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2016
小規模納稅人兼營是按增值稅兼營營業稅來劃分的,因營改增全面推開,兼營劃分標準為原應稅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兼營應稅服務,下面聘才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關資料。歡迎大家閱讀!!
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彙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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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說明】
1、在3月23日、營改增大文財稅[2016]36號下發時,對小微企業僅明確瞭如下免徵優惠,未明確兼營;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徵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2016年4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看到了相應規範。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27號對小微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作了修改。
4、 原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總局公告 2014年第 57 號)
《關於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6號)
【免徵條件】
(1)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或季度不超過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專案的,分別核算的,月銷售額均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分別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
5、主要差別說明:
(1)兼營劃分方式變化:5月1日前,小規模納稅人兼營是按增值稅兼營營業稅來劃分的,也就是說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配同時包括之前已營改增的交通運輸、現代服務銷售額,合計銷售額不能超過3萬元,或者營業稅服務月度分別不超過3萬元(季度累計9萬元)可以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5月1日後,因營改增全面推開,兼營劃分標準為原應稅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兼營應稅服務(包括了之前交通運輸、現代服務內容)。
(2)應稅服務月銷售額當中未包括小規模納稅人可能偶發的不動產銷售額。
(3)小微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和27號作了更新,具體見下表:
2016年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
一、小型微利企業簡介
小型微利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二、小型微利企業劃分標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
2、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小型微利企業各行業劃型標準
1、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5、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6、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7、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8、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9、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0、餐飲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1、資訊傳輸業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2、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3、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4、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6、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