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所得稅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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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率一直為33%;年初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為49.5萬元,其中存貨專案餘額29.7萬元,未彌補虧損專案餘額19.8萬元;年初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為0.

會計所得稅例題

(2)本年度實現利潤總額500萬元,其中取得國債利息收入20萬元,因發生違法經營被罰款10萬元,因違反合同支付違約金30萬元(可在稅前抵扣),工資及相關附加超過計稅標準60萬元。

(3)年末計提產品保修費用40萬元,計入營業費用,預計負債餘額為40萬元。稅法規定,產品保修費在實際發生時可以在稅前抵扣。

(4)至2006年末止尚有60萬元虧損沒有彌補,其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為19.8萬元。

(5)年末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0萬元(年初減值準備為0),使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比其計稅基礎小50萬元。轉回存貨跌價準備70萬元,使存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由年初餘額90萬元減少到年末的20萬元。稅法規定,計提的減值準備不得在稅前抵扣。

假設除上述事項外,沒有發生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要求:計算甲公司2007年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和所得稅費用,並進行賬務處理。

(一)會計利潤與應稅利潤比較法

1.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率=[(利潤總額500-國債利息收入20+違法經營罰款10+工資超標60+計提固定資產減值50-轉回存貨跌價準備70+計提保修費40)-彌補虧損60]×33%=[570-60]×33%=510×33%=168.3(萬元)

2.確定年末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

固定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會計費用-稅法費用 =50

遞延所得稅資產-固定資產本期發生額=50×33% =16.5

轉回存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70

遞延所得稅資產-存貨專案本期發生額=0-70×33%=-23.1

預計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會計費用-稅法費用=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預計負債專案本期發生額=40×33%=13.2

轉回未彌補虧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60

遞延所得稅資產-未彌補虧損專案本期發生額=0-60×33%=-19.8

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50+40-70-60)×33%+49.5=36.3

其中:固定資產專案=50×33%=16.5

預計負債專案=40×33%=13.2

存貨專案=29.7-70×33%=6.6

3.遞延所得稅負債=0

4.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168.3-遞延所得稅資產本期發生額(16.5-23.1+13.2-19.8)=181.5

借:所得稅181.50

遞延所得稅資產(固定資產專案)16.5

遞延所得稅資產(預計負債專案)13.2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68.3

遞延所得稅資產(存貨專案) 23.1

遞延所得稅資產(彌補虧損專案)19.8

(二)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比較法

1.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率=[(利潤總額500-國債利息收入20+違法經營罰款10+工資超標60+計提固定資產減值50-轉回存貨跌價準備70+計提保修費40)-彌補虧損60]×33%=[570-60]×33%=510×33%=168.3(萬元)

2.確定年末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餘額

(1)固定資產專案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萬元

固定資產專案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50×33%=16.5萬元

應計入本年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0-16.5=-16.5萬元(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

(2)存貨專案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萬元

存貨專案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20×33%=6.6萬元

應計入本年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29.7-6.6=23.1萬元(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貸方)

(3)預計負債專案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40萬元

預計負債專案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40×33%=13.2萬元

應計入本年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13.2萬元(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借方)

(4)未彌補虧損專案的年末可抵扣暫時性差異=0萬元

未彌補虧損專案的年末餘額=0

未彌補虧損專案的年初可抵扣暫時性差異=60

未彌補虧損專案的年初餘額=19.8

應計入本年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19.8-0=19.8萬元(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貸方)

(5)2007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年初餘額49.5+借方發生額(16.5+13.2)-貸方發生額(23.1+19.8)=49.5+29.7-42.9=36.3(萬元)

3.所得稅賬務處理

2007年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年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年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餘額)=168.3+(49.5-36.3)=181.5(萬元)

借:所得稅 181.50

遞延所得稅資產(固定資產專案) 16.5

遞延所得稅資產(預計負債專案) 13.2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68.3

遞延所得稅資產(存貨專案)23.1

遞延所得稅資產(彌補虧損專案)19.8

由以上計算可以看出,會計利潤與應稅利潤比較法及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比較法計算結果是相同的,會計利潤與應稅利潤比較法更能直觀地看出計算過程,而且能利用“丁”字賬檢驗其發生及轉回是否正確。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比較法必須有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的期初及期末餘額才能計算。

不管你是誰,請允許我做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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