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辭職報告,請假30天

來源:果殼範文吧 3.2W

我女朋友由於公司太累了想辭職,上個月就說了,走公司流程的話,要拿一個單子,專案經理和各個部門都要簽字,但是他們主管就是不批,跟他說了好久了,天天找他籤,他就是不籤,他也不說什麼理由,搞怪。我女友朋友就是一個銷售助理,也沒有管重要業務或者啥的,人力資源不說專案經理不籤
他們那不能籤。現在我自己寫了一份辭職報告,準備明天直接交給人力資源部,先跟他說直接馬上解除合同可以不,因為是10號發工資,所以有10天工資等於是壓著的,要他把10天工資給我另外還有兩天的年假錢,如果不答應的話我就把我寫的辭職報告交給他(辭職報告自己留一份,另外還把電子版的給他們老總,人力資源部一人發一份郵件,證明我交了報告,雙掛號信有沒有必要?),強行請30天的假,不管他同意不,說有事,但是不會去別的公司上班,在家休息。另外去勞動局告他違反合同了(合同上寫了一天不能超過8小時,一週不超過40小時,他們現在是1天正常的是8個小時,實際上7個小時有時候中午提前去吃飯聊,每個週上6天,超多40小時了,而且經常加班,他們公司沒有加班工資這個說法。),要求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是3月份到5月份的試用期,然後5月轉正,兩年,公司交的社保是從8月份開始的`,少交了幾個月,要求他們把試用期和轉正後的3個月社保交上。我現在的問題是這個做法有沒有什麼問題,我強請30天的假,可以不要那10天的工資,但是會不會被他們以強請30天的假沒去上班對公司照成了損失,要求賠償這種問題,或者強請假30天,被開除了,但是社保也不能要求他們交了,因為被開除了(工資可以不要)。另外超過40小時了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現在我想達到的效果就是這個月工資可以不要,30天以內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他們把社保交了(如果他同意馬上離職把工資給了,社保也可以不要),這些辦法可行不?或者有沒有其他辦法,附上辭職報告部分內容,幫忙看下有沒有問題:
.................一些恭維的話,比如我學習了很多,
由於個人原因,我不得不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並於2010年10月10日正式離職。
對於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時也希望公司能體恤我的個人實際。
申請人XXX

2010年9月10日
沒有協商直接解除的意思嘛,而是30天后合法的,我看網上有個就是有人內容沒有寫好,被認為是協商直接解除,30天后走人
由於他的申請無效,所有違規了。這個沒有問題嘛

交辭職報告,請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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