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錦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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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華】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錦集六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裝置達成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______________

二、租賃裝置概況

裝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臺):___________________

隨機人員(人數):_____________

機手補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裝置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裝置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裝置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型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厚,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為甲方機手提供食宿。

2、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裝置。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4、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5、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裝置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包月計算,首月_________萬元/月,次月_______萬元/月,第三月______萬元/月,第四月______萬元/月,第五月______萬元/月,第六月______萬元/月,乙方在甲方確認裝置後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萬元,並且完全支付進場和反程運費押金______元后辦理提貨手續。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如使用不足一個月,按整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4、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5、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裝置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另乙方承擔攤鋪機葉片。濾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費用。

7、裝置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______天(維修時累計______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8、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 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 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蓋甲方合同章,則視為無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現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機械概況一覽表

二、雙方職責及有關配合事宜

1.租賃管理及雙方職責:乙方負責租賃裝置的進退場安拆、加節附著、維修、日常保養和提供相關內業資料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甲方負責裝置的使用,乙方派入甲方專案部的人員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裝置進場前,乙方需對裝置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裝置的完好性,裝置安裝檢測和驗收後並經特種裝置使用登記備案後,乙方將裝置交付甲方使用。

3.甲方應提供一份與安裝有關的正式專案施工圖交乙方,裝置的安裝位置與安裝(拆卸)方案有關問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並及時做好記要。

4.裝置進、退場前,甲方應負責做好作業現場的加固、平整、清理等工作,使乙方裝置能夠順利到達指定地點。否則,甲方應負責乙方的停機損失和二次轉運的費用。

5.裝置的基礎有甲方負責設計與施工。裝置安裝前,甲方應提供壹份基礎的設計方案與驗收等資料給乙方。裝置安裝與附牆所需的預埋鐵件、錨栓由乙方提供,費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基礎預埋節(件)的安裝,並按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安裝裝置。附牆預埋件由甲方負責按雙方確定的方案埋設。

7.裝置安裝前,甲方應提供總功率為_______kw電源(380v±5﹪),從甲方配電室至裝置的基礎處的專用開關箱與電源線由甲方負責,專用開關箱至裝置的電源線由乙方負責。

8.裝置在安裝或拆除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派管理人員駐現場,隨時協調解決安拆作業中出現的問題。裝置的安裝、拆除過程中,施工現場的警戒區域,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劃定與落實。

9.當裝置需要做附牆時,甲方應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統籌安排。

10.乙方及時提供裝置驗收資料及使用過程的內業資料交付甲方使用。乙方裝置進入工地後,甲方應做好裝置及附件保護、保管工作。若發生丟失、毀損、滅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本裝置配備證件齊全_______名操作司機。在租賃期間,裝置司機應遵守甲方有關的勞動紀律,服從甲方專案部的管理,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不得疲勞作業,若出現乙方配備的司機違反甲方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甲方有權要求退回。

12.在租賃期間,裝置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甲方若需對裝置進行改善或增、減部件,必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13.甲方在工地提供宿舍_______間,作為裝置常用配件及司機休息之用。

14.甲方每月應安排半天停機時間作為裝置保養、檢修作業時間,且不扣除租賃費。

三、費用結算及雙方約定

1.裝置租賃費收取時間為裝置安裝驗收合格次日起,至裝置實際停用日止。裝置實際停用日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2.裝置安(拆)、進(退)場、附著、爬升等工作內容按_______計費。基礎預埋件、附牆預埋件、附牆拉桿改造等費用按_______計費。

3.裝置租賃費每月以_______計費;裝置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按時發放,每人每月以_______計費。甲方承擔未及時支付工資的法律責任。

4.甲方應保證租賃期限不少於_______個月,少於_______個月,按_______個月結算,超出_______個月時,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5.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裝置押金_______;押金不計利息不抵租金。裝置安裝完畢三日內,裝置拆除前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含拆除退場費),乙方退還押金。

6.若由於施工組織設計或現場情況的特殊要求,造成裝置安裝、拆卸無法正常進行,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7.裝置如果在使用中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派人修理。造成裝置每次停工修理時間超過一天的,每超一天租賃費應按_______元/天扣除。

四、違約責任

1.若由於甲方未能按約定交付租賃費,乙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由此產生的拆除退場費與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_______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採取如下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解決。

2.訴諸當地_____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六、補充

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拆機退場結清費用止自然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 │ 機械編號 │ 數量 │ 操作人員 │

├────┼─────┼──────┼────┼────────┤

│發電機 │ │ │ │ │

├────┼─────┼──────┼────┼────────┤

│發電機 │ │ │ │ │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裝置另行安排。

第三條 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3.1.工程專案:_________

3.2.工作內容:_________

3.3.施工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4.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4.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4.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5.1.租賃價格:本裝置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收取租賃費,以後使用時間,按三十個日曆天數計算壹個月租費,最後使用時間,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賃費。

5.2.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5.2.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5.2.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5.2.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3.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為退租之日。

5.4.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裝置發運之前,承租方須先預付給出租方一個月的租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及裝置返程運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共計_________。

6.2.以後按每月預付一次租費,每次要在上次預付租金所能租用機械到期前五日預付下一個月租費。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7.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7.1.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7.1.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7.1.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7.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2.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7.2.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7.2.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7.2.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7.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7.2.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2.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8.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8.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8.2.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8.2.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承租方延遲支付裝置進場費或者延遲預付機械租費時,出租方裝置將延遲進場功停機。

9.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9.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9.3.1.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9.3.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裝置,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件一,租賃機械發運及到達籤認收據,雙方籤認的機械租賃費。及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賃建設工程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機械名稱、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租金計算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處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支付方式:每月支付租賃費的70%,餘款待塔吊報停後年底付清。

第二條 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工作內容

1、使用地點:

2、專案名稱:專案

3、工作內容:垂直水平運輸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暫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以甲方《開報停單》為準)。

第四條 租金計算

1、自安裝檢測合格之日起計算租金,工程機械租金期滿,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後次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2、由乙方進行維護保養作業時,甲方應安排合理的機械維修和保養時間。每月累計維修保養時間超過20小時的部分,甲方可扣減相應的租金。乙方在機械工作間隙期或待工期間所做維護保養,不計算在維修時間內。

第五條 進出場費用

租金機械進出場費及檢測備案費用:附著在層建築物的塔吊為該塔吊一個月的租金,附著在層建築物的塔吊為35000元,附著在層建築物的塔吊 為45000元。

第六條 定金和其他費用

1、機械操作和維修人員在工地吃住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2、檢測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機械交接與驗收

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時,雙方應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驗收並簽署《交接清單》法律法規規定起重機械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安裝除錯並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安裝除錯、檢測合格之日視為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

第八條 操作、維護與管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操作、維護等上崗人員配備應符合國家或市法律法規的要求,也可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機械的操作與維護,受託方行為視為該委託方行為。

2、塔吊指揮由甲方負責安排。

3、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乙方應當接到通知後二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四小時內未能修復的,自第六小時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

4、應當為乙方提供機械進出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受乙方交付的機械。

5、應當為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應向乙方賠償。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設施進行變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不得提供淘汰、報廢、檢驗檢測不合格的機械。

4、應當提供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檔案,需要到監管部門備案的,乙方應當提供或辦理備案手續。

5、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6、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

7、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租賃機械收到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機械轉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乙方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機械日租金300%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4頁,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市

甲方須保證25汽車吊安拆條件,其他約定:高出部分由甲方承擔;租賃費不含稅金,如需開具稅票,稅金由甲方春節報停不超過45天;塔吊預埋件每臺三千元,如甲方挖出歸還乙方不收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中國工商銀行××市信託部(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工商銀行××市信託部裝置租賃業務試行辦法”的規定,簽訂裝置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根據乙方上級批准的專案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裝置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購進以下裝置租給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裝置訂貨合同規定,於__年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裝置收據。

三、裝置的驗收、安裝、除錯、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裝置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予以說明。

四、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裝置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六、裝置租賃期限為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裝置所有權轉給乙方。

九、乙方上級單位____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擔保人和乙方開戶銀行各一份。

裝置租賃合同範本

來源: 作者:

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市信託部(公章)

負責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年月日

乙方:(全稱)

------(公章)

負責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年月日

經濟擔保單位:(全稱)

------(公章)

負責人:______(公章)

年月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上訴人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原審第三人北京C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之間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密雲縣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20xx年8月31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孫田輝擔任審判長,法官張巖、劉茵參加的合議庭,並於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當事人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B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蔡文偉、戴軍華,被上訴人A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王連忠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A公司一審起訴稱:20xx年8月10日,B公司與A公司簽訂塔吊租賃合同,B公司租賃A公司GTZ40型塔吊1臺,用於C花園24、25號樓施工。A公司塔吊於20xx年10月3日進場,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還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發生塔吊租賃費190 851.45元、進出場費13 000元,B公司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現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還,租賃費也未支付,故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租賃合同,B公司返還A公司塔吊(登記編號為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支付進場費及租賃費至20xx年3月5日,共計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賃費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計365天,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共計165 465.45元),並負擔本案訴訟費。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租賃合同、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

B公司一審答辯稱: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故該工程項下產生的義務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A公司出具的租賃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無法辨別是否為B公司所蓋;A公司出具的結算單加蓋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專案部(以下簡稱九專案部)章,B公司並無此下屬部門,該結算單與B公司無關;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訴租賃費計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沒有依據,故不同意A公司的訴訟請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工程承包協議。

第三人C公司一審述稱:C公司為工程開發商,與本案的租賃合同無關,作為第三人也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承諾書。

經一審法院庭審質證,三方當事人對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均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

三方當事人對以下涉及本案爭議焦點的證據持有異議:

一、A公司提交的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A公司提交此係列證據目的是證明B公司與A公司具有租賃合同關係、合同約定的租賃費等內容、租賃合同履行及結算情況。B公司認為租賃合同原件所蓋公章不清楚,無法辨認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沒有九專案部,工程包給了付中榮,毛潔林是付中榮下屬,而張傑也不是B公司人員。故對上述證據不予認可;第三人C公司認為此係列證據均與第三人無關。法院認為,綜合全案情況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及合法性可以認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協議、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協議目的是證明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目的是證明工程承包協議已被否定。A公司認為此兩份證據與A公司無關。法院認為,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對於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關事項與本案無關,故法院對該兩份證據不予採信。

一審法院根據上述認證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B公司租賃A公司塔吊,用於長城環島南側工地,機械進出場費13 000元,機械租賃費用實行包月制,30天為一個月,月租費13 600元,每月底結賬一次等內容。合同上蓋有B公司公章,並有毛潔林簽字。後A公司塔吊(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運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為A公司出具了結算單,結算單顯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計產生租賃費25 386元,結算單蓋有九專案部章並有毛潔林簽字。20xx年3月6日,九專案部張傑簽字證明,塔吊於20xx年3月6日正式執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工程名稱為C花園四標段24、25號樓,樣品統一編號為密 BT01151,樣品產權單位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發包人)與B公司(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園11至17號、22號、25號、30至32號、37至40號、46至49號共計22棟住宅樓。該工程於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現A公司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處。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號民事判決認定,B公司存在下屬九專案部,且九專案部曾授權毛潔林為公司採購材料、主管負責購進材料,對外簽證。此判決現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當事人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義務。經B公司下屬九專案部確認,20xx年共計發生租賃費25 386元,此款B公司應予給付,B公司對九專案部的存在表示異議,但並未舉證證明,B公司同時提出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責任,但因擔保合同屬內部約定,故對B公司此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信;B公司承認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其承建,而經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檢驗報告確認,A公司塔吊確實用於C花園四標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開始執行,至A公司主張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處於C花園工地。雖20xx年6月20日工地開始停工,但B公司並未向A公司發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繼續在B公司工地處,A公司對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權人權利。故B公司應承擔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產生的租賃費(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進場費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綜上,B公司共計應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191 851.45元,對A公司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租賃合同解除,A公司有權收回塔吊,鑑於該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負有向A公司返還塔吊的義務。據此,法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A公司與B公司於二OO七年八月十日簽訂的租賃合同;二、B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一十九萬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A公司塔吊一部(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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