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籤合同問題

來源:果殼範文吧 3.16W

我是前臺的,本地人。人事部經理讓我一個禮拜之內過去籤合同。可是這邊的前臺經理非要我滿3個月試用期後再籤合同,讓我下不要籤,等她打電話給總部再籤。那我應該直接去總部籤合同還是什麼。這邊他們好像試用期不交金,轉正第四個月一下子交滿4個月的4金。我應該怎麼辦,前臺經理有權利不讓我籤合同嗎,面試的`時候她說要滿3個月再籤,然後我去總部複試,人事部說是第一天就要籤合同,還有我沒簽合同公積金賬號也沒辦法給他們。最重要的是,真的前3個月不交金,那我轉正第一個月拿到手只有800-900左右。符合最低工資嗎?不要給我廣告!!!我跟單位人相處不錯。不要說投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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