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這樣安排休年休假違反勞動法嗎

來源:果殼範文吧 5.81K

公司規定年休假按照自然年算。
比如我是2011年11月1號入職的。
2012年,休息了0.5天年休假。
2013年,休息了5天年休假。
我準備在2013年12月31號離職,所以,想在12月份的時候,把剩下的4.5天年休假休了。
但是,公司說,由於沒有到2014年,所以,按照公司規定,我不能休年休假。剩下的4.5天也不會發加班工資給我。
請問公司這樣合法嗎?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pincai網為您帶來相關內容。

公司這樣安排休年休假違反勞動法嗎

職工的年假是詳細的規定在《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需要明確的是: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其中的累計,不是隻考慮在一家單位的工作年限,而是指本人累計的工作年限。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