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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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勞動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係於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字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XX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檔案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

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

4.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一九九年月日一九九年月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勞動合同 篇3

一、為了規範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三、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員工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四、勞動合同的訂立:

1、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2、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瞭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瞭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3、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工作地點;

(6)勞動紀律;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9)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祕密等其他條款。

4、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5、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一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6、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幾至幾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7、保守祕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祕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8、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祕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

1、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日起生效。

2、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3、合同中止: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於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4、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5、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6、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採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懷孕期、生產期、捕乳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六、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1、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併、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2、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於停工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3、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

BDA國際企業大道17-1號樓

經營地址: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

BDA國際企業大道17-1號樓

郵政編碼:100176

第一章 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本合同型別為以下 A 。

A.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叄 個月,合同期滿即終止。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應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續訂。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本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或/和解除條件成就時即行終止或/和解除。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起算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勞動合同起始時間。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工作崗位,按時按質完成各項任務;因工作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調整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甲方制定的其它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 B 工時制度。

A. 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工作制。

B.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C.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除因公外出需徵得部門主管或公司高層的同意外,在公司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內仍應到崗履行職責。

第七條 由於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加班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乙方應在加班前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和財務主管稽核簽字,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並不得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0日—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試用期工資為 元,轉正後工資為 /元(視試用期表現再定)。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本人負擔並由甲方代為扣繳。

第六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保險,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繳納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

第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七章 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由甲方行政部發放的《員工手冊》,乙方應認真閱讀並簽收且應嚴格遵守。乙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合法,填寫入職的資訊必須真實,如系偽造,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提供的地址應準確,確定能收到甲方寄給的各類檔案及相關材料。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及時告知甲方。乙方應提供《健康證明》,確保身體健康沒有疾病。若發現乙方有潛伏性的疾病或傳染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或無論因何種原因致乙方離職,均應當按照甲方離職制度及具體要求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或離職手續。乙方怠於或拖延履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試用期結束時考核不合格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或違反公司及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規章,對甲方造成 3000 元(含3000元)以上損失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或惡意串通,損害、危害公司或員工利益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 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如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1、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術培訓的,若服務期(按培訓合同的約定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或培訓合同未約定的,為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即辭職或因不勝任工作、被甲方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離職前按照培訓合同的約定向甲方返還相應的培訓費用。未簽訂培訓合同或培訓合同約定不明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如乙方接受過甲方提供的住房、車輛或其他方面資助,還應在辦理離職手續前向甲方返還相關款項。

乙方違反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如下損失:

乙方簽名:

(一)甲方為錄用其直接支付的費用;

(二)對甲方生產、經營及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已開始享受基本養老待遇;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凡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該給予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 保密義務與競業限制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協議,就服務期及相關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1、乙方因工作所獲得的所有檔案、資料及物品均為甲方財產。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應當將因工作所獲得的所有檔案、資料及物品,包括原件及所有備份,無條件返還給甲方。乙方違反本合同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義務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賠償。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資金、裝置、技術資料等)產生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及技術祕密及各種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軟體產品、圖紙、技術方案、設計方案等)等智力成果,以及乙方在離職後一年內做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有關的智力成果的智慧財產權,除署名權外的其他相關權利由甲方享有。

第三十條 乙方對其工作中知悉的甲方技術、業務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鑑於乙方知悉的或將要知悉的甲方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甲方事業具有競爭性,鑑於乙方對甲方表示的忠誠以及乙方勞動的權利,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競業限制約定如下:

1、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後繼續履行其在甲方任職期間與甲方簽訂的本合同所約定的保密義務;

2、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做的屬於甲方的職務技術成果;

第三十二條

1、競業限制範圍及期限:乙方應當保守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技術、工藝、開發、市場策劃、市場營銷、發展規劃、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祕密。在 中國地區,自乙方不作為甲方僱員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到與其在甲方工作內容相同或相近、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工作,亦不得將甲方業務或協定業務關係帶走自己生產、經營或與他人合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

2、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照乙方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15%的月補償標準,向乙方支付24個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以後,乙方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甲方一次性支付前述競業限制補償金。

3、如果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以其從甲方所獲得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三倍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競業禁止義務所獲得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 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三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面呈或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至被通知人: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首部的“現住所地”為其目前真實的通訊地址,如果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發生變更,則變更的一方應於變更當日或最遲不超過二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書面通知至對方。因變更的一方未及時通知至對方或提供的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失效、無效、虛假、有誤等,對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影響正常履行本合同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它約定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重申或補充以下條款:

1、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專長、特長、工作能力、工作表現或經乙方申請,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對工作中所獲得或經手的有關甲方行政辦公經營、管理、財務、人事、外事、專項技術、市場業務等機密、祕密應予嚴守,如有洩漏,應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接受有關處罰。

3、乙方執行甲方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屬於職務技術成果,其使用權、轉讓權等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4、乙方與甲方因任何原因終止勞動合同,乙方應立即歸還或移交從甲方得到、保管或使用的所有檔案、記錄、裝置、材料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合同檔案、技術資料、財務報表、業務計劃、產品或營銷資料等,不得保留複製件,並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職與交接手續。

5、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對甲方的業務計劃、財務狀況以及關聯單位的任何保密檔案、材料和情報應嚴守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組織或人員洩露或利用。

6、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從事與甲方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活動,或受僱於與甲方構成競爭業務的任何組織或個體。

7、甲方可根據國家和本單位要求與乙方簽訂保密、培訓、廉政、安全、衛生和社會義務等協議書或責任書。

8、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甲方根據需要制定、修訂、補充和完善的規章制度,這些均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10、乙方與用人單位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保證與其他用人單位無勞動關係(即與原單位已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此發生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甲、乙雙方如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或條款,則以新合同或條款為準,舊合同或條款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 甲方的《員工手冊》,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的入職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甲方有關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並對其內容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與國家法律法規、北京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簽訂日期: 20xx年x月x日

乙方(籤 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

公司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未得到您的回饋,再次向您確認是否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書,如同意續簽請您將簽好的勞動合同書遞交於人力資源部,如不同意續簽請您在 年 月 日前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以便順利計發您的最後薪資。

*******中國房地產部

****置業(瀋陽)有限公司 員工簽字: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非勞動者意願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 樣本)

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崗位:

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__

款第__項之規定,現決定於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請你於___年__月__日前來本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 : 住 址: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型別為: 。期限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

第四條 乙方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各項必要教育培訓。

第十條 本合同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工資調整按照甲方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四)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

(二)當事人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約定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約定終止本合同;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約定解除本合同,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 _日_年_ 月_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聘用單位):xxx

乙 方(受聘人):xxx

簽訂日

期: xxx年xx月 xx日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帶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帶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相關規章制度,並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八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九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

勞動合同 篇10

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效力

案情簡介

20xx年8月,劉某應聘了上海某廣告公司銷售經理一職。面試結束後,公司認為劉某的條件符合公司的崗位要求,便通知他前來報到,併發出了聘書,聘書對劉某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

20xx年9月,劉某正式到公司報到,但雙方一直都未簽訂勞動合同。劉某曾經向公司提出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公司卻表示,對於經理這個崗位,公司一直都是發聘書的。20 11年1月底,劉某在工作中因為與公司領導意見有分歧而提出辭職。辭職時,劉某再次提出公司應與其補籤勞動合同,但公司拒絕了他的要求。

離職後,劉某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爭議焦點

公司認為,對於經理崗位,公司規定一律只發聘書,不簽訂勞動合同。聘書中對於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都做了明確的書面約定,且也加蓋了公司的公章,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故對劉某所提出的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無支付義務。

劉某認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在其入職後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公司雖然發了聘書,但與勞動合同的性質是不同的,聘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因此不具備勞動合同的效力。而且自己再三要求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卻一再拒絕,故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

仲裁結果

仲裁庭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公司向勞動者發了聘書,但其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並不能視作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故仲裁庭最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

律師點評

OFFER、聘書、勞動合同,一直都是許多用人單位招聘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文書。

從本案分析,首先,公司發出的聘書,從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當於我們平常所說的OFFE R,只是一個要約,並不代表勞動關係當然成立。勞動合同的成立需經過要約、承諾、簽約三個步驟。本案中的“聘書”只是公司單方發出的要約,是否真正建立勞動關係,還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並真正履行合同,勞動關係才成立。《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關係從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發出了聘書,如果勞動者沒來上班,勞動關係仍然沒有建立。

其次,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雖然本案在裁決中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但是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看該聘書是否具備勞動合同的關鍵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在實際生活中,勞動合同的範疇是比較廣泛的,能規範雙方勞動關係的檔案應該都是勞動合同。如果聘書的條款具備了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者也簽署了聘書並反饋給單位,說明雙方對勞動關係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且實際履行,那麼該聘書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反之,若聘書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則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公司對劉某所發出的聘書只對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落款也只有公司單方蓋章,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故不能視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故公司應當支付劉某20 10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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