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指導:跳槽定要好聚好散

來源:果殼範文吧 2.3W

理想的跳槽當然最好和情人間理想的分手一樣——再見亦是朋友。比如我認識的一位財務經理,在履新後的幾個月內,還在義務為前公司充當財務顧問,大小事件隨時為繼任者提供電話諮詢。若是上班時間,不方便接這種容易引起現在同事誤解的嫌疑電話,還得走到樓道里偷偷摸摸地電話指揮。再比如一位銷售總監,離職前不僅找好繼任者,並手把手帶著人家跑了一圈客戶,完成交接後才走人。任勞任怨的程度很像從前忠心的老管家,老東家死後,還要鞠躬盡瘁輔佐著不爭氣的少東家。

求職指導:跳槽定要好聚好散

這種忠誠的品質在現代職場同樣能為個人品牌帶來增值。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並且群眾在興奮地傳播醜聞的同時也不介意夾帶些好人好事的新聞。而開心網的成功證明,對精英們來說,口耳相傳的東西比廣告更容易讓人相信。如果一個人被認為兼具能幹和忠誠兩種品質會變得更搶手。

好聚好散的另一個必要性是,在跳槽率居高不下的中國職場,你極有可能和以前的同事再續前緣,在另一家公司二度相聚。事實上我周圍一圈同行友人聚會的時候,同事關係就錯綜複雜,常常出現我的現同事是我前同事的前同事之類的情況。如果曾經結下樑子,會為今後的職業生涯埋下不少隱患。我認識的一位廣告公司的中層經理最近就陷入這種麻煩。為了回佣的數額,他離職時與公司的副總經理幾乎翻了臉。好不容易到了新公司,以為徹底走出了陰影,結果沒過幾個月,副總經理居然跳到這兒來當正總經理了。雖然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會像小孩子過家家一樣說:“我不跟你玩了,你走”,但裝成什麼都沒發生也需要花費不少心力,至少會讓已經十分緊張的職場生涯變得更加無趣。

目前職場上企圖約束高管的同業不競爭條款進一步增加了好聚好散的難度。許多公司讓中高層管理人員簽下離職後一段時間內不得到同行業公司從事類似工作的協議。因為雙方對於同業不競爭期間的.報酬支付常有分歧,因此不要說好聚好散,吵到互揭老底的程度的都大有人在。這大概和沒有簽訂婚前和婚後協議的離婚夫妻遇到的財產糾紛相似。

當然也不乏好聚好散的例子。我認識的一位公司董事在離職時領取了兩年年薪,作為這期間不得在同行業公司任相似職位的補償。她很開心地利用這段時間生完了孩子。等到再出山後,發現再找一份有相似報酬的工作並不容易。事實上她的遭遇應該也是現在諸多公司高管可能面臨的尷尬。她最後找到了一份頭銜與過去相當,但薪水只相當於過去一小半的職位。想想過去兩年白領的薪水,覺得賺了一大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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