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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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是由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層和全體職工實施的、旨在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服務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單位可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實現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服務目標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式。歡迎閱讀本文,更多優質內容,歡迎關注聘才網。

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根據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統一安排,省水文局積極組織開展全省水文系統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專班。省水文局領導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以局長、黨委書記楊金春任組長,其他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內部控制規範基礎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局財務審計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局系統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等工作。各市州水文局和修試所按要求迅速成立工作專班,明確主要負責人是內部控制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二是擬訂工作方案。結合水文工作實際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步驟,並提出具體要求。目前水文系統各單位都已報送2016年上半年內部控制工作總結,包括各單位動員部署情況、協調工作機制建立情況、具體實施方案、宣傳培訓情況、經驗做法、取得階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議與意見等情況。

三是加強督導檢查。省水文局將聯合紀檢監察等部門,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和評價結果進行檢查督導,加快工作進度,確保系統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實施好單位內控規範,對於提高單位管理水平,規範單位管理,防範管理風險等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開展此次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有利於全省水文系統幹部職工提高對內控管理的認識,形成注重風險防範,強化責任意識的風氣,進一步提高水文各單位的管理水平。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全省水文系統內部控制工作報告已上報省水利廳,各單位將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等工作,同時做好迎接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督辦檢查的準備工作。

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根據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統一安排,省局積極組織開展全省水文系統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專班。省局領導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以局長、黨委書記楊金春任組長,其他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內部控制規範基礎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局財務審計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局系統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等工作。各市州水文局和修試所按要求迅速成立工作專班,明確主要負責人是內部控制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二是擬訂工作方案。結合水文工作實際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步驟,並提出具體要求。目前水文系統各單位都已報送2016年上半年內部控制工作總結,包括各單位動員部署情況、協調工作機制建立情況、具體實施方案、宣傳培訓情況、經驗做法、取得階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議與意見等情況。

三是加強督導檢查。省局將聯合紀檢監察等部門,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和評價結果進行檢查督導,加快工作進度,確保系統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實施好單位內控規範,對於提高單位管理水平,規範單位管理,防範管理風險等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開展此次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有利於全省水文系統幹部職工提高對內控管理的認識,形成注重風險防範,強化責任意識的風氣,進一步提高水文各單位的管理水平。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全省水文系統內部控制工作報告已上報省水利廳,各單位將在10月底前完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等工作,同時做好迎接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督辦檢查的準備工作。

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一、工作目標

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是指單位在開展內部控制建設之前,或在內部控制建設的初期階段,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情況進行的“摸底”評價。通過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明確單位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點內容,圍繞重點工作開展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同時,發現單位現有內部控制基礎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通過“以評促建”的方式,推動各單位於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當貫穿於單位的各個層級,確保對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的全面覆蓋,綜合反映單位的內部控制基礎水平。

(二)堅持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當在全面評價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特別是涉及內部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著力防範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各單位在選取評價樣本時,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優先選取涉及金額較大、發生頻次較高的業務。

(三)堅持問題導向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當針對單位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特別是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其處理整改情況,明確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四)堅持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立足於單位的實際情況,與單位的業務性質、業務範圍、管理架構、經濟活動、風險水平及其所處的內外部環境相適應,並採用以單位的.基本事實作為主要依據的客觀性指標進行評價。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動員。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於2016年8月中旬,全面啟動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本單位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二)開展評價。各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於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實施辦法的要求,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財會〔2012〕21號)為依據,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及其填表說明(見附件2和附件3),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三)評價報告及其使用。各單位應將包括評價得分、扣分情況、特別說明項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內容在內的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4)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彙報,以明確下一步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重點和改進方向,確保在2016年底前順利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各單位可以將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得分與同類型其他單位進行橫向對比,通過對比發現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不足和差距,並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縣直部門應當在部門本級及各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對本部門的內部控制基礎情況進行綜合性評價,形成本部門的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作為2016年決算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向縣財政局報告。

(四)總結經驗。縣直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分局)應當於2016年11月20日前,向縣財政局(會計股)報送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內容包括本單位及系統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經驗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工作建議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霍邱縣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附件1),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我縣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縣直各單位、鄉鎮財政所(分局)要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門協調、進度跟蹤、指導督促。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建立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上,認真對照,真實完整地填寫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表和評價報告。

(二)加強宣傳督查。縣直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分局)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本地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宣傳督查。要認真做好宣傳報道、資訊報送等工作,彙總基礎性評價表和評價報告,總結經驗成果。要加強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進展情況和評價結果的監督檢查,確保內部控制建立實施和基礎性評價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強協調聯動。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會商和資訊共享,協調聯動,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加大宣傳力度,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示範帶頭作用,共同推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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