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結算全過程跟蹤審計造價控制的重點以及對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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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建築工程的專案投資控制系統的優化,我們要進行其建築工程造價環節的優化,確保其建築工程造價系統的優化,確保其實際工作的穩定開展,確保其綜介執行效益的提升,以滿足審場經濟的發展需要。

建築工程結算全過程跟蹤審計造價控制的重點以及對策論文

1、建築工程跟蹤審計的作用

工程造價控制的專案啟動前控制表現在對專案前期可行性研究、設計階段控制、投資決策控制;進行時控制則表現在施工階段投資控制、施工監督控制;竣工後控制則表現在竣工後項目結算控制。覆蓋了專案從決策到竣工的全域性,其優越性是使整個專案過程都受到監控,避免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因缺少監督產生的問題。

在專案中,存在的問題是否涉及建設專案全過程。在建設前期決策階段存在相關手續檔案是否未進行審批。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存在是否未按設計規範要求設計,設計方案不周全、不細緻等問題,是否會直接導致在施工階段存在很多設計變更,延長建設時間的隱患,而增加建設成本。在工程施工階段施工單位存在借用資質承攬工程、不按合同規定配備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中是否存在不按規範操作、不按設計施工等問題,導致工程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在竣工結算過程中,專案因未按規定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導致無法開展竣工決算審計的事項等。以上這些問題必須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才能及時發現,進而及時提出審計意見,以便各方進行整改。

2、建設專案工程造價全過程跟住審計的內答

2.1、事前跟蹤審計內容

跟蹤審計在事前控制中要發揮應有作用,需要及時將相關審計工作落實到位。事前跟蹤審計卞要內容包括:

1)建設專案的審批檔案要齊全。包括專案建議書、建設用地批准、建設規劃和施工許可、環保影響評估報告、概算批覆、消防批准等。

2)要審查招投標程式和相關結果的合法性。3)要對建設專案的合同及相關條款進行審計,要與招標檔案和投標書保持一致性。

2.2、事中跟蹤審計內容

事中審計監督內容主要包括:

1)對施工力一履行合同隋況進行檢查要核查相關單位履行合同有無違法分包轉包工程行為,要對變更、增補或者終止合同情況進行檢查。

2)要對概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概算是成木控制的重要指標,施工方如果超出概算購置資產,或者其他擠佔虛列工程成木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審計監管要對此進行有效控制。

3)要對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等內容的真實性、合理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檢查。

4)要對裝置材料價格進行有效稽核控制。建設用裝置材料的購進,其價格的真實性、適中睦,要進行核實。對裝置和材料不能正常使用的,要進行鍼對性分析,明確責任關係。

5)建設單位要有完善的

內控制度,管理要規範利學,人員配置要合理,工作要有實效性。像工程簽證、驗收、材料價格控制、費用支出報銷制度等各個控制環節都要正常運轉,確保建設資合法使用。

2.3、事後跟蹤審計內容

工程浩價事後梓制內容主要包括:

1)要對工程量進行核查。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要用工程量進行工程結算,審計人員要對施工單位旱報的工程量進行重點審查,對那些多計入的工程量要堅決清理。

2)要對裝置和材料價格進行審查。建設用裝置和材料單價是不是合理,不能只看發票,要防止施工單位以劣充好,蓄意抬高材料價格。3)對隱蔽工程記錄和設計變更的相關材料進行真偽核查。隱蔽工程需要現場簽證,事後補簽證或者虛假記錄都是審計的審查重點。

3、工程造價中跟蹤審計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審計人員角色定位不清晰,審計深度難以把握

建築工程專案全過程跟蹤審計主要是進行監督、諮詢和建議,從而使得專案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得到相應的改善,進一步的完善專案管理機制。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需要相關的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工程專案中。作為第三者(區別於建設管理方、專案施工的審計監督方)全程參與建設專案的關鍵環節和全過程,但是不會實際參與羨慕管理、施工和監理工作,只是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發現問題需要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不能直接干涉建設專案工作,同時需要向上級反映。

3.2、工程造價跟蹤審計中對於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是非常高的,工程造價審計與財務審計存在著很大的區別。工程造價審計必須是註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他們需要熟練的掌握工程經濟和技術;財務審計基本上是以註冊會計師、審計師為主。在建設專案審計中,兩者之間的工作是相互配合的,從而才能使得使建設專案審計不留死角,審計過程中不會出現問題。

3.3、相關配套法律規範、行業規定尚不完善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一種新的的審計方式,審計人員需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和責任,所以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標準對其進行約束是非常有必要的。到目前為止,雖然已經有相關的關於審計機關對國家投資建設專案審計的授權涵蓋建設全過程的法律法規,但是這些規

定還不是很完善。對於跟蹤審計法定內容等要件都沒有明確的進行規定。所以造成了中介機構的不同人員對於跟蹤審計的認識存在很大的差異,當中介機構犯了錯誤,但是也沒有國家規定進行責任界定,從而使得中介機構不是很重視跟蹤審計的服務和質量,使跟蹤審計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4、解決對策

4.1、協調好跟蹤審計與其他專業監督的關係

在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時,需要國家的審計部門和建設單位的審計部分進行完美的配合,同時建設單位還需要聘請專業的社會審計、財務監理、工程監理等專業機構和人員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國家審計部門與這些專業監督單位或機構之間需要相互配合,需要審計部門對專業監督單位進行再監督的工作,主要是對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同時,在對這些專業監督單位的工作進行評估之後,可以合理的利用他們的工作成果。

4.2、加強跟蹤審計人員的培訓,提升專業技能

進行工程專案全過程審計的時候,其涉及的範圍也是非常的廣泛,在跟蹤審計過程中需要我們的審計人員稽核招標檔案,主要是對檔案中的綜合單價、措施費、檢驗檢測費稽核。細化到綜合單價中的人材機、管理和利潤,以及子目的套用和材料的合理情況。所以需要審計人員要有造價稽核及編制能力,同時專業知識必須過硬,對於國家的招投標和造價政策要時時掌握。對於這種情況,就需要定期的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在專案上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同時還要運用先進的資訊化手段,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運用的水平。

4.3、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跟蹤審計是建設專案審計模式的重大創新,為了使跟蹤審計能健康執行,確保跟蹤審計有法可依,依法實施,使這一模式能更好地為工程建設專案服務,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制定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健全審計程式和審計規範,以及與此相銜接的專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為跟蹤審計人員、專案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具體的指導,使各部門各司其職,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配合,協調運轉,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結束語

在全過程造價控制中運用跟蹤審計方法,加強了投資效益評價、逐步完善實踐過程中跟蹤審計工作,以規範施工行為、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實現建設總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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