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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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品】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租賃甲方塔式起重機從年月日起計費,在地點,工地內使用:

1、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出廠編號:;產權號:。

2、租賃方式(裸機):月租金(人民幣):元;稅率按12%另加。

3、塔吊獨立高度米,安裝費用元(為16噸汽吊價增大費由乙方支付)。

4、按規定安裝扶著架道,每道扶著架安裝費用(附著預埋均由乙方承擔)元。塔吊超過米,每增加一節費用為元,檢測費甲方自理。

6、基礎施工由乙方負責按圖紙施工(確保基礎地基承載力要求),乙方負責確定塔機安裝方向(和拆卸方向),並確保塔機能順利拆卸;地腳螺栓套費用元,由乙方負責。

7、合同簽訂後,乙方在塔吊進場前五日內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元,及地腳螺栓款元,維修保養費用800元/月

8、塔吊進入現場後,乙方負責看管吊車,如有零部件丟失,損壞,應按實際發生費用賠償。

9、塔吊安裝完畢後,自動計入臺班,乙方預付甲方一個月的租金元,並且乙方在以後提前五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違約,甲方有權執行停用或轉租,停機期間臺班費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10、甲方在塔吊安裝及拆除過程中,乙方應具備安裝拆除的現場條件,並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即吊鉤以下部分)由乙方乙方負責。裝置自身安全由甲方負責(即吊鉤以上部分)。

11、施工季節(包括雷,雨,風等自然天氣)停工,租賃費照收。

12、塔吊司機,司索、指揮由乙方配備,同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機享有與工地管理員同等待遇。

13、甲方承擔塔吊的日常修理(乙方依照操作規程正常使用中產生的損壞)費用,為了不影響購買零部件的時間程序,此種費用可先由乙方墊款購買,經雙方確認同意後,該費用從最後一個月的月租金扣除。(如超出月租金金額,可依價從最後幾個月的租金內扣除。)

14、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甲方租賃及乙方責任內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5、由甲方塔吊自身質量,安裝維修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負責(塔機經檢測合格後設備主吊鋼絲繩損壞由乙方負責)。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載、損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6、租賃期間塔吊自然損壞,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應在4小時內趕到工地進行檢測修,修理費有甲方負責。若延時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7、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10%的違約金及全部損失。如有異議,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章):慈溪永盛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

承租方(乙方):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以下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裝置租賃期限,即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5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

⑴、100T租金 18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⑵、主機租金5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⑶、板車租金5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⑷、裝載機租金3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⑸、挖機租金5萬元/月;實際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2.租金支付:乙方確認裝置後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並且完全支付進場費用和反程運費押金 5萬 元。反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裝置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裝置按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3.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20xx年8月10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4.運轉時間及租費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

5.機械的進退場費:裝置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置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第四條 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程專案:風力發電機安裝工程

2.工作內容:風機吊裝

3.施工地點:山西神池縣楠華山

第五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基本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第七條 乙方的基本職責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挖掘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8.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八條 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5萬 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九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十條 其它相關事宜

1.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300 小時,超出部分按 8 小時摺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2.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以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置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4.裝置保養: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裝置保養時間,超出正常保養時間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 2 天(維修時累計 20 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特殊原因除外,如機器配件缺少等)。

5.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徵得甲方得書面同意,並保證甲方裝置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 20 %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作業方):租賃使用地點:

為了確保挖機在租賃過程中正常執行,經甲乙雙方就挖機租賃有關事宜進行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l、甲方承擔挖機的柴油消耗和隨機配備工作人員的食宿,以及裝置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業任務。

3、甲方負責挖機作業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計劃。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l、提供8成新以上的挖機一臺,機械操作手兩名,確保車況正常,如因機械故障,月度內維修保養時間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保留處罰的權力。

2、乙方自理挖機的維修配件和輔油開支,以及業務往返的差旅費用。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過程中自身人為造成的安全責任。

三、租賃期間作業時間規定:

租賃期間挖掘機的作業時間聽從現場安排,工地視24小時均為工作時間,作業人員保證隨叫隨到。

四、進退場費用規定

甲方租賃乙方挖掘機期限不足2個月的,進出場費用由甲方承付;達到2個月以上(含2個月)的進場費由甲方承付,乙方負責出場費用。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裝置、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裝置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裝置。

四、甲方裝置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裝置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裝置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裝置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裝置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裝置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裝置名稱、裝置型號、租金單價: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所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1個臺班)。裝置租賃費按第一條表格中列出的單價進行計算,確因工作所需超出8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乘以每小時超時租金進行計算。租賃費中不含燃油費、人工費、維修保養等費用。

2、租金的具體結算和支付方式:根據甲、乙方登記的租賃記錄,每季度末進行一次結算,乙方可採用轉賬或支票的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季度的結算金額,甲方開取相應金額的發票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機械的使用和收回

1、乙方需要使用該機械裝置,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該裝置。因不可預見、不可能避免等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如果乙方在使用前未提出任何疑義,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開始使用。

3、在機械裝置使用期間內,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裝置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工作,並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

4、乙方在歸還機械裝置時,需對使用記錄進行確認,並保證記錄的真實、有效,此記錄將作為乙方支付租金的憑證。若甲方發現虛假資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5、租賃機械在乙方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乙方或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在乙方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歸還機械裝置時保證加滿燃油,並由甲方人員對租賃機械進行驗收,若發現該裝置存在執行不良或故障等問題時則屬於乙方使用不當並承擔維修責任,且乙方需在三日內將故障修復完畢,避免影響甲方使用,每延遲一天,乙方需承擔400元/日的租金。

7、乙方的駕駛員和操作人員需具備相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作業合格證,並提供影印件一份到甲方處備案。

8、在裝置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裝置抵押給第三方。

第六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租金總額20%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裝置另行安排。

第三條工程專案,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3.1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4.1租賃方式:本裝置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4.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4.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5.1租賃價格:本裝置按每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收取租賃費,以後使用時間,按三十個日曆天數計算壹個月租費,最後使用時間,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曆天_________元收取租賃費。

5.2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5.2.1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如果裝置到達工地後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5.2.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曆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5.2.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3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籤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屬出租方原因若不能發電施工不作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後,雙方每月籤認一次機械租賃費。最後一次為退租之日。

5.4機械的進退場費:機械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辦理,承租方協助裝卸車。機械的進出場費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

6.1裝置發運之前,承租方須先預付給出租方一個月的租費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整)及裝置返程運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6.2以後按每月預付一次租費,每次要在上次預付租金所能租用機械到期前五日預付下一個月租費。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7.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1.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7.1.2負責配備裝置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裝置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單次連續停機超過三天以上,則超過的天數不收臺班費。

7.1.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裝置維修配件

7.1.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7.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2.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7.2.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7.2.3負責租賃裝置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7.2.4負責租賃期間裝置保護及看守,確保發電機安全。

7.2.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7.2.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2.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8.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8.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8.2.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8.2.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承租方延遲支付裝置進場費或者延遲預付機械租費時,出租方裝置將延遲進場功停機。

9.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9.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費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出租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9.3.1要求承租方及時付清租費和其他費用,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9.3.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裝置,並要求承租方賠償出租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件,租賃機械發運及到達籤認收據,雙方籤認的機械租賃費。及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2.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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