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自學考試在高職院校教學中的積極作用論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09W

摘要:自學考試作為學習知識、增強能力、提高學歷的一種有效手段,正越來越受高職學生歡迎,但高職學生在參加自學考試的同時卻也帶來了諸多問題。所以本文從如何正確認識自學考試,自學考試在高職高專學校教學的意義以及如何發揮並深化自學考試在高職院校教學的積極作用等多方面進行了論述。

深化自學考試在高職院校教學中的積極作用論文

關鍵詞:深化 自學考試 高職院校 作用

  0 引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它和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構成了我國獨具特色的高等教育體系。同時,自學考試作為一種學歷教育方式,由於其低門檻、低費用、高質量、教考分離且相對靈活的特點正越來越受到高校學生特別是高職院校學生的歡迎。所以如何深化對自學考試的認識,進一步發揮自學考試在高職院校教學中的積極作用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課題。

  1 對自學考試的正確認識

1.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時條例》條例總則第五條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科(基礎科)、本科等學歷層次,與普通高等學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相一致。”且根據規定自考畢業生享有國家規定的與統招高校畢業生同等的畢業待遇(包括編制和工資待遇在內)。

1.2 自學考試的模式是先進教育制度的代表,是我國教育改革的發展方向。當前,諸如英國牛津、劍橋大學,美國哈佛、麻省理工大學等世界頂尖的高校,全球發達國家的絕大多數高校都是採用“大學課程會考”形式的教育制度,即寬進嚴出,學生只要修完相應專業的規定課程,且考試合格後,就可以發給畢業證書。而我國除了自學考試也採用這種“大學課程會考”形式的教育制度外,其他高等教育均採用“大學聯考”的形式。九十年代初,很多西方高校承認自學考試學歷甚至課程合格證但不承認中國普通高校學歷,這就是主要原因。可見,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社會信用值和認可度是優於其他學歷的。中國的普通高校想真正地被世界主流高校所接受,可以說改現行“大學聯考”形式的教育制度為“大學課程會考”形式的教育制度是一條根本出路。

1.3 自學考試是一種注重能力培養的大眾教育制度。自考由於其門檻低往往被很多全日制大學生質疑,認為憑什麼自考畢業生與統招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的畢業待遇。其實,自學考試考生利用業餘時間學習,通過對照大綱看書複習能通過考試應該說是很不簡單的。因為自學考試的內容不僅是知識點分佈廣,而且分識記、理解和應用等層次,考生必須對課程的內容非常瞭解並能融會貫通才能順利通過考試。所以自學考試需要學生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只是死記硬背很難通過自考。試想如果規定這些全日制大學生都要參加自學考試(除了少數的名牌大學外),他們讀自考的畢業率會和他們讀普高的畢業率一樣高嗎?我想結果大家都心知肚明。當然自考也存在著很多不足,如自考的知識老化,自考的課程存在重理論、輕實踐,個別地方存在管理較為混亂等現象,但這並不影響自學考試對考生能力的要求和對學生能力的培養。

1.4 專業課程的成績全部合格並不是自考生取得畢業證書的充分條件。自考生取得畢業證書的基本條件包括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實踐性環節)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思想品德鑑定合格等三個方面。所以考出所有課程只是取得畢業證書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思想品德鑑定不合格同樣是一票否決。

  2 自學考試對高職高專學校在校教學的意義

2.1 對高職高專學校而言,鼓勵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是體現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有利於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鼓勵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既能充分利用自學考試資源,以及靈活、方便、規範等特點和優勢,又能讓學有餘力的同學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為他們選擇適合今後工作需要和社會需要的專業、提高他們學歷層次和就業能力創造了條件。同時也為學校發展、提升辦學層次、提高校園學習求知氛圍、盤活現有師資、裝置、實習環節,提高管理水平等提供了舞臺。

2.2 對自學考試管理組織而言,鼓勵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是貫徹全國考委關於大力發展自學考試與本科教育,促進自學考試事業發展的重要途徑。鼓勵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是主動適應社會需求,充分利用了自學考試開放、靈活的特點,發揮其在繼續教育、終身教育方面的優勢,實現了與其他高等教育形式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構建起了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立交橋,也是對全國考委三屆一次和二次會議關於“構建高等教育立交橋”精神的具體實踐。

2.3 對學生而言,參加自學考試不但使自己學習潛力得到充分發揮,為進一步深化知識、提高綜合素質提供了機會,也為再次選擇自己喜歡的`適合工作需要和社會需要的專業,儘早提高學歷層次創造了條件。在校教學與自學考試相銜接投人少,學習方式靈活,零存整取,收效明顯,大多數同學比讀其他普通高校的學生早一年拿到本科文憑,少一年開支。因此,這一舉措深受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的普遍歡迎,是一件利國、利民、利校的大好事。

  3 實現在校教學與自學考試的有效銜接,深化自學考試在高職院校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既然自學考試的發展必然蓬勃盛大,高職學生又對自學考試積極投入,那麼如何將在校教學與自學考試有效銜接起來,充分發揮自學考試在高職院校教學中的積極作用,從而推進高職院校的教學水平和質量,筆者認為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

3.1 轉變觀念,統一認識。要充分認識到自學考試是一種注重能力培養的先進教育制度,可以作為現階段高職院校發展進步的重要載體和動力源泉;要正視自學考試對學生的正面引導作用,以進一步提高學生的能力培養;要摒棄集團利益、短期利益觀念,能從社會利益、遠期利益出發考慮自學考試的積極作用。

3.2 以自學考試的課程設定為導向,做好院校課程的設定和安排。由於自學考試一般由普通高校負責開考,其專業設定、課程安排往往與普通高校自身教育有著很大的關聯度,而且高職考生報考的自考專業與其所學專業又基本相同或相近,所以高職院校完全可以根據自學考試中類似專業的課程設定來安排相應的課程。

3.3 成立專門的教育研究管理機構,對自學考試進行專業管理、專項調研和專題輔導。高職院校應有專門的機構或責任部門牽頭組織做好與自考辦(部門)、主考院校的溝通和聯絡,及時瞭解和掌握自考資訊;再在此基礎上對自學考試有關專業的設定、相應課程的安排和相關工作的動態以及發展方向開展專題調研,及時向教務部門提出課程安排建議;同時對全院自學考試的報考、備考、參考、考試成績全方位實施專業管理,全面掌握學生的考試情況;為參考學生提供多角度、多內容的專題輔導和諮詢,為參考學生提供多層次、多渠道的人性化服務,從而形成多方良性互動機制。

3.4 以人為本,匯入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機制,充分發揮院校在自學考試管理中的主導作用。要把綜合素質作為鑑定評價的唯一標準,制定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在思想上逐漸培育“學習成績好≠綜合素質強”的意識,在環境上逐步營造重素質教育,輕學歷文憑的校園學習氛圍。

首先是要積極探索包括思想品質、學習成績、專業技能等內容的綜合素質評價考核機制,以此作為學校畢業成績的直接依據,自考畢業的鑑定依據。分別制定思想品質測評、專業技能評判等辦法,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考核評價體系或標準。對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哪怕自考成績合格,也做出不符合條件的鑑定,使其不得畢業。

其次是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切實加強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愛國主義教育為重點、以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以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把對學生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和道德素養的培養貫穿於教學過程的始終,使學生樹立良好的綜合素質觀。

再次是積極開展能力培養,建立以適應性和實用性為目標,操作技能、應用水平為內容的考核激勵機制。根據目前人才供求市場調研結果表示,用人單位正在逐步摒棄“學歷文憑=實際能力”這一評價標準,對應聘者實際能力的越來越關注。所以高職院校對學生能力培養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對學生的實踐應用能力,動手操作能力的培養。考慮運用諸如技能操作比賽、模擬業務處理等方法提高學生的實際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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