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年終獎情緒的思考

來源:果殼範文吧 1.12W

“年前發了年終獎,感覺很火大!相對於同時進公司的同事差了一大截,與同學更是沒法比!本來我對10年的工作信心滿滿,想著踏踏實實地幹上一年,可現在,我什麼也不想做了,覺得幹什麼都沒意思,要不是現在工作難找,我乾脆辭職不幹了!”
過年發獎金,本來是一件好事。但一些企業發錢不僅沒有起到激勵作用,反而引發諸多的不滿。“後年終獎情緒”不斷滋擾人士。

後年終獎情緒的思考

大家或許認為受“後年終獎情緒”滋擾的,大概都是年終獎拿得少的緣故,其實不然,拿得多的,也不見得就滿意。我們所服務的一家國有企業,由於屬於壟斷行業效益好,每年的年終獎人均都在一萬多,按說員工應當很滿意了,但由於他們是按職務層級統一比例發放的,沒有與員工一年的實際工作業績與貢獻掛鉤,因此在員工心中,年終獎成了“過節費”,根本不算“獎金”,有位員工一語道破了心語“如果那個拿報紙的收發員也發1萬的年終獎的話,那我至少該發5萬才對!”
年終獎到底應該發多少?怎麼發?面對紅包,並不僅僅是員工不滿意,老闆也是相當苦惱。一位去年受金融危機衝擊影響嚴重的企業老總,面對幾近虧損的財務報表,幾番考慮後仍然咬著牙給員工發了年終紅包,年後卻一連收到了三位骨幹的“辭職書”,叫他好不心寒。而另一位只密密地給中高層人員發了年終紅包的老闆也大為光火:本來是一人一個紅包單獨發放的,說好了彼此不許打聽,對員工更要嚴格保密,結果不出兩天全公司上下就傳得沸沸揚揚,員工們說“既然老闆眼中只有當官的,那以後的活就都留著讓他們去幹吧!”
年終獎是一把雙刃劍,既要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也要顧及員工的心理期望值,如何發放確實值得費一番斟酌。
制度設計明確激勵規則。年終獎如何發放才能發揮更好的.激勵效果?其實這個問題不應到年底時才考慮,而是在年初時就應明確規則。從薪酬設計的激勵效果來講,激勵的週期始於制定目標、設定規則,終於獎勵的兌現,也就是說,當錢發到員工手中時,激勵性已基本結束。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在年初時就明確界定員工年終獎發放的前提條件、發放依據、預計額度等,這種事先約定”的方式,既為員工指明瞭努力的方向,也體現了能力與業績導向的分配原則,使員工感到透明、客觀、公正

比如,為了引導員工關注企業整體的發展,可以首先確定公司層面的年度經營目標和目標,規定當公司完成年度目標的一定比例時,就可以提取年終獎。另外,公司可以與每個部門、甚至每位員工約定年度績效目標,根據員工年度績效達標情況來確定年終獎分配係數,年度目標完成好的可以拿到比標準額度更高的年終獎,而年度業績不佳的員工,其年終獎就只好隨之“縮水”。當然,這種發放方式需要企業具備一定的管理基礎,尤其是業績考核與能力評估體系需要比較完善。
彈性紅包體現公司認可。因為一個“年”字的緣故,就使得年終獎畢竟不同於業績提成,也不同於日常的績效工資,在員工眼裡,年終獎好似老闆手中的一把“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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