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理合同模板錦集7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監理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監理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工程監理內容:
3、 工程監理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監理
b、階段式監理
4、 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1、如果採取全程式監理,甲方負責協同乙方對該項工程現場,進行實際勘探工作。
2、甲方需對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事項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監理費用。
第四條、執行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a、《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b、其他規定:
第五條、監理款項支付方式
a、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後,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工程中期驗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
b、 支付方式:
第六條、質量報告
如果甲方選擇全程式監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驗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項驗收報告單。
第七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
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監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兩者在平等、自願、商量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方的裝飾裝修工程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概況:框架結構
工程名稱: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閩侯支公司(籌)
工程地點:閩侯縣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園一層1#店面
建築面積:125平方米,使用面積:114平方米;
工程監理期限:60天,自簽訂合同次日起計算。
第二條 監理範圍:
1、地面(防水面層、水泥砂漿面層、面磚面層、地板面層)
2、水電(上、下水、強電、弱電管線鋪設及燈具、潔具安裝)
3、抹灰(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4、門窗(木門窗製作與安裝、金屬門、塑鋼門、特種門、門窗玻璃安裝)
5、吊頂(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6、軟質隔牆(板材隔牆、骨架隔牆、活動隔牆、玻璃隔牆)
7、飾面板(磚)(飾面板安裝、飾面磚貼上)
8、塗飾(乳膠漆、木器漆、美術塗飾)
9、裱糊與軟包 (裱糊、軟包)
9、細部(櫥櫃製作與安裝、窗簾盒、窗臺板和門窗套製作與安裝、護欄和扶手製作安裝、花飾製作安裝)
第三條 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圖會審及圖紙交底。
2、材料驗收。
3、工程質量控制。
4、工程造價控制。
5、工程進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項及竣工驗收。
7、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理依據:
1、《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2、《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
3、本工程的設計圖紙
第五條 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兩者商定監理收費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積114平方米計算,收費人民幣8208元,金額大寫捌仟貳佰零捌元進行結算。
2、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委託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三十,計人民幣2460元,金額大寫貳仟肆佰陸拾元。
3、 工程吊頂分部分項驗收合格後並簽字確認後3日內,委託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計人民幣4100元,金額大寫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驗收後,10日內,委託方付清監理方監理費餘額計人民幣1648元,金額大寫壹仟陸佰肆拾捌元。
第六條 監理人義務
1、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監理人決定委派黃練雄監理工程師,全權代表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人義務。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委託人義務
1、 委託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向監理人支付監理費。
2、 委託人應當負責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3、 委託人應當在兩者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資料。
4、 委託人應當在兩者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費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5、 委託人應當將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和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八條 監理人權利
1、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對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裝飾裝修質量標準、房屋安全規定或設計合同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材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通知後方能復工。
(3)、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4)、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 委託人權利
1、委託人有對本工程設計工程造價變更的審批權。
2、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專項報告。
3、監理人調換本工程監理人員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監理人責任
監理人在監理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員過失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一條 監理人員過失是指:
1、未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標準和施工規範進行質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嚴格對按合同約定施工材料進行檢驗,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嚴格進行分部、分項驗收,做好驗收記錄,並經委託人確認,留下工程隱患造成委託人損失的。
衡量監理人是否過失的依據以監理人的是否書面告知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報告以及工程驗收記錄為準。
4、 監理人在監理期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賠償金 = 直接經濟損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條 委託人責任
1、 委託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3、 委託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監理人監理費,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監理人支付人民幣壹佰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監理期限,兩者應重新約定監理費用。
2、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貪汙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報酬。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兩者當事人商量解決,商量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 本合同未盡事宜,兩者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者各執一份。
7、 本合同經兩者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分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省保險大廈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 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築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範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
⑤服務範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稽核工程預算;設計方案確定後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的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對各節點隱蔽專案的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的,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籤證;
(3)後期監理
工程結算稽核;對施工單位的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稽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稽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後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稽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的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託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範圍
甲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的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籤認權。
6、工程款支付稽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 1
款項的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的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籤認權。
11、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xx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的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後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許可權,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的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範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的,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後,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5
本合同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甲方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專案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檔案是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合同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檔案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檔案
7、其它檔案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B——甲方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甲方的上述保證,在此向甲方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託人:________(簽章)監理人: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賬號:________
郵編:________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② 監理範圍:
a、預算稽核(按甲方提供的裝飾公司報價單稽核,費用按稽核減少部分的20%收取); b、協助簽署裝飾合同及專用補充協議; c、清水房驗收;d、複驗;e、其餘每個工種____次(水電、泥水、木作、漆作);f、裝飾工程竣工驗收。估算監理金額大寫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則追加部分監理費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③總投資: 監理範圍內預計總額 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 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物價局、城鄉建設委員會檔案。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
a、 6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 計___元。
b、 6萬元以上的按 %計計___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___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___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___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專案。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瞭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 方鑑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 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