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素質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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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素質評價

學生會素質評價標準

學生會素質評價條例

第一條為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綜合素質的提高,鼓勵我院學生積極參加“大學生素質素質評價”,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細則。 第二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的宗旨是全面、客觀、公正、多元化地評價學生的在校表現、引導學生以學為主,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長,挖掘創新意識和潛質,將工作完成的更加完美。

第三條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包括素質拓展綜合評價、學業成績評價等兩個部分,採用百分制和附加分的方法,其計算方法為: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平均成績×30%+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學生互評及老師評價+附加分

第四條 學生素質拓展綜合評價的內容包括學生成績、思想政治、學風基礎建設、社會實踐與創新、學生及老師評價等六個方面。學生素質拓展綜合評價成績是將學生在這六個方面表現進行量化後,以“學生素質拓展綜合評價表”的形式表現出來的結果。

第五條 學業成績評價以該生本學期選修的課程(不含校級選修課)的加權平均成績作為評價指標。

第六條 除學生互評及老師評價為每月評價一次,其他均為每學期評價一次。每月5日前,各部門、向院團委學生會組織部及時提交相關材料,由組織部進行統計。

第七條 總成績85分以上為優秀,75分-84分為良好,60分-74分為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具體評定細則如下

第一項 學生成績評定 總分三十 平均成績成績=各科成績總和/科目數 第二項 學生素質拓展綜合評價,總分四十分。

1、不無故缺席學生會例會等學生會集體會議,大型活動等集體活動。相關材料資訊由辦公室提供。沒缺席一次扣兩分,缺席三次則將此項分全部扣除(此項資料由辦公室、紀檢部提供)。……………10分 2、工作中不斷提高自身的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為部門及學生會發展出謀劃策,提供建設性意見。…………………………………6分

3、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有計劃、有總結、有活動方案。………………………………………………………………6分

4、堅決服從部門內部的工作安排或調動,主動承擔責任,虛心聽取意見與批評,積極主動地參與工作。 ……………………………4分

5、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不能為了工作而嚴重影響到學習或為了學習而放棄工作。 …………………………………………4分

6、在開展工作中,應注意協調部門內部,部門之間的配合,注重集體協作。………………………………………………………………3分

7、工作態度認真嚴謹,積極進取,思想端正。…………………3分

8、嚴格遵守學校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嚴於律己,學風端正,考試不作弊,作風端正,不酗酒、不打架、不鬧事。……2分

9、在開展工作中,樹立為同學服務的思想,不以權謀私,不以權欺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會形象的言行。 …………………………2分 四、學生幹部互評及老師評價 總分二十分

1、由學生幹部互評,評分標準為優秀10分,良好7分,差6分,及格4分。

2、由老師評價,評分標準為優秀10分,良好8分,差6分,及格4分。

具體考核原則如下:

(1)領導逐層考核原則:學生會主席團主要由指導老師考核;各部部長的考核主要由指導老師、主席團考核;各部幹事的考核由部長負責考核。組織部負責統計、記錄、檢查、考核等具體操作事項,主席團負責監督。

(2)成員互評原則: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間相互考評;各部部長間相互考評;本部內部幹事間相互考評。

(3)各部門部長對其部門幹事的考核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對工作優劣做出具體的評價,指出工作問題,採用記實的辦法,寫出報告,不搞抽象空洞的評語。考核報告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

(4)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的主要依據,對於考核結果出現不稱職者將予以解聘。

三、學風建設及綜合表現(附加分)

1、被評為優秀學幹、三好學生、優秀團幹、優秀團員者,省級以上加3分,校級加2分,院級加1分,被評為全國、省、校十佳大學生的分加4、3、2分,

3、獲得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技能證書者,每取得一項加1分;

4、獲英語六級證書、計算機三級證書者,每取得一項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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