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單位合同範文彙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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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門】單位合同範文彙編七篇

單位合同 篇1

一、前言。

醫療衛生單位既是從事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活動的企業,又屬於事業單位的一種。故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既具備普通事業單位合同的特點,如法律性、權威性、廣泛性等,又具有醫療衛生單位自身的特殊性,如合同內容多樣性、合同格式複雜性、合同條款會涉及的醫學名稱等。

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市場交易更加頻繁,在各種市場經濟的交往中,為了促進交易能順利進行,使雙方意見能達成共識,需用文字表達出來,即形成合同,合同屬於交易雙方對最終形成的交易模式的真實記載。合同不僅能體現出雙方基本交易的條件,而且是整個談判中的思想產物。合同管理工作就是對雙方交易過程進行監控,以確保交易能順利進行,合同簽訂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因此對簽訂雙方具有絕對的約束力。由於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型別比較複雜,涉及的知識面較廣,資訊量較大。因此,對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需將其落實到具體的機構、人員中,從而形成比較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

二、醫療衛生單位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大部分醫療衛生單位都未制定出與合同管理相關的制度或規定,或者制定出的合同管理的制度,存在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不清的現象,導致合同管理混亂。同時簽訂的合同存在文字不規範、雙方責任表述不清等問題,造成合同糾紛案件頻發的現象,給醫療衛生單位的名譽及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二)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部分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人員並未經過專業培訓,管理知識不足,無法勝任合同管理工作,導致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混亂。同時醫療衛生單位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員時,只注重其醫療衛生知識的考核,對於管理知識比較忽略,從而不利於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未履行合同專用章制度。

部分醫療衛生單位並未制定專門的“合同專用章”,在簽訂合同時,一般用單位的行政公章或職能部門的公章來代替。由於行政公章的使用範圍比較廣泛,也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從而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權威性,也會在出現合同糾紛時,造成責任不清等問題。另外,在醫療衛生單位簽訂的合同上加蓋單位職能部門的公章,在相關法律法規上,這種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也就是說如果對單位部隊合同進行追認,那麼合同則屬於無效合同,不具備法律效應。

(四)合同履行監督力度不夠。

大多數醫療衛生單位在簽訂合同後,一般由業務主管部門來履行合同條約,但是能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以及完成工作的質量是否達標等相關事宜,卻無相關的部門或人員對其監督。如果發生合同糾紛,那麼醫療衛生單位就將處於劣勢地位。同時,合同履行的狀況中,是對方未履行合同中的任務,那麼就將帶給醫療衛生單位巨大的損失,是我方未履行合同中的義務,那麼一旦對方將我方告上法庭,就會使醫療衛生單位的'名譽受損。因此,合同履行的監督工作顯得比較重要。

(五)合同日常管理混亂。

合同管理人員由於不具備專業的管理知識,加上管理方法比較欠缺,故在合同的日常管理中,經常會出現合同未按類別分檔儲存、合同殘缺、合同出現褶皺或損壞等問題,導致醫療衛生單位無法判別對方合同有無違約現象,會被對方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對方有違約現象,我方業務相關證據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三、完善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單位需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將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權力與義務根據職能劃分到各部門中,讓各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能,實現合同管理的最優化,並將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具體方法為:

(1)制定可行性較高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走向規範化道路。

(2)健全合同管理內控制度:

合同管理內控制度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可確保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效地進行。因此,醫療衛生單位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內部會計控制規範》、《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結合醫療衛生機構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與本單位相適應的合同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單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的談判、擬定、會籤、審批和簽訂,以及合同的專用章管理與日常管理等。醫療衛生單位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從而分清管理的層次,明確部門的職責,規範管理的程式,使合同管理工作長期處於動態控制的狀態。

(二)提高管理人員的能力及綜合素質。

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模式為:院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為主,各業務部門(如裝置科、藥劑科、總務科等)分口管理為輔。同時在合同簽訂之前的審籤中,還要涉及到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及法律顧問等。因此,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較複雜,涉及的部門及工作人員較多,如果這些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工作能力不強,那麼會降低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醫療衛生機構需提高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及管理能力,具體方法有:

(1)可對外招聘管理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管理經驗豐富的人才,讓其從事合同管理工作。

(2)提高內部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可對管理人員實行一對一的合同管理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週末召集合同管理人員開展知識素質教育,提升管理人員的文化水平,向其普及與合同相關的法律知識,並加強其與人溝通的能力培訓。通過以上的培訓,讓合同管理人員具備掌握合同的法律知識及簽約的相關技巧,提升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水平。

(三)實行合同專用章制度。

單位公章與單位簽字等同,在合同簽訂中,如果沒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進行簽字,只需蓋上公章或者合同章,該合同就具有法律效應。而單位公章的使用範圍較廣,不利於合同的管理。因此,在醫療衛生單位需制定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在合同專用章管理使用制度中需明確規定,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只有加蓋合同專用章才有效,印章需讓專人保管,並嚴格審批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四)加強合同會籤及審查力度。

依法簽訂合同,可使合同具備法律效應,能為醫療衛生單位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事故打下基礎,也可降低合同管理的風險。合同簽訂之前的會籤及審查工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這是由於合同簽訂後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一旦在簽訂中出現失誤,就會給醫療衛生單位造成損失。由於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型別比較複雜,資訊量較大,因此,在簽訂前需與醫務部、審計科、財務科等共同協商,對合同的重要條款實行會籤及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還需向法律顧問諮詢,從而對合同進行完善。

四、結束語。

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屬於醫療衛生單位管理事務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它與其他行業的合同管理不同,不只是具備承諾和簽約等簡單的內容,而是一種長期、全面、科學的管理。醫療衛生單位能實現對合同有效的管理,就可以提高醫療衛生單位的管理水平,產生極大的經濟效益。但是在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形成系統的管理制度,還需採取有效的管理方法,並重視醫療衛生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單位合同 篇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檔案、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單位合同 篇3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案例

小劉於20xx年11月進入某電器公司擔任研發部經理,月薪8000元,並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如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xx年6月,公司通過內部網路監控發現小劉長時間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即與小劉談話要求其改正。但在其後的監控中證實,小劉並無改觀。遂以小劉上班時上網炒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通知小劉解除勞動合同。

小劉不服,認為雖然《員工手冊》上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定,但公司據此而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與公司恢復勞動關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認為,小劉作為研發部經理,肩負著管理和研發的重任,但卻整天關在自己的辦公室裡上網炒股,嚴重影響了公司的研發進度,使得預定的研發目標不能完成。根據《員工手冊》第二十條規定,員工不得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故小劉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解除與小劉的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庭審理後認為,該公司《員工手冊》上雖有不準上網炒股的規定,但小劉上網炒股並未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也未給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公司不能以小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故支援了小劉的請求,合同範本《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條款釋義

A 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定條件

新的《勞動合同法》強調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具備法定的條件,本條突出體現了這一點。勞動合同的即時解除將對勞動者的生活造成直接的影響,同時由於其往往帶有一定的處罰性,還有可能影響到勞動者日後的職業發展,故法律作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如要即時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本條的六種情形。

用人單位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本條的內容。以上述案例為例,勞動者小劉確實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但並沒有達到法定的要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故而公司最終敗訴。根據本條的規定,也就是《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而對“嚴重違反”或“重大損害”,必須有規章制度的明確規定或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斷,考慮單位的整體利益是否受到損害、勞動者違紀情節惡劣程度等,單位在此方面負有舉證責任。

所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首先在規章制度中對嚴重違紀和失職行為有詳細規定,並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條關於規章制度制訂的規定。其次,勞動者的嚴重違紀行為與規章制度的規定相吻合,並且有當時違紀、失職行為的相關證據。再次,嚴重違紀、失職行為對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這種損失不僅僅是推測,而必須有證據。最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違紀處理,必須符合規定的程式,也要有相應證據。

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條在具體的操作層面用人單位尤要謹慎,首先用人單位要知曉勞動者存在兼職行為;其次,勞動者的兼職要對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注意必須是嚴重影響;再次,如不構成嚴重影響的,經用人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的,才可解除勞動合同。

B 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需要強調的'是,用人單位如果要實行本條的話必須有充分的證據。

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這種證明應當有相應的物證。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錄用條件也必須事先明示,即在錄用時已經告知給了勞動者。且解除必須在試用期內,試用期滿後該條就不能再適用該項了。

任何單位若要以本條為由對職工實施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要有確鑿的事實和依據,不是單憑想當然“認為”就可以的,尤其是打起官司來,單位更必須就自己的決定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敗訴是肯定的。

根據相關證據規則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以及於5月1日開始實行的《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單位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後果。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一、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就甲方提供的視訊短片製作 電視宣傳片。製作完成時間: 。

2、由甲方提供文字、畫面、視訊短片等材料,乙方負責修改,策劃,編輯、製作電視宣傳片;

3、甲方必須密切配合提供支援。

4、製作費用:¥ 元(人民幣:整);乙方製作完成待甲方驗收後,甲方將全部費用叄日內一次性付清。

銀行資料:

開戶名:

開戶行:

帳號:

5、以上事項完成之日即是驗收之日,如甲方叄天內未及時驗收或無異議,則視為自然合格。

二、違約責任:

a、甲方如不能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審定樣稿,由此耽誤完工時間,由甲方負責;b、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必須每日按總費用的3‰支付滯納金給乙方。c、乙方如不能按時完工,必須每日按總費用的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三、如遇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等自然因素造成以上事項不能實施的'。

甲方只需承擔通知乙方前的直接損失,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承擔其它損失費用。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且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在合作過程中由雙方本著友好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對合同進行補充。 甲方:

簽約代表人:乙方: 簽約代表人:

單位合同 篇5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貸款銀行全稱)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時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______個月,工資是______元/月+加班費______元/月+出車補貼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試用期______個月過後,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底薪______元/月+加班費______元/月+出車補貼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發薪日應在每月______日支付。甲方承擔乙方醫保、社保單位部分(具體操作:為乙方本人去辦理,由單位報銷單位應承擔部分);甲方為乙方承擔工傷保險。

五、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六、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準時上下班,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

七、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並努力做到儘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文明行車,不酒駕,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因乙方責任導致車輛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車輛,如因此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出現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工作時間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十、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洩露單位祕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

(5)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7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一、《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在勞動法的框架內,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必須合法,並且在這個過程中工會是發揮積極的作用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關解除勞動法合同的法律知識,請電話諮詢網線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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