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機械租賃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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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機械租賃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上訴人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原審第三人北京C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之間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密雲縣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20xx年8月31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孫田輝擔任審判長,法官張巖、劉茵參加的合議庭,並於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當事人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B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蔡文偉、戴軍華,被上訴人A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王連忠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A公司一審起訴稱:20xx年8月10日,B公司與A公司簽訂塔吊租賃合同,B公司租賃A公司GTZ40型塔吊1臺,用於C花園24、25號樓施工。A公司塔吊於20xx年10月3日進場,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還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發生塔吊租賃費190 851.45元、進出場費13 000元,B公司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現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還,租賃費也未支付,故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租賃合同,B公司返還A公司塔吊(登記編號為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支付進場費及租賃費至20xx年3月5日,共計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賃費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計365天,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共計165 465.45元),並負擔本案訴訟費。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租賃合同、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

B公司一審答辯稱: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故該工程項下產生的義務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A公司出具的租賃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無法辨別是否為B公司所蓋;A公司出具的結算單加蓋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專案部(以下簡稱九專案部)章,B公司並無此下屬部門,該結算單與B公司無關;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訴租賃費計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沒有依據,故不同意A公司的訴訟請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工程承包協議。

第三人C公司一審述稱:C公司為工程開發商,與本案的租賃合同無關,作為第三人也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承諾書。

經一審法院庭審質證,三方當事人對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均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

三方當事人對以下涉及本案爭議焦點的證據持有異議:

一、A公司提交的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A公司提交此係列證據目的是證明B公司與A公司具有租賃合同關係、合同約定的租賃費等內容、租賃合同履行及結算情況。B公司認為租賃合同原件所蓋公章不清楚,無法辨認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沒有九專案部,工程包給了付中榮,毛潔林是付中榮下屬,而張傑也不是B公司人員。故對上述證據不予認可;第三人C公司認為此係列證據均與第三人無關。法院認為,綜合全案情況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及合法性可以認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協議、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協議目的是證明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目的是證明工程承包協議已被否定。A公司認為此兩份證據與A公司無關。法院認為,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對於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關事項與本案無關,故法院對該兩份證據不予採信。

一審法院根據上述認證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B公司租賃A公司塔吊,用於長城環島南側工地,機械進出場費13 000元,機械租賃費用實行包月制,30天為一個月,月租費13 600元,每月底結賬一次等內容。合同上蓋有B公司公章,並有毛潔林簽字。後A公司塔吊(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運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為A公司出具了結算單,結算單顯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計產生租賃費25 386元,結算單蓋有九專案部章並有毛潔林簽字。20xx年3月6日,九專案部張傑簽字證明,塔吊於20xx年3月6日正式執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工程名稱為C花園四標段24、25號樓,樣品統一編號為密 BT01151,樣品產權單位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發包人)與B公司(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園11至17號、22號、25號、30至32號、37至40號、46至49號共計22棟住宅樓。該工程於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現A公司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處。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號民事判決認定,B公司存在下屬九專案部,且九專案部曾授權毛潔林為公司採購材料、主管負責購進材料,對外簽證。此判決現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當事人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義務。經B公司下屬九專案部確認,20xx年共計發生租賃費25 386元,此款B公司應予給付,B公司對九專案部的存在表示異議,但並未舉證證明,B公司同時提出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責任,但因擔保合同屬內部約定,故對B公司此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信;B公司承認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其承建,而經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檢驗報告確認,A公司塔吊確實用於C花園四標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開始執行,至A公司主張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處於C花園工地。雖20xx年6月20日工地開始停工,但B公司並未向A公司發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繼續在B公司工地處,A公司對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權人權利。故B公司應承擔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產生的租賃費(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進場費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綜上,B公司共計應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191 851.45元,對A公司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租賃合同解除,A公司有權收回塔吊,鑑於該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負有向A公司返還塔吊的義務。據此,法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A公司與B公司於二OO七年八月十日簽訂的租賃合同;二、B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一十九萬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A公司塔吊一部(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賃剷車臺,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維護並委派駕駛人員,維護、維修費用及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承擔,駕駛人員必須具特種機械操作證並報乙方備案,甲方駕駛人員在工地必須服從乙方施工人員安排,按時完成指定工作內容。若因甲方駕駛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人員安排工作時需考慮施工現場實際,對存在危險的地段需向甲方駕駛人員交待清楚,預防安全事故發生。若因乙方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挖掘機駕駛人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臺剷車每月人民幣17000.00元,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挖掘機需工作240小時每月,如工作時間超過240小時,乙方按每超1小時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當月不能工作應滿額支付甲方當月租金。

4、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6、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暫定自年月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按月計算租金,當月25日甲方憑甲乙雙方簽字確定的結算單,並開具有效發票,乙方按發票金額進行支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 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 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體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徵求乙方同意後可用相同效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並訂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

3. 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 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工程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務必自覺遵照本合同執行。

一、 施工地點:由乙方指定施工作業現場。

二、 機械型別及價格:

三、 租賃方式及條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賃甲方機械,機械預熱、修理和移動都由甲方負責,每月工作27天,3天為維修機械時間,每天工作9小時,如機械工作時間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時間。

2、 因下雨條件不利於施工,或施工過程中不需要機械作業,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的情況下機械停機,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租用期間,如下雨達到50mm以上按實際時間計算;因自然天氣、氣候(如北方的冷空氣、沙塵暴、下雪結冰)等情況,期間按實際時間計算;在後期收尾階段,機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時/天)的按實際時間計算工作時間,達到15天的(9小時/天)按包月計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結

4、 進場費:一臺共計3000元。

5、 機械的看護、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

6、 由乙方提供機械作業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負責。機械進場時需由甲乙雙方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退場時需甲乙雙方重新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以確保機械進場、退場時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一致。

7、 甲方應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並配備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甲方的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按時按線路到達指定地點,按乙方現場人員的要求作業,乙方的機械操作人員可隨時調運和操作機械。如甲方的機械效能不好和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人員指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8、 甲乙雙方以機械具體工作時間的形式確定機械實際作業時間,雙方都必須掌握和記錄,併到月底核對。乙方付甲方的機械租賃費,若有拖欠,甲方有權停機停工。

9、 機械的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的租賃期小於二個月(含二個月),則進場費和退場費均由乙方負責。

10、甲方所派的機械操方作人員的吃住由甲負方責。

11、以上租賃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需要發票,則多租賃價格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機械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工作施

工技術規程進行作業,機械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機械的操作和維修保養規程安全作業,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工地。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機械必須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和操作機械。

3、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凡是違反上述條款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和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械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費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五、 仲裁與調解

如發生合同爭議或經濟糾紛,雙方本著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由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仲裁裁決。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結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

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租用建築施工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計算方式: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租金計算方式”欄

A.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B.按日計算。

C.按臺班計算(適用於租期、工作量不確定,不便於按工作量計算租金的場合,如履帶式或輪胎式起重機):機械每天工作 小時,一天工作時間按一個機械臺班計算。每月 日前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臺班數。

D.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計算(適用於工程運輸機械,如混凝土輸送泵、輸送車、挖掘機、瀝青路面攤鋪機等)。每月 日前由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量。

E.其他方式:

2.租金總額: 元/大寫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

第二條: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工作內容:

第三條:租賃期限

每臺機械租賃期詳見本合同第一條的.表格。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進場費用

租賃機械進場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包含:□運輸 元、□吊裝 元、□安裝 元、□拆卸 元、□甲方承擔: 共計: 元 乙方承擔: 共計: 元

第五條: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時,雙方應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和《進場檢驗單》。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安裝除錯並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乙方現場安裝除錯合格後或第三方檢測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除錯合格之日或檢測合格之日視為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日期。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而乙方不具備上述資質的,或者規定需要第三方檢測的,由乙方自負費用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安裝或檢測。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交還機械,雙方應就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

第六條:保證金

乙方□是□否向甲方收取保證金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雙方約定乙方收取保證金的,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機械的毀損、滅失賠償後,餘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七條: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 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本合同約定的操作維護方應當按照機械運營、操作規定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指揮、維護等人員,也可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機械的操作與維護,受託方行為視為該委託方行為。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 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安排為: 。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乙方交付的機械。

5.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向乙方賠償。

6.甲方應當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提供約定的機械,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檔案,或者需要到相關部門備案的,乙方應當提供或辦理備案手續。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

7.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派出隨機操作人員的,派出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機械轉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其他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 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但甲方未預付進出場費或保證金的,無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該機械日租金 %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損失。

4.其他

第十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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