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彙總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58W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彙總15篇】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

理髮店、美容店衛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衛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面板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2

1、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業。《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顯眼處,亮證經營。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理髮店、美容店的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符合GB9666—1996《理髮店、美容店衛生標準》的要求。

3、建立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衛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4、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5、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6、空調場所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換。

7、備有供患頭癬等面板病傳染病的顧客專用的理髮用具,用後及時消毒,並有明顯標誌,單獨存放,能正常使用。

8、有齊全的、有明顯的標誌的`消毒設施(或專用消毒間、,配備足夠數量供消毒週轉用的理髮工具、用具和毛巾、大小圍布。毛巾、大小圍布須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9、理髮用毛巾應與燙髮染髮用毛巾分開,乾淨毛巾應存放在帶門的專用存放櫃內。

10、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潔面時戴口罩;美容店工作人員的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工作時要戴口罩;剃鬚應使用一次性剃鬚球或一次性剃鬚刀片。理髮工具應使用理髮工具消毒箱進行消毒。

11、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12、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不得做創傷性美容術。燙髮、染髮間或區域設有機械通風裝置。理髮、燙髮、染髮、美容用的化學制劑、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件》和GB7916—87《化妝品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3

1、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網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理髮店、美容店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的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5、美容美髮場所從來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6、健康檢查專案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7、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8、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4

一、公共場所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須進行健康檢查(每年一次)、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且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顧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要求;反覆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

四、公共場所經營者須根據規模、專案設定清潔、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裝置和公共衛生間,並保持正常執行。

五、公共場所消毒間須獨立密閉設定,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消毒設施和消毒裝置,且運轉正常;消毒程式符合要求,消毒記錄及時規範。

六、公共場所須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裝置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裝置。

七、公共場所經營者採購洗化用品、消毒產品等公共衛生用品時須索取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並建立臺賬。

八、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制定公共場所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應當立即處置,並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室內須有醒目的禁止吸菸警語和標誌,有專(兼)職人員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十、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信譽度等級及衛生檢測結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5

一、安全制度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和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保障賓客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四川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結合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特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及個人嚴格遵守執行。

(一)消防與安全

1、新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全體員工必須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會用消防器材和重視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應嚴格進行日常消防裝置器材的檢查與保養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以保證使用正常。

4、各點全面負責安全的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和更換消防器材,保證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因素,下班時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頭的完好情況,負責落實到具體人員。

6、廚師長、領班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日常重點工作,督導員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組織和積極參加酒店安全部組織的消防培訓活動,增強員工的消防知識,提高應變能力主消防意識。

(二)法制與安全

1、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條例》。

2、增強安全工作責任感樹立道德感,積極配合支援部門和酒店,廚房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六害”行為,做好防範工作,不參與各種犯罪和“六害”活動。

3、提高警惕性,維護部門的良好秩序,全體廚房員工應自覺不在工作時會客,對出入工作場所的閒雜人員要主動問清事由,嚴禁進入廚房,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映,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重視防盜,消毒工作,下班離開前檢查並鎖好框穿門,認真做好集體財產、物品保管,防止出現事故。

5、全體員工應自覺提高思想意思,遵紀守法和重視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環境的安定和酒店內部的良好秩序。

二、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廚房各班組衛生的全面管理工作,為保證食品衛生,防止食品汙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賓客的身體健康,增強體質。根據《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各班組全體員工必須遵照執行。

(一)個人衛生

1、餐飲做作業人員必須健康檢查合格,各項衛生法規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均不得從事食品製作和接觸直接入食品工作《五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

3、全體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四勤”衛生,合格後方能上崗。

4、操作必須隨時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及儀表儀容整潔,符合標準。

(二)食品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四不”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製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裝置使用前後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潔衛生、消毒工作,合格後才能使用。

3、加工製作時必須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沖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證食品衛生。

4、生、熟原料加工場所必須嚴格分用實行工具,用盛具專用制。

5、外購食品做好各項驗收工作,合格後方能製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須做好保潔工作,防止汙染。

7、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食品新增劑,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頒規定標準,嚴禁超標。

8、原料、食品與半成品保管執行“四隔離”制度,以保證使用合格和衛生安全。

(三)環境衛生

廚房加工間及環境衛生要做到:

1、無“四害”,無蛛網,無灰塵。

2、無不新鮮,變質原料,無變質敗食品。

3、工作臺,水池及各種設施裝置清潔明亮。

4、地面、牆壁、天花板、天窗玻璃乾淨清潔,無廢棄物,無油膩。

5、貨架、冰櫃內的物料,成品按類分開,堆放整齊。

6、潲水桶平時加蓋,保持外部清潔,滿後及時運走,並將內外沖洗乾淨,以免有嚴重異味和招引蠅蟲,造成食品汙染。

7、各班組應制定日常衛生、計劃衛生的工作安排,並嚴格執行。

8、對各班組實行衛生目標責任制。下班前必須保證各自負責區域達到衛生標準後方能下班。

(四)獎片懲制度

1、為加強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使衛生制度嚴格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衛生意識,自覺做好衛生工作,特將衛生工作質量與獎懲掛鉤,樹立合乎時代發展要求的新的進行的衛生道德風尚。

2、個人衛生,環境衛生達到標準的並能長期堅持,由廚房、總廚房部對班組或個人進行表揚或獎勵,並報送餐飲部。

3、凡達不到標準的每違一條,由廚房、總廚房部酌情對班組或個人進行批評或處罰。

4、食品衛生長期未發生事故,達到標準,符合食品衛生法規扣班作用於及信用由總廚做好記錄並進行獎勵。

5、凡食品衛生不合格的每違一條,由廚房部、總廚房對班組個人進行處罰。

6、實行各班組衛生管理工作與領班(廚)掛鉤,各廚房衛生管理工作與廚師長獎懲掛鉤的制度由廚房部、總廚房部執行。

7、各廚房班組及個人對獎懲制度必須嚴格服從。

三、衛生執行標準

(一)個人衛生

1、廚師必須嚴格遵守衛生制度,個人衛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2、勤剪指甲。指甲長度不超過0.1釐米,避免指甲縫藏納汙垢,影響食品衛生和個人健康。

3、操作前、便後、休息後、中途離崗後,從地上拾起汙物或手接觸汙物後等都必須將雙手洗淨,消毒、保持雙手清潔。

(二)國小學校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範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教室、閱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必須並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裝置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借手續,方準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為搞好校園公共場所衛生,使全校師生在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中工作和學習,使全校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負責自己教室及門前走廊衛生,由學生輪流打掃衛生。

三、教師辦公室由本辦公室老師輪流打掃衛生。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員負責衛生。

四、校園內綠地、道路、走廊、廁所、場地的衛生,劃分為若干小區,由各班負責一個小區的衛生。每學期輪換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場所、衛生包乾區,實行每天二次小掃,周未掃除。週末掃除要抹洗走廊腰牆、窗臺。

六、各辦公室要安排衛生值日,對本辦公室地面每天進行灑水、清掃。各教師要時時清理自己的辦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潔、無塵。實驗室、圖書室、微機房、語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掃,做到地面、桌面清潔無塵。

七、全體師生都要做到“四不準”,以淨化校園。“四不準”是指: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字紙。不準抽菸,不準塗畫和汙損牆壁門窗。

八、各辦公室衛生每週由學校辦公室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教室和包乾區由值周班級或行政值周教師每天檢查,筆錄評分情況;週末按年級,由年級組長組織各班勞動員,進行週末衛生檢查。並每日公佈檢查評比結果。

(四)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廁所由專門指定的人員進行定期沖洗、打掃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於一次,達到無臭、無蠅、無便、無汙水停積。

第二條:各廁所所需的消毒藥水,由總務處負責發放,每週徹底消毒一次。

第三條:總務處對廁所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對其負責的班級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第四條:垃圾、糞便處理辦法:

1、每天早、晚各清掃一次,全天必須每隔1小時用流水沖洗一次。

2、廁所內的垃圾實行袋裝化,定點收集垃圾,由各負責班級值日生定時清掃垃圾,並及時將其運至垃圾場。

3、禁止將易塞物等垃圾扔進下水道中,必須扔在紙簍中,每天有清掃人員及時倒掉,地面打掃乾淨。

4、校內廁所的衛生打掃情況由總務處衛生處衛生部管理並檢查,由督導辦監督。

第五條:打掃辦法實施:

1、按級輪流,一週換一次,第二週週日晚上交接。

2、該班打掃期間若發現廁所堵塞由本班負責處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時,提前到後勤處領取垃圾袋,要節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學雜費。

4、每天早、晚要徹底清掃一次廁所衛生,保證廁所內地面上無垃圾、下水道中無糞便。

第六條:處罰方法:

1、凡發現把垃圾扔進池內者,由總務處和值日生監督。扣班級10分。

2、凡中心國小廁所衛生管理制度在牆上亂寫亂畫者,扣班級5分。

5、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定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菸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菸場所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菸場所內的吸菸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菸場所內的吸菸者禁止吸菸;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菸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菸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菸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六)公共場所禁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控制菸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維護公共場所無煙環境,依據愛國衛生相關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街道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菸場所吸菸。

第三條本單位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包括:

(1)機關各科室、公共辦公室和會議室;

(2)機會關所有檔案資料室;

(3)職工活動室;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吸菸場所。

第四條凡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應設有明顯禁菸標誌,不設定任何,吸菸器具,不設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誌和物品。

第五條街道控制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各村居及單位負責轄區內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禁止吸菸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菸場所設定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誌;

(3)及時勸阻在禁止吸菸場所內的吸菸行為;

第六條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勸阻進入禁菸場所內的吸菸者禁止吸菸;全街道幹部職工有義務宣傳吸菸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第七條禁止吸菸場所的管理部門,應當對違規定吸菸者進行勸阻教育,對不聽勸告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

第八條本規定由街道控煙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醫院禁菸管理制度

為減少吸菸造成的危害,保障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通化縣中醫院範圍內的所有公共場所的控制吸菸監督管理活動,活動遵循加強引導、限定場所、專人負責、嚴格管理的原則。

2.所有公共區域禁止吸菸,設定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

3.中醫院所有範圍內任何人員不準抽遊煙。

4.不在中醫院禁止吸菸場所或者區域內設定吸菸器具;不在中醫院院內設定附有菸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

5.設立控煙監督員,對在院內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的行為予以制止,內部員工有此類行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罰款五十元的處罰。

6.所有員工需對患者及家屬做好禁菸、控煙的勸導和解釋工作,在工作範圍內不提供吸菸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七)餐飲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檯重地。

7、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客用電梯,客用樓梯,客用洗手間等)。

8、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6

1、根據《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責任人員專人管理,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按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從業人員健康證(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門分類儲存、備查。

3、堅持“晨檢”制度,每日對上崗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進行檢查、詢問,及時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上崗從業人員,做到及時消除可能汙染食品的安全隱患,有晨檢記錄。

4、嚴格廚師、服務員招聘上崗程式:面試、體檢、持體檢合格證明後再試工、上崗。杜絕試工後體檢及邊試工邊體檢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即上崗的違法行為。

5、制定在崗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計劃,結合本司實際及各食品加工、製售區域特點,有計劃的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與衛生知識的培訓,有培訓記錄。

6、定期對在崗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考核,考核主要內容為:食品衛生法律法規、食品衛生五四制、個人衛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開內容、食品感官檢驗知識、食品採購運輸保管要求、食品新增劑使用要求、食品營養與合理膳食、食品汙染的預防、食物中毒的預防原則與措施等內容,有考核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7

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和個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健康危害事故啟動緊急應急預案。加強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和疫情報告。做好突發危害事件的`報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發生,經營單位負責人及衛生負責人,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其他人員也有義務報告。

一、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氣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汙染或飲水汙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或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計遭受汙染所致傳染性疾病、面板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毒。

二、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事故報告責任人要在發生事故2小時之內,電話報告工布江達縣衛生局(0894—5412884)和工布江達縣疾病控制中心(0894—5412165)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時,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8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 “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專案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9

游泳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面板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暢通,設定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於2米,深度不低於20釐米,遊離餘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直接影響人體健康,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公共場所,可導致疾病,直接危害人體健康。為加強學校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創造校園內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衛生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公共場所的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公共場所包括以下單位(場所):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游泳館、邵逸夫館、科學會堂、西校區大禮堂、南校區主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學生俱樂部、計算機房、公共浴室、賓館(學術交流中心所屬的學人、學府、學林)、商店、書店。

第二章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

第四條 學校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為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公共場所衛生,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五條 圖書館、博物館、校長辦公室、宣傳部、團委、後勤處、學術交流中心、體育學院、有計算機房的學院(中心)、開辦商店或書店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建立並完善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主動接受省市衛生監督機構和學校職能部門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第六條 本辦法列為公共場所的單位或場所,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和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衛生責任制,把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落到實處,對自身衛生狀況和制度落實情況經常進行自查。

第七條 本辦法列為公共場所並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場所,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必須進行查體,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第八條 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痢疾、傷寒、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治癒前不得在體育館、游泳館、計算機房、賓館、商店、書店從事直接為師生和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三章 公共場所衛生要求

第九條 圖書館、博物館、計算機房、邵逸夫館、科學會堂、西校區大禮堂、南校區主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學生俱樂部的衛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衛生制度,室(館)內環境整潔、窗明几淨,採用溼式清掃,及時清除垃圾汙物,無異味、無鼠害、蟲害。

(二)每日開窗進行自然通風,無法自然通風的場所,要安裝機械通風裝置,保持空氣流通。要定期進行空氣消毒。

(三)室(館)內禁止吸菸。

(四)計算機房須安裝紫外線消毒裝置,每日進行紫外線消毒。

(五)衛生間要認真清掃,保持清潔;要安裝機械通風裝置,無異味;要定期進行消毒、殺蟲,無蚊、蠅。

第十條 體育館、游泳館、公共浴室、賓館、商店、書店的衛生要求,嚴格按照衛生部頒佈的.《體育館衛生標準》、《游泳館衛生標準》、《公共浴室衛生標準》、《旅店業衛生標準》、《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執行。

第四章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執法檢查機構是sd省衛生監督所,負責依法實施對我校公共場所的衛生檢查;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對我校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依法實施衛生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醫院與衛生管理處是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校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監督,並配合省、市、區衛生監督部門對我校實施執法檢查和監督檢查。

第五章 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致使師生健康受到傷害的,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對違反衛生部頒佈的相關衛生標準,被衛生監督機構查處的單位(場所),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如造成嚴重危害師生員工或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施行,由醫院與衛生管理處負責解釋。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1

1、所有商場超市均應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方能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應按許可專案的內容亮證經營。商場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衛生負責人,負責本商場超市的食品衛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衛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超市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衛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臺賬制度,並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4、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衛生法律法規,不採購、不銷售、不製售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隨意檢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標籤標識,保證內容規範完整;即使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向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報告,並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5、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培訓合格證後方能上崗工作,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有培訓機率備查。

6、定期檢查個人衛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衛生要求。

7、直接接觸散裝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戴戒指、手鐲、手錶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收不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8、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菸、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者遠離工作場所。

9、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10、商場超市要建立食品採購進貨管理制度。採購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具有鑑別各類食品衛生質量的知識和技能;按《食品衛生法》和《採購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索證、驗證。

11、食品包裝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應符合相應的衛生管理辦法和衛生標準,重複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質汙染,並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

12、應建立食品展賣活動管理制度。食品展賣區與非食品展賣區應分開並有明顯標誌,食品不得與其他上混放,食品區不得經營與食品無關的物品。

13、散裝熟食品、散裝糧食、定型包裝食品、蔬菜水果、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等要分割槽不知,生疏食品、乾溼食品應防止交叉汙染。

14、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籤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籤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者脫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誌,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並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籤、說明書不得有誇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15、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衛生部《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並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控的標誌,設人負責銷售,併為消費者提供分練及包裝服務。

16、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使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註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產品混裝銷售。

17、食品應按規定條件存放:戰士、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溫度為0°C~10°C、或冷凍(冷凍溫度為18°C以下、的食品,應置於相應條件下,並有明確的溫度顯示。

18、冰凍水產品,應陳列於冰盤(箱、內,與其他食品隔開,溫度控制在0~5°C,嚴禁用化學藥劑保鮮。

19、超過保質期限或準備退貨的食品應存放在固定位置,設明顯標誌並及時撤出展賣場所。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2

公共場所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本單位衛生檔案的管理,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有專人(或兼職)負責,分類存放在資料盒(袋)內,隨時備查。

二、衛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取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衛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三、檔案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定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溼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市衛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3

1、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衛生管理網路,配備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好各項衛生臺帳。

2、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持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衛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積極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和監測工作。

4、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凡患有病毒性肝炎、傷寒、痢疾、活動性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疾病者,及時調離。未能取得健康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新上崗人員未經體檢和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6、建立衛生宣傳制度,加強衛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上客一換一消毒。消毒換洗臺帳齊全。

8、建立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報告。

9、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4

布草間衛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布草的管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須設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用布草間,有清潔專用保潔設施,並且標誌明顯。

二、配備足夠數量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於正常週轉使用和嚴格清洗消毒。布草數量與床位數之比達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後,必須嚴格清洗,採取熱力消毒或其它方法進行嚴格消毒。本店無清洗消毒條件的必須與有資質的洗滌公司簽訂洗滌協議,確保洗滌消毒效果。

四、經清洗消毒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進入布草間過程中包裝嚴密,確保不被汙染。進入布草間後經檢驗合格放入清潔的保潔櫃內進行保潔。枕巾、面巾、浴巾、腳巾、床單、被套等在保潔櫥內應分類存放,且有標記。

五、保潔時間較長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再次進行清洗消毒後,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單、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須做好清洗消毒記錄,保證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間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記制度,先進先出。並做好布草間日常衛生保潔,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雜物。

八、打掃房間時,乾淨布草存放在工作車的布草專櫃內,布草專櫃需有門密閉。

九、配備專用髒棉織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應有明顯標識,易於清洗。收集容器應密閉加蓋。髒棉織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間內。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15

一、經理/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

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經理/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進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禁止吸菸”的明顯標誌,不設施灰缸,設有吸菸室(處)。

3、採購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化妝品及顧客一次性衛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荼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長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分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燙髮、染髮場所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髮清面時應戴口罩,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四、檢查考核制度

1、實行崗位衛生責任制,經理/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搞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衛生工作;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的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3、衛生管理組織每週進行一次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4、有經理/負責人帶領衛生管理組織每月開展一次衛生檢查,並結合平時情況,對各崗位的衛生工作作出評價。

五、獎懲制度

1、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與職工的獎金掛鉤;

2、職工獎金實行浮動,根據檢查考核的情況計發,對衛生工作作出貢獻或提出建議被採納的,給予獎勵;造成失職,扣發獎金,造成損失,酌情賠償;

3、受到衛生監督機構處罰;扣發有關責任人獎金,對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罰;受到衛生監督機構表彰,論功獎勵有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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