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的作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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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為優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業的作文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業的作文精選[6篇]

職業的作文 篇1

今天天氣晴朗,天空一絲雲都沒有,路邊的小鳥在嘰嘰喳喳地叫著,我和媽媽爸爸開開心心地去濟南旅遊。最讓我玩的開心的是去星期八小鎮。

經過5個多小時的`路程,我們來到了這裡。這裡人山人海,圍的水洩不通,到處是排著長隊準備體驗的人們。我首先到了幼兒園當老師。我學著老師神氣的樣子走上講臺,清了清嗓子笑眯眯地說:“上課”。班長說:“起立”。同學們立刻站起來聲音洪亮地回答“老師好”。我環顧一下同學們,點頭說:“同學們好,請坐”。開始上課了,我繪聲繪色地給同學們講課,教他們寫雙槳的“槳”。我先認認真真地在黑板上寫下了槳,同學們跟著我讀,只見我的“學生”們坐得端端正正,個個精神抖擻,我覺得我這個“小老師”當得很成功,心裡很高興,比喝了蜜還要甜。我還體驗了警察,穿上了藍色的軍裝,帶上了領帶,排著整齊的隊伍,踏著“一二一”的節奏過了一把“巡邏癮”。我還扮演了“郵遞員”......

通過了一天的工作,我體驗到勞動的辛苦與快樂。

職業的作文 篇2

生活中,有人喜歡人,有人不喜歡你

『一個人,風塵僕僕地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為喜歡自己的人而活著,這才是最好的態度。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裡丟掉了快樂,然後又在喜歡自己的人這裡忘記了快樂。所以,這個世界最冒傻氣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歡的人那裡去問為什麼。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了,沒有為什麼。』

有人不喜歡你?這太正常了。這個世界,總有你不喜歡的人,也總有人不喜歡你。而且,無論你有多好,也無論對方有多好,都苛求不得,因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歡不喜歡是另一回事。

刻意去討人喜歡,折損的,只能是自我的尊嚴。不要用無數次的折腰,去換得一個漠然的低眉。紆尊降貴換來的,只會是對方愈發地居高臨下和頤指氣使。

也不要在喜歡不喜歡上分出好人和壞人來。帶著情緒傾向的眼光,難免會陷入褊狹。在盯著別人的同時,還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

有時候,你的無數個回眸,未必能看到一個擦肩而過。有時候,你拿出天使的心,並不一定換來天使的禮遇。如果對方不喜歡,都懶得為你裝一次天使。儘管一時的虛情假意,也能撫慰人、陶醉人,但終會留下搪塞的痛、敷衍的傷。

所以,這個世界最冒傻氣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歡的人那裡去問為什麼。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了,沒有為什麼。就像一陣風颳過,你要做的是,拍拍身上的灰塵,一轉身沉靜走開。然後,把這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寂然忘掉。勉強不來的事情,不去追逐。你停下來,你放下了,終會發現,天不會塌。

當然了,極致的喜歡,更像是一個自己與另一個自己在光陰裡的隔世重逢。願為對方毫無道理地盛開,會為對方無可救藥地投入,這都是極致的`喜歡。這時候,若只說是脾氣、情趣和品性相投或相通,那不過是淺喜;最深的喜歡就是愛,就是生命裡的黏附和吸引,就是靈魂深處的執著相守與深情對望。

一個人,風塵僕僕地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為喜歡自己的人而活著,這才是最好的態度。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裡丟掉了快樂,然後又在喜歡自己的人這裡忘記了快樂。

有的人天生是來愛你的,有的人註定要來給你上課的。你苦心經營的,是對方不以為意的;你刻骨憎恨的,卻是對方習以為常的。喜歡與不喜歡之間,不是死磕,便是死擰。然而,這就是生活,有貼心的溫暖,也有刺骨的寒冷,不過是想讓你的人生,變得更加豐富,更加完整。

誰都在世俗的泥淖裡撲騰著。所以,你得允許他人有一些世俗的觀念和眼光,就像你偶爾也會變得那麼世俗一樣。在喜歡你的人那裡,去熱愛生活;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裡,去看清世界——就這麼簡單。

職業的作文 篇3

理想是帆,載著我們駛往成功的彼岸;理想是燈,照亮漆黑的夜晚。人生,因為有理想而輝煌,因為有理想而有意義,生活,因為有理想而豐富多彩。

我的理想是什麼呢?教師?工程師?設計師?我更願意成為一名醫生。“救死扶傷,挽救生命。”不僅是使命,更是責任。醫生,身穿白大褂,頸掛聽診器,在病人最需要的時候伸出援助之手,給他們帶去希望與戰勝病痛的信心,履行著“白衣天使”的神聖使命,與疾病相抗衡。在我心中,他們的職業是最偉大的,最崇高的。他們無私無畏奉獻的精神,令我欽佩!

我從小出生在醫院,生長在醫院,家中的成員大部分都是醫生,從我懂事起,我就選擇了從醫,父母告訴了我許多醫學知識,在“醫學書海”中,在家族的薰陶中,我對醫生這一職業充滿了嚮往與憧憬。

在三年級時,我便立志成為一名醫生,如今,我已經是一個六年級的學生了,我即將步入中學的殿堂,如今對我,已經不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如今的.我,對一些事已經有了自己獨特的見解與看法,父母曾多次對我說:“醫生,的確是個偉大的職業,可是這終究不是你的“歸宿””。我不敢肯定在今後的日子裡我是否會改變主意,可是,我敢肯定的是,我一定要做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哪怕是一個清潔工人。

每一個人都有理想,為了理想而揚帆遠航,為了心中的理想立志在血汗中激盪。曾經的,有這麼一個理想,讓我們一起去追逐,為了心中的理想,揚起自我的風帆,遠航!

職業的作文 篇4

報紙上,一則則新聞排版整齊,一個個生動的文字中,有股油墨那淡淡的幽香;新聞上,亮麗的文字、圖片與視訊,為我們報道新聞,盡情展現他們的風采。看報,看新聞,似乎能看到記者們用能幹的口才在採訪身邊的人,用優美的語言描繪新聞稿……

七彩的青春,我們在奔跑、追逐,每一位少年那微微抖動的心靈中,都藏有一對夢想的雙翼,只要不斷努力拼搏,堅持奮鬥,我們總能飛向夢想的天空。我,當然也有自己的職業夢想:記者。

記者,是一種神聖而精彩的職業,他們將手中的筆化為一個魔法棒,變出那優美而溫暖的雨露,用那些感人的故事滋潤人們的心田;變出一把正義寶劍,斬斷那些不良行為;變出一個告示欄,警示人們不該做的,避免了一些災難發生。記者們也在文字的世界中盡情飛騰,創造出一個個美好的,安詳的境界。

我渴望能當記者。

我認為,記者與文學有著不可割捨的關係,每一位記者,都擁有著浩瀚的文學知識,詩一般柔美輕快的句子,總能成為新聞的點睛之筆。我覺得自己在這一方面有很大的優勢,我非常喜歡寫作,喜歡文字的無限奧祕,喜歡文學世界中那語句的柔美,我獲得過許多徵文比賽的獎項,能夠寫出許多優秀的文章。以後,我會在文學的'世界中挖掘得更深,領略更多知識。單單隻有文學知識當然不夠,為了擴充套件知識面,訓練自己的口才,我還參與了一些採訪活動,從街頭採訪到採訪一些大人物,我在這之間成長了許多,磨練了許多。

通向成功的海洋並不會一帆風順,上面處處都是洶湧的波濤,狂暴的風雨,令人膽戰心驚,我的口才並不是非常好,同時有些羞澀,但經過一些活動,我有了練習,做的一次比一次好,可以快速組織語言,並自信地說出來,表達出來,那艘帆船又平穩下來,直直的前行。

夢想,不是一時衝動,一腔熱血,兒時有了夢想後還去奮鬥,作為一名新時代的少先隊員,我堅守自己的夢想,不鬆懈,不放棄,向夢想追逐,沐浴著金色的陽光,追逐夢想的風箏,一步一個腳印,向夢想踏進!

職業的作文 篇5

說起我幹過的職業,那真是比天上的星星還多。

先說說我的第一個職業,老師吧。誰的老師?布什他爹,老布什唄。老布什上課特別不遵守紀律,老是想一個人霸佔課桌,把同桌都擠到角落裡去了。我很生氣,天天罰他寫檢查。他後來能在競選中勝利,當上美國總統,還不是我從小就為他打基礎!

沒過多久我就轉了行,去當探險家了。人們都說阿蒙森是第一個到達南極點的人,才不是呢!他是12月14日到的,我13日就到了;不過因為太累了,睡過了頭,被大雪埋了起來,沒人看見我,才讓阿蒙森搶了風頭。

從南極點回來後,我辦了一家公司,做了大老闆。老布什的`兒子小布什有一天來拜訪我,跟我商量借錢幫他出兵伊拉克的事。這怎麼行?我是個和平主義者!就為這事,小布什故意拿了張舊地圖給美國空軍,竟然趁我們出外吃午飯的時候把我的公司給炸了!沒辦法,我只好轉行搞音樂了。我培養了很多新秀,直到現在,周杰倫還不時給我送點百事可樂、美特斯*邦威服裝什麼的,還非得在我家吃頓飯才走。

你問我現在的職業是什麼?嗯,其實也沒什麼,也就是有空幫比爾*蓋茨設計軟體,幫[傳奇]策劃策劃方案。我可是名副其實的大忙人哪!

職業的作文 篇6

我喜愛的職業很多,比如小時候,我喜歡過醫生,能治病救人;我喜歡律師,口若懸河;我喜歡記者,能夠到處旅遊。

而我最喜歡的職業是教師。

每當看到教師在講臺上傳道授業解惑,不管是拿著粉筆還是拿著戒尺,都令我生生的敬佩。

所以小時候我就夢想當一名教師。

我認為教師這個行業是個聖潔、高尚的行業。

教師,是辛勤的園丁,賦予了一代又一代中華兒女智慧;教師,就像一枝蠟燭,燃燒了自我,卻照亮了別人;教師,更像一個渡工,把一批批的學生渡到彼岸,而任勞任怨。

我覺得當我作為一名人民教師,站在講臺上,給我的學生傳授我的生平所學的時候,望著教室裡的一雙雙渴望知識的.眼睛,我會很幸福;當我和自我的學生促膝長談之時,我會覺得自我融入到學生當中去了,會感覺很開心;當我能夠幫忙自我的學生解決他們的疑問以及其他困難時,我會覺得很有成就感;當我和自我的學生一齊成長時,我會覺得很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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