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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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使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並保證其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準確性,明確相關人員的管理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範圍

1.存貨盤點: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的盤點。

2.財務盤點:包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的盤點。

3.財產盤點:包括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的資產。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裝置。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的資產。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產部或經管部會同財務部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部與會計室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會同財務部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月末盤點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會同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專案500項以上時,應採取重點盤點)。

3.月份檢查由檢核部(總經理室)或財務部,會同經管部,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及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其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部門主管擔任,負責盤點的實際工作。

3.覆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的監督。

4.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6.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準備工作

1.盤點編組由財務部主管於每次盤點前,依盤點種類、專案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略),呈總經理核定後,公佈實施。

2.經管部將應盤點的財物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並由財務部準備盤點表格。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予以標示。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載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略)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

3.盤點期間已收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者,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1.財務部經總經理批准,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部門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各生產單位於盤點期間所需用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原則上應採取全面盤點方式,特殊情況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改變方式進行。

4.盤點應儘量採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務數量,應於確定後,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後不得更改。

5.盤點物品時,會點人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盤點統計表”(略),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後,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後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略)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1.由總經理室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填制“財物抽點通知單”(略)於呈報總經理核准後辦理。

2.盤點日期及專案,原則是不預先通知經營部。

3.盤點前應由會計室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實際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4.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1.財務部應根據“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略)一式三聯,送經管部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後,送回財務部彙總轉呈總經理籤核,第一聯送經管部,第二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三聯自存財務部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2.不定期抽點,應於盤點後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於盤點後兩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3.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淨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餘”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1.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專案,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會同經管部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於盤點當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後進行。

3.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並於核對賬冊後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4.會點人根據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略)一式三聯,經雙方籤認後呈核,第一聯經管部存,第二聯財務部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5.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等應確定核對認定,會點人根據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略)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後呈核。第一聯經管部存,第二聯財務部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示。

  第十條 存貨盤點

1.存貨的盤點,應於當月最末一日進行。

2.存貨原則上採用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需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專案盤點

1.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略)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籤認。第一聯存經管部,第二聯存財務部,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2.銷貨退回的成品,應於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3.經管部應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證的影印本,送交財務部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必須深入瞭解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

2.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須依規定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覆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該事先報備核准,否則以曠職論處。

3.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故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務的進出及移動。

4.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須經盤點人員籤認方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任。

5.所有盤點資料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定資料為依據,不得以猜想資料、偽造資料登記。

6.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可報加班或經主管核准輪流編排補休。

7.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覆盤人指揮監督。

8.盤點終了,由各組覆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十三條 獎懲

1.盤點工作事務人員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主盤人簽報,給予獎勵。

2.違反本辦法的,視其情節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力資源部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1.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應呈報總經理議處。

2.賬載數字如有塗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呈報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1.未盡保管責任或由於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3.對所保管的財務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第十六條 本制度經總管理處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七條 審計檔案管理參考公司檔案管理、保密管理等辦法執行。

第九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 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人員中有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行為的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第十九條 審計人員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被審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向總經理提出各類處罰建議:

1.拒絕提供有關檔案、憑證、賬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2.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3.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4.拒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

5.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第二十條 如審計人員有下列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各類處罰:

1.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

2.弄虛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洩露公司祕密的。

  第二十一條 對審計過程中發生的`以上行為,若構成犯罪的,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審計(財務)部負責解釋、補充,經公司董事會通過頒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範、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稽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並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稽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並稽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彙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並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稽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餘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詢;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彙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瞭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採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採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並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採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稽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三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四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五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六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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