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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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1

第一章總則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盜和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辦公室為公司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防範措施的制訂、落實、檢查及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各部門、機構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北京總公司全體人員,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第二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區域應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裝置,並留有餘地

第六條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裝置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式和要求,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第七條員工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施裝置的電源

第三章加班事項

第七條每日19點後仍需在辦公室進行辦公人員視為加班

第八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九條加班人員應填寫各樓層加班領取鑰匙表格(附表二)後領取各樓層鑰匙,並於下班後進行鎖門工作

第十條加班人員離開前需確認周圍電器裝置及空調開關關閉後方可離開(包括洗手間各項設施)

第十一條加班人員離開前應確認鎖門事項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20xx年9月1日開始生效執行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2

為維護機關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洩密等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多元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行。

一、各種印鑑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可鐵櫃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儲存現金必須設定保險櫃,保險櫃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並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衛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絡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儲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影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裝置,均應設專人保管,並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後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要安裝保險鎖或防撬鎖,門上亮和窗戶要安裝鐵欄杆。財會室、保密室應設在夜間值班人員視線之內。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檔案、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非財會部門不準儲存現金,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於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裝置。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並對下屬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日值班流於形式。

8、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更不準在辦公室內留宿。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3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辦公大樓安全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義:

1、原則

1.1分類原則即可控可不控分類原則。

1.2事前預防原則。

1.3誰使用誰負責。

1.4檢查處理到位。

2、組織架構

3、崗位職責

3.1機關安全主管對機關安全負管理責任,有制訂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事務直接調查、調配、宣傳、處理的權利,對其下屬有安全考核權利。

3.2機關安全主任、機關安全助理對機關安全負直接管理及培訓責任,對辦公室安全工作有調查、協調、宣傳權利,對其下屬人員有直接領導權。

3.3辦公室各部領導對其所屬轄區負間接安全責任,對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諮詢權,對自身下屬有安全培訓及安全管理權利。

3.4機關安全員執行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對辦公室安全負直接安全責任,有培訓、警告、巡查權利。

3.5機關人員執行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對自屬安全負直接責任,有接受安全培訓、諮詢安全工作的權利。

四、管理辦法

1、類別

1.1可控類別即根據現有條件人為工作可以避免的辦公室安全事故:電腦操作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電源使用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樓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盜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為火災、資料丟失及被盜、資金財產被盜等。

1.2不可控類別即根據現有條件人為工作不可避免的辦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裝置的老化、被搶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災害等。

2、具體工作

2.1日檢:機關安全員每天晚上十二點進行巡檢,並填寫巡檢表,如遇突發且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安全管理人員回報。機關安全助理當日稽核巡檢表。

2.2周檢:機關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辦公室安全不定期進行四次檢查,並出檢查報告。報告闡述一下內容:檢查專案、問題、處理方式、合理性意見。

2.3月會:機關安全人員及各部領導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會議,會議闡述以下內容:工作概述、已解決的問題、未能解決的問題、合理性意見、下月工作。

2.4監控室安全:監控室由機關安全主任及機關安全助理管理,由機關安全助理對監控室使用人進行操作培訓。

2.5三樓化驗室安全:三樓化驗室定為危險區,唐總直接負責。

2.6出現安全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3、考核辦法

3.1損失承擔:由於可控類別工作未做到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根據損失額度,直接責任人承擔60%責任,直屬領導負5%責任,安全專員負10%責任,機關安全主任負10%責任、機關安全助理負10%責任,機關安全主管負5%責任。承擔不了者法律處辦。

3.2免責條款:不可控事項免除安全責任,但應建立公司是我家意識。

3.3日檢工作未做、日檢表不真實均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日檢表未稽核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

3.4周檢工作工作未做、周檢報告不真實均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3.5月會未舉行扣除機關安全人員5分/次,部門領導未參加或未委派下屬參加扣部門月度績效3分/次。

3.6監控室安全工作:任何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則進行5元至500元罰款。資料丟失、裝置非正常損壞,機關安全人員扣除當月考核。

3.7安全事故發生後,機關安全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未來者應電話通知機關安全主管,否則取消當月考核,現場未保護視具體情況扣除5-20分當月考核。

3.8月度未出安全事故,機關安全人員當月考核獎勵10分;年度未出現安全事故,給予年度安全獎金。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4

一、監控原則與適應範圍

(一)根據"分級管理、各負其責,有效監控、全面覆蓋"的原則,通過GPS定位對車輛執行過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駛線路、執行軌跡、風險道路、規範行駛等實施安全執行監控,從而規範車輛執行,規避風險,實現生產執行過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違章行車和預防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車輛GPS監控是指帶有GPS衛星定位功能,能實時記錄和傳輸車輛所在位置、行駛路線、行駛速度等,具有定位、監控、記錄、警示、指揮排程、營運管理、資訊、網路、通訊等綜合功能的汽車行駛記錄監控管理系統。包括車輛GPS車載終端、各級監控平臺相關裝置及監控管理軟體系統。

(三)凡公司車輛安裝了車輛GPS車載終端的車輛,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職責

(一)安監保衛部職責

1.負責統一管理公司車輛GPS監控管理平臺,負責平臺正常使用及維護,保證監控平臺運轉正常。

2.負責監控公司車輛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監控中發現的違章車輛駕駛員進行考核處理,並做好有關記錄。

(二)各車屬單位職責

教育職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駕乘人員認識運用車輛GPS監控管理系統對運輸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自覺接受公司的跟蹤監控。

(三)駕駛員安全職責

1.確保GPS車載終端處於開機狀態,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自拆除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解決。

2.行駛中保持終端資訊通暢,嚴禁無故或惡意手動報警,擾亂平臺正常工作。

3.遵守各項行車安全制度,對監控平臺提醒糾正的違章行為應及時改正。

4.保護好GPS車載終端,使其始終處於工作正常狀況。

三、監控管理

(一)日常監控管理內容,包括車輛超速處理、偏離規定線路檢查、夜間車輛執行監控、定點停放、傳送安全警示、排程資訊等監控。

1.車載終端裝置的管理由本車駕駛人員全權負責,車輛移交時,相關人員之間要進行裝置測試,經測試正常後方可移交。發現裝置執行不正常,應及時向安監保衛部報告,以便通知裝置供應商前來進行維護。

2.車載終端裝置不能正常執行,經查證系人為破壞的,由本車駕駛人員承擔裝置維修或更換裝置的費用,並處以損失額2倍罰款。

3.駕駛人員不得自行斷開GPS車載終端電源,確因車輛檢修需斷開電源的,要及時告知安監保衛部。

4.不得無故報警,駕駛員或車上乘座人員,不得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

(二)GPS報警設定

1.超速報警:以交通執法部門的時速設定為準。

2.超範圍報警:

(1)轎車及越野車的報警範圍設定在重慶市區域內,超出重慶區域報警。

(2)其它車輛的報警範圍設定在各工作區域內,即:鴨江、平橋,羊角、白馬、土坎,火爐、桐梓,巷口、仙女山、江口範圍內,超出上述區域報警。

(3)各車輛凡是超範圍行駛的,必須事前報安監保衛部備案(特殊情況電話通知)。

3.緊急報警

駕駛人員遇到險情、困難需要救助時,可按緊急報警按鈕進行求助,同時電話告知求助內容。

(三)報警的處理

當接到報警訊號或GPS監控工作站話務員的來電報警後,要迅速查明報警原因:

1.超速報警:及時告訴本車駕駛人員糾正,減速慢行;

2.超範圍報警:及時查明原因,是否履行派車手續;

3.緊急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絡,查明報警原因,瞭解求助內容,協助並通知車輛使用單位,及時救助;

4.定點停放:及時告知當車駕駛員進行糾正。

四、違章行為

1.私自拆動和損壞監控系統的各部件。有意遮擋天線,使其無法正常工作。

2.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報警的。

3.駕駛員超範圍或超路線行車,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特殊情況向公司彙報後方可改線)脫離監控。

4.以該車輛GPS設定初始值為標準,凡超過該路段最高時速規定10%三分鐘的。

5.在執行中被監控中心警告有違章行為,沒有立即中止違章行為的。

6.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

7.每天在辦公OA系統上未按時上報派車資訊的。

五、違章處罰

以公司車輛管理規定、交通執法部門的處罰通知書和GPS監控系統的違章行為的回放為依據,對違章者比照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反違章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政府入口網站和子網站群(簡稱政府入口網站)安全管理,確保政府入口網站的整體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永公通[20xx]34號《永州市電子政務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永政辦發[20xx]20號《永州市政府的網站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永政辦發[20xx]5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政府入口網站,是由永州政府網主網站(簡稱主網站)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辦事機構以及各縣區政府和我市部分重點企業的子網站(簡稱子網站)組成的政府入口網站群。

本制度所稱資訊資源,是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在履行管理職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得或掌握的應公開發布的政務資訊和公共服務資訊。

第三條永州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是政府入口網站的領導機構。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網路建設科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政府入口網站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並具體承辦主網站的建設、執行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為各子網站提供網路環境和技術支援。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等負責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子網站的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網站建設

第四條按照全市電子政務工作發展總體要求,各縣、區及市政府各部門必須建設各自子網站,實現網上政務資訊公開和線上服務。

第五條主網站及子網站建設,需報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並經由國家資訊產業部備案。

第六條子網站建設要依託主網站網路資源,以利於資源整合、節省投資,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為主網站和子網站提供虛擬空間和支援平臺,縣、區及部門、單位負責子網站的欄目規劃、資源管理和內容提供;個別應用規模較大的部門可以按照有關規範要求自行建設。

第七條採用虛擬主機方式的,網站安全執行及網路管理統一由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負責本單位資訊的整理、編輯及上傳和釋出工作。採用主機託管方式的,網路的管理由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負責,伺服器的設定及應用由部門負責。採用本地管理方式的,部門應當設定子網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子網站的安全執行。

第三章資訊資源管理

第八條政府入口網站資訊資源開發建設管理工作由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有義務根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需要進行資訊資源的.採集、加工和開發工作。

第九條政府資訊資源必須按永政辦發[20xx]5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入口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有關內容進行公開,並遵循"誰釋出,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原則。

第十條政府入口網站建立規範的資訊採集、稽核和釋出機制,實行網站資訊員制度。

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網站資訊的採編工作,並對網站資訊釋出實行專職專責。網站資訊員負責資訊釋出日常事務,並負責向主網站報送本部門需要公開發布的資訊,代表本部門在其網站上提供實時資訊諮詢服務。

第十一條擬對外公開的政務資訊在上網釋出前,應經本部門分管負責人審查同意,對審查上傳的內容進行登記建檔,需要在政府主網站釋出的資訊還需經主網站負責人稽核確認。

第十二條涉及全市的政務資訊、政府檔案、公共服務資訊、重大事項、重要會議通知公告等資訊資源在子網站釋出的同時必須報送給主網站對外發布,同時,必須保證主網站與子網站所釋出資訊的權威性、一致性和時效性。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務活動,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有關活動情況報送給主網站進行相應資訊釋出。

第十三條對互動性欄目,要加強網上互動內容的監管,確保資訊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網上互動應用的接收、處理、反饋工作機制,確定專人及時處理、答覆網上辦理、投訴、諮詢和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禁涉密資訊上網。

第十五條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根據需要提供網站資訊員資訊採集及相關技術操作培訓工作。

第四章網站執行維護

第十六條主網站執行維護工作由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子網站執行維護由各縣、區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政府的網站有關裝置要定期巡檢,保證網站每天24小時正常開通運轉,以方便公眾訪問。

第十八條建立網站資訊更新維護責任制。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負責本部門網站日常維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

第十九條定期備份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對重要檔案、資料、作業系統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特別重要的部門還應當對重要檔案和資料進行異地備份。

第二十條口令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設定網站後臺管理及上傳的登入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且不應與管理者個人資訊、單位資訊、裝置(系統)資訊等相關聯。每三個月須更換一次網站登入口令,嚴禁將各個人登入帳號和密碼洩露給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條機房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裝置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裝置執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二十二條安全測評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系統應當由永州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按照《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測評通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系統安全性進行測評。新建網站需經測評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執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網站,應當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補測。

第二十三條伺服器和網站定期檢測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伺服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作業系統、資料庫等系統軟體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二十四條客戶端或錄入電腦安全防範制度。網站負責人、技術開發人員和資訊採編人員所用電腦必須加強病毒、黑客安全防範措施,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軟體實施保護,確保電腦內的資料和帳號、密碼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應急響應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六條安全事件報告及處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和市網安辦報告,並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援,同時將部門網站報告的情況反饋給入口網站,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電信等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人員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制定詳細的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要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重點加強負責系統操作和維護工作的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考核上崗制度。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市資訊化管理辦公室定期檢查各縣、區及各部門、各單位資訊採集報送、子網站執行管理及更新維護情況,並將監測結果在主網站及其它有關媒體上進行通報。

第二十九條子網站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時進行資訊更新或網頁不能開啟,經聯絡溝通後一週內問題未能解決的,主網站將取消其連結。

第三十條主網站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網上評議,由公眾評議各子網站建設和維護情況。

第三十一條資訊化管理辦公室每年根據檢查監測及網上評議情況組織優秀子網站評選,並將評選結果作為電子政務建設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網站資訊釋出稽核、把關不嚴,造成失、洩密的,按照國家保密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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