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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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範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髮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戶,轉回後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並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並做好登記,然後發放,並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准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註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學校代收代管的專案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准,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並追究法律的後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後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祕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生的經濟業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於手續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樑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後發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並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並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週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定《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徵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後奏無獲准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後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後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於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後勤部簽名方可發放。

第五節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後,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資料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採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詢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控,如發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後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採購本著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一採購,並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並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生的公關費,應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註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稽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收入彙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記憶體入賬戶,出納的週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並向體教職工公佈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彙報財經收支、結餘情況,並實行月報表彙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並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並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准後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係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後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檔案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並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並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傢俬自徵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並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週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儲存。

二、凡是開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彙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並註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稽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裝置採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後,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後,報區政府採購部門。

五、複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複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範圍、許可權、程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收支專案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0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學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少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實行校長“一隻筆”審批制度,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總務處主任稽核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帳員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帳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按學校有關制度規定由校長同意,並確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簽字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按校代會制度執行

3、辦公用品添費的管理

(1)添辦公用具、裝置,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審批許可權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稈到物品保管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建立電腦管理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處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損壞者,由當

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3、固定資產的報變買,原價值在10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絡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實行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並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未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隊員工監督。

2、專項審計。對教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落實事實。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力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也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校,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五)、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一)、根據學校發展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二)、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三)、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四)、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五)、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財務管理制度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二、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稽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五、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六、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七、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稽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九、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十、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十二、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十三、上級財務檢查呼叫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十四、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十五、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一、力求取得規範的正式發票;

二、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三、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專案,數量價格,金額小寫,斧章及收款人簽名;

四、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五、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後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佈。

經費支出(結算)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經濟核算,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提高資金使用效果,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單位財務規定和有關財政、會計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支出範圍

(一)事業支出為本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其內容包括:

1、人員經費: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其他;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退職費、補助費、撫卹金、醫療費、生活補貼、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務費、專用材料購置費、專項業務費、勞務費、水電費、郵寄費、電話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其他;

4、固定資產購建和修理支出:建築物購建費、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基礎設施建設費、修理費、更新改造費、其他;

(二)經營支出為本單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專項資金支出為本單位購置、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支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二、經費支出管理的原則和規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則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在安排各項支出時,貫徹勤儉辦學,厲行節約和量力而行、留有餘地的原則。

(二)支出管理的規定

1、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2、正確劃分各類支出的界限。包括劃清基建支出和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和事業支出,單位支出和個人支出、事業支出、專用基金與事業支出的界限。

3、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持勤儉節約、精打細算,不得以預算數和計劃數列報事業支出。

4、著重抓好事業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單位支出結構的合理性。

三、經費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業支出應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各項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

2、未經校長批准,學校的任何部門都不能發生無預算的開支專案。

3、加強財會部門的財務監督力度。財會部門根據《會計法》實行會計監督,以保證各項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實。

現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工作認真細心,不出差錯,態度熱忱。

二、每天檢查一次現金日記帳,做到準確無誤,要及時向學校報告現金使用情況,便於學校掌握及統籌安排。

三、現金日記帳與現金必須相符,隨時接受會計及學校審計人員組織的檢查。

四、現金數額超過1000元必須存入銀行,現金管理人員不得讓額現金存放在自己家裡,出現差錯自己賠償。

五、現金管理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給他人借款,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准同意簽字後才能借款,否則,視為挪用公款。

六、現金管理人員在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向交款人開好統一收據,收據用完後存檔、備查。

七、不準擅自租借銀行帳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八、現金管理人員要提高防範意識,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領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額資金時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辦理,取款達10000時必須使用機動車輛。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範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製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二)、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並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規定專案的標準和範圍進行收費,未經批准的收費專案,不得收取。每學期註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佈,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學校總務處收費,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二)、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規範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採取如下措施:

(一)、對違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檔案精神,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違規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二)、對違規定,造成重違規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各辦公室、實驗室、班級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或調離學校,要按規定到資產管理對應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三、新添置固定資產類物品,經總務處登記上冊後才能使用。

四、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報表,經總務處簽字證明後報校長審批,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責任人賠償。

五、固定資產借用分校內借用和校外借用兩種情況,校內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門出具借條,經分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續辦理外,還須徵得校長同意後方可借出。

六、每學期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室、班級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用校舍、教室、辦公室及其裝置開辦各種補習班、培訓班等,否則處500元以上的罰款。

八、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管好財產,嚴重失職造成損失或混亂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採購員管理制度

一、採購員要樹立為物資材料使用部門服務至上的思想。

二、採購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堅守崗位。

三、採購員要按規定時間,準確、安全地採購應採購的物資材料。

四、採購員要按採購計劃採購,不經領導同意不得非計劃採購。

五、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應報銷的票據必須及時報帳,不得積壓。

六、加強工作責任心,熟悉採購業務,懂得偽劣、假冒商品的鑑別方法,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如因責任心不強,不懂業務,造成的損失,由採購員本人負責賠償。

七、增強服務意識,經常聽取物資材料使用部門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八、要遵守工作時間,隨叫隨到,保證完成採購工作任務。

九、採購員採購物品時要按要求索要發貨票(正規發票)。

十、不得采購三無產品、不符合衛生制度的產品。

收費、退費管理制度

一、權力行使的依據

(一)檔案依據:東莞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虎門鎮政府印發的《虎門鎮關於民辦教育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二)證件依據:《收費許可證》。

二、辦事條件和標準

(一)收費專案和依據

1、收費專案

收費專案包括學雜費收費和代收費專案。

學雜費:包括學費、書本費。學費:是指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規定,每生每期3800元,書本費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費:包括早中餐費、接送費、校服費。學校按照教育局、物價局規定收費,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費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費每套300元。

2、收費標準的執行依據:

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准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亮證收費。

(二)退費條件和標準

學校對經批准休學、轉學、退學的學生在其辦理手續後的5個工作日內按下列規定退費:

1、學生註冊繳費後未入讀的,學校退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的90%;入讀時間未滿一個月的退還70%;入讀時間滿一個月不滿二個月的退還50%;入讀時間滿二個月不滿三個月的退還30%;入讀時間滿三個月及以上的,所繳學雜費、住宿費不予清退。

2、學生入讀後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學的,其所繳學雜費、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

3、入讀時間從正式上課(以市教育局頒佈的中國小校歷為準)之日起計算。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市直中國小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專案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稽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國小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國小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佈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國小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後,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國小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國小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許可權。對於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佈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物件、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託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覆同意後才能實施,批覆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註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於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定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專案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專案,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專案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專案,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採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製的建築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採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範程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國小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中國小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教育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分別按照合併、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國小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財務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國小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國小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稅、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國小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定、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許可權,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鑑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並監製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國小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並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於自立專案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國小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佔、截留、挪用中國小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髮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國小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國小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並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於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檔案《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政局綜合股帳戶(帳號:65827029012),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 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餘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國小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演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於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於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國小每月在教師例會公佈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政會上公佈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塗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政府採購審批表,並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並有總務處稽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覆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儘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彙報,徵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檔案及通知要求,並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檔案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准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 xx縣中國小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並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註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絡進行鑑定工作。各學校在採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政府採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稽核,無政府採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並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 擠佔、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後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檔案→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

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並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後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複徵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圖書管理範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迴圈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後,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並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於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佈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食堂工作為學校後勤中較為重要的工作,管理好食堂的各項工作則為重中之重。以下為某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可供參考。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學校開辦的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潤的原則,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二、人員、賬目設定

學校食堂應設會計、出納、管理員、採購員、保管員、充值員,原則上在本單位正式職工中根據需要擇優安排。會計、出納可由學校財務人員兼任,管理員可由學校總務主任兼任。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形成相互約束,相互監督的機制。

學校可在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基礎上,開設學校食堂銀行專用結算賬戶。設立總賬、實物明細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採用借貸法複式記賬。

三、學校食堂物品採購與管理

一食堂物品採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品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安全衛生。

二建立物品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品必須實行雙人採購,採購人員要定期輪換,規模較大的學校可實行團體採購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須及時結算,不得惡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債務糾紛。

三建立物品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品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數量、價格、質量須經採購人員、保管員和審批人員共同在統一印製的“學校食堂物品入庫單”上分別簽字後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保管員要對進庫存貨清查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後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四、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飯菜的價格,必須以伙食支出的成本為依據來確定。

二用ic卡系統售飯的食堂,預收賬款和售飯視窗回款要憑計算機打印出的資料為入賬依據。

三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定額預收制度的,要按月結算

四對規模較大的學校,食堂服務部原則上要和食堂統一管理,統一經營,學生刷卡消費。所得收入要單獨核算,記入副營收入。

五學校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等所產生的收入,一律記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轉移儲存。

六學校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於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七學校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一般不予補助。食堂要保證本身日常開支及小型維修購置,大型裝置購置或大額支出可從學校經費賬中列支。

五、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⑴原、輔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員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人員工資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氣、煤、燃料及小型維修購置等支出,水電費用原則上不得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2、副營支出。指食堂開展其他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務部)。副營支出要與副營收入相匹配,並單獨計算盈虧。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審批程式。

1、學校食堂所有開支票據要有三人以上簽字,大額開支要有學校校長簽字。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須填寫“學校食堂物品出庫單”,經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和領用人員簽字後作為伙食支出,並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執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招待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稽核後列入夥食支出。

4、學校食堂內部人員工資要公平合理,領款手續齊全。學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職工獎金、補貼等與食堂業務不相關的各種費用。

5、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批,購入後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財會人員在登記入賬時,要在原始憑單前編制記賬憑單,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2、學校食堂要真實反映財務收支和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於次月5日前報學校領導。同時要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對盈餘部分實行向特困學生補助或向學生消費卡平均返還餐費等方法,保證收支平衡。

3、食堂財務的憑單、憑證、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要統一規範,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4、區教育局勤辦負責全區學校食堂財務情況監督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學校對食堂經營業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虧情況要實時檢查監督。

5、本辦法適用於全區所有寄宿制中國小、幼兒園。

6、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樊城區教育局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制度是為了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 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檔案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 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稽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資訊。

第四節 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並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彙報查明原因,並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 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處理程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國小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定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定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式是:(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後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稽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許可權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及理財小組表決通過。

2、審批程式

(1)500元以內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後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映。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事前審批:教職工因公外出均應事先審批,公差、領導外出及區外出差由校長室審批,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

2、規範填寫報銷單:車旅費,至太和來回可報20元,至阜陽市來回可報30元,住勤費據實按市區內30元/天。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四、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並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五、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六、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採購制度

1、採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採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專案,必須按規定的程式辦理,手續完備後方能採購。

4、採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

5、簽訂購貨合同必須註明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支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採購人員負責。

6、採購學生用教材,一定要從正規渠道採購。

驗收入庫制度

1、增添或配置固定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學校歸口部門和責任人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的驗收標準及合同條款約定的專案進行測試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辦理結算手續或不辦理接收手續。

2、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並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單據應及時交財務入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等並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6、對入庫的教學裝置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同總務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裝置的安裝除錯工作,並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7、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儘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領用物品需辦理領用手續,一律憑物資“領用單”到庫房領取各種物資,無“領用單”一律不受理。

2、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

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4、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賠償辦法由裝置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製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財產清查,並辦理交接手續;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專用教室裝置的管理制度

1、專用教室包括圖書閱覽室、美術室、科常室、常規電教、體育辦等。

2、專用教室裝置進行歸口管理專人負責,將所有裝置編號並在裝置明顯位置裝上“裝置卡”,其內容包括裝置名稱、編號、裝置管理部門、操作責任人等,做好教學裝置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

3、對圖書等資產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蛀等工作。

4、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教學裝置的日常小修,當故障較不能正常執行時應報校務辦(總務處)檢修並做記錄。由總務處校務辦(總務處)負責建立並儲存教學裝置檔案。

5、對所有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要在學校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下,由校務辦(總務處)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一食堂物資採購應堅持“原料採購索票索證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採購,且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定期輪換。

三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建立臺賬。

四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學校收入主要來源於學生和教師的就餐收入。

二學校食堂原則上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於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相應可支配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飯菜下腳處理等所產生收入,一律記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儲存。

四學生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行政一般不予補助。食堂以伙食資金購置食堂裝置或其它支出而造成虧損的,學校可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四、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糧食、菜金、調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有關食堂管理人員簽章,並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稽核,審批同意後,方可按規定辦理裝置採購手續,購入後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帳手續。

4、食堂人員的聘請人數應符合規定的人數,其工資標準由學校校會集體研究同意後執行。

三)學校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客餐支出,原則上要求在學校內部食堂就餐,費用按實際支出成本結算。

四)食堂菜類的採購應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到菜市場採購採購驗收後由驗收人及食堂負責人簽字並付款。

五)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範,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

五、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餘是指學校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原則。副營收支的收益應當單映。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盈虧善按每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每學年末由校工會及膳管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七、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八、本辦法由學校財務室,總務科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許可權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通過。

2、審批程式

(1)500元以內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後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日期)。費用由出納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會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出差地區車船費報

銷標準住宿費報銷標準生活費報銷標準備註

本區內裾實報銷30元以內8元在城區每天報銷交通費2元。

市內裾實報銷50元以內10元每天報銷交通費3元。

市外一般地區裾實報銷70元以內15元每天報銷交通費4元,火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飛機由學校研究重嚴審批。

經濟特區裾實報銷90元以內20元

(2)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3、班費的管理

(1)各班班費,由學校統一在學校代管費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費。

(2)班費只能用於各班開展活動、看望生病的師生、辦專欄、購買鎖、清潔工具等。

(3)班費每期每人2元,由學校代管,班主任計劃開支,超支者不予以報銷,節餘者歸學校。

(4)班費開支發票,應先由該班班長簽字,再由班主任簽字,最後到審批者處簽字報銷。

4、課本費、資料費管理

(1)每學期訂購學生用書、教師用書、學生作業本、記錄本等,由教導主任負責,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查批准,用支票匯兌,訂數與支出相吻合(發票報銷按審批許可權處理)。

(2)每學期訂購學生資料,由教導處負責,原則上各學科訂一套(如九年級、高三要多訂,必須經學校批准)。教導處在訂購資料時,先要徵求學科教師或年級教研組長同意後,再交學校集體研究審批(區教科所下發的單元檢測題除外)。

(3)凡訂購資料,一律由學校統一在代管費中扣出(如代管費不購用,由學校決定後,再由班主任收起來交學校總務處),任何人不得私自訂資料,更不能私自向學生收取資料費。

(4)訂購資料,如有回扣費,一律歸學校。發票報銷按“審批許可權”處理。

5、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裝置,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審批許可權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員處登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6、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組織人去看望,一般情況下,不超過50元,重病住外地醫院(涪陵區以為)不超過100元。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0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出納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陪償。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變買,原價值在5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50元以上100元以內由管後勤的副校長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絡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教職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學校負責統一整修,費用由學校承擔,“廣廈工程”(教師集資建房)公用部分,由學校統一整修,費用由所有住戶承擔。

6、新分來或調來我校的教職工,需用學校值宿室,由學校一次性投資修好水、電,門、窗,交給教職工使用。以後需要維修的均由教職工自行負責,如有人員變動,需由學校驗收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方能辦理變動手續。

7、學校公家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並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帳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級規定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ⅹ月ⅹ日起執行,如與上級檔案精神有牴觸的地方,以上級檔案精神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地規範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於形式,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採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並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並註明事理,最後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並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後,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裝置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稽核後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二、建立收費管理制度

1、學校每學期的收費標準由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學校嚴格執行上級的統一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

2、認真使用省財政統一監製的事業性收費的專用列印票據。

3、收取得雜費、借讀費及時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並按規定繳存財政專戶。

4、各年級部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搭車收費,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5、代辦費實行專款專用,多還少補原則,不擠用、佔用、挪用、截留,並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6、學校支出必須有計劃、有安排,會計要編制每月支出計劃,做到心中有數。

三、建立採購管理制度

1、該政府採購的堅持政府統一採購原則。

2、不是政府採購的,重大采購專案由校領導班子成員集中討論研究決定採購方式,並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規範採購行為。

3、小專案的採購,由保管室或部門提出申請,總務處向校長申報,校長審批後方能採購。購回的裝置或物品必須履行完善的驗收、領用手續。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學校搞校舍基本建設或維修必須先履行預算,編設施工投資計劃,進行投資概算,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預算定額的取費標準,辦理工程結算,最後送審計稽核。

五、加強各項制度的監督落實

1、在採購中,操作人員認真抓四個環節:①合理選擇供貨單位;②確定採購方式;③確定採購價格;④簽訂採購合同並加強合同的管理。

2、在資金結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員按照制度程式辦事,由經辦人簽字經辦,保管核實驗收,領導審批,會計稽核後方可辦理轉帳結算手續。

3、通過財務制度的實施,做到職責分明,手續嚴密,有憑有據,有章可循,財務人員相互監督與管理,確保管理制度規範與完善,使管理不流於形式。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法規教育

學校財務管理具有政策性強的特點,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行財務法規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因此,學校堅持加強對財務人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經常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各級培訓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使財務人員遵守財務制度,履行職責,接受監督,嚴於律己,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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