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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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

關於法律案例分析

1.甲因病住進A市醫院,由醫生乙實施了手術。但手術後,甲腹部一直疼痛不止。到B區醫院檢查發現體內有異物,再次開刀手術,取出了上次手術遺留的針頭。甲向A市醫院請求賠償,A市醫院以手術前甲已在手術書上簽字,同意“任何責任事故,醫院均不負責任”為由拒絕賠償。

問:(1)甲應向誰索賠,為什麼?

(2)如果A市醫院進行了賠償可否向乙醫生進行追償?

2.金某大學畢業後,籌集資金20萬元,又在北京市某區租房1間,幾番周折,終於申辦成立了以金某為董事長兼總經理、由3人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腦軟體開發。由於電腦軟體開發屬高科技產業,依照有關規定,某區稅務局依法給予該公司免去企業所得稅3年的優惠條件,鼓勵其進行高科技開發。2006年8月,3年的免稅期到期後,金某仍以“公司經營不善,無交納稅額之能力”為由拒不交稅。

問:私人企業拒不納稅怎麼辦?

參考答案:

國家

1.【答案要點】

(1)甲應向A市醫院要求賠償。雖然直接造成甲身體損害的是乙醫生,但乙醫生是市醫院的員工,對於員工履行職務致人損害的行為,應由醫院賠償損失。

(2)A市醫院在賠償後可以向乙進行追償。對於乙因重大過失給醫院造成的損失,醫院可以根據僱傭關係要求乙對醫院的損失進行賠償。

2.【答案要點】

本案涉及行政實體法部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中的具體規定。依據該法,金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法納稅也是金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義務,為了鼓勵高新科技產業,某區稅務局依法免除其公司的3年所得稅也是正確的。但是,3年免稅期過後,金某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依法納稅,不得以不正當的理由拒不交納,否則則構成違法行為。

金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免稅期滿後拒不交納稅款,是不是稅務機關就毫無辦法呢?當然不是。依據法律的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強制執行,即實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組織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時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的行政行為。

行政強制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徵:

①行政強制機關只能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當然,沒有強制權的機關需要強制執行時,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實施強制。

②行政強制的物件是拒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當然,也並非所有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情況都要適用行政強制,而是要求違反了特定的法律、法規,符合適用行政強制的條件才可適用。

③行政強制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利益。

④行政強制具有可訴性,即對行政強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和訴訟。所以,本案中稅務局完全可以對金某的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行政強制,如凍結賬號,強行劃撥若干款項充抵稅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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