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已經超過六個月,仍未轉正

來源:果殼範文吧 1.75W

背景:

試用期已經超過六個月,仍未轉正

2013年7月畢業與某國企子公司簽訂了有效期3年的派遣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2014年1月中旬我提交了轉正申請,領導說我不符合工作要求,找我談話要求我年後離開,年終給我發了其他新來同事一半的年終獎

提問:

1)派遣勞動合同一式三份,但甲方只簽字沒有填寫日期,只有我自己簽了字填了日期,合同是否有效?什麼日期開始生效?

2)年後了,試用期已經超過6個月了,公司沒有給我轉正,沒有給我書面辭退信,是否算自動轉正?如果不是自動轉正,我是否可以強制要求公司給我轉正(告訴人力試用期超過6個月已經違法)?

3)如果不能轉正,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可要求賠償內容?我這麼做有什麼風險?(雖然估計賠償不到多少,但試用期6個月滿了不給我轉正讓我比較不爽,不過還是死磕不起,個人力量比較單薄)

4)我的.檔案放在家鄉的,不在公司,領導找我談話時說,如果被公司辭退,會在我的檔案上留下不好的一筆,這是真的嗎?我需要擔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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