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知識的認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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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小音樂教育目的來看,該課程的開設決不是為了培養一個個音樂專家,而是為了讓學生,使未來的公民獲得一定的音樂素質和得到一定的音樂審美陶冶,是從建構"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素質結構的角度來設定的。因此,音樂既不是對受教育者進行智育的客體,也不是受教育者獲得生存手段的職業技術教育內容,而是讓受教育者獲得音樂素質和得到音樂審美陶冶的"美育"範疇。

音樂知識的認知教學

從課程特點性質來看,在學術上,音樂是有著顯著的知識性和技術性,但作為國小的教育客體,知識性和技術性的深度和難度在大綱和教材中有著恰當的限定,主要內容都是針對培養音樂基本素質的感悟性內容。從教材的四部分內容來看,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音樂欣賞教學就是讓學生聽賞各式各類的音樂作品,整個教學過程就是一個對音樂的感悟過程。在對音樂的感悟中,通過教師的引導,來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力,其中包括對音樂要素的感受力,音樂風格的感受力,其中包括對音樂要素的感受力,音樂風格的感受力,音樂情境意象的感受力等。在培養這些感受力的同時,使學生的人格情操得以陶冶。教學為達到這一目標,相關知識的認知是不可缺少的。但這些知識內容不是音樂欣賞教學要追求的目標,而是為目標服務的輔助性教學內容。學習這些內容也不是培養學生音樂感受力的必要條件。孔子對音樂的感受力非同一般,他有過聽音樂三日不知肉味的體驗。但他並沒有過系統的音樂知識的學習和音樂技能的訓練,他的音樂感受力,來自於音樂的薰陶和自我豐富的人生感受對音樂的移情。因此說,音樂欣賞教學中,感悟音樂是教學的核心。

唱歌教學的主要目標仍有音樂欣賞教學目標一樣,只不過是客觀物件和教學途徑有所改變。音樂欣賞是通過主體對客體的感受和審視來達到教學目標的,而唱歌教學則是按客體符號--音樂樂譜的要求來實施的一種主體活動--歌唱,從而在活動中感受、體驗、審視和表達音樂和音樂的美來達到目標的,在活動過程中同時獲得了正確的歌唱方法--一種音樂表現力。唱歌教學有技能訓練內容,諸如吐字、發聲、音準訓練等,但對這些追求的目標不是專業要求,而是普及性要求,只要能自然地運用嗓音來歌唱,使個體的歌唱潛力得到一定的發掘就達到了教學目標。

從表面來看,音樂知識的教學是純粹的認知教學,與感悟音樂無關,實際上並非如此。音樂知識是對音樂現象、音樂符號的邏輯性界定和詮註,或是人對音樂感受經驗的抽象表達。因此,音樂知識教學除具有文化承傳目的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邏輯性、抽象性的理解力之外,還具有培養學生對音樂感受力的輔助作用。音樂感受力是一種以形象思維活動為主的.情感判斷力。通過音樂知識的教學,強化了學生對音樂的邏輯思維能力。它有助於學生在音樂感悟中形象思維活動的定位長期情感活動的定勢。在這裡,邏輯抽象思維對形象思維和情感活動起支援作用,它促進了音樂感受力的發展,這是音樂教育所特有的規律性。

另一方面,音樂知識教學並不是完全的抽象和邏輯界定,而總是把概念界定與感悟音樂緊密結合起來的--或者以感悟某個音樂物件來印證某個音樂概念,或是從某個概念出發來感悟某個相對應的音樂物件,這是音樂教學的一般常規。在這裡,感悟音樂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可想而知,音樂知識教學只是從概念到概念,既不可能達到認知的目的,更不可能實現培養音樂感受力的目的。如果音樂知識的教學是以認知音樂知識本身為終極目的,那麼,音樂教育功能僅僅實現了其文化承傳的作用,便失去了音樂教育在現實社會存在的基礎。

總之,教學中追求對音樂的感悟,就是要求教學要以培養學生音樂基本素質為核心目標,轉變教學觀念,改善教學方法,從音樂課的特點出發,教學活動以感悟音樂為核心,"有音樂來培養音樂的耳朵",使音樂教育真正實現其教育功能,在素質教育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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