19條。現有正式員工262人,從業人員738人。

(2)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情況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以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為主要監督、指導,各分公司分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現配置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28名,具體分佈:公司安全機務科3名、公司安檢辦10名、客運一公司2名、客運二公司2名、客運三公司2名、汽車大修廠5名、廣告公司2名、物流分公司2名。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1)在運輸經營過程中,由於駕駛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惡劣天氣(冰雪、颱風、暴雨等)和路面車輛、行人違規等原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人員傷亡或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

(2)汽車修理經常接觸汽油、氧氣、乙炔等易燃物品,操作不慎易發生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或發生火災事故,同時因使用舉升器、安全凳等裝置,可能出現垮塌,造成傷亡事故;

(3)易燃、易爆、危險“三品”上車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4)突發公共事件(如經營者糾紛、旅客矛盾、惡徒破壞、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由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火災、車輛毀損等事故。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分公司經理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2)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機務科,由安全機務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電話:0715-3062763,傳真:0715-3062769。

(3)公司所屬分公司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專班,落實應急搶險人員,應急工作專班組長由分公司負責人擔任。

3、1、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精神、指示;

(2)組織、指導、協調各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研究確定應對突發事故的重大決策;

(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

(4)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

(5)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調查,審定重特大突發事故資訊報送、釋出等事宜;

(6)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7)負責承辦縣交通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事項。

3、1、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傳達落實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指示,負責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聯絡網路;

(3)負責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

(5)事故發生時,與相關單位保持資訊溝通,組織聯絡應急狀態下各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資訊傳遞、並做好記錄;

(6)負責應急期間的通訊聯絡,收集相關資訊,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

(7)協調公司外部應急救援力量,負責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送事故相關資訊;

(8)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有關調查和評估總結工作。

3、1、3各分公司應急工作專班職責: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在資訊報告的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應急處置措施;

(2)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災害鏈;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及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5)負責事故善後處置,恢復正常生產。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應急指揮機構是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臨時機構、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值班室、現場救援組、後勤保障組組成,負責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1)總指揮:公司總經理。負責事故應急的人力、物力、車輛的總排程和應急資金的使用;召集相關人員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指定各行動組負責人;必要時調派相關人員指導和參與應急行動;佈置事故的善後等工作;全面組織、指揮、協調事故的處置工作;

(2)副總指揮: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指揮事故現場應急工作的具體處置、協調,佈置事故的善後等工作;總指揮不在現場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值班室:公司安全機務科。負責事故資訊接收、核實和彙總、並按程式及時做好資訊報送工作;

應急預案啟動後,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通訊暢通。值班電話:上班時間0715-3062763,下班時間0715—3062773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電話(見本預案8、1條)。

(4)現場救援組:由公司及事發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必要時抽調公司其他單位人員。負責事故搜尋救助、搶險,現場控制、清理,遇險獲救人員安置,受傷人員救治,事故調查取證、事故善後處理及保險索賠等工作。

(5)後勤保障組:由公司辦公室及財務科人員組成。負責事故應急車輛的調配、應急資金的籌措和其他後勤保障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所屬分公司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監控、預警制度,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有關資訊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控,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對營運車輛、修理廠及其他危險源等要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置。

(1)做好駕駛員的考核上崗工作和監督管理,杜絕無從業資格人員駕駛營運車輛;

(2)認真落實車輛安全例檢和“二保”工作,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確保車輛狀況良好;

(3)紮實做好GPS監控工作,進一步完善監控檔案,定期查處和通報超速、超載行為;

(4)加強雨、霧、雪等惡劣天氣運輸安全工作,督促車輛配齊“七個一”:即滅火器、防滑鏈、石灰包、繩索、鐵鏈、三角木、安全錘等安全器材,重點加強對滅火器、防滑鏈的檢查,封閉式客車要配備並懸掛安全錘。

(5)加強修理車間安全檢查和修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滅火器要按時送檢,確保無修理事故和火災事故發生。

(6)不斷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

4、2預警行動

當發現事故隱患或隱患將導致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隱患的危險程度、涉及範圍、性質、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應急情況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依據應急報告內容判斷事故型別,並通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按預案體系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做好向上級彙報工作。

4、3資訊報告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發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時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簡要經過、當前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問清重要資訊和情況,立即向事發單位作出處置事故的指示,指導事發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轉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

發生一、二級事故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及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人員、搶險人員24小時開通電話,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2)發生一、二級事故、群體的事件,事發單位按規定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通報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發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將突發事故應急行動分為以下三級:

一級事故:

(1)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級單位或政府部門幫助救援的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級事故:

(1)有較大影響且發生後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其對生產、社會產生的影響依靠公司自身力量不能完全控制,需要上級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幫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重傷(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級事故:

(1)公司能夠控制,事故發生時間不會久遠的事故。

(2)造成重傷、重傷(中毒)1~2人,但沒有人員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事故。

5、2響應程式

按照分級響應分級處置的原則,公司根據突發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發生三級事故,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同時向事發單位報告事故資訊。事發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實施現場控制,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事故資訊。

發生二級以上事故,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向事故所在地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資訊。同時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見本預案5、4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及各應急工作專班在接到應急指令後迅速到位,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必須在接到應急指令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集結並趕赴現場。

5、3應急行動

5、3、1指揮與控制現場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現場最高職位的工作人員是現場應急指揮負責人,有權決定現場搶險指揮事宜,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事故情況立即報告事發單位領導;在上級應急指揮人員到達後,由上級應急指揮人員接管現場應急的指揮權。

5、3、2分公司應急救援程式

分公司接到三級以下(含三級)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指揮先期處置工作。

分公司現場指揮一般應按以下程式開展工作:

(1)現場指揮立即對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並及時向公司應急辦公室通報,隨時彙報事故搶險救援情況。

(2)在現場指揮的領導下,現場搶險人員按照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應急方案不能滿足事故處置需要,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現場搶險人員重新制定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如事故嚴重程度屬於分公司無法控制的,應優先做好人員的疏散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控,待上級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配合開展好救援工作。

5、3、3公司應急救援程式

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事故情況報告後,如判斷髮生了二級及以上事故的,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向領導小組成員通報。

啟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立即指定現場指揮,設定現場指揮部,組織、指導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以下程式開展救援工作:

①應急辦公室立即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縣交通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②保障事故續報渠道的暢通,做好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通知有關應急搶險隊伍在指定時間到達事故搶險位置,並將應急隊伍準備情況報告現場指揮;

③後勤保障組立即安排搶險救援專項資金,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採購救援所需的應急物資;

(2)現場指揮和其他人員到達現場後,按照以下程式開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現場救援的指揮權,對事故進行處置,事發單位應急小組自動成為現場搶險救援的組成部分。

②現場指揮機構應對事發現場進行檢查,確保通訊暢通和搶險救援人員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實施擴大應急時,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等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④現場指揮長全面領導,現場救援組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職責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5、4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5、4、1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火災後,火災現場人員應迅速察明火情,察明火災現場附近有無易燃、易爆物品,並就近取滅火器進行滅火,當場不能撲滅的火災事故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如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轉移,防止火災擴散。如火情不能控制,應立即組織疏散和報警。負責疏散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火災現場的旅客、職工迅速從防火應急通道疏散。

(2)參加滅火工作的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及時報告火情,以便調動人員和採取措施進行滅火。如發現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撥打“120”叫救護車或及時送醫院搶救。

(3)火災撲滅後,應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消防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查明火災損失情況。

(4)行車途中發生火災事故,駕駛員應及時停車,開啟車門及安全門,吩咐旅客不要驚慌,從車門迅速疏散,同時用隨車滅火器進行滅火,如因車輛碰撞變形,車門無法開啟時,可以用安全錘擊碎車窗或前後擋風玻璃逃生。如不能及時撲滅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公司所有營運客車應配備滅火器和安全錘,並確保功效保持良好。

5、4、2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後,駕駛員應立即停車熄火,防止發生其他意外,並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

(2)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所在分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攔截過往車輛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治療。

(3)事發單位領導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護指揮,並通知應急專班人員到事故現場開展自救工作。

(4)受傷人員肢體骨折,採取傷肢固定措施,有出血的採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重傷、死亡事故,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5、5應急結束

根據應急救援結束的兩個基本條件判斷應急救援工作是否結束。

(1)危險是否完全解除,災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財產是否完全脫險,是否得到充分保證。

完全符合以上兩個條件,方可宣佈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三級事故由事發單位應急工作專班負責人宣佈終止應急預案;二級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負責人宣佈終止應急預案;一級事故由上級應急部門或政府宣佈終止應急預案。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儘快組織人力、物力以及技術支援做好現場恢復工作,儘快恢復生產,減少經濟損失。

6資訊釋出

事故的資訊釋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並確定資訊釋出形式。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完善安置工作方案,落實人員救治和補償措施,及時救治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撫卹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工作。

(2)現場清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繼續組織好現場清理工作,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有害物質的處理。

(3)調查處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對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狀況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吸取經驗教訓,並向縣交通局報告。

(4)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損失情況提出解決建議,按公司有關規定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8保障措施

8、1通訊與資訊保障

(1)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資訊報告系統,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暢通,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資訊支援。

(2)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聯絡電話:

(一)主管部門

縣交通局(辦)……3395159安全股……3328168

縣運管所(辦)……3395233

(二)公司機關

辦公室……3062769經營科……3062765

安全機務科……3062763財務科……3062762

(三)分公司

客運一公司(辦)……3062783

客運二公司(辦)……3062781

客運三公司(辦)……3062778

物流分公司(辦)3062758

廣告公司(辦)3325339

大修廠(辦)3397528

火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110

醫療急救電話:120

安全監督部門電話:3390455

環保部門電話:12369

以上聯絡電話以附件形式每年更新一次,以確保應急期間通訊暢通。

8、2應急隊伍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及所屬各分公司工作專班成員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現有車輛及物資、搶險裝備和器材全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公司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人)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人)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公司協調解決。

8、5其他保障

應急所需公務車及其他車輛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徵調。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公司要加強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開展事故預防、預警、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每年制訂培訓計劃,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培訓,熟練掌握相應的應急技能,切實提高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

9、2演練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每年組織一次相關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查詢應急工作體系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獎懲

10、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1)精心組織或積極參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經演練或實施驗證所提措施方案科學可靠的;

(2)認真巡檢,及時發現初期事故,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的;

(3)為事故應急準備與救援搶險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在執行應急救援搶險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措施有效,避免事故擴大有突出貢獻的;

(5)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6)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10、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由公司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盡事故應急準備義務,導致事態失控或事故性質升級,造成損失擴大的;

(2)未認真組織或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造成應急救援搶險人員未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措施,貽誤有利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

(3)未經允許,擅自拆除、挪用、佔用、停用應急設施,致使應急救援系統失效,嚴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

(4)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5)拒不執行事故應急措施,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時臨陣脫逃的;

(6)散佈謠言,阻礙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應急救援秩序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有其他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發布後上報縣交通局和縣安監局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預案的修訂、完善、備案和評審工作,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或其他情況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或相關應急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鹹運集團崇陽天成運輸有限公司制定與解釋。

11、4本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於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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